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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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邦生物遭双重警示,三年业绩断崖式下滑
贝壳财经· 2026-01-28 18:48
公司财务与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因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违规,同时收到四川证监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双重问责 [1] -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将部分客户签收确认于2025年的收入提前至2024年确认,导致2024年多计收入373.26万元;对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 [2] - 四川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贺正刚、董事长兼总经理曾小平、财务总监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亦对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贺正刚予以监管警示 [2] -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问题,将加强学习并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3] 业绩表现剧烈波动 - 公司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4.7亿元至5.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亏损4.6亿元至5.6亿元 [1][4][5] - 业绩呈现断崖式下滑:2021年归母净利润为30.23亿元,2022年为38.07亿元,两年合计盈利超68亿元;2023年骤降至12.83亿元;2024年进一步萎缩至3146万元;2025年则预亏 [4] - 2025年业绩预亏主要受宏观环境影响及公司战略性调整导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剔除资产减值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4][6] - 2021年公司营收为98.67亿元,同比增长87.56%;2022年营收冲至130.39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同比增长30.55% [4] 业务扩张与战略调整 - 公司在行业周期上行期进行了大规模扩张,但后续屡屡遇挫,陷入“周期向上时盲目跟风,周期下行时项目延期、终止”的循环 [7] - 2022年4月,公司宣布投资125亿元在广安建设50万吨/年双甘膦生产线,原计划2024年投产;2025年10月公告该项目全部改为生产草甘膦,投产时间延期至2027年 [7] - 2023年8月,公司宣布投资8亿美元在印尼建设60万吨碳酸钠、60万吨氯化铵及20万吨草甘膦项目;后续调整草甘膦产能至35万吨/年,而碳酸钠、氯化铵项目因未取得天然气供应优惠气价批准文件而暂缓实施 [7] - 2020-2021年,公司曾斥资50亿元布局光伏封装材料及组件项目,后因行业产能过剩、竞争加剧,于2022年3月终止攀枝花光伏项目,2024年又暂停光伏组件项目的进一步投入 [8] 财务状况与现金流压力 - 频繁的扩产投入导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净流出:2021年至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24亿元、-8.07亿元、-7.82亿元、-13.87亿元和-7.84亿元 [8] -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达25.52亿元,长期借款为16.71亿元 [8] 未来发展规划 - 公司提出三大破局方向:推动磷矿产能爬升以抓住行业高景气周期;加强双甘膦、草甘膦等核心产品的成本管控以提升盈利能力;推进业务战略性调整,剥离拖后腿业务 [8]
豪尔赛预计2025年净利亏损,已被立案索赔持续征集
新浪财经· 2026-01-28 16:22
公司业绩预告 - 公司于1月27日晚间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亿元至1.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79亿元 [1][3] - 公司预计2025年扣非净利润亏损7000万元至95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09亿元 [1][3] 信息披露违规与监管调查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4] - 2025年8月,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指出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6] - 警示函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25年6月19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这些重大事项均未及时披露 [2][6] 投资者维权相关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于2025年11月21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11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报名加入维权行列 [2][4] - 文章鼓励受损投资者积极参与索赔以挽回损失 [2][6]
天普股份被上交所重点监控,此前涉重大遗漏被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1-27 15:21
公司监管动态 - 2025年1月23日,上交所通报了1月19日至1月23日的沪市监管情况,对天普股份等波动幅度较大的股票进行了重点监控 [1][3] - 在同一监管周期内,上交所对20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向证监会上报了3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1][3] - 上交所已于2025年12月31日向天普股份发出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1][4] - 天普股份在2026年1月9日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 [1][4] 投资者索赔情况 - 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而可能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据《证券法》进行维权 [2][5] - 暂定的投资者索赔登记条件为:在2026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天普股份股票,并在2026年1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5] - 公司被立案调查,标志着监管从交易所自律监管升级至证监会行政调查 [2][5]
担保“先斩后奏”!登云股份信披违规被警示
深圳商报· 2026-01-27 15:19
监管与合规事件 - 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涉及借款总额3400万元[1]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因未勤勉尽责 对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一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1] - 公司就同一违规问题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被要求严格遵守法规并杜绝此类事件发生[3] 公司回应与整改 - 公司及相关人员表示高度重视监管指出的问题 将加强学习、完善内控制度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2] - 公司表示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2] 2025年度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万元至-1300万元 上年同期为盈利513.15万元[3] - 公司预计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700万元 上年同期为亏损56.70万元[3] - 预计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304元/股至-0.0942元/股 上年同期为0.0372元/股[4] 业绩变动原因分析 - 黄金矿采选业务因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 产量大幅下降导致毛利率大幅下降[4] - 黄金矿采选业务产销量同比大幅下降 导致同比利润下滑较多[4] - 本期公司出售北京黄龙金泰矿业有限公司75%股权 出现账面亏损 进一步导致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4] 公司主营业务与近期其他重大负面事件 -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4]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于2025年12月25日被批准逮捕[5]
和邦生物信披违规等收警示函 去年三季末鹏华基金持股
中国经济网· 2026-01-27 14:44
和邦生物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24]1233号《关于同意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600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4,600,000,000.00元,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4,599,056.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5,400,943.40元,资金到账时间 为2024年11月1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为首创证券(601136)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7日讯四川证监局昨日发布关于对四川和邦生物(603077)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 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贺正刚、曾小平、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号)。经查,四川证监 局发现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生物,603077.SH)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和邦生物将部分客户签收确认于2025年的收入确认在2024年,导致20 ...
多维协同严监管 筑牢资本市场公平交易防线
中国证券报· 2026-01-27 04:54
文章核心观点 - 近期一系列监管案例密集公布,彰显监管部门对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传递出强化交易监管、维护市场公平、防止市场大起大落的明确信号 [1] - 监管部门正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监管网络,着力打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治理格局,以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市场生态持续净化 [1] 严打异常炒作与退市风险股监控 - 监管部门近期聚焦退市风险股炒作、虚假信息传播等乱象,通过精准监控、及时警示、从严查处,全力遏制市场非理性炒作之风 [1] - 部分面临退市风险的股票出现异常波动,例如*ST立方与*ST长药,暴露出市场参与者对退市风险的漠视与投机心态 [2] - 深交所于1月23日对因涉嫌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立案的*ST立方、*ST长药进行重点监控 [1][2] - 安徽证监局于1月23日发布通报,明确提示*ST立方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 [2] - *ST长药在连续多个交易日涨停后,于1月23日晚间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交所同步下发事先告知书,明确拟终止其股票上市 [2] - 律师分析指出,异常波动背后常伴随信息发布混乱,若信披义务人通过非正规渠道释放消息,刻意淡化退市风险、渲染“保壳”预期,可能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或误导性陈述 [2] 严惩市场操纵行为 - 证监会2026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自然人余韩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对倒交易等手段操纵“博士眼镜”股价,最终被罚没金额超10亿元 [3][4] - 浙江证监局于1月19日公布对金永荣的处罚决定,其通过雪球等平台公开发布个股评价后,利用控制账户进行反向交易,构成“抢帽子”操纵,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合计逾8300万元,并被采取三年市场禁入措施 [4] - 当前市场操纵手法日趋多元隐蔽,呈现短线化、技术化特征,部分案件仅持续数秒,通过虚假申报、尾市拉抬等方式规避监管,对监管精准度提出更高要求 [4] - 在强化行政处罚的同时,刑事追责接连落地,例如ST东时实际控制人徐雄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亿元 [4][5] - 律师认为,刑事追责不仅彰显司法威慑,也为推动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出台、完善全方位追责体系提供了实践样本 [5] 平台协同治理与信息环境整治 - 平台治理与监管形成协同治理合力,雪球安全中心于1月20日对22个涉嫌违规账号实施永久封禁 [3] - 雪球于此前一日启动涉资本市场违规信息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四大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过度炒作、诱导跟风交易乃至操纵市场的违规行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及违规导流;网络黑灰产及团伙化违规操控;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 [3] - 清朗的股市舆论环境是培育“长钱长投”耐心资本生态的重要文化土壤,必须通过监管、平台、媒体等多方合力,标本兼治,从源头遏制异常炒作 [3] 构建多维协同长效监管体系 - 受高额利益驱动、行为隐蔽性强、认定标准待细化、跨境监管难度大等因素影响,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需构建多维度协同治理体系 [5] - 司法实践不断完善,最高法与证监会于2025年5月发布指导意见,提出对民事领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赔偿责任等确需制定司法解释的,抓紧制定司法解释 [5] - 这意味着针对编传谣言、操纵市场等行为,投资者民事索赔路径将更加清晰畅通,结合行政、刑事追责,“三位一体”的全方位追责体系正逐步健全 [5] - 行刑协同是提升监管效能的关键抓手,需依法严惩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并加强协同治理 [6] - 面对复杂证券违法行为,必须建立常态化线索研判、数据共享与协同办案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与“应移尽移”,针对团伙化、跨区域犯罪形成打击合力 [6] - 科技赋能监管已成趋势,建议持续深化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对异常账户、高频交易、虚假申报等行为进行实时监测、深度溯源与精准研判,提升线索发现与证据锁定效率,推动监管向“事前预防、事中干预”转变 [6]
登云股份: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新浪财经· 2026-01-26 18:23
公司收到监管警示函 -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警示函对象包括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及杨海坤、张福如、王晔、胡磊等个人 [1] 违规担保事项详情 -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汉阴黄龙金矿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向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 [1] - 该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再次向同一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400万元 [1] - 公司为上述两笔总额3400万元的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1] 违规事实与性质 - 相关担保事项未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 - 相关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深交所向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杨海坤、张福如、王晔、胡磊发出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26 16:44
监管函核心事件 - 深交所于2026年1月26日向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杨海坤、总经理张福如、财务总监王晔、董事会秘书胡磊发出监管函 [1] -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汉阴黄龙金矿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及2025年7月18日分别向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及400万元 [1] - 公司为上述两笔总额3400万元的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相关担保事项未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相关担保事项直至2025年9月2日才在公司《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1] 违规行为认定 -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6.1.10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2.2条第二款的规定 [1] - 公司董事长杨海坤、总经理张福如、财务总监王晔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1] - 公司董事会秘书胡磊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4.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2] 监管要求 - 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 [2] - 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2] - 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
荣联科技(002642)投资者索赔倒计时一周,已有投资者获赔先例
新浪财经· 2026-01-26 10:01
公司法律诉讼与索赔进展 - 荣联科技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进入最后诉讼时效倒计时,目前仅剩一周左右的实际可索赔时间 [1][2]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案件已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律师团队正在推进后续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投资者委托 [1][2] - 该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的先例 [1][2] 公司违规事实与监管处罚 - 2023年1月31日,荣联科技公告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警示函 [2][3] - 经调查,公司于2019年7月4日、8月1日、8月26日和2021年12月22日,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顺联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2,956万元 [2][3] -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和2021年12月22日,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云栖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1,542万元 [2][3] - 上述合计4,498万元的款项后续均转入公司大股东王东辉控制的北京极至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上述行为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规 [2][3] 投资者索赔资格与时效 - 根据律师观点,在2020年4月3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买入荣联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2][3] - 该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已进入最后一周,即将“过期作废” [2][3]
獐子岛收双份监管文件,1450万元关联借款逾期引关注
贝壳财经· 2026-01-24 10:21
核心事件:监管处罚与借款逾期 -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参股公司普冷獐子岛1450.87万元借款逾期事项,于2026年1月20日收到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与深交所监管函 [1] - 借款于2025年12月10日到期,但公司迟至2026年1月15日才发布逾期公告,信息披露延迟超过1个月 [2] - 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刘德伟、董事会秘书阎忠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交所亦下发监管函指出其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2] 参股公司普冷獐子岛经营与借款详情 - 普冷獐子岛经营持续亏损且负债攀升:2024年营业收入2697.51万元,净利润亏损1717.83万元,资产负债率67.57%;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950.68万元,净利润亏损691.93万元,资产负债率升至70.70% [6] - 1450.87万元借款源于2020年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向普冷国际转让普冷獐子岛75%股权(转让价近1.37亿元),并约定按持股比例(公司25%)提供股东借款 [5] - 该笔借款于2024年11月提供,期限一年,年利率6.08%,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一计收罚息 [6] - 公司已向普冷獐子岛发出催款函,并计划启动专项审计评估其偿债能力,但款项回收时间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7] 公司自身财务状况与应对措施 - 公司资产负债率常年高企,自2019年以来每年超过90%,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高达97.56% [9] - 为改善财务状况,公司计划向实际控制人大连市国资委控制的海发集团定向增发:以3.09元/股发行不超过1.69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5.22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10] - 定增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盐化集团变更为海发集团,预计将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短期偿债能力 [10] - 公司持续通过处置资产“瘦身”回流资金:2025年6月转让约5974.05万元应收账款债权,9月以812.74万元转让子公司100%股权,12月计划转让七宗海域使用权及相关低效闲置资产 [11]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问题 - 业内人士指出,本次事件暴露出公司在内控和信息披露机制上仍存短板 [1] - 公司表示将全面整改,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健全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3] -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分析,信披不及时事件说明公司在内控和信披方面仍有很多需要提高的地方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