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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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搜狐财经· 2026-02-02 17:01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事项的公告 [1] - 公告明确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操作规定 [1] 机动车购进进项税抵扣 - 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 其可抵扣进项税额依据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 [1]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其进项税额抵扣规定适用于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情形 [1] - 具体抵扣规则将按照公告后续规定执行 [1]
两部门发布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公告
经济观察网· 2026-02-02 16:5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的资产重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且涉及的资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1] - 符合条件的资产重组,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 - 若资产重组中的转让方因被合并而办理税务注销,其注销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 [1] 适用条件 - 资产重组的标的必须是能够相对独立运营的经营业务 [1] - 实施资产重组时,必须将全部或部分资产,与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员工共同组成资产包,一并转让 [1] - 资产重组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主要目的不能是为了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或提前/多退税款 [1] - 若转让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接收方也必须属于一般纳税人 [1]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2 16:48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1] - 公告明确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规定 [1] 具体抵扣规定 - 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 按照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 需按规定确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
个体户开发票这3种错误别犯!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9 17:39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是一篇税务知识普及与服务平台功能介绍的混合内容,核心在于向纳税人宣传发票合规使用的重要性,并介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的申领与查询功能,同时解答了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问题 [5][15][19] 发票合规管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及支付其他经营活动款项时,都必须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5] - 开具发票必须按照规定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5] - 严禁任何虚开发票行为,包括为他人、为自己或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介绍他人开具此类发票 [5] - 发票内容必须与实际交易保持一致,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5][7]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在“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路径下申领信用码 [15] - 信用码支持通过复制链接或下载二维码图片两种方式获取,用户可通过链接或扫码查看涉税机构的详细信息 [15] - 信用码展示页面包含机构名称、成立时间、机构信用情况、在全省及全市的信用积分排行情况,以及该机构当前分数等信息 [16] - 页面还提供历史信用情况记录,该功能由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及杏花岭区税务局制作 [16][17]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购进并用于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9] - 该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届时将同时废止 [19]
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有什么区别?我既有工资又有经营所得,怎么报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3 09:27
经营所得与工资薪金税务处理差异 - 经营所得与工资薪金的核心区别在于收入来源 经营所得是个人为自己工作赚取的收入 而工资薪金是受雇于单位获得的报酬[2] - 两者纳税申报方式不同 工资薪金通常由雇佣单位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而经营所得需要纳税人自行按季度或按月预缴税款[2] - 同时拥有两类收入的纳税人需分别处理 工资薪金部分由单位预扣预缴 经营所得部分需自行预缴 并在次年内分别完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最终进行多退少补[2]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 - 多项进项税额按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包括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非正常损失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及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8] - 具体不得抵扣项目还包括 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8] - 非正常损失有明确定义 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 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等情形[9] - 非正常损失项目涵盖范围广泛 包括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服务、在产品与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服务、以及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9] - 固定资产被定义为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和器具[10] -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被明确归类为个人消费 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11] - 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 以及向贷款方支付的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 其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抵扣[11] - 用于特定非应税交易的购进项目 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这些交易需满足发生增值税法规定以外的经营活动并取得经济利益 且不属于增值税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情形[11] 法规生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同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2]
你问我答|电子税务局如何办理税收减免核准?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1 09:37
税收减免核准线上办理流程 - 企业需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并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进入办理页面 [2][3] - 在“税收减免核准”页面,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征收项目”、“减免税核准事项”及“享受优惠有效期期间” [4] - 系统会根据所选事项自动提示需上传的附列资料,企业需按提示上传并提交相关资料 [5] -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申请 [7][8] - 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结果将通过系统提示反馈,企业也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中查看办理进度和情况 [9]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 根据国发〔2018〕41号文,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13] - 政策明确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只要申报享受过该扣除,无论扣除时间长短或住房产权归属,均不得就其他房屋再次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13]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实务 -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5] - 公司员工因公务出差产生的住宿费,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支出,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 [15][16][17] - 若住宿费用于集体福利(如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或个人消费(如员工探亲),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18] - 对于属于不可抵扣情形的发票,即使已认证抵扣,也需在后续纳税申报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以规避税务风险 [19]
农林牧渔项目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你知道多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0 17:45
企业所得税农、林、牧、渔业项目税收优惠 - 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取得的所得可享受免税优惠,具体包括对树木、竹子的育种、育苗、抚育、管理及规模造林活动所得,也包括通过拍卖或收购取得林木所有权后,经过一定生长周期进行再培育所取得的所得 [3] - 企业将购入的农产品在自有或租用场地进行再种植、养殖,若经过一定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因本环节加工而明显增加产品使用价值,可视为农产品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3] - 若主管税务机关对农产品再种植、养殖是否符合优惠条件难以确定,可要求企业提供县级以上农、林、牧、渔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3] - 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饲养的企业,虽不直接从事养殖,但承担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风险,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 - 企业从事享受所得税减半优惠的种植、养殖项目,并直接进行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目录》范围的初加工,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3] -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 [3]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9] - 享受上述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 [19] -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22]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 一般纳税人公司员工因公务出差产生的住宿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销项税 [13] - 若住宿费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员工探亲住宿或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住宿,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14] - 若发票属于不可抵扣情形但已认证抵扣,需在后续纳税申报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5]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年度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9]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只要申报享受过此项扣除,无论扣除时间长短或住房产权归属情况,均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9]
环保税申报智能预填热点问答,一键收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0 16:53
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指南 - 企业需按排污许可证填写编号、排放口及污染物信息,并保存以生成新税源编号 [3] - 适用自动监测法智能预填功能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已安装并联网自动监测设备、数据合规、且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自动监测排放口与排污许可证三方信息匹配 [3] - 若需修改已采集的税源信息(如排放口名称、编号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企业需先终止原税源,然后参照新增排放口的步骤重新操作 [3] - 在排污系数法税源采集中,若国标行业下拉框无符合选项,企业可点击“未找到对应行业”以退出智能预填,转入手工输入页面 [3] - 申报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时,在【抽样测算计算】模块需先选择特定选项,否则可能找不到【自动计算】按钮 [3]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 - 公司员工因公务出差产生的住宿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销项税,因该支出属于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支出 [9] - 若住宿费用于集体福利(如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或个人消费(如员工探亲),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10] - 对于已认证抵扣但实际属于不可抵扣情形的发票(如用于福利或个人消费),企业必须在后续纳税申报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15][16] - 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仅限于首套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 [15][16] - 只要纳税人曾申报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无论扣除时间长短或住房产权归属情况,均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此项扣除 [16]
税费诉求回音壁 | 财务人员注意!这些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1 09:25
企业所得税前不可扣除的支出类别 - 不合规票据对应的支出不可扣除 具体包括未取得任何票据 票据不合规或票据要素不全 例如购买2000元办公耗材仅取得手写收据则不可扣除 [2] - 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可扣除 具体包括股东或员工个人消费 给无业务往来企业的资助 非经营用途的资产支出 例如报销1.2万元家人出国旅游机票费不可扣除 [2] - 行政罚款 滞纳金等违规支出不可扣除 具体包括行政机关罚款 税收滞纳金 司法罚金 例如因逾期申报被罚500元及30元滞纳金共530元不可扣除 但经营性违约金在票据合规时可扣除 [2] 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抵扣规则 - 因公务出差产生的住宿费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 [8] -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住宿费 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进项税额也不可抵扣 例如员工探亲或公司组织旅游的住宿费 [8][9] - 若发票属于不可抵扣情形但已认证抵扣 需在后续纳税申报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9] 企业社会保险费申报问题处理 - 申报时发现某职工未生成预扣缴数据 需核实该职工是否存在缴费工资 若无则需重新申报缴费工资 [10][11] - 需核实该职工的参保状态是否正常 [11] - 需核实经办机构是否正确 应在经办机构为企业社会保险费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经办机构下办理12月申报业务 [11]
一文看懂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8 09:06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系统阐述了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的认定标准、取得后的税务处理流程、异议核实申请程序、已抵扣凭证的申报调整方法以及解除异常后的操作指引 旨在为纳税人提供明确的合规操作指南 [1][4][8][10]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定情形 - 纳税人丢失或被盗税控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被列为异常凭证 [2] -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异常凭证 [2] - 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或"作废"的专用发票被列为异常凭证 [2] - 经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涉嫌虚开或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 其发票可能被列为异常凭证 [2] - 走逃(失联)企业存续期间若发生购销货物名称严重背离、无实际生产能力且能耗与销售严重不符等情况 其对应属期开具的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2] - 走逃企业直接失踪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 其开具的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2]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专票进项税额70%及以上 且累计超过5万元的 其对应开具的专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2] -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退税或已作进项转出的异常凭证 其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3] 取得异常凭证后的税务处理 - 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申报抵扣的 除另有规定外 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4] - 涉及出口退税的:尚未申报或已申报未办理退税的 除另有规定外 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5] - 已办理出口退税的: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将追回已退税款 [6] - 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退税期间取得的异常凭证 按照涉及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处理 [6] - 涉及消费税抵扣的: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经申报抵扣的 需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 当期不足冲减的应补缴税款 [7] 对认定异常凭证有异议的核实申请 -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在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实申请 经核实符合规定的 可不作进项转出、追回税款等处理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需按规定处理 [8] - 纳税人对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 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经核实符合规定的 可继续申报抵扣或重新申报出口退税 符合消费税抵扣规定的可继续申报抵扣 [8] 已抵扣异常凭证的申报处理 - 纳税信用等级不为A级的纳税人 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 在对应税款所属期申报时将已抵扣税额计入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 [8] -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若按规定提出核实申请 在税务机关出具结果前暂不作进项转出处理 也不需计入第23a栏 若逾期未提出申请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定 则应继续作进项转出处理 [9] 解除异常凭证后的处理 - 纳税人收到异常凭证解除的通知后 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进项抵扣、出口退税、消费税抵扣等涉税事项 [10] - 对于2021年7月及之后税款所属期已作进项转出的异常凭证:解除后 纳税人需先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再次进行抵扣勾选 然后在办理抵扣勾选所属期申报时 将允许继续抵扣的税额以负数形式计入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10] - 对于2021年7月税款所属期之前已作进项转出的异常凭证:解除后 不需要再次抵扣勾选 经税务机关核实后 可直接将允许继续抵扣的税额以负数形式计入第23a栏 [10] - 解除异常凭证需要在收到通知书次月申报期内申报负数转出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