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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15 17:2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300989,注册资本为211,340,389元 [3]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座二十一层,主要办公地址分布在深圳市南山区和福田区 [3]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富海,董事会秘书为金铖,实际控制人无 [3] 证券发行与上市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为45,000,000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60,000,000股 [1] -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市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3] - 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5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保荐工作概述 -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主要工作包括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规范运作情况、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监督公司遵守上市规则及履行承诺、督导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建设等 [2][3] - 保荐代表人因工作安排调整发生变更,原保荐代表人季宏宇由王雨露接替 [3] 公司配合与证券服务机构评价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文件资料,并配备必要设施和人员 [3][4] - 证券服务机构在发行保荐阶段和持续督导期间均能勤勉尽职,出具专业意见并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4] 信息披露与募集资金使用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4]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违规使用情形 [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剩余募集资金的督导责任 [5]
泽润新能(30163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2025-05-15 05:16
上市信息 - 公司股票2025年5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966,956股,发行后总股本63,867,823股[4] - 本次发行价格33.06元/股[5] 市盈率数据 - 截至2025年4月22日,行业最近一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7.89倍[5] - 本次发行价对应2024年扣非后摊薄市盈率17.57倍,低于行业平均[6] - 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18.08倍[7] 可比公司EPS及市盈率 - 通灵股份2023年扣非前EPS为1.37元/股,扣非后为1.26元/股[7] - 快可电子2023年扣非前EPS为2.32元/股,扣非后为2.14元/股[7] - 通灵股份T - 4日扣非后静态市盈率21.69倍[7] - 快可电子T - 4日扣非后静态市盈率14.46倍[7]
优优绿能: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证券之星· 2025-05-14 22:24
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 公司股东均具备合法持股资格,不存在法律禁止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形 [1] - 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 [1] - 公司股东未利用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1] - 公司及股东已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确保股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 保荐机构承诺 - 民生证券承诺为优优绿能IPO制作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若因文件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保荐机构将依法先行赔偿 [2] 审计机构承诺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承诺IPO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 若因审计文件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 [3] 法律顾问承诺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法律文件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 [4] - 赔偿标准将依据《证券法》及司法解释执行 [4] 评估机构承诺 -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公司承诺IPO评估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 若因评估文件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 [6]
古麒绒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4 21:40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97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数量为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 始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万 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 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5月16日(T-1日)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
泽润新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4 21:31
"本公司"、 "发行人"或"泽润新能")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www.zqrb.cn )、 经 济 参 考 网 ( www.jjckb.cn )、 金 融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供投 资者查阅。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日报· 2025-05-13 06:26
公司上市及保荐情况 -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5,906,750股,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 [1] - 持续督导期限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确认已履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的保荐职责 [1][2] 保荐工作内容 - 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协调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反馈意见答复及上市文件提交 [2] - 持续督导阶段:重点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包括9项具体工作内容 [2] - 定期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走访和核查实施持续督导 [3] 重大事项处理 - 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司最初预告净利润700.92万至1,020.88万元,后修正为亏损1,328.81万元,因信息披露问题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及上交所通报批评 [4][5]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完成整改,分别于2024年6月11日和6月20日提交整改报告 [4][5] 募投项目变更 - 项目延期:三次调整募投项目完成时间,最终将"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和"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6] - 项目内容变更:2024年8月调整募集资金分配,减少墙布项目投入1,000万元,增加窗帘项目同等金额;12月缩减墙布项目规模至180万米/年,总投资减少15,044.63万元 [7][8] - 保荐机构认为变更程序合规,符合监管要求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8][9] 公司配合与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资料,规范运作并按要求披露信息 [10] - 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使用完毕部分将继续接受督导,截至2024年底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形 [12] 信息披露与证券服务机构评价 -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被认定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3] - 证券服务机构在发行上市及督导期间勤勉尽职,提供专业意见并配合保荐机构工作 [11]
汉邦科技: 汉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20:37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96 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汉邦科技",扩位简称为"汉邦科技",股票代码为 "68875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 效申购倍 ...
宁德时代周一将在香港IPO,以约5%的价格折让筹资至少40亿美元
快讯· 2025-05-11 21:55
宁德时代香港IPO计划 - 公司计划周一在香港进行首次公开发行(IPO) [1] - 发行价格较国内股价约5%的折让 [1] - 目标筹集至少40亿美元资金 [1] - 深圳上市股票上周五收盘报248.27元 [1] 基石投资者情况 - 已从基石投资者处获得约26亿美元 [1] - 科威特投资局(KIA)承诺投资5亿美元 [1] - 中国石油巨头中石化承诺投资5亿美元 [1] - 高瓴旗下公司出资2亿美元 [1] 发行准备进展 - 已完成簿记建档前的投资者简报 [1] - 信息尚未公开 [1]
威高血净: 威高血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1 17:25
发行概况 -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1] -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1] - 发行股份总数4,113.9407万股,初始战略配售数量411.3940万股(占1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下调至177.2075万股(占4.31%)[2] 发行定价与结构 - 发行价格确定为26.50元/股,网上初始发行1,110.7500万股[2] - 因网上有效申购倍数达7,518.35倍,启动回拨机制将1,574.7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2] -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1,251.2832万股(占31.78%),网上发行2,685.4500万股(占68.22%),网上中签率0.03215719%[3] 投资者配售情况 - 战略配售投资者为华泰威高血净家园1号员工持股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认购资金[6][7] - 网下申购总量达8,259,12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7,555个全部参与申购[9] - A类投资者(公募/社保等)获配比例78.31%,B类投资者获配比例21.69%,配售结果符合公告原则[9][10] 缴款与上市安排 - 投资者需在2025年5月12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3][4] - 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中10%限售6个月,90%无限售期[5] - 若认购不足70%将中止发行,弃购部分由保荐人包销[5]
概伦电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09 18:49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基本情况 - 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法定代表人为霍达,保荐代表人为姜博、吴宏兴 [1] - 发行人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06,注册资本43380.444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法定代表人为杨廉峰,无实际控制人 [1]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1] 保荐工作概述 - 保荐机构在尽职推荐阶段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审核及反馈答复 [1] - 持续督导阶段重点包括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关注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关联交易制度完善 [3] -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违反科创板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3] 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 2022年4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4] - 2022年4月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28.28元/股,部分股东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 - 2024年4月公司延长三个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5] - 2024年12月股东刘志宏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5] 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尽职推荐阶段公司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材料,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工作 [6] - 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规范运作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为保荐机构提供必要支持 [6]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情况 - 保荐阶段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依法出具专业意见,配合保荐机构核查 [7] - 持续督导阶段证券服务机构能按交易所要求及时提供专业意见 [7] 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结论 - 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8] - 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户存储制度,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变相改变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8] 其他事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法定持续督导期届满,保荐机构将继续督导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