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不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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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多张罚单 不乏亿元级重罚!证监会严惩上市公司造假
中国证券报· 2025-09-14 09:36
监管执法动态 - 9月12日,监管部门公布多起针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涉及公司包括*ST东通、亿利洁能、*ST新潮、*ST聆达、ST天圣等 [1] - 2024年以来,已有十余家公司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数量创下历年新高 [1] - 截至8月31日,证监会累计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其中46家已做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1] - 监管部门将持续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并配合相关部门保护投资者权益 [1] *ST东通案件详情 - *ST东通涉嫌连续四年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虚增收入和利润 [2] - 证监会拟对*ST东通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并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该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交易所将启动退市程序,涉嫌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 [2] 亿利洁能案件详情 - 已退市公司亿利洁能涉嫌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及欺诈发行债券行为 [3] - 内蒙古证监局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29名责任人处以3.75亿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3] - 此次处罚彰显“退市不免责”的监管态度,打破“退市即免责”的幻想 [3] ST天圣案件详情 - ST天圣在2017年和2018年通过账外资金池支付销售费用,分别虚增利润总额0.92亿元和0.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的30.21%和20.61% [4] - 重庆证监局拟对ST天圣及22名责任人员合计处以439万元罚款,并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ST新潮案件详情 - *ST新潮因涉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6] - 山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斌警告并罚款120万元;对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Bing Zhou警告并罚款80万元 [6] *ST聆达案件详情 - *ST聆达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连续12个月内累计资金占用金额达65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 [6] - 大连证监局决定对*ST聆达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对时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警告并罚款200万元 [6]
证监会严惩上市公司造假:一天多张罚单,不乏亿元级重罚
中国证券报· 2025-09-13 17:42
监管执法动态 - 9月12日,监管部门集中公布多起行政处罚案件,涉及*ST东通、亿利洁能、*ST新潮、*ST聆达、ST天圣等多家公司,多涉及财务造假,其中不乏亿元级重罚 [1] - 2024年以来,已有十余家公司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创历年新高 [1] - 2024年截至8月31日,证监会累计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其中46家已做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1] - 监管部门将持续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保护投资者权益 [1] *ST东通处罚详情 - *ST东通涉嫌连续四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2]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2]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 [2] 亿利洁能处罚详情 - 退市公司亿利洁能涉嫌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及欺诈发行债券行为 [3] - 内蒙古证监局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29名相关责任人处以3.75亿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3] - 此次处罚再次说明“退市不免责”,彰显监管部门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的坚定态度 [3] ST天圣处罚详情 - ST天圣在2017年和2018年通过账外资金池支付销售费用等方式,分别虚增利润总额0.92亿元和0.28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的30.21%和20.61% [4] - 重庆证监局拟对ST天圣及22名责任人员合计处以439万元罚款,并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ST新潮处罚详情 - *ST新潮因涉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6] - 山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6]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刘斌拟被警告并罚款120万元,时任董事、财务总监Bing Zhou拟被警告并罚款80万元 [6] *ST聆达处罚详情 - *ST聆达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7]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65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且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 - 大连证监局决定对*ST聆达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处以200万元罚款 [7]
"退市不免责"去年以来46家收"罚单"
证券日报· 2025-09-13 17:39
亿利洁能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因涉嫌2016年至2023年期间的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及欺诈发行债券行为,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29名相关责任人处以3.75亿元罚款[1] - 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以3000万元罚款,公司本身被处以2.1亿元罚款,并对7名直接责任人员采取5年至终身不等的市场禁入措施[2] - 公司于2024年6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7月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被上交所终止上市[1] 监管执法趋势与数据 - 新“国九条”发布以来,监管部门秉持“两强两严”理念,对退市公司的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一追到底”,不允许“一退了之”[3] - 2024年以来截至8月31日,证监会累计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其中46家已做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款12.46亿元[3] - 处罚覆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关键少数”,彰显“退市不免责”已从监管表态转化为常态化执法实践[3] 市场影响与专家观点 - 对亿利洁能等一系列案件的严肃处理,能有效杜绝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利用退市逃避法律责任,并推动上市公司规范治理[3] - 对退市公司处罚常态化被视作资本市场迈向质变的关键一步,将倒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净化市场生态,推动“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3] - 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因其严重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投资者合法权益[2]
“退市不免责” 去年以来46家退市公司收“罚单”
证券日报· 2025-09-13 00:08
公司处罚概况 - 亿利洁能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涉嫌2016年至2023年期间财务造假 关联担保 资金占用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及欺诈发行债券行为 [1] - 监管机构拟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29名相关责任人处以总计3.75亿元罚款 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1] - 具体罚款金额为公司被处以2.1亿元罚款 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被处以3000万元罚款 [2] 处罚细节与追责范围 - 处罚对象不仅包括董事长 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 相关独立董事 监事亦未能免责 部分未担任董监高但组织参与相关行为的人员也被纳入拟处罚范围 [2] - 拟对7名直接责任人员同时采取5年至终身不等的市场禁入措施 在金额罚基础上增加资格罚 [2] - 控股股东亿利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9月10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3] 退市背景与监管态度 - 亿利洁能于2024年7月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 退市前2024年6月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 - 此次处罚彰显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的坚定态度 彻底打破部分市场主体退市即免责的幻想 [2] - 新国九条发布以来 监管部门秉持两强两严理念 聚焦打大 打恶 打重点 对退市公司财务造假等问题坚决一追到底 绝不允许一退了之 [3] 行业影响与执法数据 - 对亿利洁能等一系列案件的严肃处理 能有效杜绝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利用退市逃避法律责任 有力推动上市公司规范治理 [3] - 2024年以来截至8月31日 证监会累计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 其中46家已做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合计罚款12.46亿元 [3] - 处罚覆盖负有责任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财务总监等关键少数 退市不免责已从监管表态转化为常态化执法实践 [3]
退市不免责” 去年以来46家退市公司收“罚单
证券日报· 2025-09-13 00:06
公司处罚概况 -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2016年至2023年期间的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等信息披露违法及欺诈发行债券行为,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处以总额3.75亿元罚款 [1] - 公司被处以2.1亿元罚款,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以3000万元罚款,29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及监事 [1][2] - 拟对7名直接责任人员采取5年至终身不等的市场禁入措施,结合“金额罚”与“资格罚”加大追责力度 [2] 公司退市背景 - 亿利洁能于2024年7月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 [1] - 公司在退市前的2024年6月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次处罚表明退市不免责,公司需为其持续多年的证券违法行为承担后果 [1][2] 监管政策与动向 - 新“国九条”发布后,证监会秉持“两强两严”理念,聚焦打击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尤其对退市公司的财务造假等问题坚决一追到底,杜绝“一退了之” [3] - 2024年以来截至8月31日,证监会累计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其中46家已做出最终行政处罚,合计罚款12.46亿元,处罚覆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关键少数” [3] - 监管部门将持续按照《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等要求,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保护投资者权益 [4] 市场影响与专家观点 - 对亿利洁能等案件的严肃处理能有效杜绝重大违法违规上市公司利用退市逃避法律责任,并推动上市公司规范治理 [3] - 对退市公司处罚常态化被视为资本市场质变的关键一步,可倒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强化投资者公平保障、净化市场生态并推动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3]
退市不免责 又一家退市公司被重罚3.75亿元!
证券日报· 2025-09-12 20:48
公司处罚与违法事实 - 亿利洁能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涉嫌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等导致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及欺诈发行债券行为 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29名相关责任人处以3.75亿元罚款 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1] -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两类:一是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等导致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二是欺诈发行公司债券 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组织、指使亿利洁能从事上述行为 [3] - 罚款分配为:拟对亿利洁能处以2.1亿元罚款 对控股股东亿利集团处以3000万元罚款 拟对7名直接责任人员同时采取5年至终身不等的市场禁入措施 [3] - 公司因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于2024年7月18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并摘牌 此次处罚发生在退市之后 [2] 监管趋势与行业影响 - 此次处罚再次说明“退市不免责” 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的坚定态度 彻底打破了部分市场主体“退市即免责”的幻想 [1] - 新“国九条”发布以来 中国证监会秉持“两强两严”理念 聚焦“打大、打恶、打重点” 严厉打击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尤其是对退市公司存在的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一追到底” [4] - 2024年以来 截至2025年8月31日 证监会累计查处了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 其中46家已做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合计罚款12.46亿元 [1][4] - 对退市公司处罚常态化是资本市场迈向质变的关键一步 将倒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净化市场生态 推动“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5] - 后续监管部门将持续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 配合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5]
退市不免责,又一退市公司领3.75亿罚单!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2 17:09
退市公司监管处罚 - 亿利洁能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于2024年7月退市 并于9月12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司 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包括实控人在内的29名责任人员总计被处以3.75亿元罚款 [1] - 退市公司仍须承担上市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 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体现"退市不免责"监管原则 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因退市失去保障 [1] - 类似退市后追责案例包括华铁股份 泰禾集团 巴安水务 世茂股份等 形成行政 民事 刑事"三罚联动"全链条追责体系 [1] 行政处罚执行情况 - 2024年初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 证监会对67家退市公司展开违法调查 已对46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罚没款总计12.46亿元 [2] - 处罚对象涵盖企业本身及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财务总监等所有"关键少数" 实现责任主体全面追责 [2] - 目前仍有约20家已退市公司处于调查处理程序中 [3] 民事与刑事追责机制 - 对于涉嫌犯罪的退市公司 证监会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24年以来已移送涉嫌信息披露犯罪退市公司超过30家 [3] -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通过支持诉讼 示范判决 专业调解和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方式助力投资者维权 [3] - 深市主板退市公司大安堂资金占用案中 投服中心通过代位诉讼以调解方式实现全额追偿 占用方共支付本金及利息5.72亿元 成为全国首例"零成本"代位诉讼成功案例 [3]
“带病”退市别想“赖账” 多维度追责杜绝“一退了之”
金融时报· 2025-09-11 11:10
文章核心观点 - 资本市场严格执行“退市不免责”原则,退市并非法律责任的终点,而是全链条追责的新起点 [1] - 监管机构对退市公司及其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构建了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6][7][8] 华铁股份处罚案例 - 华铁股份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于2024年8月27日被深交所终止上市 [2] - 公司在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被广东证监局合计罚款2620万元 [2] - 公司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被罚款530万元,退市后被查实存在未披露11.34亿元关联交易、虚增存货5.77亿元等行为,合计罚款超2400万元 [2] - 实际控制人宣瑞国个人累计被罚超1100万元,并被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 [3] - 截至2025年8月,华铁股份退市前后累计被罚金额达5565万元 [4] 泰禾集团处罚案例 - 泰禾集团于2023年8月因触发“1元退市”从A股市场摘牌 [5] - 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及高管共被罚款1740万元 [5] - 2020年至2022年,公司涉及23起重大诉讼,其中21起单笔金额超5000万元,但公司选择了隐瞒 [5] 监管趋势与执法数据 - 2024年以来,证监会已查处64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对44家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款12亿元,案均处罚金额2731万元 [6] - 监管实现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关键少数”处罚全覆盖,并对63人采取3年及以上直至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 - 新“国九条”提出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最高法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支持投资者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7] -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支持诉讼等多种维权渠道全面畅通 [7] - 监管对涉嫌犯罪情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全面强化追责 [8]
监管秉持“退市不免责” 对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证券日报· 2025-09-08 07:21
监管处罚动态 - 上海证监局拟对龙宇股份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合计3810万元 因财务造假及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 福建证监局对泰禾集团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合计1740万元 因年度报告重大遗漏及未披露重大诉讼 [2] - 2024年以来证监会查处60多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 对40多家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3] 退市公司违规案例 - 龙宇股份因2019-2022年财务造假及2022-2023年资金占用未披露 于2025年7月3日被摘牌 [2] - 泰禾集团因股价连续20日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退市 于2023年8月4日被摘牌 [2] - 年内24家退市公司收到25张罚单 数量接近去年全年 [1] 监管执法特点 - 实现"一案双查"深化 既处罚公司也严惩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关键少数 [3] - 强化跨部门协作 联合地方政府督促资金追回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3] - 实施全链条穿透式监管 追溯历史账目与关联方交易 [3] 投资者保护进展 - 龙宇股份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被选为示范案件 [4][5] - 泰禾集团董事长因涉嫌违法被实施留置措施 [5] - 巴安水务、世茂股份等公司证券纠纷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5] 制度完善方向 - 需完善司法救济机制 推广示范案例并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5] - 推动先行赔付制度化 要求控股股东或中介机构设立专项基金 [5] - 构建退市补偿专项基金、完善追偿法律路径等"四位一体"机制 [6]
退市不免责!退市龙宇财务造假遭重罚3810万元
上海证券报· 2025-09-06 09:18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公司因2019年至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遭到行政处罚,合计罚款3810万元 [2][4] - 公司通过虚构金属、油品、乙二醇等贸易链条虚增收入,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22.42亿元、39.86亿元、40.24亿元、42.88亿元 [4][7] - 2019年至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573万元、1113.69万元、951.95万元、1093.32万元 [7] -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增增被罚款1690万元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4名责任人共被罚款970万元 [4] 公司资金占用与关联交易 - 2022年至2024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排关联公司充当供应商和客户,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末仍有8.82亿元资金被占用 [4][7] - 公司对关联供应商提前大比例付款,对关联客户给予较长回款账期,且未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 [4] - 控股股东已归还4亿余元占用资金,上海证监局曾就未履行还款承诺问题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7][8] 公司审计与退市情况 - 公司2023年及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4][5] -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标准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5] - 审计机构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大股东资金占用、立案调查、股权收购预付款、投资者索赔等问题 [4] 行业监管动向 - 新“国九条”发布后,监管机构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明确“退市不免责”的监管导向 [6][7] - 监管机构持续强化退市监管,严厉打击“保壳”、“炒壳”行为,对财务造假等问题坚持“一追到底” [7][8] - 上海证监局表示将加强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以维护市场生态和投资者权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