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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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科创100ETF华夏产品表现 - 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 [2] - 近五日涨幅5.37% [2] - 市盈率达227.43倍 [2] 资金流动情况 - 最新份额27.0亿份 [2] - 份额减少5000.0万份 [2] - 主力资金净流入385.2万元 [2] 估值水平 - 估值分位55.62% [3]
珠海冠宇: 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52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98人调整为797人 [2] - 以14.76元/份的行权价格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1749.909万份股票期权 [2] - 以9.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97名激励对象授予1329.697万股限制性股票 [2]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2] - 激励对象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 - 存在六种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1] 科创板ETF表现 - 科创100ETF华夏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 近五日涨跌5.37% [5] - 该ETF市盈率达227.43倍 估值分位为55.62% [5][6] - 最新份额27.0亿份 减少5000.0万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385.2万元 [5]
共创草坪: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00:13
股票期权行权实施概况 - 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行权数量为921,873份 行权起始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 行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8月13日 实际授予数量为335.90万份 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0月29日 实际授予数量为0.20万份 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5月23日 实际授予数量为3.50万份[4][6][7] - 行权价格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进行调整 由16.68元/份调整为16.04元/份[9] 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951,837,100.11元 较2023年增长19.92% 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剔除激励成本影响)较2023年增长19.50%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99.81%[10]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影响行权比例 113名激励对象中有9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50% 其余104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80%[12][13]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7月25日届满 行权条件已成就[9][10] 行权具体安排 -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行权期间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7月25日 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12] - 行权对象为113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可行权数量占首次授予登记股票期权总量的27.44% 占首次授予时总股本的0.23%[12] - 公司将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12] 激励计划实施进程 - 激励计划于2024年7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2024年7月25日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3] - 公司先后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4.60万股登记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35.90万份登记 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60万股登记 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0.20万份登记 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3.50万份登记[4][5][6][7] - 公司已办理完成169,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7]
兆易创新: 兆易创新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49
股权激励计划进展 -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 涉及激励对象288人 其中286人满足全部条件 2人因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仅满足部分条件 [1][2][3] -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1.2154万股 占获授期权总量24.98% 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4742万股 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24.98%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以2018-2020年营业收入平均值735,597.77万元为基准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实际达成考核目标 [2] 激励对象行权安排 - 287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61.2154万股 28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7.4742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0.0414% [3] -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合格" 行权及解除限售比例调整为17.5% 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条件 [2][3] - 行权安排规定可行权日不得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重大事件披露期间等敏感期进行 [3] 计划实施合规性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确认288名激励对象满足全部或部分条件 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3]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认为第四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已取得必要批准 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4]
兆威机电: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48
股权激励计划审批流程 - 2024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获专业委员会及中介机构支持[1] - 2024年8月2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正式批准激励计划,同日董事会通过授予议案[2] - 2024年9月26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9月27日披露登记完成公告[3] - 2025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3] - 2025年5月19日年度股东会批准回购注销议案[3] - 2025年8月14日董事会通过行权价格调整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议案[4]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违规分红等负面情形,符合解除限售条件[6] - 激励对象未出现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7][8] - 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15.25亿元,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值要求[9] - 119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达标)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9][10]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安排 -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7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614%[1][11] - 涉及激励对象119人,包含5名董事及高管和114名其他核心人员[11] - 董事及高管合计解除限售11.82万股,其中总经理叶曙兵解除3.345万股[11] - 原120名激励对象中1人因离职不符合条件,其7000股已被回购注销[9][11] 股本结构变化 - 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权激励限售股减少62.785万股[12][13] - 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同等数量,股份总数保持不变[12][13] - 实际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13]
海通发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9:14
公司激励计划行权安排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审议通过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 [1]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行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自主申报 [1] - 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1] 行权对象及数量明细 - 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为13名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获授股票期权数量115.00万份 [2] - 本次实际可行权数量为34.50万份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30% [2] - 公司将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及1名2024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者持有的9.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2]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将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参数调整情况及自主行权情况 [2] - 行权期间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目前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事宜 [1]
海通发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9:14
公司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2]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63.50万份授予89人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66.00万份授予19人 [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1.50万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00万股 [3] 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 因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0.50元) 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7.92元/份调整为7.82元/份 [5] -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0.50元) 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6.51元/份调整为6.41元/份 [5]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详情 - 行权数量34.50万份 占获授股票期权总量115.00万份的30% [9] - 行权人数13人 行权价格6.41元/份 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9] - 行权有效期为2025年9月13日至2026年9月12日 行权股票T+2日上市交易 [9] 行权条件成就依据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达成考核目标 [7]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全部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达100% [7][8]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负面情形 [6] 期权费用处理 -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公允价值 在等待期内进行费用摊销 [10] - 本次行权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数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10] 机构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10]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行权条件成就 [11]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认为行权程序符合法规要求 [13]
法兰泰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8:22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7名董事出席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 - 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所有参会人员 由董事长陶峰华主持 [1] 授信融资安排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等多种形式 [2] - 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2]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43元/股下调至6.20元/股 调整幅度为3.6% [2]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93元/股下调至3.70元/股 调整幅度为5.9% [2] - 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 注销其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123,200份 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9,750股 [3] 公司治理事项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3] - 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4] - 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4]
法兰泰克: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8: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 由康胜明先生主持 [1] - 会议通知和材料已提前送达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 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实际情况 [1] - 未发现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承诺报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已履行必要程序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2] 激励对象调整及股份回购 - 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取消其资格并注销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及回购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2] - 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2]
法兰泰克: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8:19
核心观点 -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主要调整内容包括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3.93元/股下调至3.70元/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6.43元/股下调至6.20元/股 调整原因系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息0.23元[1]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1]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 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示[2] - 2024年4月9日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 - 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4] 调整事由及方法 - 调整直接源于2025年实施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并于2025年7月7日发放完成[8] -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派息事项触发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 V为每股派息额 P为调整后价格[8][9]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调整后由3.93元/股降至3.70元/股[8]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调整后由6.43元/股降至6.20元/股[9] 公司影响及监管合规 -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9] -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且已履行必要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9][10] - 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注销事项履行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 调整依据及操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激励计划有关规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