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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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5-22 20:15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股东及代理人可采用网络投票或现场参会方式 现场参会需提前半小时签到并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等文件 [1][2] - 现场会议秩序严格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会场 股东提问需经主持人许可且限时5分钟 [1][2][3] - 表决规则明确 现场投票需填写表决票 未填/错填视为弃权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指定时段进行 [3][5][9] 大会议程安排 - 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5月29日14点 地点为宁波高新区清逸路99号 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同步进行 [5] - 议程包含议案审议、股东发言、选举计票人、表决结果统计及宣布等环节 最终结果以公告为准 [6][7][8] - 见证律师全程参与 现场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文件需签署留存 [4][8] 担保额度议案 - 公司拟将2025年度担保额度由8亿元人民币调整为无固定金额 涵盖子公司间连带责任担保及履约类担保 [6][9] - 担保类型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签署合同 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9] - 议案已获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6][9]
*ST仁东: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2 18:16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长勇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时间覆盖9:15-15:00[4][5]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5] 参会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87亿股(占总股本16.5379%),网络投票股东424人,代表股份2.14亿股(占18.9182%)[5]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5] - 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5][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占比超99.3%,反对票最高为0.6246%,弃权票最高0.2036%[7][8][9][10][11][12][13][14][15] -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均超98.7%,反对票最高1.1883%,弃权票最高0.2036%[8][9][10][12][13] - 议案表决程序符合《股东会规则》,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方式,由律师监票[6][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6] - 决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未新增或修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16]
渝农商行: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1 20:1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 现场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 [3][4] - 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四项临时议案由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等股东于2025年5月6日提交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28人 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 [4] - 关联股东对特定议案回避表决 包括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等6家关联方对议案(15)回避 [4][5] 表决程序与议案审议 - 审议15项议案 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 [5][6] - 议案(4)(5)(8)-(15)实施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机制 [5] - 表决结果经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 无股东提出异议 [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5] - 所有决议经合法程序通过 具备法律效力 [5]
志邦家居: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1 20:00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由董事会召集,并于会议召开前20日发布公告通知股东 [2] - 会议通知内容包括股东大会类型、召集人、投票方式、审议事项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程序合法合规 [4] 出席会议人员及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或代理人共13人,网络投票股东404人,合计代表股份数量未披露 [4] - 其他参会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召集人资格符合法规要求 [4][5] 会议审议议案 - 共审议15项议案,包括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等 [5] - 其中第11项(未披露具体名称)和第15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6] - 议案内容与董事会、监事会此前决议公告一致,合法有效 [6] 表决结果分析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比例普遍高于99.45%,反对票最高占比0.4885%(委托理财议案) [7][8][9][10] - 中小投资者对利润分配方案支持率达99.5214%,对委托理财议案支持率较低(97.9952%) [8][10] - 关联交易类议案经回避表决后通过率仍超99.35%,显示关联方控制力较强 [13][15][16]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提案内容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中国广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38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4] - 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5] -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长利先生主持 [5] 股东出席情况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共计2,0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136,694,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20284% [7] - 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现场出席,代表股份34,339,785,900股,占比68.001446% [6] - 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现场出席,代表股份3,431,775,373股,占比6.795782% [7] - 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2,058人,代表股份365,133,336股,占比0.723056% [6]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案 - 《2024年度报告》获A股股东99.975582%赞成,H股股东98.344105%赞成 [11]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A股股东99.977424%赞成,H股股东99.999971%赞成 [12] -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获A股股东99.973000%赞成,H股股东99.805786%赞成 [13] 特别决议案 - 《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获A股股东99.305137%赞成,H股股东36.911222%赞成 [14] -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获A股股东99.972057%赞成,H股股东93.622339%赞成 [15] - 《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获A股股东99.976501%赞成,H股股东99.861792%赞成 [14] 法律意见 -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6] - 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16] -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6]
鼎龙股份: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37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召开议案 [2] - 会议通知明确列明投票方式、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系统及审议事项等内容 [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武汉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共214人,代表股份388,082,429股,占总股份41.35% [4] - 现场出席股东11人,代表股份279,734,842股(占比29.80%);网络投票股东203人,代表股份108,347,587股(占比11.55%) [4] - 中小股东代表206人,持股108,399,485股(占比11.55%),其中现场3人持股51,898股,网络203人持股108,347,587股 [5]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共审议12项提案,包括非累积投票议案10项(如董事监事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保额度等)及累积投票议案2项(董事会换届选举) [5][6] - 非累积投票议案均通过,其中《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获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388,082,429股同意 [6] - 累积投票议案涉及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选举,具体同意股数未披露 [7]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7] - 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与通知事项一致 [5][7]
ST中装: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 [2]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深圳鸿隆世纪广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3]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人员及资格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12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9,445,041股(占公司总股本27.1473%),其中现场股东4名(持股192,891,458股,占比26.2553%),网络投票股东122名(持股6,553,583股,占比0.8920%) [3][4]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股东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4]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5] - 11项议案均获通过:特别决议事项(议案十)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其余议案获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关联股东在议案十中回避表决 [6] - 最高赞成率99.3304%(议案一),最低赞成率99.1648%(议案七),反对票比例最高0.8098%(议案七),弃权票均不超过0.0253% [5][6]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决议合法有效 [7]
颀中科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1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中国证券报》等指定媒体公告,载明会议类型、投票方式、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合肥颀中科技会议室如期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3]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股东代表8名(代表11名股东),持股861,986,233股,占总股本72.4945% [4] - 网络投票股东129名,持股12,493,157股,占比1.0507% [5] - 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134名,持股48,445,622股,占比未明确披露 [5]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事项 - **年度报告议案**:通过率98.9548%,反对票占比1.0204% [6] - **利润分配预案**:通过率99.1430%,中小股东支持率84.5317% [8][9] - **财务预算方案**:通过率98.7874%,反对票主要来自中小股东(15.3625%) [7] 特别决议事项(可转债相关) - **发行可转债条件议案**:通过率98.9242%,中小股东反对率18.4354% [13] - **募集资金用途议案**:通过率98.9245%,反对票占比1.0211% [24]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通过率98.9643%,中小股东支持率81.3058% [29] 其他关键事项 - **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通过率99.0337% [6] - **高管薪酬议案**:中小股东反对率24.0474%,反映较大分歧 [12] - **简易程序定增授权**:通过率98.9306%,反对票占比1.0220% [33] 法律程序有效性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33]
浙江建投: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9 21:26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3] - 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通知披露内容一致 [3][4]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7,652,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未披露 [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具体人数未披露 [4]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同意票占比普遍超过99.6%,反对票最高占比0.6358%(议案9)[5][7][13] - 关联交易议案(13-29、31-36)中关联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5]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9、10)单独计票,其中议案9反对票达3,662,378股,占比0.6358% [7][1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6]
香江控股: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香江控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9 19:43
会议基本信息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14:00在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召开 由公司副董事长修山城主持[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至15:00[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2][3][4] 出席会议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55人[5] - 出席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5]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6] 表决结果概况 - 议案一表决结果 同意2,238,422,349股 占比99.9006% 反对1,609,472股 占比0.0718% 弃权615,603股 占比0.0276%[6]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一表决结果 同意66,744,907股 占比96.7738% 反对1,609,472股 占比2.3335% 弃权615,603股 占比0.8927%[7] - 议案二表决结果 同意2,238,841,649股 占比99.9194% 反对1,515,272股 占比0.0676% 弃权290,503股 占比0.0130%[7]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二表决结果 同意67,164,207股 占比97.3817% 反对1,515,272股 占比2.1970% 弃权290,503股 占比0.4213%[7] 董事选举结果 - 翟美卿当选董事 获同意2,233,711,794股 占比99.690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2,034,352股 占比89.9439%[14] - 修山城当选董事 获同意2,234,132,305股 占比99.7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2,454,863股 占比90.5536%[14] - 翟栋梁当选董事 获同意2,233,429,858股 占比99.6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1,752,416股 占比89.5352%[15] - 刘根森当选董事 获同意2,233,787,931股 占比99.6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2,110,489股 占比90.0543%[15] - 范菲当选董事 获同意2,233,657,941股 占比99.688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1,980,499股 占比89.8659%[15] 独立董事选举结果 - 陈锦棋当选独立董事 获同意2,233,695,337股 占比99.68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2,017,895股 占比89.9201%[16] - 庞磊当选独立董事 获同意2,234,049,225股 占比99.7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2,371,783股 占比90.4332%[16] - 甘小月当选独立董事 获同意2,233,657,812股 占比99.688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1,980,370股 占比89.8657%[16] 监事选举结果 - 陈昭菲当选监事 获同意2,233,744,635股 占比99.691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2,067,193股 占比89.9916%[17] - 张柯当选监事 获同意2,233,847,615股 占比99.696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2,170,173股 占比90.1409%[17] 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在相关议案中回避表决[11] - 非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6,986,407股 占比97.1240% 反对1,256,572股 占比1.8219% 弃权727,003股 占比1.0541%[11]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与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完全一致[11] 特别决议事项 - 第9.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18] - 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