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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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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秋收时节,农、林、牧、渔业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了解一下,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梳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3 09:28
农业税收优惠政策 - 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中药材的种植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林产品的采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远洋捕捞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1] 行业分类与资质要求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享受税收优惠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标准执行 [2]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2] - 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免税所得包括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 [4] - 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免税所得包括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 [7] - 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 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界定 - 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11] -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油料植物初加工范围 [12] - 精制茶、边销茶、紧压茶和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不属于茶叶初加工范围 [12] - 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 [12] - 加工的各类中成药不属于药用植物初加工范围 [13] - 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蛋类罐头、各类酸奶、奶酪、奶油、王浆粉、各种蜂产品口服液、胶囊不属于畜禽类初加工范围 [13] -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以及调味烤制的水产食品不属于水生动物初加工范围 [13] -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水生植物初加工范围 [13] 增值税优惠政策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4] -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7] -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7] -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17] -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7] -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18] 发票开具与抵扣操作 - 从事自产农产品且已在系统内进行归类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19] - 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且已在系统内进行归类的纳税人向自然人收购其自产的农产品时可通过新电子税局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20]
山西:开具《无欠税证明》所需资料及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8 09:14
无欠税证明申请规定 -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时,办税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申请,无需提供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 [2] - 未办理实名办税的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登记机关发放的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 - 未办理实名办税的自然人纳税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2] 无欠税证明在线办理流程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下的“证明开具”模块在线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 [3] - 申请流程第一步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并进入“开具无欠税证明”功能模块 [4] - 若申请人不存在未办结事宜,系统将直接跳转至无欠税证明预览界面,可下载PDF格式证明 [4] 系统处理情形及结果 - 情形一:无未办结事宜时,系统直接生成证明,例如截至2023年3月18日未发现欠税情形的证明 [8] - 情形二:存在欠缴信息时,系统显示欠税明细,如一笔金额为195,529.93元的税款和一笔金额为1,662.15元的增值税,并提供“去缴款”功能 [6] - 情形三:存在其他未办结事宜时,系统提供“开具未尽事宜通知书”功能,但相关示例表格数据存在乱码 [9]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查资料 - 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需备查被投资企业的最新公司章程及相关持股超过12个月的说明 [15] - 需备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的利润分配决议或公告、分配表 [16] - 若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需备查其加盖税务机关受理章的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剩余财产分配明细表复印件 [16]
同样是深造,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不同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5 21:31
文章核心观点 -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为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0]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 企业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 [11] - 从业人数计算包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12] -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季度平均值计算公式为(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为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12] 税收优惠政策申报流程 -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均可享受优惠,无需备案,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13] - 电子税务局系统默认采用简易申报,填写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据后,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生成税款 [14] - 若符合条件,系统将自动带出减免事项并计算减免税额,核对无误后可提交申报 [16]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调整 - 自2025年10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报表部分栏次有调整,包括增加附报事项项目和调整预缴税款计算部分相关项目 [17] - 增加的具体项目包括其他收益、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抵免所得税额等 [18][19]
电子税务局|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变更办税人员相关信息?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5 21:31
电子税务局办税人员信息变更流程 - 企业办税人员信息变更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直接操作 [1] - 变更办税人员信息有两种主要方法:通过账户中心管理或通过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 [3] - 方法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管理员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账户中心的人员权限管理模块添加、修改或删除办税人员信息,变更需经办税人员登录扫脸确认或提交申请后由企业确认生效 [3][4][5] - 方法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管理员或办税员通过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选择变更项目如办税人姓名等,填写变更后内容并保存即可完成信息更新 [6]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该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12][13] -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14] - 从业人数包括企业职工和劳务派遣用工,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指标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季度平均值为(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为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14][15]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均可享受优惠,无需备案,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16] - 电子税务局系统默认采用简易申报,只需填写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据,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生成税款,也可切换至传统填表模式 [17][18] - 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系统自动带出减免事项并计算减免税额,确认无误后可提交申报,自2025年10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报表部分栏次有调整,需注意新增和调整的项目 [19][20][21][22] - 10月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已顺延至10月27日,建议企业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申报 [25]
【社会保险】关乎信用评价的社保费“护分攻略”已送达,赶紧码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0 16:28
社保费申报缴纳规定 - 广西用人单位每月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限为25日前 自2023年12月起实施[2] - 超过25日未申报缴费属于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行为[2] - 增员职工社保费缴款期限设置为参保登记次月的25日 在此期限内缴费可避免信用扣分[2] 纳税缴费信用扣分规则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扣5分[2]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款项按月计算扣5分[2] - 单月存在多个税费种逾期时仅计算1次扣分 即扣5分[2] 信用修复机制 - 未按期申报扣分后3日内纠正可加回5分 3-30日内纠正按2000元分界加回5分或4分 30-90日加回3分 90日后加回2分[2] - 未按期缴纳扣分后按相同时间维度分级修复 修复分值需乘以本期缴纳比例[2] - 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信用修复[2] 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优惠 - 蔬菜 谷物 薯类 油料 豆类 棉花 麻类 水果 坚果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0][16] -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中药材种植 林木培育 牲畜家禽饲养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1][16] - 灌溉 农产品初加工 兽医 农技推广 农机作业维修等服务业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2][16]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 - 花卉 茶 饮料作物 香料作物种植所得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7][22] - 海水养殖 内陆养殖项目所得符合条件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2]
我公司销售自行开发软件产品,如何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3 09:06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 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6] - 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但单纯汉字化处理不符合本地化改造要求 [7][8][10] - 享受政策需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11][13] - 退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去当期销售额乘3% [14] 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 从事蔬菜 谷物 薯类 油料 豆类 棉花 麻类 糖料 水果 坚果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中药材种植 林木培育种植 牲畜家禽饲养 林产品采集 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及远洋捕捞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7] - 从事花卉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 香料作物种植 海水养殖 内陆养殖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8] - 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范围的项目 或不符合财税〔2008〕149号和财税〔2011〕26号文件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31] - 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未签订委托养殖合同 无法提供工艺流程说明或生产场地证明等留存备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不得享受优惠 [32][33] -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淘汰类项目 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销售 直接销售外购农产品的贸易活动不得享受优惠 [34]
什么是土地闲置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2 08:55
土地闲置费政策 - 土地闲置费征收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2] - 自2021年7月1日起,土地闲置费的征收部门由自然资源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 [2][4] -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包括:超过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或已动工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不足应动工总面积1/3、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 [6] -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为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 [7]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闲置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土地闲置费 [7] 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 企业所得税优惠分为免税和减半征收两类,从事蔬菜、谷物、薯类等作物种植,牲畜家禽饲养,远洋捕捞等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5] - 从事花卉、茶、香料作物种植以及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7] - 企业若从事项目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规定的可享受优惠的类别,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则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19][25] - 企业需备齐相关资格证书、合同、工艺流程说明等资料,若留存备查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则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21][24] - 单纯的农产品贸易活动,如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后销售或直接销售外购农产品,不得享受农林牧渔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5]
@个体工商户 “个转企”税收优惠政策看过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7 23:15
增值税优惠政策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4]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4]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0][11]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4] -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5] - 企业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扣除 [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部分在据实扣除基础上按实际发生额100%加计扣除 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5][7]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可叠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11] - 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额退税 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比例退税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18][19] 财产税优惠政策 -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时土地房屋权属划转免征契税和交易手续费 适用于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个体工商户在2013年1月1日后转型企业 [5] -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可叠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11] 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减按1.5%征收契税 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21][22] -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减按2%征收契税 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21][22] - 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免征增值税 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原北上广深非普通住房增值税规定停止执行 [26][27] 个体工商户登记新规 - 个体工商户可在登记机关辖区内申请登记多个实体经营场所 跨辖区经营活动需另行设立个体工商户 [9] - 仅通过网络经营的平台内经营者可将电子商务平台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 [9][10] - 个体工商户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不得申请注销登记 [10]
网络主播应如何缴纳个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5 09:05
网络主播税务处理方式 - 网络主播与平台或机构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 收入属于劳务报酬 需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 等到下年度进行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 -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 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 每次(月)收入4000元以上时 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2] -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适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率:不超过20000元部分税率20% 20000-50000元部分税率30% 超过50000元部分税率40% [2] 自主创业主播税务结构 - 成立工作室作为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 需要以个人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2] -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经营所得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 投资者减除费用 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2] - 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投资者减除费用和各类扣除项不可在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中重复扣除 [2] 农业相关税收优惠 - 企业从事农 林 牧 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10][11] - 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包括蔬菜谷物种植 中药材种植 牲畜家禽饲养 林产品采集及远洋捕捞等八类活动 [10][11] -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涵盖花卉茶作物种植 香料作物种植以及海水内陆养殖两类 [11]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4 09:06
农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 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种植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0] -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等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0] -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11] 排污权出让收入政策 - 排污权出让收入包括政府通过定额出让方式收取的排污权使用费和公开竞价等方式取得的收入 [14] - 缴费人需在收到缴款核定通知单或签订交易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排污权出让收入 [16] - 排污权有效期原则上为五年,期满后需按重新核定结果继续缴纳使用费 [18] 排污权缴费实施细节 - 缴费金额较大时可分期缴纳,期限不超过五年且首次缴款不低于总额的40% [17] - 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模块进行确认申报 [16] - 缴费证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功能获取 [20] 政策法规依据 - 农业税收优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12] - 排污权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管理办法 [22] - 非税收入征管划转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专项通知及公告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