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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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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细化,权属清晰界定,全周期规范化管理
南京日报· 2025-11-19 10:43
试点城市扩容 -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城市在原有北京、上海、厦门、广州、天津基础上,新增南京市和苏州市 [1] 试点政策核心 - 政策由江苏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为试点业务开展提供清晰指引 [1] - 政策聚焦于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定义、适用范围、工作要求及办理流程 [1] 信托业务办理流程 - 办理流程明确为“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申请出具证明文件—办理信托财产登记—反馈登记结果” [2] - 不动产转入信托时,登记机构依据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的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并将信托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2] - 不动产转出信托时,登记机构依据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并删除“信托财产”相关标注 [2] 行业意义与影响 - 建立登记制度有助于规范信托产品信息披露,利于信托财产权属关系认定和产品市场化流转 [1] - 明确的流程闭环凸显信托财产权属的清晰界定和全周期规范化管理,回应了业务对财产安全的核心诉求 [2] - 为后续多元信托服务场景的拓展奠定了合规基础 [2] 未来发展规划 - 省级有关部门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指导试点地区规范推进登记工作,进一步夯实信托财产独立性 [3] - 将以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为基础,支持信托机构围绕代际传承、家庭服务、养老保障、公益慈善等多元场景设计服务模式 [3]
不动产信托登记再扩围,江苏双城试点激活30万亿市场
环球网· 2025-11-18 13:32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新突破 - 江苏省在南京市和苏州市两地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旨在化解信托财产管理与转让中的权属争议,并为盘活规模超30万亿元的信托资产注入新动力 [1] - 试点由江苏金融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提供了清晰的流程指引和规范要求,有别于此前单点探索,初步具备联动示范效应 [1] 试点业务流程与规范 - 信托机构需遵循“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申请出具证明文件—办理信托财产登记—反馈登记结果”的闭环流程 [1] - 不动产转入信托时,登记机构依据委托人与信托机构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并在登记簿上记载信托事项;财产转出时则删除“信托财产”标注,实现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 [1] 试点意义与行业影响 - 试点细化了操作流程,聚焦于信托财产权属的清晰界定,回应了信托业务对财产安全的核心诉求,为后续多元信托服务场景拓展奠定合规基础 [2] - 截至2025年6月末,全行业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达32.43万亿元,同比增长20.11%,成为仅次于保险资管和公募基金的重要金融子行业 [4] - 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长期缺失是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此次探索有利于促进以家族信托为代表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发展,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 [4] 未来发展方向与支持措施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支持信托机构围绕代际传承、家庭服务、养老保障、公益慈善等多元场景设计服务模式 [2] - 业内建议从立法层面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明确操作规则并与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衔接,同时出台专门信托税收政策以避免重复征税 [4]
江苏官宣!又一试点将落地这两城→
金融时报· 2025-11-16 11:52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启动 - 江苏省宣布在南京市和苏州市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 [1] - 试点由江苏省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自然资源厅和税务局联合推动 [1] - 此次双城试点相较于此前单点探索更具联动示范效应 [1] 登记流程与规范管理 - 登记流程明确为“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申请出具证明文件—办理信托财产登记—反馈登记结果” [1] - 不动产转入信托时,登记机构依据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的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并将信托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2] - 不动产转出信托时,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并删除“信托财产”标注,形成流程闭环 [2] - 试点聚焦于信托财产权属的清晰界定与全周期规范管理 [1] 政策目标与行业影响 - 该流程回应了信托业务对财产安全的核心诉求,并为多元信托服务场景拓展奠定合规基础 [2] - 政策旨在进一步夯实信托财产独立性,促进不动产信托业务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2] - 将以登记为基础,支持信托机构围绕代际传承、家庭服务、养老保障、公益慈善等场景设计服务模式 [2] - 江苏两地信托公司正筹备业务落地,初期或聚焦养老保障等领域 [2]
探索对企业闲置不动产进行“激活”
金融时报· 2025-09-30 10:51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进展 - 天津成为全国第5个开启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地区 [1] - 天津落地的“津不动产1号”项目是企业将价值300万元的商业地产进行登记后交由信托公司运营 [1][2] - 与此前各地以个人持有不动产登记实践不同 此次试点针对企业持有的不动产 [1] 试点意义与作用 - 通过不动产信托登记明确信托财产的法律地位 以更有效地盘活庞大的存量资产 [2] - 借助信托制度实现对不动产的专业运营、集中规划、风险隔离和收益专用 [2] - 对于盘活企业闲置不动产、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取得新突破 [1] - 将“僵化”的不动产转化为可交易的金融资产份额 为后续市场化运营和资产证券化奠定基础 [2] 具体业务模式与价值 - “津不动产1号”项目采用不动产自益信托模式 在法律层面实现资产有效隔离与安全持有 [2] - 该模式在资产隔离、税收减免、提升资产流动性等方面对国有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3] - 项目选取体量适中、灵活度高的产品 兼具宜租赁和宜金融转换功能 [3] - 价值300万元资产被盘活 对于国有资产盘活意义重大 [2] 信托行业转型与发展方向 -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突破是信托行业落实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践探索 [3] - 有助于信托公司摆脱对传统融资类业务的路径依赖 转向以资产隔离、财富规划为核心的本源业务 [3] - 信托工具打破了主要面向超高净值人群的传统印象 展现了在服务民生和实体经济方面的灵活性与价值 [5] - 业务可承载养老保障、代际传承与社会公益等多重使命 例如将盘活房产50%收益定向用于公益捐赠 [4] 信托公司未来竞争策略 - 信托公司应着力培养精通不动产投资、运营管理和财富传承的复合型人才团队 [6] - 可结合地方经济特色设计差异化产品 如针对天津的港口优势探索仓储物流不动产信托 [6] - 建议选择重点方向深耕 例如工业物流地产信托、商业地产运营信托及养老地产等 [6] - 在试点阶段需将合规置于首位 加强协同创新 扮演好“综合服务商”角色 [6]
天津试点不动产信托登记 探索对企业闲置不动产进行“激活”
金融时报· 2025-09-30 09:13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进展 - 天津成为全国第5个开启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地区,紧随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之后 [1] - 天津落地的“津不动产1号”项目是企业将持有的商业地产进行登记后交由信托公司运营,与此前各地以个人持有不动产登记实践不同 [1] 试点项目的具体实践与意义 - “津不动产1号”的委托人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宏泰房产,企业将其持有的价值300万元的两层商业地产委托给北方信托 [2] - 该项目运用不动产自益信托模式,在法律层面实现资产有效隔离与安全持有,为后续市场化运营、价值提升及资产证券化奠定基础 [2] - 该模式对于国有企业在资产隔离、税收减免、提升资产流动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盘活存量资产的有效途径 [3] 信托行业转型与政策背景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信托行业加速转型、回归本源业务明确方向 [3] -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突破是落实上述政策的实践探索,展现了信托公司主动创新、稳健转型的决心 [3] - 多地试点释放出从实操层面推动信托制度基础设施建设的强烈信号,有助于信托公司摆脱对传统融资类业务的路径依赖,转向服务信托等本源业务 [3] 不动产信托的应用场景与价值 - 信托机制可满足养老保障、代际传承与社会公益等多重使命,例如外贸信托“吉量10号”项目将盘活房产的50%收益定向用于公益捐赠,剩余部分用于老人赡养与子女教育 [4] - 上海信托的“房产+现金”混合财产家庭服务信托可用于满足补充养老保障、家庭财产保护、投资房产管理等多重诉求 [5] - 信托工具打破了主要面向超高净值人群的传统印象,展现了在服务民生领域个性化需求及实体经济方面的独特价值和灵活性 [5] 信托公司未来发展方向 - 信托公司应着力培养精通不动产投资、运营管理和财富传承的复合型人才团队 [6] - 建议结合地方经济特色设计差异化产品,例如针对天津的港口和自贸区优势,探索与仓储物流、保税维修等产业相关的不动产信托 [6] - 信托公司可结合自身资源禀赋,选择重点方向深耕,如工业物流地产信托、商业地产运营信托及长租公寓、养老地产等涉众不动产 [6]
服务链条延伸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再扩容
证券日报· 2025-09-26 07:52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进展 -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城市已扩大至五个,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和天津 [1][2] - 天津试点创新性地增加了“委托受托人购买不动产”方式,实现“存量资产盘活+增量资产配置”双覆盖 [2] - 试点政策明确登记申请主体、权利转移要件及流程,采用“产权转移登记+信托财产登记”模式 [3] 不动产信托的应用场景与功能 - 不动产信托应用场景广泛,适用于资产管理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及家庭财富管理信托 [2] - 信托制度的财产隔离属性能够有效保护财产安全,不动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后独立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固有资产 [3] - 在风险处置服务信托领域,可用于破产重整企业不动产资产的管理与持有 [2] 不动产信托在养老领域的潜力 -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不动产信托作为普惠性养老工具潜力巨大,能盘活老年人存量资产以补充养老资金来源 [1][3] - 与传统养老方式相比,不动产信托可降低养老成本,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4] - 信托公司正探索创新“存房养老”模式,联动养老机构提供资金管理、支付结算、养老服务对接等一站式解决方案 [5] 行业参与者的行动与展望 - 多家信托公司正在持续推动不动产信托业务,发力养老金融 [5] - 行业致力于完善商业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参与生态圈建设 [5] - 未来将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整合医疗保障、临终关怀等增值服务,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5]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再扩容 继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先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后 天津也加入了试点行列
证券日报· 2025-09-26 01:47
试点城市扩围 -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城市从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四个扩展至五个,新增天津市 [1][2] - 北京于2024年底率先开启试点,上海、广州、厦门于2024年5月至7月间接力推进并成功落地案例 [2] - 天津的试点政策包含多项开创性制度设计,例如在传统方式外新增“委托受托人购买不动产”方式,并扩大了受益主体范围 [2] 制度创新与优势 - 试点政策明确了登记申请主体、权利转移要件及流程,以规则具象化解决了不动产“装入”信托的权属认定难题 [3] - 登记采用“产权转移登记+信托财产登记”模式,使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固有资产,有效保障受益人权益 [3] - 创新的委托购买方式实现了对委托人“存量资产盘活”和“增量资产配置”需求的双覆盖 [2] 应用场景与行业动向 - 不动产信托应用场景广泛,可适用于资产管理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及家庭财富管理信托等领域 [2] - 信托公司正积极拓展养老金融,例如通过创新“存房养老”模式,联动养老机构,提供资金管理、支付结算、养老服务对接等一站式解决方案 [4][5] - 行业致力于完善商业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参与生态圈建设,以延伸服务链条 [4][5] 社会价值与潜力 -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不动产信托被视为普惠性养老工具,能盘活老年人存量资产以补充养老资金来源 [1][3] - 该模式有助于通过信托安排实现财富分配和传承,优化家庭财富管理和社会资源配置,并有望降低养老成本,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1][3][4]
不动产信托登记迎来“天津样本”,首创“持有+购买”双模式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5 13:17
试点背景与意义 - 天津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之后全国第五个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地区 [1] - 试点构建了"持有和购买双场景 + 创新资产盘活应用 + 转入转出双流程 + 多部门协同"的创新体系 [1] - 试点旨在解决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时登记制度缺失的瓶颈,以发挥信托财产独立、风险隔离和长期存续的核心优势 [2] 试点核心目标 - 首要目标是打造"金创区"示范标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经验 [2] - 推动信托业回归服务本源,鼓励信托公司围绕养老保障、代际传承、资产盘活等场景设计服务模式 [3] - 发挥自贸制度创新优势,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先行先试,构建创新开放型金融生态 [3] 主要制度创新亮点 - 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将"盘活存量资产"明确为不动产信托的核心应用场景,旨在解决资产流动性差、处置周期长等痛点 [5] - 创新增设"受托人购买不动产"方式,实现"持有+购买"并行,兼顾存量盘活与增量创造,降低信托设立成本 [6][7] - 建立"转入+转出"双流程闭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权证上注记"不动产信托财产"标识,并构建全周期流程 [8] 实施与保障机制 - 试点由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推动,并建立信息共享与协同机制 [1][8] -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与平台保障 [8] - 试点充分发挥"金创区+自贸区"的政策叠加优势,支持在天津自贸区内率先开展 [8]
天津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
中证网· 2025-09-24 22:39
政策核心内容 - 天津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以支持信托机构规范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 [1] - 该政策旨在更好发挥信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 加快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 [1] 制度设计特点 - 《通知》做出多项开创性制度设计 有效保障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规范、准确、完整 [1] - 该设计旨在有力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落地实践 [1] 政策目标与影响 - 试点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经验 强化金融改革示范引领效应 [1] - 该举措是天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改革探索 [1] 后续实施计划 - 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将持续做好《通知》的宣传解读、政策培训和案例落地工作 [1] - 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托机构、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试点 充分释放"自贸试验区+不动产信托登记"的制度创新红利 [1]
厦门探索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指南式”指引纾解资产传承难
北京商报· 2025-08-10 20:13
不动产信托试点推进 - 厦门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后第四个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城市 [1] - 厦门金融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厦门市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方案》 [1] - 试点方案创新性地将以不动产追加交付信托财产、运用信托资金购买不动产等事项纳入登记事项 [3] 试点方案创新与流程 - 按登记类型提出七大事由并设计详细登记流程 [3] - 信托产品登记完成后受益人可申请办理信托受益权证 [3] - 厦门试点在登记事项上更加细化多部门协同机制更成熟操作性更强 [3]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定义与作用 -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信托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行为 [4] - 解决不动产信托领域权属不清风险隔离不足交易成本高且效率低下等问题 [4] - 通过登记可实现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三方面权益分离有效隔离风险和财富传承 [4] 试点未来发展方向 -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主要解决财产独立性公示业务合规税收优惠跨部门协作等行业痛点 [5] - 未来或将优先向长三角等不动产密集且试点基础扎实的区域扩容 [5] - 推进财产类型扩容税收优惠司法等配套制度深化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