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7 17:4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 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 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负责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 内的事务。 1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17 17:46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 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 形。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离职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 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 ...
金辰股份(603396)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9-17 17:4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1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营 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 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召 开临时会议,当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17 17:4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业务规 则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及其 有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1 未经董事会批 ...
金辰股份(603396)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17 17:46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 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下属子 公司不得自行开展该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应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种类及规模,不允许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 1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具有外汇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 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为了规范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7 17:4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负 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不少于三分之一,可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1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9-17 17:4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监管规则适用 ...
金辰股份(603396)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17 17:46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1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 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审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7 17:4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供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的依据,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成员。 1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7 17:46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应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 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1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因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丧失等原因造成的不符合任职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