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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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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一致行动协议续签背景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于2017年6月1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时采取一致行动 [1] - 原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即2025年11月24日 [1] - 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际控制人一致同意将协议有效期延长18个月 [1] 实际控制人持股及任职情况 - 高伟荣持有公司25.98%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 [2] - 高亮云持有公司6.55%股份,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 - 高时会持有公司1.61%股份,担任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 [2] - 三人合计持有公司34.14%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 协议续签主要内容 - 本次签署为对2017年《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 [3] - 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权利义务仍按原协议执行 [3] - 一致行动有效期自原协议届满日(2025年11月24日)起延长18个月 [3] 协议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续签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 [5] - 续签有利于保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5] - 续签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1 02:22
一致行动协议续签背景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于2017年6月1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即2025年11月24日 [1] - 鉴于原协议即将到期,三方于2025年11月1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协议有效期延长18个月 [1][3] 实际控制人持股及任职情况 - 高伟荣持有公司25.98%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 [2] - 高亮云持有公司6.55%股份,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 - 高时会持有公司1.61%股份,担任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 [2] - 三人合计持有公司34.14%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 协议续签主要内容 -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是对2017年《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除延长有效期外,各方权利义务按原协议约定执行 [3] - 一致行动有效期自原协议届满日(2025年11月24日)起延长18个月 [3] - 协议一式伍份,各方各持壹份,其余用于申报或备案 [4] 协议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 续签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 [5] - 续签有利于保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5]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0 02:55
一致行动协议续签背景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来斌、谢秋花、李裕陆、李裕高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最初于2017年8月3日签署,并于2020年11月19日、2023年11月19日两次续签,本次续签后有效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2][7] - 截至公告日,四位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138,240股,占总股本的15.28% [1] - 公司控股股东水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7,800,000股,占总股本的41.05%,四位实际控制人在水星控股合计出资67,000,000元,占总出资额的59.29% [1] 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各方在处理需由公司股东会或水星控股股东会决议的事项时,均采取一致的意思表示和行动 [3] - 在提案和表决方面,各方需事先充分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若出现意见分歧,以李来斌和谢秋花(即甲乙双方)的一致意见为最终意见 [4] - 若丙方(李裕陆)或丁方(李裕高)与甲乙双方意见分歧且最终未能保持一致,则视为其已将相关股东权利授予甲方(李来斌)行使 [6] - 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或水星控股股权,其新购入或剩余的股份/股权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均需按本协议约定一致行动 [7]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或修改协议 [7] 协议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续签后,公司控制权保持不变,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来斌、谢秋花、李裕陆、李裕高四人 [8] - 协议续签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布局,不会对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8]
水星家纺(603365.SH):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格隆汇APP· 2025-11-19 17:43
一致行动协议续签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来斌、谢秋花、李裕陆、李裕高于2025年11月19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1] - 协议有效期将延续至2025年11月19日届满[1] - 此次续签旨在实现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保障公司经营健康发展[1] 协议历史沿革 - 四位实际控制人首次于2017年08月03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1] - 协议于2020年11月19日首次到期后已续签三年[1] - 协议于2023年11月19日再次到期后已续签两年[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签署背景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2年11月17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原定有效期为36个月,将于2025年11月16日期满 [1] -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各方于近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1] 补充协议核心内容 - 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将原协议有效期延期六个月,明确五方在未来六个月内继续一致行动 [2] - 协议有效期自签章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6] -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变,对各方继续有约束力 [7] - 乙丙丁戊四方同意在行使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法定权利及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时与甲方黄淦雄保持一致行动 [4] - 若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同意以甲方黄淦雄的意见为最终意见 [5] 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是基于持续稳定公司控制权而进行,有利于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8] -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淦雄,其直接持有公司53,987,400股,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控制公司194,71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5.70% [8]
雄塑科技(300599.SZ):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格隆汇APP· 2025-11-14 16:41
一致行动协议核心变更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与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雄进投资、明析安心8号基金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原定于2025年11月16日到期 [1] - 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并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各方于2025年11月14日签署补充协议,将原协议有效期延长六个月 [1] - 协议明确五方在未来六个月内将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1]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张海与持股4.94%的股东悦欣医药签署为期12个月的《一致行动协议》,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达到48.68% [2][3][4] - 此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不触及要约收购,且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张海先生 [2][11]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张海与股东悦欣医药签署协议后,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7,858,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4% [2] - 因股东王惠英(张海母亲)与张海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协议签署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056,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8% [2][3] 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双方在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提案、进行投票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前需充分协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若意见不一致则按照甲方(张海)的意见进行表决 [5][6] - 乙方(悦欣医药)承诺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会同公司其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6] - 一致行动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同意可延长 [7] - 协议签署系基于乙方对甲方经营管理理念的认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医药领域投资价值的认可 [4]
中元股份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 11月3日起复牌
智通财经· 2025-10-31 20:21
公司控制权变更 - 2025年10月30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尹健等8人将合计持有的1.005亿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朱双全、朱顺全行使 [1] - 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 朱双全和朱顺全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20.71% [1] - 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25.63%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双全、朱顺全及朱梦茜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5年10月30日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135万股 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发行对象为朱双全和朱顺全 [2] 公司股票复牌 -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3日开市起复牌 [3]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一致行动协议续签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长鸿 陈菊花 陈剑峰 蒋亦卿于2025年9月9日重新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有效期三年[1][2] - 协议续签旨在保证公司控制权持续稳定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1] - 原协议签署于2022年9月15日 有效期为三年 已于2025年9月到期[1] 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各方共同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 提案权和表决权 在所有提案表决中采取一致意见[4] - 各方共同提名董事 独立董事 监事候选人 并在选举中采取一致意见[4] - 各方中的董事共同提议召开董事会 提名董事长 总经理候选人[4] - 意见不一致时以吴长鸿的意见为最终一致行动意见[4] 股东关系及持股情况 - 四位股东与叶善群存在法定近亲属关系 叶善群与陈菊花为夫妻关系 吴长鸿 陈剑峰 蒋亦卿分别为其女婿[5] - 玉环市亚兴投资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5] - 相关股东需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在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合并计算所持股份[6] - 截至公告日四位股东持股情况已披露 具体数据见原表[3]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部分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26 03:39
核心事件 - 原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8月24日到期 邢建南基于个人意愿不再续签 与宋乐平、朱龙德在公司经营及战略方面无矛盾或纠纷 [2][3][13] - 宋乐平与朱龙德于2025年8月21日签署新一致行动协议 自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 有效期36个月 [2][4][9] -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宋乐平、朱龙德、邢建南变更为宋乐平与朱龙德 不涉及持股数量增减及要约收购 [2][10][27] 权益变动详情 - 变动前三方通过合伙企业对股份及表决权控制比例合计45.78% 其中宋乐平间接控制13.26% 朱龙德间接控制17.22% 邢建南间接控制15.30% [11] - 变动后宋乐平与朱龙德合计控制股份及表决权比例降至30.48% 邢建南所持15.30%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11][2] - 新协议约定双方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提案、表决权行使、董事及高管提名)上保持一致行动 [4][6] 公司控制权与治理 - 宋乐平与朱龙德合计控制30.48%表决权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超过30%表决权的控制权认定标准 [12] - 二人自2017年公司成立起担任董事长及总裁职务 对公司战略、经营决策及人事任免具有实际支配能力 [12] - 邢建南明确表示无谋求控制权意向 公司控制权结构稳定且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3][22] 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 原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机构股东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已自动延长至2026年2月24日 [14]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价 若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将再延长6个月 [16][18][20] - 邢建南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但仍需遵守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招股说明书承诺 [15][16] 协议执行机制 - 新协议设置异议解决机制 若双方意见无法统一则以宋乐平意见为准 [7] - 双方承诺协议有效期内不主动辞任董事或高管职务 且未经一致同意不得变更一致行动关系 [8] - 原协议履行期间三方未出现分歧或违约情况 决策均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执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