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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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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8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 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2 号厂房 3 楼好学厅会议室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8 月 12 日 至2025 年 8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
燕麦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472% [15] - 激励计划包含首次授予330万股(占82.5%)和预留70万股(占17.5%)两部分 [15] - 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共71人 [16][1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72个月,分四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15%、30%、35%和20% [17][18] 激励计划具体条款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5元/股,为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价的53.17% [21] - 激励对象需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并按公司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际归属数量 [26][27][28][29]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2028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50%/60%/70%或15%/25%/35%/45% [27][28] - 部门和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将影响实际归属比例,最低可至0% [2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12.SH [8] - 主营业务为电子仪器、自动控制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 [8] - 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12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 [8][11] 法律程序及合规性 - 激励计划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12]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2] - 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0]
每周股票复盘:福莱新材(605488)注册资本增加及多项议案待审
搜狐财经· 2025-07-27 03:53
福莱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7月30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 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 程》、修订多项管理制度、增加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被担保对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1,395,263元增加至282,007,606元,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 使。公司拟增加2025年度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新增被担保对象为烟台福莱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此外,公司拟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4,000万 元,增加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福莱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显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0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核查 意见指出,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
每周股票复盘:永创智能(603901)941725股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
搜狐财经· 2025-07-27 02:58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盘,永创智能报收于10.45元,较上周的10.46元下跌0.1% [1] - 本周最高价出现在7月22日盘中,报10.82元,最低价出现在7月21日盘中,报10.35元 [1] - 公司当前最新总市值50.96亿元,在专用设备板块市值排名73/17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107/5148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 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78名激励对象,共解锁941,725股限制性股票 [3]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35.67亿元,较2021、2022年营业收入的平均值增长30.76%,满足解锁条件 [3] -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日 [3] -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至48020768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至7465950股 [3] 可转债付息 - "永02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日,除息日为2025年8月4日,兑息日为2025年8月4日 [4] - 债券发行规模61,054.70万元,存续期限2022年8月4日至2028年8月3日 [4] - 本次付息为"永02转债"第三年付息,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税) [4]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报· 2025-07-26 04:39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70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履祥路501号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会议审议事项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1日 至2025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中国海诚: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49
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 - 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9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248,074股 [1] - 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234,567股 [1]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 -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81295元/股调整为4.50357元/股 [2]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91835元/股调整为6.60897元/股 [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98,141股,回购价格为4.50357元/股 [2] - 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4,183股,回购价格为6.60897元/股 [2] - 因工作调动和退休原因,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9,885股,回购价格为4.5035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
中国海诚: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49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2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在限售期届满后,公司按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事项。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2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 ...
新凤鸣: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6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 - 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6.94元/股调整为6.72元/股 [5] - 调整后回购价格6.72元/股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6] - 回购注销涉及1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2名激励对象(马建忠、沈世杰)离职触发条件 [9]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事项包括回购注销 [6] - 激励计划初始授予对象296人调整为291人限制性股票数量从1341万股下调至1303.3万股 [7] - 实际完成授予1299.3万股因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8]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95亿股(扣除回购账户)为基数每股派现0.225元 [5]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10] - 公司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变更登记及减资手续 [11]
新凤鸣: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 94元 股调整为6 72元 股 调整原因为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225元含税 [1][5][6] - 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派息调整公式P=P0-V 其中P0为原价6 94元 V为每股派息0 225元 [6] - 本次调整涉及2024年激励计划中授予的1 299 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原授予价格为6 94元 股 认购款总额为90 171 420元 [3][6] 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 2024年8月30日向289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 299 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原计划授予291名对象1 303 30万股 2名对象放弃合计4万股 [3] - 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93号确认认购款到位 [3] - 董事会 监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系列文件 [1][5]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价格调整议案 [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均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7] -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调整程序合规 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及注销登记手续 [8] 财务影响说明 - 公司明确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7] - 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 495 286 114股为基数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 除权除息日为7月11日 [5]
博盈特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6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及《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