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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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量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0:5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上午11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 -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其中刘霄参加现场会议曾怿刘竞妍参加通讯会议[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怿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1] 审议通过事项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 - 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3] - 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4][5] 需提交股东大会事项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2024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 监事2024年度薪酬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信息披露安排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12[2]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3]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3] -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详见公告编号2025-014[5]
海光信息(688041) -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02-28 19:30
时间规划 - 未来三年为2025 - 2027年[1] - 公司至少每3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5] 投资与支出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特定标准属重大投资[6] 利润分配 - 最近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2] 股利派发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 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5] - 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实施[16]
联科科技(001207) -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02-27 22:15
利润分配方式 - 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5] 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 需满足四个条件,重大投资或支出有界定标准[6] - 原则上每年一次,可中期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9]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9] 股票股利分配 - 满足现金股利条件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8] 决策流程 - 每三年制订规划,每年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10] - 调整政策议案经多环节后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权通过[12] 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期分红上限,董事会制定方案[11] - 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3] - 分红回报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6]
金博股份(688598)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02-26 22:15
股东分红规划 - 公司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5]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80%[6]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最低40%[6]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6] 决策条件 - 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需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10] - 股东大会现金分红等方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13] 实施条件 - 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4]
普联软件(300996) -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02-24 18:45
股东分红规划 - 制定未来三年(2025 - 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16] 利润分配政策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 10%[9] - 不同发展阶段与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0] - 满足条件原则上每年度至少现金分红一次[12] 政策执行与调整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3]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 12 个月内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且超 5000 万元为重大投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