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变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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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制药: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行为 [1] - 董事和高管需遵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规定,并对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 - 鼓励董事和高管在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时增持股票,但禁止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 [2][4] 持股变动管理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后者需核查信息披露情况并提示风险 [6]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处罚未满6个月等7类情况 [7] - 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限制:上市12个月及离职6个月内禁售,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最多减持上市时持股的25% [8] 股份转让比例与程序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9]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提交计划公告,内容需包含数量、时间区间等要素,且区间不超过3个月 [9][10]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可同比例提高当年可转让数量 [11] 交易窗口期限制 - 禁止交易期间涵盖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前5日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 [13] - 6个月内反向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涉及配偶及直系亲属持股也适用此规定 [14][15] 信息披露要求 - 持股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后数量、价格等要素 [16] - 董事和高管需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变更,董事会秘书负责季度核查及违规报告 [17][19]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20][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2]
赛微微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核心观点 - 该制度规范了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流程,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股份转让限制、申报披露要求及违规处理措施 [1][2][3]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管理 [2][3]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及高管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后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承诺锁定期内、公司/个人涉及证券违法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 [7]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上市时持股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 [8][12]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上年末持股的25%,新增无限售股份当年可转让25% [11] - 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11] 交易申报流程 - 买卖前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经交易所备案后方可操作 [6]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日披露,内容包括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实施后2日内公告 [11][20] - 司法强制执行的股份需在2日内披露处置细节 [11] 信息披露要求 - 持股变动需在2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公告(除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导致变动外) [7][17] - 公司需通过上交所CA数字证书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人员持股变动信息 [6][14] - 上市前5日需书面报送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15] 监管措施 - 上交所对首发股份1年禁售、离职半年禁售、每年25%转让限额等实施事前控制 [18] - 对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窗口期违规交易等行为实施事后监管 [19] - 公司可通过公司章程设置更严格的转让限制,但需经上交所审核 [21]
英科医疗: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12
第一章 总则 - 本制度适用于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七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管理 [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第二章 禁止交易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情形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在上市交易首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涉嫌证券违法被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七种情形下不得转让 [2] - 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公告前5日及重大事项披露前等敏感期 [2][3] -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 [3] - 禁止董事及高管进行公司股票的融资融券交易 [3] 第三章 信息申报、披露与监管 - 董事及高管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内容包括减持数量、时间区间、价格区间及原因 [4] - 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若遇高送转等重大事项需同步披露关联性 [4]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变动日期及价格等 [4] - 深交所可通过问询函等方式对交易目的及资金来源进行监管 [5] 第四章 账户及股份管理 - 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基数以上年末持股数为准 [6] - 新增股份(如股权激励)中无限售部分当年可转让25%,限售部分计入次年基数 [7]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 [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及高管持股数据,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 [7] 第五章 违规责任 - 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由董事会收回并披露违规情况 [8] - 违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民事赔偿及刑事责任追究 [9] - 禁止交易期间违规操作将视情节追究赔偿责任 [9] 第六章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金盘科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24
总则 - 本制度旨在规范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下或通过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1][3] - 明确禁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 [2] 股份变动管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后者需核查信息披露合规性 [5] - 列举9类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后6个月、立案调查期间等 [6] - 设定敏感期交易禁令,包括年报前15日、季报前5日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 [4][7] - 任期内及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比例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股≤1000股可全额转让) [8] - 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内容含数量、价格区间及原因 [9] 股份计算规则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股为基数计算 [11] - 年内新增股份中无限售部分当年可转让25%,限售部分计入次年基数 [12] - 权益分派导致的股份增加可同比例提升当年可转让量 [6] - 公司章程可设定严于本制度的转让限制条件 [14]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份数据管理及网上申报,需在任职变动后2交易日内更新信息 [16][17] - 股份变动需在2交易日内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数量、交易日期及价格 [19] - 限售股份解除前5交易日需披露提示性公告,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 [18] 违规处理 - 违规行为将上报董事会及监管机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公告处理细节 [15][20] - 严重违规者将移交监管部门处罚 [21]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 [22][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4]
金逸影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5
董事及高管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管名下所有股份(含信用账户股份)[2] - 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信息披露合规性[2]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处罚后六个月内、被公开谴责后三个月内、承诺锁定期内等9类情况[2] 股份减持规范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 包含数量、时间区间、价格区间及合规说明[2][3] - 减持完成后2个交易日内需公告 未完成减持也需在期满后2日内披露[3] - 离婚导致的股份变动 双方需共同遵守减持规定[3] 交易窗口期限制 - 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年报/中报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前5日、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4][6]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6] - 限制范围涵盖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方账户持股[4][6] 股份增持规范 - 增持计划需披露:目的、数量/金额区间(上限不超下限1倍)、6个月内实施期限[11][15] - 增持进展需在实施期过半时披露 包括已增持数量、比例及方式[16] - 持股≥30%股东每年增持不得超过总股本2%[11][17]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高管需在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离职后继续锁定6个月[14][42]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包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及价格[16][26] - 定期报告中需披露未完成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20] 股份锁定机制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股份按75%自动锁定 权益分派导致增加的股份可同比例解禁[17]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8] - 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19] 监管措施 - 交易所可对异常交易行为采取问询、约谈等措施[16][31] - 涉嫌违规时登记结算机构可强制锁定股份[19][39] - 融资融券交易需申报且禁止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8][30]
惠达卫浴: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5
惠达卫浴股份变动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核心观点 - 该制度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的合规性管理,明确买卖限制、申报流程及信息披露要求,确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规则 [1][2][5] 股份持有与变动基础规定 - 董事及高管持股范围包括登记名下所有股份(含信用账户及合并多账户计算),变动需遵守法律法规及承诺 [2][3] - 若同时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身份,需额外遵守相关股份变动规定 [5] 股份转让禁止情形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承诺锁定期内、涉嫌证券违法未满6个月等 [3][4] - 禁止交易窗口期: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5日、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等 [4][8] 股份变动比例与计算规则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比例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5][10] - 可转让数量基数以上年末持股数为准,新增股份(如股权激励)当年可转25%,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额度 [5][12][13] 短线交易与内幕信息管控 - 禁止6个月内反向交易(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 [6][14] - 需确保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7][15] 减持专项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大宗交易不超过2%,协议转让单次受让比例≥5% [7][16] - 减持需提前15交易日预披露计划,区间不超过3个月,实施后2交易日内公告结果 [9][22][23] 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 - 董事及高管需及时申报个人及关联账户信息(如任职变更2交易日内) [8][19] - 股份变动需2交易日内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后持股数、价格等 [11][26] 其他管理条款 - 限售股解锁后自动释放额度内股份,其余继续锁定 [8][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拥有解释权 [12][28][29]
科力装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6:20
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减持股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适用范围涵盖登记在董事高管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2] - 明确禁止董事高管参与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 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 - 董事高管需在上市时、任职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本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并在深交所网站公告[12] - 公告内容需包含上年末持股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等核心要素[7][12] 股份买卖禁止与限制条款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首年、离职半年内、涉嫌证券违法未满6个月等[15] - 敏感期禁售涵盖年报前15日、季报前5日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16] - 年度可转让股份比例不超过上年末持股量的25%[17] 股份锁定与解锁机制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7]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自动解锁可转让额度[20]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时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7] 减持计划与违规处理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22] - 违规买卖股票6个月内反向操作所得收益由董事会收回[23][31] -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降职、民事赔偿及移送司法机关等[31] 账户管理与特殊情形处理 - 深交所将董事高管申报的证券账户中公司股份自动锁定[25] - 离任后6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 到期自动解锁[29] - 涉嫌违规交易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强制锁定股份[26] 制度解释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34][35] - 术语定义明确"以上"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33]
博硕科技: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59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框架 - 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及《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 [1] - 适用范围涵盖登记在个人名下、他人账户及信用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2] 股份转让禁止情形 - 禁止交易时段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业绩预告前5日及重大事件披露窗口期等 [3] - 限制转让情形包含上市首年、离职半年内、立案调查期间及被行政处罚后6个月内等 [4] 股份转让比例规定 - 年度转让上限为持股总数的25%,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5] - 可转让数量计算基数为上年末持股总数,新增股份中无限售部分当年可转25% [6][7] 减持披露要求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含数量、时间区间及价格区间等要素 [9]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包含变动前后持股数及交易细节 [10] 短线交易与信息申报 - 禁止6个月内反向交易,违规收益由董事会收回 [11][12] - 董事及高管需在任职/离职/信息变更时2个交易日内申报本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 [12][13] 日常管理机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份数据管理及信息披露核查 [14]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短线交易规定执行 [15] 制度实施与修订 - 管理办法自董事会批准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上位法规执行 [16][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