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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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份托付都成为温暖守护
金融时报· 2025-08-08 15:52
特殊需要信托行业背景 - 中国自闭症患者总数超过1000万人 其中0-14岁患者约200万人[1] - 2024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北京市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提出探索以养老为目的的特殊需要信托[1] 特殊需要信托产品特性 - 为特殊需要群体提供长期性、特定性和复杂性支持 包括生活照料、教育培训、就业支持和医疗康复等服务[3] - 具有财产独立性、信托财产目的特定、受托人信义义务约定俗成等核心特性[4] - 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互补关系 受托人需具备除财产管理外的事务管理能力[4] - 非营利组织作为受托人可增强信托公信力[4] 行业实践进展 - 上海国际信托、外贸信托、中诚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已在特殊需要信托领域开展实践[4] - 北京市通州区完成全国首例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 委托人为70岁居民 受益人为其40岁自闭症独子 受托人为国投泰康信托[5] - 信托财产为通州区房产 用途包括提供居住场所和支付终身照护费用[5] 不动产信托登记创新 - 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标注信托产品名称 法律上明确房产作为信托财产的属性[7] - 通过房产转让方式完成产权过户 无需现金交易 大幅降低资金和时间成本[7] - 买卖双方缴纳契税后即可申请办理转移登记[7] 行业意义与发展前景 - 信托公司通过特殊需要信托展现金融服务领域的创新能力 拓展业务边界并丰富金融产品体系[4] -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为金融服务民生领域开拓全新路径 被定义为"普惠型财富管理载体"[7] - 通州区案例标志着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7]
不动产登记 开启养老金融新篇章 访本报专家组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邢成
金融时报· 2025-07-31 12:16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 - 北京、上海和广东等地已展开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成功推出四单案例[1] - 核心突破点在于解决信托财产权属登记的法律障碍,打通房产资源与养老保障的转化通道[1] - 此前因缺乏统一登记制度,房产等非现金资产难以装入信托,制约养老金融创新[1] 不动产信托在养老领域的作用 - 确权保障:规范登记制度确保养老信托财产独立,防范风险[2] - 资产配置:便于灵活管理不动产及股权,实现长期增值[2] - 服务创新:支持"以房养老"、股权收益型养老产品设计[2] - 风险隔离:通过登记公示效力保护受益人权益[2] - 监管合规:助力完善养老信托制度体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 与传统"以房养老"模式的差异 - 风险隔离: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和受托人资产,避免债务或继承纠纷影响[3] - 灵活传承:可设定多层次受益人,实现"养老+传承"双重目标[3] - 权益保障:避免传统模式中因房价波动或机构经营风险导致的养老金断供问题[3] - 综合服务:可整合医疗、护理等增值服务,形成"金融+养老"生态[3] 目标受众与普惠化路径 - 核心受众包括拥有房产但缺乏稳定现金流者、无子女或子女海外定居家庭、中高净值家庭[3] - 探索"迷你信托"模式,允许部分产权或小户型房产入信托[4] - 需政策支持如登记费减免、税收优惠及金融科技赋能以降低门槛[4] 市场潜力与发展前景 - 参考美国反向抵押贷款渗透率(约2%),我国潜在规模大,一二线城市未来5至10年或可形成千亿元级市场[4] - 预计2025至2027年在老龄化率高、房产价值稳定的城市扩大试点,2030年前后全国性制度有望落地[6] 风控机制与配套政策需求 - 动态估值机制定期评估房产价值,调整养老金支付比例[5] - 收益缓冲池提取部分租金收益作为风险准备金[5] - 需优化税收政策如非交易过户税收豁免、完善司法保障及跨部门协同[6] 信托公司业务创新方向 - 开发"'以房养老'信托+长期护理保险"等组合产品[6] - 联合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打造"一站式"养老解决方案[6] - 运用AI优化房产估值、租金预测等环节提升效率[6] - 通过"保险+信托"模式降低准入门槛[6]
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扩至四城,房产传承难题迎破解新思路
华夏时报· 2025-07-24 17:49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动态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2]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等四部门也发布了《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2] -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四地均已启动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标志着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建设在实践层面进一步铺开[2] 厦门试点特色 - 厦门试点对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做了更为宽泛的定义,包括权属登记、信托公示登记等行为[3] - 登记类型相比北京和上海更加多样化,增加了追加交付不动产、受托人运用信托资金购买不动产等情形[3] - 按登记类型设计了七大事由,分别设计登记流程,并在登记簿上记载委托人和受益人[3] 广州试点特色 - 适用于广东辖内信托机构及在广州设有异地部门的全国性信托公司[4] - 引入不动产预告登记机制,未经信托机构同意,委托人处分不动产不发生物权效力[4] - 遗嘱信托程序设计是最大亮点,在法定继承人确认遗嘱有效性情况下可单方申请登记[4] 首单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落地 - 粤财信托成功落地广东省首单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粤财信托・爱家和丰传承家庭服务信托"[5] - 运用预告登记方式将预售商品房、未办证二手房等暂未具备转移条件的房产纳入信托财产范围[5] - 构建"受托人+监察人"双重治理机制,整合财富传承、养老保障、公益慈善三大场景[5] 试点城市特征 - 当前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城市呈现"经济发达导向"特征,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厦门[6] - 这些城市不动产价值高、财富管理需求复杂,不动产信托发展潜力较大[6] - 试点推进呈现由一线城市向其他城市扩展的特点,旨在为制度完善积累经验[6] 不动产信托发展机遇 - 中国高净值人群的不动产传承市场规模超过百万亿元[9] - 不动产信托能实现"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分离,在资产隔离、跨代传承等方面具有独特价值[9] - 信托架构可实现从货币资产到企业股权、知识产权的全方位财富管理[9] 行业面临挑战 - 不动产信托业务大规模落地面临法律适用模糊、税费政策空白、办理周期长等制度性障碍[7] - 受限于税收优惠、法律细则、跨部门协同和市场认知等因素[7] - 管理成本高、周期长,需要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同步跟进[7]
京沪之后穗厦跟进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扩围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22 19:18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政策核心内容 - 广州和厦门两地于7月中旬相继发布通知,正式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 [1] - 此举是在北京(2024年12月试点)和上海(2025年5月试点)之后,全国范围内进行相关探索的城市增至四个 [7] 广州试点政策要点 - 引入预登记机制,允许委托人与信托机构先行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有效锁定物权,解决了不动产暂未满足转移登记条件的难题 [2] - 突破地域和机构限制,试点政策不仅适用于广东辖内信托机构,也惠及在广州设有异地部门的全国性信托公司 [2] - 流程设计覆盖遗嘱信托场景,在全部法定继承人确认遗嘱有效性后,允许信托机构凭遗嘱信托文件单方申请登记 [2] - 政策出台后,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发放了全国第一张不动产信托预告登记证明 [2] - 首个落地项目通过预告登记方式,将预售商品房、未办证二手房等暂不具备转移条件的房产纳入信托财产范围 [2] - 项目构建了“受托人+监察人”双治理机制,由法律专业机构对信托运作实施全流程监督 [3] - 该项目整合了财富传承、养老保障、公益慈善三大场景,为家庭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3] 厦门试点政策要点 - 明确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及信托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行为 [4] - 登记适用于厦门辖内信托机构取得本市国有土地上不动产权利并管理运用的情形,要求交付不动产权属清晰且无权利限制 [4] - 登记类型包括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两种,共涵盖七种具体情况 [5][6] - 转移登记适用于设立信托、追加信托财产、运用信托资金购买不动产、因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更换受托人以及向受益人分配财产等多种场景 [6] - 当资产服务信托的受益人发生变更时,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6] - 通知明确了以上每种情况的具体办理流程 [6] 其他地区试点进展 - 北京辖内的国投泰康信托和中国外贸信托已于2025年4月2日分别完成了首次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 [7] - 上海信托和爱建信托的不动产信托登记案例于2025年6月成功落地,标志着该业务在家庭财富定向传承、养老等普惠金融领域得到应用 [7] -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今年4月就“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开展专题研讨,意在推动试点在珠海的落地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