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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17:2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43.6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403.86 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296.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07.01 万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 33,107.01 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为 38,436.88 万元 [2] -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5,670.1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296.85 万元及募集资金差额 33.02 万元 [2] -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6,324.11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投入金额为 6,324.11 万元 [2] - 其中以票据背书到期支付的金额为 685.30 万元 [2]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涉及年产 1.2 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 截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为 698.56 万元(不含增值税) [2] - 具体包括承销费及保荐费 518.87 万元、律师费用 150.94 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8.75 万元 [2] - 本次拟置换发行费用总额为 698.56 万元 [2]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22.67 万元 [3]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出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预先投入情况 [4] -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此无异议 [4]
江南新材: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7:2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436,3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54元 [4]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3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30,000元 [4] - 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专户存储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384,368,800元,全部用于承诺项目 [5] - 项目投资总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一致,均为384,368,800元 [5] -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调整项目投入优先级 [6]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金额为63,241,100元 [6] - 其中以票据背书到期支付方式投入6,853,000元 [7] - 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全部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63,241,100元 [6][7] 发行费用支付情况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52,968,500元(不含增值税) [7]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6,985,600元(不含增值税) [7]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6,985,600元 [7] 鉴证结论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预先投入资金专项说明出具无保留鉴证意见 [3] - 专项说明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允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3] - 报告仅限于募集资金置换用途,不可用于其他目的 [2]
超研股份: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17:2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249,446股,每股发行价格6.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471,288.20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46,108,086.8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363,201.32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额为31,145.75万元 [3] -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实施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38,436.32万元 [3][5] - 调整后项目投资金额合计35,088.75万元 [5] 自筹资金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未置换金额为871.46万元 [5] - 本次拟置换金额为871.46万元,涉及医用成像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无损检测系统研发项目及便携式DR系统研发项目 [6]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6][7] 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 [6]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认为该置换行为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7] - 保荐人对置换事项无异议,认为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7]
麦澜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9.20百万元,每股发行价格40.2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09.76百万元 [1]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8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 [1] 募投项目投资结构 - 总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65,000.4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7,377.94万元 [2] - 营销服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总投资7,622.54万元 [2] - 项目投资结构调整公告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 [2] 资金置换操作原因 - 员工薪酬支付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不符合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要求 [2] - 住房公积金汇缴和税费缴纳通过银行托收方式操作,多账户支付存在不便 [3] - 零星开支通过多个账户支付影响运营效率 [4] - 财政部门仅接收单一账户打款,无法分项目操作 [4] 已发生置换情况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2,122.47万元 [4] - 资金用途涵盖研发人员工资、水电费及政府缴款等实际支出 [4] - 置换目的为降低财务费用并提升运营管理效率 [4]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每月对垫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4] - 建立专项台账记录交易时间、账户及金额信息 [5] -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核查和书面问询方式进行持续监督 [5] 审议程序执行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 [6]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同意意见 [6] -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6]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资金置换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 [7] - 置换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7] - 保荐机构对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 [7]
优优绿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0,8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3,791,385.19元 [1]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7,282.3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27,000.00万元 [2] -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7,465.1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27,000.00万元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16,000.00万元 [2] - 项目总投资额70,747.5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总额70,000.00万元 [2]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0,549,180.24元(不含增值税) [2] - 其中IPO中介机构费用10,447,169.81元,发行登记费用及其他102,010.43元 [2] -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与自筹资金支付金额完全一致 [2] 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置换议案 [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置换事项符合监管要求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自筹资金支付情况 [4] 机构意见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符合监管规定 [4] -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置换事项履行必要程序且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4]
优优绿能: 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0,800,000元 [3][4] -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4,197,445元,募集资金净额未在原文中明确披露 [4]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4]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拟投入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7,000万元、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6,000万元,合计70,000万元 [5] - 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7,282.3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7,000万元 [5] -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7,465.1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7,000万元 [5]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0,549,180.24元 [6] - 其中IPO中介机构费用10,447,169.81元,发行登记费用及其他102,010.43元 [6] - 置换金额与自筹资金支付金额完全一致 [6] 鉴证报告结论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公司专项说明已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编制 [1][2] - 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 - 该鉴证报告仅用于募集资金置换目的,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2]
光大同创: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9,000,000股 发行价格为58.32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1,108,08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103,717,534.12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362,465.88元 [1] -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设立专项账户并与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85,060.10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85,060.10万元 [2] 资金置换原因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定 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等事项确有困难时可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2] - 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支付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 不符合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的要求 [2] - 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需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纳 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存在实际操作困难 [3]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公司财务部按月编制募投项目人员费用清单 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相关费用 [4] - 经审批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款项至自有资金账户 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4] - 建立专项资金置换台账 逐笔记录交易时间账户对应项目及金额等信息 [4] - 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置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公司及银行需配合核查与问询 [4] 资金置换影响 - 该操作是基于人员薪酬发放相关政策制度的正常处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保证薪酬发放合规性 [5] -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审批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5]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制定了相应操作流程 一致同意该资金置换安排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程序 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5] - 该安排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 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 保荐机构无异议 [5]
思瑞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 -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批准本次交易注册(证监许可〔2024〕1287号)[2]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047,535股 募集资金总额383,379,903元人民币[2] - 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93号)[2] -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监管银行签署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配套募集资金总额383,380,000元人民币[3][4]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支出[4] - 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4] 自筹资金支付与置换安排 - 截至2025年8月25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现金对价676,610,500元人民币[4]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金额361,870,469.04元人民币[4] - 置换金额占预先支付总额的53.48%[4] - 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且置换时间距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4]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置换议案[6] -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置换程序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6][7] - 置换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未损害股东利益[6]
君逸数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080万股 发行价格31.33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96496.4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8683.93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87812.47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CDAA1B0394号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 - 2024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通过募投项目延期方案 将三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5年1月25日延期至2027年1月25日 [2] - 增加全资子公司君逸数联作为共同实施主体 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125.25万元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700.25万元 [4] 资金置换操作背景 - 因银行结算规定限制 人员薪酬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 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 [4] - 税务及社保缴纳采用银行托收方式 多账户支付影响操作效率 [5] - 为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薪酬费用 后续通过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5]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 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5] - 按月汇总自有资金支付金额 经审批后六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账户等额划转 [5] - 保荐机构对置换过程进行持续监督 可通过现场核查或书面问询行使监管权 [6] 公司治理程序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 认定该操作符合监管规定 [6][7] - 监事会认为该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未损害股东利益 [7] -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无异议意见 确认程序合规且具有合理性 [7][9]
赛伦生物: 赛伦生物: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2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6万股 募集资金净额为78,492.36万元 资金于2022年3月4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专项账户[1] - 募集资金已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监管协议[1] 募投项目概况 - 主要募投项目为"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0,000万元[2] - 该项目于2023年8月延期至2026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 并于2025年3月完成建设并结项[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通过专项报告披露[3] 资金置换原因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允许在支付人员薪酬等事项中实施资金置换[3] -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人员薪酬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符合规定[4] - 薪酬需按工时投入归集至不同项目 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日常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4] -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需通过银行托收支付 专户直接支付存在操作困难[4] 置换操作流程 - 人力资源部按月编制工时明细表 财务部计算募投项目应承担的薪酬费用[5] - 款项经内部审批后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账户[5] - 财务部需详细记录资金划转时间、账户及金额信息 确保资金专款专用[5] - 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置换过程 公司需配合现场核查及书面问询[5]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该议案于2025年8月2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6] - 保荐机构认为该操作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无异议[6] - 公司强调该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未改变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