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高水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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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通知》——完善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资金管理
搜狐财经· 2025-05-25 06:17
政策背景与目的 -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相关跨境资金管理,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1] - 现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实施10年,在登记时间要求、账户使用、资金汇兑等方面有待提升便利化[2] - 政策优化基于前期银行办理境外上市登记业务在北京、上海、广东等12地的试点情况[2] 政策核心内容 - 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相关资金均可使用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3] - 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更为灵活便利,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3] - 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相关登记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办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将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由15个工作日延长为30个工作日[3] - 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但若企业已获得发改、商务等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也可留存境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3] 政策影响与意义 - 政策将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开放从"量的突破"迈向"质的提升",为企业境外上市提供制度保障,增强市场活力[1] - 有助于推动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规则,降低企业"双重合规"成本,促进双向资本流动,增强市场韧性[4] - 促进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提升汇率定价权,助力人民币国际化[4] - 政策从资金管理各环节为企业境外上市提供便利,将推动A股公司赴港上市,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3]
央行、外汇局拟出新规,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
第一财经· 2025-05-23 20:58
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新规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局联合起草《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完善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管理,支持境内企业高效国际融资 [1] - 现行政策实施逾10年,存在登记时限、账户使用、资金汇兑等便利性不足问题,需结合北京、上海、广东等12地试点经验更新政策 [1] - 中国证监会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及H股"全流通"管理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需同步调整汇兑环节资金管理政策 [1] 核心政策内容 本外币管理统一 -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可选择外币或人民币调回,资金可通过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人民币调回还可使用境内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2] - H股"全流通"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分红款将以人民币形式境内派发 [2] 资金使用与外汇管理 - 外币调回的募集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可自主选择银行或券商办理即期结售汇及套期保值交易 [2] - 境外上市前已获发改、商务等部门批复的企业,可留存境外资金用于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 [3] 程序简化与时限调整 - 境外上市相关登记(除回购、增持外)从外汇局办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 [2] - 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从15个工作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减持登记时限从减持前20个工作日调整为减持后30个工作日 [2] - 企业信息变更、部分股权结构变化等登记时限要求放宽 [2] 资金管理规范 -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原则上需汇回境内,股东增持汇出资金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需及时汇回 [3] - 明确境外发行可转债及转股相关管理要求 [3] 政策影响 - 新规优化资金管理流程,提升跨境资金使用效率和便利化水平,支持境内企业国际融资 [3] - 银行直接办理境外直接上市登记等试点经验已具备全国推广条件 [2]
投资中国意味着更高的确定性!证监会最新发声
天天基金网· 2025-05-19 13:4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在深交所2025全球投资者大会上阐述了中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提升确定性与投资价值的核心观点,强调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扩大开放,为全球投资者提供共享中国发展红利的平台 [1][2] 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举措 - 证监会将推进市场、产品、机构双向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性与稳定性 [1] - 将进一步提高境外上市备案管理质效,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等)机制,支持外资机构申请新业务、设立新产品 [2][8] - 将加强股票、债券、期货市场开放的协同,加大期货期权国际化品种供给,丰富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工具 [2][9] - 将加强双边和多边跨境监管合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加强内地与香港市场合作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2][9] - 近期将出台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的政策措施,为企业创新成长提供更适配、包容的制度支撑 [2][6] 投资中国的确定性 - 中国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不确定性,一季度GDP同比增长5.4% [3] - 新“国九条”及“1+N”政策体系落地,监管执法与投资者保护加强,中长期资金入市等改革深化,增强了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3] - 中央政府建立了中央汇金发挥类“平准基金”作用、人民银行支撑、多方协同的稳市模式,增强了应对风险的能力 [4] - 面对外部冲击,中国迅速推出一揽子稳市“组合拳”,A股市场迅速企稳回升 [4] - 今年以来,社保、保险、年金等中长期资金累计净买入A股超过2000亿元 [4] - 各类境外投资者持有A股流通市值稳定在3万亿元左右,是A股市场重要参与力量 [2] 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 - A股市场上市公司超过5000家,覆盖国民经济各领域 [5] - 证监会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回购增持、并购重组等方式提升投资价值 [2][7] - 2024年A股上市公司共实施分红2.4万亿元、回购股份1476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7] - 沪深300指数股息率接近3.6%,回报投资者的稳定性增强 [7] - A股估值处于相对低位,沪深300市盈率为12.6,明显低于境外主要市场指数 [7] - 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加大对资产重组的支持力度 [7] 上市公司创新动能 - 2024年以来新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9成 [6] - 全市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市值占比超过4成 [6] - 2024年实体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合计1.6万亿元,同比增长3.1% [6] - 超过800家上市公司研发强度超过10% [6] - 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涌现出一批全球瞩目的龙头企业 [6] 上市公司业绩韧性 - 面对多重压力,A股上市公司业绩总体保持韧性 [5] - 最新年报显示,四分之三的公司实现盈利,五成企业的利润保持增长 [5]
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 加大金融支持广州南沙建设力度
中国证券报· 2025-05-13 04:44
总体要求 - 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将南沙建设成为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1] - 提出30条重点举措,涵盖创新创业金融服务、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特色金融服务、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 [1] 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 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票据贴现产品、加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科创企业 [2] - 支持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引导政府基金聚焦南沙重点产业及关键共性技术清单,鼓励金融机构接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制造企业、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和科创票据,探索股债混合型融资模式 [2] - 支持数字产业发展,建设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关键数字技术与金融场景融合应用的数据算力中心、研发认证中心、测评中心及监管平台,支持广州数据交易所完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与香港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加强合作 [2] 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 -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引入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支持港澳投资者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 [3] - 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允许结算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办理人民币资本金入账结算业务,无需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3] - 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资金可转存为定期存款或购买大额存单 [3] 下一步计划 -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将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强化金融对广州南沙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助力金融高水平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