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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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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通科技被罚22900万,涉信息披露违规等
搜狐财经· 2025-11-26 20:58
公司违法行为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通过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1] - 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1][4] - 公司于2022年6月至11月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2023年6月7日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显示发行股数106,024,096股,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992元[4] 监管处罚决定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总额22,900万元罚款,其中信息披露违法罚款900万元,欺诈发行罚款22,000万元[2][11][12] - 时任董事长黄永军被警告并处以2,6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罚款95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700万元[2][12] - 黄永军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董监高职务[3][13] - 其他责任人徐少璞被罚650万元,李忱被罚350万元,李鹏被罚300万元,齐红被罚250万元,李宁被罚150万元,陈忠国被罚50万元[2][15] 违法责任认定 - 黄永军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违法行为,为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供资金支持,明知并放任公司虚增收入利润[5][10] - 徐少璞作为董事、财务总监知悉部分虚增事项但未勤勉尽责,齐红作为监事负责泰策科技财务工作知悉部分事项但未尽责[6][10] - 李忱、李鹏、李宁、陈忠国等泰策科技管理人员参与实施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行为,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6][7][11]
聚石化学暴雷前三大信号 左手贸易右手股权交易是否可能涉嫌欺诈发行?
新浪证券· 2025-11-26 18:08
文章核心观点 - 聚石化学在遭遇立案调查前存在收入反复调整、上市后更换审计机构及业绩大变脸等现象,可作为投资者避雷信号 [2] - 公司与上市后注销的贸易商大客户存在大额交易,并与其股东进行股权交易,该左手贸易右手股权模式引发是否涉嫌欺诈发行的质疑 [2][8] 上市后业绩与股价表现 - 上市当年2021年利润总额由2020年的2.38亿元骤降至1.01亿元,增速骤降近六成,与2020年74.59%高增速形成巨大反差 [3]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9.63亿元,同比下降7.17%,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453.22万元 [3] - 发行价为36.65元/股,上市后股价呈下滑态势,截至11月25日股价为20.78元/股,处于破发状态 [3] 收入确认反复调整 - 2021年立信会计师将2.19亿元贸易收入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 [4] - 2022年公司管理层在业绩快报中采用总额法确认贸易收入5.66亿元,但中兴华会计师将其中3.71亿元调整为净额法,调整后贸易收入为1.83亿元 [5] 审计机构频繁更换 - 上市前审计机构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科创板上市期间及申报期2017年至2021年更换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市第二年更换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6] - 2025年10月底,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因在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四大问题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6] 贸易商大客户异常 - 佛山市旗正科技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天骅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两大贸易客户,2020年销售额近1亿元,2021年销售额超1.1亿元,但均于2023年2月13日被注销 [8][9] - 科创板冲刺期间,通过子公司聚石长沙与上述客户的交易额占比从2019年的8.25%飙涨至2020年上半年的33.71% [11][12] 与客户股东的股权交易 - 2021年公司以1.32亿元受让客户股东控制的冠臻科技55%股权,后交易对价调整为6000万元 [13][14] - 冠臻科技业绩承诺远未达成,2022年至2024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981.85万元、-4726.30万元、-3202.14万元 [14] 募资与保荐费用 - 公司2021年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8.55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6亿元,超募2.85亿元 [2] -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获得保荐费5832.10万元 [2]
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300379,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上海证券报· 2025-11-25 23:45
公司违法事实与处罚 - 公司因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及欺诈发行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 - 违法事实包括连续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以及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7] - 2019年至2022年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虚增收入,虚增金额分别为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29%、13.25%、14.54%、17.68%[7] - 同期虚增利润分别为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34.11%、22.72%、30.35%、219.43%[7]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文件引用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成功募资22亿元[8] - 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累计罚款2.73亿元,其中公司合并罚款2.29亿元[9][10] - 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黄永军警告并罚款2650万元,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0] 退市风险与投资者影响 - 公司股票于11月26日开市起停牌,面临被深交所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1][5] - 公司明确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股票将进入15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简称变更为"东通退",期满后正式摘牌[11] - 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股东数量为55684户[11] - 已有法律团队开启受损投资者索赔通道,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报名索赔[11]
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300379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上海证券报· 2025-11-25 23:23
公司公告与监管处罚 - 公司发布公告确认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 - 公司股票自11月26日开市起停牌 面临被深交所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 [3] - 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累计罚款2.73亿元 [6] 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行为 - 公司违法事实包括连续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以及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4] - 2019年至2022年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4] - 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占当期营收12.29% 虚增利润5222.79万元占利润总额34.11% [4] - 2020年虚增收入8485.06万元占当期营收13.25% 虚增利润5877.42万元占利润总额22.72% [4] - 2021年虚增收入12550.58万元占当期营收14.54% 虚增利润7948.22万元占利润总额30.35% [4] - 2022年虚增收入16052.95万元占当期营收17.68% 虚增利润12369.20万元占利润总额219.43% [4]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文件引用了2019至2021年虚假财务数据 构成欺诈发行 成功募资22亿元 [5] 具体处罚措施 - 对公司合并罚款2.29亿元 其中信息披露违法罚款900万元 欺诈发行罚款2.2亿元 [7] - 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黄永军警告并合并罚款2650万元 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 - 对时任财务总监、董秘徐少璞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50万元至650万元不等的罚款 [7]
*ST东通可能被终止上市 股票明起停牌
证券时报网· 2025-11-25 23:12
公司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并构成欺诈发行 [1]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虚增收入与利润 [1] - 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占当期营收12.29% 虚增利润5222.79万元占利润总额34.11% [1] - 2020年虚增收入8485.06万元占当期营收13.25% 虚增利润5877.42万元占利润总额22.72% [1] - 2021年虚增收入12550.58万元占当期营收14.54% 虚增利润7948.22万元占利润总额30.35% [1] - 2022年虚增收入16052.95万元占当期营收17.68% 虚增利润12369.20万元占利润总额219.43% [1] - 2019年至2022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 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2] 欺诈发行与监管处罚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至2021年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3] - 该次发行股数为1.06亿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22亿元 [3]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处以罚款总额超过2.7亿元 其中公司主体被罚2.29亿元 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4400万元 [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黄永军被罚款2650万元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公司退市风险 - 公司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1] - 公司股票自11月26日起停牌 [1]
300379,可能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5 22:54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并构成欺诈发行 [1]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 [3][4]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3][4] 欺诈发行与资金募集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1]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其《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虚假财务数据 [4] 造假手法与相关责任人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4]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4] 监管处罚与法律后果 - 证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该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并自2025年11月26日起停牌 [1]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移送公安机关 [5]
心服口服,35个跌停后,今日终止上市摘牌,8万股东陪着退市
搜狐财经· 2025-11-12 01:13
退市过程与市场表现 -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从A股市场摘牌,结束了27年的上市历史 [1] - 退市前股价出现连续35个跌停,从2025年8月8日的2.21元暴跌至退市时的0.38元,累计跌幅超过80% [1][7] - 在35个交易日内出现33个跌停板,期间虽有短暂开板吸引投机者,但随后继续跌停直至退市 [7] - 2025年9月26日,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且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7] - 退市时公司仍有8.38万户股东被套,人均持有1.35万股,部分股东最大亏损达98.1% [1] 财务造假详情 - 证监会调查显示公司从2015年至2023年连续九年进行财务造假,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 [3] - 造假规模在2019年达到顶峰,当年虚增营业收入56.34亿元,占披露营收比例的49.38%,虚增利润2190.52万元,占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4.88% [3] - 2020年公司通过虚假数据成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50亿元,构成欺诈发行 [3] - 造假手段主要为"虚假贸易",2015年至2021年通过子公司高鸿科技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供应商和客户均由江庆一人撮合,形成资金、合同和物流单据闭环但无实际货物流转 [3] - 从2018年开始扩大造假范围,通过子公司高鸿数据等开展IT系统、服务器等产品的虚假贸易,2022年和2023年分别虚增营收7.35亿元和3.94亿元 [5] 公司治理与相关人员处罚 - 董事曹秉蛟与其配偶江庆(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配合造假,曹秉蛟在知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况下未提出异议,并接受委托管理虚假贸易业务,直接导致2022年和2023年年报虚假记载 [5] - 2022年3月后公司股权高度分散,第一大股东持股仅12.86%,导致监督缺位和管理层权力失去制衡 [10] - 2025年8月8日证监会对公司开出1.6亿元罚单,其中公司因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被罚1000万元,因欺诈发行被罚1.25亿元 [5] - 董事长付景林被罚75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财务总监丁明锋被罚600万元且市场禁入5年 [7] - 配合造假的第三方江庆被处以7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为监管层第二例对配合造假第三方进行直接处罚的案件 [7]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2025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总收入5.71亿元,同比下降44.64%,归母净利润为亏损4.32亿元,亏损额较去年同期的6291万元急剧扩大 [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总金额高达32.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98.68% [8] -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贷款逾期,2025年上半年因计提逾期借款的罚息和复利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长 [8] - 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2023年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8] 投资者索赔与后续安排 - 律师指出在2016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该日期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即使公司退市也不影响索赔权利 [10] - 退市后公司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老三板)挂牌转让,已聘请太平洋证券为代办机构 [10] - 公司原控股股东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隶属国资委央企中国信科集团),2022年3月后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10]
今日终止上市摘牌,8万股东无奈共赴退市结局!
搜狐财经· 2025-11-05 01:23
公司退市与股价表现 - 公司股票于今日摘牌退市,最终股价定格在0.38元,较19.8元的高点暴跌超过99% [1][7] - 退市过程创下连续34个跌停板的纪录,最后一天交易仍未开板,股价从19.8元跌至0.38元 [1][4] - 在第24个跌停板时曾短暂开板,吸引近3万名投资者入场博取反弹,但随后股价继续下跌,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的情形 [7] 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 - 公司自2015年至2023年长达九年间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通过子公司进行“空转”交易,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98.76亿元,虚增利润7622万元 [4] - 公司在2020年进行股票发行时,使用了虚假的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4] - 证监会调查后对公司处以罚款并最终决定令其退市 [4] 投资者损失与市场对比 - 此次退市事件导致8.385万名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去年进场的投资者亏损达94%,今年上半年进场的亏损90%,即使在跌停打开时冲进去的投资者也亏损45% [3][7] - 与A股市场正常退市公司平均80%的股价跌幅相比,该公司99%的跌幅更为极端 [7] - 在通信服务板块龙头股均价维持在15元左右的市场环境下,该公司股价仅为0.38元 [7] 公司财务状况与市值 - 公司总市值为4.40亿元,但2024年一年亏损额高达22.37亿元,相当于亏掉了五个公司自身的总市值 [7] - 公司最新三季度报告显示,当期继续亏损4.32亿元 [7]
000851 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04 00:10
终止上市决定 - 公司于11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2] - 股票自2025年9月1日至9月26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 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2] - 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将于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2] - 公司已聘请太平洋证券作为代办机构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2] 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 公司于今年8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4] - 证监会拟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 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4]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4] - 公司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 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 [4]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 证监会将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4] 欺诈发行行为 - 公司在2020年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引用了2018至2020年的虚假收入和利润数据 [4] - 该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4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公司成功募集资金12.50亿元 [4] - 该行为被认定为欺诈发行 也触发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4]
因欺诈发行及虚增收入等违法行为,*ST 高鸿被终止上市
巨潮资讯· 2025-11-03 23:55
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 公司股票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2] - 退市决定基于2025年9月1日至9月26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 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2] - 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2]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认定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2] - 公司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 虚假贸易业务虚增业绩详情 - 2015年至2021年 公司通过子公司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 各年度虚增营业收入从6.94亿元至56.34亿元不等 [3] - 2015年至2021年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36万元至2,190.52万元 [3] - 2018年和2020年 公司通过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 分别为1.96亿元和308.19万元 [4] - 2022年和2023年 公司通过组织开展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 分别为7.35亿元和3.94亿元 [4] 虚增业绩总体影响 - 2015年至2023年各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占各期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34%至49.38% [5] - 2015年至2023年各年度虚增利润总额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为0.42%至64.88% [5] 欺诈发行认定 -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数据 [6] - 证监会于2021年4月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募集资金12.50亿元 [6]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构成欺诈发行 [6] 相关责任人员与后续安排 - 公司董事长付景林、财务总监丁明锋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7] - 曹秉蛟、段茂忠、张新中、刘红云、侯玉成、姚印杰、高岭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7] - 江庆与公司构成共同违法 相关责任人员均在公司涉案文件上签字 [7] -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 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7] - 公司已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