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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预计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5661万元~6442万元,同比增长45%~65%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4 18:00
业绩预告摘要 - 公司预计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61万元至6442万元,同比增长45%至65% [1] - 预计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713元至0.0812元 [1] -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延续快速增长趋势 [1] 业绩增长驱动因素 - 各类物流自动化分拣相关的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规模继续快速提升 [1] - 智能自助终端产品中的智能快递柜、智能货柜产品销售规模和区域持续突破 [1] - 新零售综合运营业务的点位数量规模增长带动商品售卖和创新增值业务稳步增长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智能制造占比85.45%,服务运营占比14.55%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62亿元 [1]
新北洋: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预增45%—65%
证券时报网· 2025-10-14 17:56
业绩预告核心数据 - 公司预计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5661万元至6442万元 [1] -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45%至65% [1] 业绩增长驱动因素 - 各类物流自动化分拣相关的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规模继续快速提升 [1] - 智能自助终端产品中的智能快递柜、智能货柜产品销售规模和区域持续突破 [1] - 新零售综合运营业务点位数量的规模增长带动商品售卖和创新增值业务稳步增长 [1]
新北洋(002376) - 2025 Q3 - 季度业绩预告
2025-10-14 17:50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5-039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 项 目 | 前三季度 | | 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 年 9 月 30 日)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 盈利:5,661 万元-6,442 | 万元 | 盈利:3,904 | 万元 | | | 比上年同期增长:45%-65%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5,070 万元-5,868 | 万元 | 盈利:2,347 | 万元 | | | 比上年同期增长:116%-150% |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713 元/股-0.0812 元/股 | | 盈利:0.0614 | 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 ...
投资者追问ESG不走过场 推动企业挤出“绿色泡沫”
中国证券报· 2025-10-13 06:12
投资者对ESG关注度提升 - 上证e互动平台9月以来涉及环境保护关键词的问答有11条,涉及ESG关键词的问答有26条 [2] -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9月以来涉及ESG关键词的问答有52条,涉及环境保护关键词的问答有16条 [2] - 投资者关注点包括环保投入、项目环评、化学品管理及可持续供应链等具体议题 [2] 企业ESG实践与绿色价值落地 - 安踏体育提出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2024年公司可持续产品占比超过30%,有34款产品完成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估 [2] - 安踏体育推出"安踏循环再造"系列,并通过包装减量化、使用可持续包装降低环境影响 [2] - 荣耀计划2040年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2050年实现价值链碳中和,2024年产品中回收再生塑料及生物基使用总量达310吨 [3] - 康师傅推出包装减塑90%的"速达面馆"产品,并将塑料碗替换为纸质碗 [3] "漂绿"风险与表现形式 - 专家指出企业应避免七类"漂绿"情形:流于表面、无凭无据、含混不清、混淆视听、名不副实、虚假陈述、虚假标签 [3] - 苹果公司因广告中称其手表为碳中和产品被法院认定存在误导嫌疑,在全球删除相关表述 [4] - 包装行业"漂绿"可能藏在"可回收""可降解"概念后,如PLA可降解吸管在实际回收环境中难以降解 [5] 防范"漂绿"的监管与企业措施 - 我国尚未出台专门反"漂绿"法规,相关约束散见于广告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7] - 7月《碳中和标签评价通用导则》发布,5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发布《纺织品碳标签技术规范》 [7] - 部分上市公司将环境保护与高管薪酬绑定,如新北洋规定出现环保"一票否决"情况将扣减高管年薪总额的5% [8] - 专家建议企业环保声明需满足"清晰、真实、可验证"核心要求,并建立董事会层面的管理机制与问责体系 [9]
投资者追问ESG不走过场推动企业挤出“绿色泡沫”
中国证券报· 2025-10-13 04:53
文章核心观点 - ESG评价体系正在重塑企业价值,其中环境(E)维度是企业“绿色价值”的核心体现,成为公司品牌传播和产品价值提升的关键切入点[1] - 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和ESG实践方面的关注度显著提升,通过互动平台积极询问具体投入、目标和合规情况[1] - 企业在构建“绿色价值”时需高度警惕“漂绿”陷阱,避免夸大、歪曲或虚假的环保宣传,这关乎品牌声誉和长期竞争力[2][4] - 监管环境趋于严格,相关团体标准陆续出台,倒逼企业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以防范“漂绿”风险[5][6][7] 投资者关注焦点 - 上证e互动平台9月以来涉及环境保护关键词的问答有11条,涉及ESG关键词的问答有26条[1] -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9月以来涉及ESG关键词的问答有52条,涉及环境保护关键词的问答有16条[1] - 投资者问题具体涉及环保投入目标(如中盐化工)、项目环评合规(如海立股份)、新污染物管理(如凤竹纺织PFAS使用)以及供应链可持续性(如奇正藏药)等[1] 企业ESG实践案例 - 安踏体育提出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2024年可持续产品占比超过30%,34款产品完成碳足迹评估,26款获碳中和认证,并推出“安踏循环再造”系列[1] - 荣耀计划2040年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2050年实现价值链碳中和,2024年产品中使用回收再生塑料及生物基材料总量达310吨,150款产品通过环保认证[2] - 康师傅推出碳中和高端茶饮“茶的传人”,并展示包装减塑90%的产品,将塑料碗替换为纸质方碗,塑料叉替换为可拼接竹叉[2] “漂绿”风险与表现 - “漂绿”情形包括流于表面、无凭无据、含混不清、混淆视听、名不副实、虚假陈述、虚假标签等七类[2] - 苹果公司因其Apple Watch的碳中和宣传被德国法院认定存在误导嫌疑,已在全球删除相关表述[2] - 包装行业“漂绿”常隐藏在“可回收”“可降解”概念后,如宣称“100%可回收”但实际难以实现,或PLA可降解吸管在实际垃圾处理中未实现降解[3] 防范“漂绿”的措施与建议 - 企业应建立合理的内部管控流程,将环保责任与高管薪酬绑定,例如新北洋规定出现环保“一票否决”情况将扣减高管年薪总额的5%[6] - 信息披露需满足“清晰、真实、可验证”三大核心要求,并最好通过第三方验证增强可信度[7] - 需健全从董事会到执行层的ESG管理体系,依照国际标准进行规范披露,并借助严格的全员培训推动要求落地[6][7] 政策与监管动态 - 中国尚未出台专门反“漂绿”法规,相关约束散见于广告法、证券法等多部法律中[5] - 7月《碳中和标签评价通用导则》发布,5月《纺织品碳标签技术规范》发布,为行业提供了统一的评价标准[5]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公司章程 多项公司治理规则明确
新浪财经· 2025-10-10 20:0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并于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81,056.2541万元 [1] - 经营范围涵盖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1] 股份与资本管理 - 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有严格规定 [1]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减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符合特定情形并按相应程序进行 [1] 股东与股东会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1] - 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职权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召开需遵循严格的召集、提案与通知程序 [1] 董事会与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职工代表董事,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 [2]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 [2] - 董事会设置了审计委员会及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照章程和授权履行职责 [2] 财务管理与运营规范 - 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2] -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明确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计相关规定 [2] - 公司对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以及章程修改等事项制定了详细规则 [2]
新北洋(0023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8:3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
新北洋(0023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8:3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 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将货币资 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 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公司有效的投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
新北洋(00237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0 18:31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山东新北洋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 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 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 ...
新北洋(00237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0 18:31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离职程序,明确董事离职后的责任义务,保障公司治理稳定及中小股东权益, 防范因董事离职引发的法律风险与承诺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 职工代表董事。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1、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2、董事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 3、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解任的; 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离职程序 第四条 辞职程序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说明辞职原因及生效时间。 如因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在下任董 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 有会计专业人士或不符合其他法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