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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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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局业务操作指引更新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6 17:50
新电子税局业务操作指引 - 新电子税局系统功能高度集成,北京税务更新了业务操作指引电子书,可按事项大类逐层浏览或通过搜索功能查看具体操作 [1][3][5] - 操作步骤包括:识别二维码查看电子书、按事项浏览或搜索功能、输入关键词查看具体功能(如“信用修复”显示纳税信用修复相关条款及页数) [8][9] - 指引内容将随新电子税局功能完善持续更新,支持红字数电发票开具等操作 [12] 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包括蔬菜、谷物、薯类等种植所得 [16][17] - 外购稻谷加工成大米(清理、脱壳等初加工)销售可免征所得税,但直接购买蔬菜销售不享受优惠(属贸易行为) [18][19][20] - 政策依据为《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明确初加工范围(如稻米初加工包括碾米、分包装等) [16][20]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限制情形 - 分支机构、未合规汇总计算的总机构、“证多企”拆分经营等情形不得享受优惠 [23][24][25][26] - 企业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超300人(含劳务派遣)、资产总额超5000万元时不符合条件 [27][30][31] - 从事国家限制/禁止行业(如外商投资企业受限产业目录)的企业亦被排除 [32][33] - 依据文件包括《企业所得税法》、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等 [34]
新电子税局业务操作指引更新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6 17:28
新电子税局操作指引 - 新电子税局系统功能高度集成,北京税务更新了业务操作指引电子书,提供具体操作步骤[1] - 用户可按事项大类逐层浏览指引或通过页面下方搜索功能查找特定功能[3][5] - 搜索功能示例显示纳税信用修复相关操作流程,包括修复、复评、补评等子功能[8][9] 农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可享受所得税减免,但直接购买蔬菜销售等贸易行为不符合免税条件[17][18][19] - 外购稻谷加工成大米属于粮食初加工范畴,可免征企业所得税[20][21]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限制条件 - 分支机构、"一证多企"拆分经营、应纳税所得额超300万元等情形不得享受优惠[23][24][25][26] - 从业人数超300人(含劳务派遣)、资产总额超5000万元或从事国家限制/禁止行业的企业亦不符合条件[29][30][31][32][33] - 政策依据包括《企业所得税法》、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第12号等文件[36]
思维导图丨新政执行!一起来看纳税信用常见扣分项及修复情形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5 22:50
纳税信用修复新规 - 纳税信用修复机制调整 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新增连续无失信行为按月累加修复规则 每增加1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可修复1分 年度修复上限为原扣分分值且最高不超过11分 [1][3] - 修复案例演示 A企业因未按期填报财务报表被扣3分 起评分90分降至87分 按旧规修复后仅加0.6分至87.6分(B级) 新规下因连续13个月无新增失信 可追加修复2.4分 总分恢复90分(A级) [5][6] -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2号公告明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细则 湖里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参与政策制定 [7][8] 信用评分动态调整机制 - 修复触发条件 需满足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律责任+评价年度内最后一次扣分后连续6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 [3] - 修复进度量化 失信行为终止后 每保持1个月无新增记录可获1分修复值 实现信用分阶梯式回升 [3] - 修复上限控制 单次修复总量不超过原扣分分值 且全年累计修复不超过11分 防止信用分异常波动 [3]
阿拉尔税务局:信用修复 助力企业重焕活力
搜狐财经· 2025-07-18 11:16
纳税信用修复政策 - 阿拉尔税务局通过信用修复机制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引导企业合规经营[1] - 2024年初阿拉尔市丰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2023年违法违规行为被判定为纳税信用D级,导致发票额度受限、供应商合作收紧、银行贷款遇阻、业务发展放缓[1] - 税务局主动筛查失信企业名单,发现该公司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通过"点对点"政策辅导协助完成信用等级从D级提升至B级[1] 企业修复成效 - 信用修复后银行通过该企业低息贷款审核,资金压力缓解,供应商信任度回升带动订单量增长[1] - 企业负责人表示信用修复政策提供改正机会,税务部门专业服务是重获发展活力的关键[1] 税务部门后续措施 - 组建专业团队主动筛查符合条件企业,按"一户一策"定制修复方案加速释放政策红利[1] - 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普及信用知识与修复政策,引导企业将合规经营内化为自觉行动,从源头防范失信风险[1]
长图 | 一图看懂纳税信用新规重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18 08:45
纳税信用评级体系 - 纳税缴费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其中A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B级为70分以上不满90分,M级为新设立经营主体或得分70分以上但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C级为40分以上不满70分,D级为不满40分或有严重失信行为 [3] 信用修复机制 - 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加大,3日内纠正可100%修复原扣分分值,3日后30日内纠正挽回80%,30日后90日内纠正挽回40%,90日后纠正挽回20% [3] - 欠缴税费采用渐次修复机制,3日内补缴按补缴比例×100%修复,30日内补缴2000元以下按100%修复,2000元以上按80%修复,90日后补缴按40%修复 [3][4] - 案例显示新规允许分期补缴税款情况下仍可修复加分,如补缴50%税款可挽回40%扣分 [4] 修复制度优化 - 直接判D级案件根据不同罚款金额或违法情节设置不同修复等待期,取消连续12个月无新增失信行为的前置条件 [4] - 分档次设定无新增失信行为记录的前置条件:1倍以下罚款需3个月,1-3倍罚款需6个月,3倍以上罚款需12个月 [4][5] - 违反发票管理规定按罚款金额分层:1万以下需3个月,1-5万需6个月,5万以上需12个月 [5] - 补缴税款、利息、滞纳金和罚款的时限要求:60日内足额补缴无新增记录要求,60-180日内需6个月无新增记录,180日后需12个月无新增记录 [5]
收藏!纳税信用补评、复评、修复、复核一图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0 17:15
纳税信用补评 - 纳税人不予评价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可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1] - 不予评价情形包括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被审计财政部门查出税收违法行为尚未办结、税务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尚未结案 [1][2] -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通过补评自愿参与评价且存续期间不得转为不参评 [2] -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申请补评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2] - 补评申请可在评价结果公布后的任意时间提出但复评仅限当年内 [2] 纳税信用复评 - 纳税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申请复评 [4] - 复评受理时限为评价结果发布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4] -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评的纳税人也可申请复评税务机关将依据近12个月信用状况确定级别 [4] 纳税信用修复 - 纳税人发生失信行为后主动纠正并消除不良影响可申请信用修复 [4] - 可修复情形包括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等事项已补办、D级纳税人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满60日、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等 [4] - 破产企业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依法缴纳税款并纠正失信行为可修复信用 [4]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连续12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且符合条件可修复D级 [4] - D级纳税人直接责任人员关联企业连续6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可修复信用 [4]
一文读懂纳税信用补评、复评、修复、复核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08:33
纳税信用补评 - 纳税人不予评价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可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2] - 三种不予评价情形解除后可申请补评:税收违法立案未结案、审计/财政部门查出税收违法行为未办结、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结案 [2][4] -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通过补评自愿参与评价且一般不得再转为不参评 [5] -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申请补评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5] 纳税信用复评 -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纳税人可在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内申请复评 受理时限为结果发布日至当年12月31日 [6][7] - 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评价年度未参评的纳税人可申请复评 税务机关依据近12个月信用状况确定级别 [8] 纳税信用修复 - 纳税人发生失信行为后主动纠正并消除影响可申请信用修复 [9] - 八种可修复情形包括:逾期申报/缴税已补办 D级纳税人按期足额补缴 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破产企业依法缴纳税费等 [10][11] - 修复前提是对年度评价结果无异议 有异议需先进行复评 [11] 纳税信用复核 - 对指标评价有异议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提出复核 [12] - 例如2024年度评价指标有异议可在2025年3月申请复核 [14]
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如何在新电子税务局进行修复?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5 08:50
纳税信用评价影响因素 - 未按规定申报行为包括未按期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 [3] - 未按规定缴纳税费行为包括逾期缴纳已申报税款、未解缴代扣税款等 [4] - 发票管理违规行为涉及未按规定开具或保管发票导致损毁遗失 [5] - 税务登记及账簿问题包含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未设置或违规保管账簿凭证 [6] 严重失信行为判定标准 - 涉税犯罪行为如逃避缴纳税款、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直接判为D级 [7] - 偷税金额超过10万元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未构成犯罪但已受处罚的行为 [7] - 暴力抗税、虚假申报税收优惠、骗取出口退税资格未到期等情形均属严重失信 [9][10][11] - 与非正常户关联或由D级纳税人直接责任人员负责经营的企业将关联判级 [12] 纳税信用修复条件 - 补办逾期申报、税款缴纳或资料备案后可申请修复 [16] - 被直接判D级但已按期足额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可修复 [16] - 解除非正常户状态或破产重整中履行纳税义务的企业符合修复资格 [17] - D级纳税人连续12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且纠正违规行为的可申请修复 [17] 电子税务局信用修复流程 - 通过【我要办税】-【纳税信用】模块查询年度评价指标及扣分明细 [18]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申请调整】-【申请修复】功能提交修复请求 [19] - 系统自动推荐可办理业务或由纳税人自主选择修复事项并上传附件 [19]
看过来!2025纳税信用新举措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8 23:32
纳税信用评级规则 - 甲公司案例显示:30日内纠正且补缴税款1000元以上可修复加4分 原起评分90分扣1分后最终得分89分评为B级[2] - 原规定下纳税信用修复需企业主动申请 新政策下解除非正常状态后自动重新评级无需申请[3][5] 关联纳税人定义及影响 - 关联纳税人指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后续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企业[4] - 非正常户企业及其关联方纳税信用均直接判为D级 法定代表人在非正常户认定后关联的企业同步判为D级[4] 信用修复政策变化案例 - 乙公司2024年10月24日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后即时判D级 其法定代表人A在11月24日成立的丙企业同步判D级[5] - 2025年5月7日乙公司解除非正常状态后 新政策下乙/丙企业自动修复为非D级 原规定需分别申请信用修复[5] - 政策依据为税务总局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意见(税总纳服发〔2025〕20号)[5]
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发布!如何查询和修复?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3 18:17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 - 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公布,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企业名称旁直接查看当前评价结果 [3][4] - 详细结果和指标明细查询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管理】或直接搜索"纳税信用管理"进入 [6][7] - 查询时可选择相应年度查看结果和指标详情 [7] 纳税信用复评机制 - 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受理时限为评价结果发布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8] - 新设立企业若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满12个月但不满一个评价年度,可申请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 [9] - 复评申请路径:在【纳税信用管理】页面点击【申请调整】-【申请复评】-填写表单并提交 [10] 纳税信用修复规则 - 企业发生失信行为后若主动纠正并消除不良影响,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 [10] - 信用修复前提是企业对年度评价结果无异议,存在异议需先完成复评流程 [12] 注:文档中未涉及具体行业或公司财务数据,仅包含纳税信用管理流程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