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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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601212)融资净偿还523.82万元 已被罚受损股民可报名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16 12:45
行政处罚事件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1][3] - 公司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而受到处罚[2][4] - 甘肃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1][4] 处罚具体内容 - 对白银有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1][4] - 对时任董事长王普公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1][4] - 对时任高管王彬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1][4] - 对时任高管孙茏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1][4] - 对时任高管吴贵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1][4] - 对时任高管徐东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1][4] 投资者索赔信息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表示,投资者或可就此信息披露违规事件进行索赔[2][4] - 暂定的索赔条件为: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5年9月10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5年9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2][4] - 索赔所需材料包括:买卖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券账户查询单[2][4]
清越科技实控人自愿承担至少千万元赔偿 已被监管立案调查维权征集中
新浪财经· 2025-12-15 19:26
实控人承诺与公司现状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于12月12日公告,自愿在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判决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中,替代公司向权利人承担不低于**1000万元**的赔偿金额,资金来源于其合法自筹资金,该承诺作为对公司的捐赠不再追偿 [1][3][4] - 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立案调查,若最终被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面临强制退市风险 [1][4] -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于12月12日决定撤回此前提出的股份回购提议,同时作出上述赔偿承诺 [1][4] 公司历史信披违规问题 - 公司并非首次面临监管关注,曾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2][5] - 《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三项问题:其一,2023年多次将募集资金转至一般结算账户购买银行理财,属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2][5] - 其二,财务核算不规范:2023年三季度,公司新增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直至2024年7月6日才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2][5] - 其三,存在关联交易未披露的问题,上述问题暴露出公司在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缺陷 [2][5] 投资者索赔条件 - 受损投资者于2025年10月31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11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报名索赔 [3][6] - 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而言,及时参与维权可能是挽回损失的唯一途径 [3][6]
荣联科技(002642)投资者索赔倒计时不足两个月,已有投资者获赔先例
新浪财经· 2025-12-15 19:20
公司法律诉讼与监管动态 - 荣联科技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已进入最后不足两个月的倒计时阶段 [1][3][4]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案件已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并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及接受委托 且该案已有投资者获赔先例 [1][4]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范围为在2020年4月3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买入荣联科技股票 并在2023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3][4] 公司违规事实与监管处罚 - 2023年1月31日 荣联科技公告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2][4] - 经调查 公司于2019年及2021年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两家供应商转账 相关款项后续均转入大股东王东辉控制的公司账户 [2][4] - 具体转账情况为:向北京顺联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2956万元 向北京云栖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1542万元 [2][4] - 上述行为被认定涉及信息披露违规 [2][4]
卓锦股份(688701.SH):董事长兼总经理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
格隆汇APP· 2025-12-15 18:06
公司核心事件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被杭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1] - 取保候审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起算 [1] - 所涉事项与公司2023年5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 [1] 事件背景与性质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已于2023年5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 [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卓锦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
格隆汇· 2025-12-15 17:55
公司核心事件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被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起算 [1] - 上述所涉事项与公司2023年5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 [1] 公司历史处罚情况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已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 [1] - 具体处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2023-025】 [1] 对公司的影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卓锦股份:董事长与副总经理被取保候审
新浪财经· 2025-12-15 17:47
公司核心事件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与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1] - 此事项与公司2023年5月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的事件相同[1] - 公司表示此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 公司运营状况 - 目前两位高管能够正常履职[1] - 公司经营运作正常[1] - 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24.56亿元债务逾期,国厚资管未予及时披露,公司及董事长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搜狐财经· 2025-12-15 16:56
公司违规与纪律处分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厚文予以通报批评 [1][3] - 违规原因为公司存在债务逾期却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1][3] - 公司于2022年5月发行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公司债券“22国厚01” [3] 债务逾期具体情况 - 2024年7月至12月期间,公司存在债务逾期情形 [3] - 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的逾期金额合计24.56亿元人民币 [3] - 该逾期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年末净资产的59.28% [3] - 公司未就相关事项披露临时报告 [3] 相关责任人认定 - 上交所认定李厚文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3] - 国厚资产及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对纪律处分事项未提出异议 [3] - 上交所决定将此次通报批评抄送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 [3] 公司近期其他风险事件 - 上个月(11月),因公司债券违约,国厚资管子公司遭遇资产冻结 [4] - 子公司芜湖昱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浦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冻结标的金额为1.01亿元人民币 [4] - 冻结涉及债权金额本金11.23亿元人民币及相关利息,原因为未按时兑付“H22国厚1”债券回售本金、利息及补偿金 [4] 公司基本概况与近期业绩 - 国厚资产是一家具有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27.92亿元人民币 [3] - 根据2025年中报,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34亿元人民币,同比微增2.79% [4]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亏损2445.21万元人民币,每股收益为-0.0083元人民币 [4]
连亏股晨曦航空收警示函 A股募5.2亿IPO国信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12-15 16:40
监管处罚与会计差错 - 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对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星宇、时任财务负责人刘蓉出具警示函 [1] - 公司存在两项具体问题:2024年三季度对个别客户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导致2024年三季报数据披露不准确;2023年度应收票据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2023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亦因此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下发监管函 [2][3] 财务数据更正详情 - 公司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调减营业收入2892.04万元,调减营业成本2062.64万元,调减净利润681.90万元 [4] - 更正后,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245.06万元,同比下降5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66.37万元 [6] - 2023年和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3亿元和1.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75.42万元和-2658.51万元 [6]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274.54万元,同比下降26.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8.10万元 [6] 股东减持情况 - 控股股东西安汇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2025年11月25日起,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9]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寰宇星控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8月25日至10月31日期间,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2.60万股,占总股本的2.9132%,套现总金额约2.85亿元 [10] 公司历史融资情况 - 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46亿元 [6][7] - 2022年,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4亿元 [8] - 两次募集资金金额合计约为5.24亿元 [9]
破发股清越科技实控人撤回回购提议 广发证券保荐上市
中国经济网· 2025-12-15 16:01
公司近期重大事件 - 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撤回此前提出的股份回购提议[2]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因调查所涉违规行为被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将自愿替代公司承担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赔偿金额[2] - 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以其合法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赔偿,并将所持9,0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上市公司子公司作为履约担保[3] -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履行[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4]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16元[4]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73,495.47万元[4]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33,495.47万元[4] - 原计划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用于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等项目[4] - 发行费用总计8,944.53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为6,265.44万元[4] - 公司当前股价处于破发状态[4]
判了!欺诈发行募资10亿元、连续四年财务造假,紫晶存储核心高管集体获刑
华夏时报· 2025-12-14 15:24
案件判决与追责 - 紫晶存储因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3700万元 [2][6] -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郑穆因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2][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罗铁威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另有8名相关责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 [6] 财务造假详情 - 造假始于2017年,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和验收单据、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收和利润 [3] -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约4350万元,占当年营收的13.9%,虚增利润约2163万元,占当年利润35.82% [3] - 2020年虚增营收约3.28亿元,占当期营收58.26%,虚增利润1.6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50% [3][4] -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多期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4] 公司背景与上市情况 - 紫晶存储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光存储科技企业,于2020年2月登陆科创板,发行价21.49元/股,募集资金10.23亿元,上市首日股价飙涨264%,市值接近150亿元 [3] - 2023年7月,公司成为科创板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3] - 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已成空号 [7] 投资者赔偿与中介机构责任 - 通过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及中介机构先行赔付程序,16986户投资者获得约10.86亿元赔偿 [7] - 4家中介机构付出了总计约12.75亿元的经济代价,为其业务收入的10倍多,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7] - 此案标志着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强化,要求其尽职调查必须做深做透 [8] 案件意义与市场影响 - 该案是我国资本市场全链条追责机制持续健全的重要体现,对市场生态形成强烈震慑与制度性启示 [2] - 案件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后的重判,扭转了以罚代刑的预期,明确传递出欺诈发行、信披造假是犯罪,责任人可能面临人身自由、财产、职业生涯三重毁灭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