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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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创板公司财务造假,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公司及责任人拟被罚7620万
梧桐树下V· 2025-07-19 16:30
诺泰生物财务造假及处罚情况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1][5] - 公司通过向浙江华贝转让药品技术并确认收入,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浙江华贝无支付能力且资金最终来源于诺泰生物自身增资款 [5] - 公司2023年发行可转债43400万元时,在《募集说明书》中继续使用虚假的2021年财务数据,构成公开发行文件重大虚假内容 [7][9] 涉事人员及责任认定 - 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组织并指使财务造假行为,涉及年报虚假记载和可转债发行文件造假,被处以1300万元罚款 [12][13][15] - 其他高管包括赵德毅、金富强、谷海涛、徐东海等分别因签字保证虚假报告或参与具体操作,被处以150万至500万元不等罚款 [12][14][15] - 时任董事长童梓权因未纠正财务数据虚假问题被处以300万元罚款 [14]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对公司合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含年报造假400万元和可转债造假4340万元) [12][13][15]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股简称变更为ST诺泰 [2][16] - 处罚依据包括《证券法》第181条(欺诈发行)和第197条(信息披露违法) [12] 事件时间线 - 2021年12月通过虚假技术交易虚增利润 [5] - 2023年12月发行可转债43400万元,文件中包含虚假财务数据 [8][9] - 2024年10月公司及实控人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3] - 2025年7月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将于7月22日复牌并戴帽 [1][2]
诺泰生物: 诺泰生物: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21:14
公司违规事实 - 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技术转让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2] - 技术转让业务涉及浙江华贝,该公司不具备支付能力及实际应用条件,且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诺泰生物的增资款,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 [2]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组织安排技术转让业务,并调高浙江华贝估值,赵德毅、金富强等高管未关注业务异常情况,均在年报上签字确认 [2][3] 公开发行文件问题 - 诺泰生物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00万元,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2021年财务数据包含前述虚假记载内容 [4] - 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虚增数据占当期利润总额20.64%,违反《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6] - 赵德中、赵德毅、童梓权等高管在募集说明书上签字确认,未纠正虚假记载 [5][6] 行政处罚内容 - 对诺泰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警告,对公开发行文件造假行为处以4340万元罚款 [7][8] - 实际控制人赵德中合计被罚1300万元,其中因组织虚假记载被罚800万元,作为主管人员被罚500万元 [8] - 其他高管赵德毅、金富强、童梓权等分别被罚500万元、330万元、300万元 [8]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判断违规行为可能触发上交所其他风险警示,但不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9] - 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正常,将积极落实整改并加强合规培训 [10] - 公司向投资者致歉,承诺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后续进展 [10][11]
ST立方: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25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42.54%,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 - 公司核实后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需要更正或补充,也未发现未公开重大信息影响股价 [1] - 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 公司内部控制与监管调查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 控股股东情况 - 控股股东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32,000,000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4.99% [2]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6日裁定受理对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申请 [3]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确认截至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 -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
金一文化连续两年虚增利润被处罚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16 16:45
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2] - 此前公司已在2024年3月29日收到《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4010号)[2] - 2024年6月4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6号)[2] 财务造假细节 - 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期末总资产5.92%)并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1.21%)[3] - 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期末总资产7.03%)并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89%)[3] - 2023年4月30日才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0-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修正[3] 责任人员认定 - 时任董事长王晓峰、董事兼总经理王晓丹、财务总监刘丹丹及蒋学福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直接责任人[3] - 上述人员作为年报签署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3] 处罚措施 - 对公司处以警告及150万元罚款[4] - 对王晓峰、王晓丹各处以70万元罚款[4] - 对刘丹丹、蒋学福各处以60万元罚款[4] - 处罚依据为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4]
童颜针难掩财务皱纹!25年药企江苏吴中因17亿造假濒临退市
新浪证券· 2025-07-16 09:33
公司概况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扎根A股市场25年的老牌医药企业 近期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触及退市标准 [1] - 公司近年通过"代理+收购"模式切入医美赛道 包括控股尚礼汇美获得韩国Humedix玻尿酸中国独家代理权 并斥资1 66亿元收购达透医疗51%股权引入韩国童颜针AestheFill [2] 业务表现 - 童颜针AestheFill作为国内首款进口童颜针2024年上市后销售8 5万支 创收近3 5亿元 [2] 财务违规 - 2020-2023年通过关联交易虚构营收17 7亿元 虚增利润7599 75万元 其中2021年虚假利润占比超51% [3] - 2018年控股股东变动导致实控人易主 但公司隐瞒该事实长达五年 [3] - 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从2020年1 27亿元飙升至2023年16 93亿元 占净资产比例高达96 09% [3] 监管处罚 - 证监会对公司警告并罚款1000万元 对董事长钱群山合并处罚1500万元(含实控人罚金1000万元) [4] 市场影响 -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股东总人数达86154户 若退市成真将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 [4]
*ST观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21:16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 观典 公告编号:2025-037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2 号),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当事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典防务或公司),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 高明,男,1970 年 11 月出生,时为观典防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 观典防务董事长、总经理,住址:北京市东城区。 李振冰,男,1973 年 4 月出生,时任观典防务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刘亚恩,女,1973 年 2 月出生,时任观典防务财务总监(2021 年 5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职),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王彦,女,1985 年 3 月出生,时任观典防务财务总监(2023 年 9 月起任职),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依据《中华 ...
西藏珠峰:控股股东塔城国际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快讯· 2025-07-15 20:36
公司公告 - 西藏珠峰控股股东塔城国际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1] - 立案调查仅针对塔城国际 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无关[1] - 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对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1] -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四年虚增营业收入近18亿元 江苏吴中连续两日跌停!超8万股民怎么办?
新浪证券· 2025-07-15 14:17
公司股价表现 - 7月15日开盘再度跌停,跌停板上封单金额近3亿元,公司总市值仅剩15.6亿元 [1] - 披露处罚公告后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股价跌至2元附近,较最高点42.71元大幅下跌 [6][7] 行政处罚情况 - 7月13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 - 违法行为包括未如实披露实控人、虚增营收和利润、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 [4] - 公司及5名高管合计被罚3050万元,其中公司被罚1000万元,董事长钱群山被罚1500万元 [6] 财务造假细节 - 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实控人,钱群山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4] - 2020年至2023年四年间虚增营业收入17.7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6.95亿元 [4] - 四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759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9%至51.65%不等 [4] -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从2020年1.27亿元增至2023年16.93亿元,占净资产比例从6.88%升至96.09% [5] 公司经营状况 - 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4000至6000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7] - 截至2024年3月股东户数超8.6万户 [7] 退市风险 - 因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6]
又一财务造假拟被罚3050万,或触发强制退市!
梧桐树下V· 2025-07-14 21:00
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钱群山 [1][8] - 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3.77亿元,占当期营收的26.46%、26.39%、21.26%、16.82% [2][9] - 公司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至2023年末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3.93亿元、15.43亿元、16.93亿元,占净资产比例从6.88%升至96.09% [3][10] 财务造假细节 - 2020年至2023年虚增营业成本分别为4.81亿元、4.48亿元、4.11亿元、3.55亿元,占当期成本37.08%、35.47%、28.40%、20.95% [2][9] - 同期虚增利润总额1458万元至2122万元,2021年虚增利润占比高达51.65% [2][9] - 资金占用主要通过支付虚假贸易采购款实现,涉及子公司包括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等 [9][10] 处罚与人员责任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3050万元,实控人钱群山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 钱群山组织指使虚假贸易及资金占用,钱群英隐瞒实控人变更,财务总监孙曦未审慎关注贸易付款 [11][12] - 子公司总经理骆啸直接参与虚假贸易合同审批,构建资金闭环 [12] 退市风险 - 公司可能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 [15] - 公司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董事长2025年5月因信披违规被立案 [6] - 最终处罚结果以证监会正式决定为准,公司拟行使听证申辩权利 [15]
*ST苏吴: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00:09
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 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钱群山 [2] - 公司通过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26.32万元 [2]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12,740.69万元、139,262.91万元 [3] 相关责任人员及处罚 - 钱群山作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组织、指使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和资金占用,被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 [7] - 钱群英作为董事、副董事长,知悉并隐瞒实际控制人事项,未勤勉尽责,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4][7] - 陈颐作为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关联方资金调度,未勤勉尽责,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5][7] - 孙曦作为财务总监,未对贸易业务收付款保持审慎关注,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5][7] - 骆啸作为贸易业务板块子公司总经理,具体组织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5][7] 公司面临的后果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7] - 钱群山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相关职务 [8]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