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688655) -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 和程序,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 的公司,或者虽然持股未超过50%,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公司所持股权(份)的表 决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为重大事项报告的负责人,负责与公司的联络, 在发生重大事项前,应先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通报,并经公司同意后才能实施。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收信息的联络人。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 理负有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子公司的执行董事/ 董事长/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第一时间 ...
迅捷兴(6886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 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 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董事。设董 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 托理财、委 ...
迅捷兴(6886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1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 ...
迅捷兴(6886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迅 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有利于积累资金; (三)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 ...
迅捷兴(68865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审查﹑论证﹑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负责督促和 落实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考核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或依据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的授权具体承办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考核相关的 工作和事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 ...
迅捷兴(688655)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15 19:3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 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境 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 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 司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未经公司同意,子 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公司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 ...
迅捷兴(6886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公司内部其他对公司重大信息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 息并提交相关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报告义务人在该等信息尚 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
迅捷兴(6886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 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及权限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 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1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市迅捷 ...
迅捷兴(6886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会及其参与者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或控股股东不得通过利益交换等方式换取部分股东按照公司或控股股 东的意愿进行投票,操纵股东会表决结果,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
迅捷兴(68865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