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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7:17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不高于4000万元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 [1] - 按上限测算预计回购80万股占总股本0.59%,下限测算回购40万股占总股本0.29% [1] - 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回购实施进展 - 2025年5月9日首次回购5万股 [2] - 截至公告日累计回购543,500股占总股本0.40%,耗资20,046,351元 [3] - 回购金额超过方案下限但未超上限,方案已实施完毕 [3] 回购合规性说明 - 回购资金总额、价格、数量及期限均符合监管规则与董事会方案 [3] - 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未买卖股票 [4] - 回购委托价格避开涨跌幅限制时段及集合竞价阶段 [6] 股份后续安排 - 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期间不享有表决权、分红等权利 [7] - 计划36个月内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未使用部分将注销 [7] - 总股本维持135,938,040股不变,有限售条件股占比未披露具体数据 [5][6] 权益分派影响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回购价格上限调整,2025年6月13日生效 [2]
天奈科技: 天奈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6:07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1 月 10 日~2026 年 1 月 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40万股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1% 累计已回购金额 1,747.6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3.46元/股~43.8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
嘉化能源: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6:07
回购方案概述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4月10日 [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5年4月3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1] - 预计回购金额为40,000万元至60,000万元 [1] - 回购用途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和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议案 [1] - 回购价格上限最初为不超过12.01元/股,后调整为不超过11.82元/股 [1] -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7月7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4,102,400股,占总股本比例1.04% [2] - 累计已回购金额为11,927.33万元 [2] - 回购股份成交最高价为8.78元/股,最低价为8.30元/股 [2]
宝通科技实控人拟减持 4个月前股价历史最高目前跌4成
中国经济网· 2025-07-08 14:33
减持计划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持有公司股份82,950,952股(占总股本19.81%),计划在2025年7月29日至10月28日减持不超过8,374,934股(不超过总股本2%) [1] - 董事兼副总经理唐宇持有公司股份6,107,952股(占总股本1.46%),计划同期减持不超过1,526,988股(不超过总股本0.36%) [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数量可能因送股、配股等事项调整 [1] 减持原因与股价表现 - 减持主要用于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方声明对公司发展前景仍充满信心并将长期持有股份 [2] - 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 - 公司股价在2025年2月28日达到历史新高40.3元,但截至2025年7月7日已下跌至24.46元,较峰值下跌39.3% [2] 可转债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发行500万张,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亿元 [2] - 扣除承销保荐费60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2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169亿元 [2] - 可转债存续期限为2020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 [2]
通宇通讯实控人拟减持 近2年扣非亏损2021年定增募8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7-08 11:24
控股股东减持计划 - 控股股东时桂清持有公司股份114,570,635股,占总股本的21.93% [1] - 计划减持不超过15,653,487股,占总股本的2.9963% [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不超过5,217,829股)和大宗交易(不超过10,435,658股) [1] - 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 [1]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11.94亿元,同比下降7.71% [2][3]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38.51万元,同比下降49.03% [2][3] - 2024年扣非净利润-165.63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91.59% [2][3]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51.63万元,较上年同期改善96.42% [2][3] 历史融资情况 -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12.64元/股 [3] -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12亿元 [3]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8亿元 [3]
【读财报】乳制品上市公司透视:2024年超半数公司营利双降 逾三成公司亏损
新华财经· 2025-07-08 07:29
行业整体表现 - 2024年乳制品行业业绩整体承压,超半数公司营收和利润双降,包括伊利股份、蒙牛乳业、光明乳业、皇氏集团等[1] - 19家乳制品上市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出现下滑,占比超六成,其中15家公司营利双降[8] - 9家公司2024年出现亏损,占比超三成,包括现代牧业、庄园牧场、西部牧业等上游牧场公司[7] - 2024年营收超百亿元的乳制品企业有9家,营收占比达整体的八成以上[4] 头部企业财务数据 - 伊利股份2024年营业总收入1157.8亿元,同比下降8.24%,2025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17.71%至48.74亿元[4] - 蒙牛乳业2024年实现收入886.75亿元,同比下滑10.1%,液态奶板块收入730.66亿元,同比下跌10.97%[4] - 光明乳业2024年总营收242.78亿元,同比减少8.33%,归母净利润减少25.36%至7.22亿元[8] - 中国飞鹤、中国旺旺、伊利股份2024年归母净利润位居前三,均超过30亿元[6] 业绩增长企业 - 7家乳制品公司2024年营收、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包括中国飞鹤、贝因美、澳优等奶粉板块公司[2] - 贝因美2024年营业收入27.73亿元,同比增长9.7%,归母净利润1.03亿元,同比增长116.92%[9] - 2025年一季度贝因美营收同比增长1.01%,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90%[9] 企业回购动态 - 伊利股份2025年5月完成回购4054万股,占总股本0.6368%,使用资金总额约10.07亿元[13] - 蒙牛乳业截至2025年7月2日累计回购2882.4万股,耗资4.54亿港元,年内回购金额超1.9亿港元[10] - 贝因美2025年4月披露回购方案,拟回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不低于1.5亿元,截至6月30日暂未回购[15]
金盘科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24
总则 - 本制度旨在规范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下或通过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1][3] - 明确禁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 [2] 股份变动管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后者需核查信息披露合规性 [5] - 列举9类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后6个月、立案调查期间等 [6] - 设定敏感期交易禁令,包括年报前15日、季报前5日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 [4][7] - 任期内及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比例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股≤1000股可全额转让) [8] - 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内容含数量、价格区间及原因 [9] 股份计算规则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股为基数计算 [11] - 年内新增股份中无限售部分当年可转让25%,限售部分计入次年基数 [12] - 权益分派导致的股份增加可同比例提升当年可转让量 [6] - 公司章程可设定严于本制度的转让限制条件 [14]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份数据管理及网上申报,需在任职变动后2交易日内更新信息 [16][17] - 股份变动需在2交易日内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数量、交易日期及价格 [19] - 限售股份解除前5交易日需披露提示性公告,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 [18] 违规处理 - 违规行为将上报董事会及监管机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公告处理细节 [15][20] - 严重违规者将移交监管部门处罚 [21]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 [22][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4]
双塔食品: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23
回购股份计划 - 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2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 [2] - 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高于7.95元/股 [2] - 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 [2]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225,391,4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现金 [4] - 现金分红总额为24,673,930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02元 [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5日 [4]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 因权益分派实施,回购价格上限由7.95元/股调整为7.93元/股(扣除每股现金红利0.02元) [5] - 按调整后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7,831,021股(占总股本3.07%),下限为25,220,681股(占总股本2.04%) [5] 其他事项 - 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计划其他事项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期限内实施回购 [6]
英威腾: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13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元/股 [1] - 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 回购价格调整 -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8元/股调整为7.94元/股,自2024年5月23日生效 [2] - 2025年4月3日将回购价格上限由7.94元/股调整至13.80元/股,并将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至2026年2月8日 [2]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13.80元/股调整为13.74元/股,自2025年6月24日生效 [2] 回购实施情况 - 2024年6月24日首次实施回购,累计回购989.43万股,占总股本1.22%,最低成交价5.38元/股,最高成交价7.92元/股,总金额6201.49万元 [3] - 回购资金总额超过方案下限且未超过上限,方案实施完毕 [3] 回购合规性 - 回购资金来源、总额、方式、价格、数量及期限均符合相关规定,与方案无差异 [4] - 回购期间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行权买入股票外,其他相关主体未买卖公司股票 [4][6] 回购影响 - 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上市地位和控制权 [6] - 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三年内未转让将予以注销 [6] 后续安排 - 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期间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 [7] - 公司将在三年内适时安排股份转让或注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新 华 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13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确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则 [1] - 制度明确持股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利用他人账户持有及信用账户内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1][3] - 对股份转让设置多重限制条件,包括禁售期、减持比例、信息披露等要求 [2][4][5][6][7] 股份转让限制 - 禁止转让情形: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公司/个人涉及证券违法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被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8类情形 [2] - 任期内及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比例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有≤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3][5] - 新增股份中无限售条件部分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条件部分计入次年基数 [3][6] 股份变动管理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未按期完成均需在2交易日内公告 [4][12] - 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2交易日内披露 [4][12] - 个人信息(含近亲属)需在任职/离职/信息变更后2交易日内申报 [5][13] 交易行为规范 - 禁止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需披露处理情况 [6][18] - 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5日、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买卖股票 [7][19] - 需确保配偶、直系亲属及控制实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7][20] 监督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持股数据管理,季度核查披露情况并上报违规行为 [6][15] - 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核查 [6][16] - 违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纪律/经济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