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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威集团: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豪威集团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豪威集团差异化分红事项 核心观点 - 公司因回购股份导致总股本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需实施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3] - 差异化分红计算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3][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显示,差异化分派对股价影响绝对值低于1%,市场影响有限 [4] 回购股份情况 - **2022年回购计划**:资金总额3-6亿元,价格上限85元/股,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后调整为价格上限95元/股并延长期限 [1] - **2023年3月数据**:累计回购3,436,611股,其中2,292,800股过户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1][2] - **2023年新增回购**:资金总额5-10亿元,价格上限100元/股,期限至2023年9月28日,累计回购7,137,100股,其中2,234,800股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1][2] - **2024年回购**:资金总额6-12亿元,价格上限97元/股,期限至2024年2月29日,累计回购11,213,200股 [1] 回购股份使用 - 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及2023年分别过户2,292,800股和2,234,800股 [1][2] - 股票期权激励:2023年第一期激励计划行权期两次行权共减少库存股2,124,948股(1,089,625股+1,035,323股) [2][3] - 剩余回购股份:15,134,363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不参与本次分红 [3] 差异化分红计算 - **分配基数**:总股本1,217,223,785股扣除回购股份15,134,363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本1,202,089,422股 [4] - **除权除息公式**:参考价=(前收盘价125.79元-每股红利0.22元)÷(1+流通股变动比例0)=125.57元/股 [4] - **虚拟分派验证**:虚拟与实际分派计算的参考价均为125.57元/股,差异影响绝对值低于1% [4] 相关ETF市场表现 食品饮料ETF(515170) - 跟踪中证细分食品饮料指数,近五日涨0.52%,市盈率20.36倍,估值分位19.09% [7] - 资金流向:份额增加750万份至55亿份,主力净流出2762.4万元 [7] 游戏ETF(159869) - 跟踪中证动漫游戏指数,近五日跌1.00%,市盈率43.03倍,估值分位63.46% [7] - 资金流向:份额增加2300万份至63.7亿份,主力净流出1亿元 [7] 科创半导体ETF(588170) - 跟踪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指数,近五日涨6.55%,份额增加600万份至2.4亿份 [7] - 资金流向:主力净流出461.1万元 [7] 云计算50ETF(516630) - 跟踪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指数,近五日涨1.12%,市盈率110.96倍,估值分位90.40% [8] - 资金流向:份额减少100万份至4.4亿份,主力净流出147.6万元 [8]
锦江酒店: 锦江酒店: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3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0,044,063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965,760股后1,068,078,30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含税)人民币3.80元 [4] - 若董事会召开日后至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分配总额 [4] - 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A股股本总数911,418,804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A股股份1,965,760股后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为909,453,044股,B股股本156,000,000股全部参与分配 [5] 除权除息处理依据与方案 - 根据《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总股本与应分配股数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5] - A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22.21元-现金红利0.38元)+0]÷(1+0)=21.83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结果与实际分派一致 [6] - B股因回购账户不涉及B股股份,拟分派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8元/股(折合0.053058美元/股) [6] 差异化权益分派影响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A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21.83-21.83|÷21.83),绝对值低于1%影响较小 [7]
春立医疗: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3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49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 - 公司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376,851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288,428,000股的0.4774% [6] - 差异化分红原因为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7号》等规定 [7][8] 分红方案细节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382,191,649股(包括287,051,149股A股及95,140,500股H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1,376,851股A股 [8] - 现金红利总额为18,727,390.80元(含税),按实际分配股份计算 [8] - A股虚拟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约为0.0488元/股(含税) [9] 除权除息计算 - A股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9] - 以2025年7月7日A股收盘价18.77元/股计算,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的除权参考价分别为18.721元/股和18.7212元/股,差异绝对值仅0.0011% [9][10]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参考价影响低于1%,影响较小 [10]
工业富联: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6.40元(含税) 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拟回购注销1,285,505股限制性股票不参与利润分配 [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697,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19,859,467,566股为基础 扣除1,285,505股限制性股票和7,697,400股回购专用账户股票后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19,850,484,661股 [2] - 每股现金红利为0.64元 对应每10股派6.40元 [2] - 公司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 (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3] - 因仅进行现金分红且流通股未变动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19,850,484,661×0.64)÷19,859,467,566≈0.64元/股 [3]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64元/股 [3] 价格影响验证 - 以2025年7月1日收盘价21.40元为例 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参考价格均为20.76元/股 [3] - 价格影响差异绝对值为0% 小于1%阈值 符合差异化权益分派条件 [3][4] 合规性确认 -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确认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交所相关监管指引 [4][5] - 方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
联影医疗: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12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4,134,116股股份,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1][2] - 公司此前已完成股份回购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介于4亿至8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820,02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2] -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5,601,909.76元(含税) [2]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公司总股本为824,157,98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参与分红的股本为820,023,872股 [2] -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8元(含税),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0796元 [3]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00%,对市场价格影响极小 [3]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4] - 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作为保荐人对本次差异化分红无异议 [4]
海尔智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8 18:08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主要因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2][3] - 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A股股份60,269,27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数为6,194,231,825股[5][6]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65元(含税),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5] 差异化分红方案细节 - 公司A股总股本为6,254,501,095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参与分配的股本占比99.04%[6] - 以2025年6月25日A股收盘价24.93元/股计算,实际分派除权参考价格为23.96496元/股,虚拟分派参考价格为23.97426元/股[6]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388%,影响较小[6]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8]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公告[3][5] - 法律意见明确公司差异化分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8]
财通证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7 19:11
差异化分红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就财通证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其合法合规性 [1][2] - 法律意见书依据包括《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 [2] 差异化分红原因 - 财通证券于2025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1.5亿至3亿元 [3] - 截至2025年7月16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40,741,986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4] - 差异化分红实施原因为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向登记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1.10元现金红利 [3]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分红基准日为2025年7月16日,公司总股本4,643,760,927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本4,603,018,941股 [4] - 维持每股分红金额0.11元不变,因"财通转债"处于转股期,最终分红总额将按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调整 [4] 除权除息计算 - 采用公式: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5] - 以2025年7月16日收盘价8.07元计算,虚拟分派与实际分派的除权参考价均为7.96元,差异影响为0% [5] - 回购账户40,741,986股不参与分红对除权参考价影响小于1% [5] 法律结论 - 差异化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
财通证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19:0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 [1][2] - 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涉及总股本4,643,760,927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回购股份40,741,986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4,603,018,941股 [2]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6,332,083.51元 [2]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25日 [1][3] - 为保持总股本不变,"财通转债"自2025年7月17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2] 除权(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1)元/股 [3]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1元 [3] - 本次权益分派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红利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3] -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直接派发 [5]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5]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 [6] - 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099元/股 [7][8] - 香港市场投资者统一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099元/股 [9]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11元/股 [10]
长盈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7 18:09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3.1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介于2000万元至4000万元之间,回购期限为12个月[1] - 根据交易所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 以2025年3月31日数据为基准,总股本122,374,42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3,034,327股后,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数为119,340,099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67,004.95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33.26%[2]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回购账户股份增至3,115,598股,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数调整为119,258,828股,分红总额相应调整为5,962,941.40元[3]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仅现金分红且无股份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119,258,828×0.05)÷122,374,426≈0.05元/股,最终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0.05元/股[3] - 以2025年6月23日收盘价33.41元测算,实际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参考价均为33.36元,差异率为0%,符合交易所规定(差异绝对值≤1%)[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与股东利益[5]
城投控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27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2] - 总股本为2,529,575,634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5,074,866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2,504,500,768股[5]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或回购股份数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3]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5,074,866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4] - 依据《公司法》第210条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4] 除权除息计算 - 以2025年7月2日收盘价4.23元/股为基准,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396元/股[5] - 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04元/股,两者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分别为4.1904元/股和4.19元/股[5] - 价格影响幅度为0.01%,小于1%的阈值[5] 法律合规性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监管指引要求[6] - 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