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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18:17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2,045,721,497股扣除回购股份6,872,366股后的2,038,849,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019,424,565.50元,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现金分红总额占扣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为100%,每股现金分红0.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1] - 对于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际派发4.50元(税后) [1] 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19日,分配对象为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 [2]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红利0.4983203元,该每股红利按含回购股份的总股本2,045,721,497股折算 [2]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依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3] 税收处理规则 - 个人股东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1个月至1年每10股补缴0.50元,持股超过1年无需补缴 [1][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826,072,6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合计派发78,476,899.95元,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49.12% [4][5] - 分红对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账户除外),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由837,981,982股增至837,982,631股 [3][4] - 除权除息计算:差异化分红虚拟每股现金红利0.0936元,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0.0936元 [6]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调整依据:因现金分红触发转股价调整条款,按《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式P1=P0-D计算,其中D为摊薄后每股现金股利0.0936元 [16][18] - 调整结果:转股价由7.70元/股下调至7.61元/股,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5月16日 [18][19][20] - 停复牌安排:可转债于2025年5月9日至15日停止转股,5月16日恢复转股 [15][20] 分配实施细节 - 发放方式: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自行发放对象包括扬州新瑞连投资等4家股东 [7][8] - 扣税规则: - 自然人/基金持股超1年免税,1年内按持股时长适用20%或10%税率 [9][10] - QFII和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855元 [11][12] - 限售股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扣税 [11]
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1 17:15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2] - 若在核查意见出具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 回购股份情况 - 2021年7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议案,2021年8月27日首次实施回购,2021年9月3日完成回购 [2] - 2023年11月8日公司再次通过回购议案,2023年11月24日首次实施回购,2024年7月23日完成回购 [2] - 2024年7月19日公司通过变更回购股份用途议案,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5,680,000股股份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于2024年9月25日完成注销 [2] - 2024年9月26日公司通过新一轮回购议案,2024年10月30日首次实施回购,2025年2月12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2,465,747股 [3] - 预计在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合计持有4,829,996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3] 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依据及方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三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故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4] - 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为481,977,391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477,147,395股 [4]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为17.14元(2025年4月23日收盘价),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参考价格为17.04元/股 [4]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0990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参考价格为17.0410元/股 [4]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059%,符合影响不超过1%的条件 [4][5]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10 04:0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7元(含税)[2]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2]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账户除外)[3] 差异化分红细节 - 以总股本231,080,89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471,000股后的230,609,892股为基数[4] - 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39,203,681.64元(含税)[4]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7)元/股[6] -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计算为0.17元/股(与公告一致)[6] 分配实施方式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6] - 除4名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外,其余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6] - 自行发放对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郑红、刘辰、郑小丹、刘利荣[7] 扣税说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8] - 限售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153元/股[9]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153元/股[10]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153元/股[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实际派发0.17元/股[10]
海光信息: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8:49
海光信息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核心观点 - 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17000元 总派发金额达394 334 171 75元[1] - 本次分红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1]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明确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 16965元[1] 分配方案细节 - 分红基数:以总股本2 324 338 09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4 725 316股后的2 319 612 775股为基数[1] - 除权安排: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0 16965元/股 现金红利发放日与除权日分离[1] - 实施方式: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股东派发 未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结算公司保管[1] 税收政策差异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税 1个月内税负20% 1-12个月税负10% 均按每股0 17000元先行发放[1][2] - QFII及沪股通投资者:统一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发0 15300元[3][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禁前按10%税率扣税 税后每股0 15300元 解禁后按持股期限适用差异化税率[2] 特殊账户处理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且不享有表决权等股东权利[1] - 其他机构投资者需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按税前每股0 17000元发放[4] 注:所有数据及政策依据均来自公司公告原文 未作任何主观解读或补充说明
凌霄泵业: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8:49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 202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 - 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若总股本变化将按比例调整分配总额 [1]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5年5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交所网站 [1]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细节 - 公司总股本357,682,509股未发生变化,按每10股派10元执行现金分红 [2]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基金每10股实发9元(税后) [2] - 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2][3] 权益分派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19日 [3]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3]
浩辰软件: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8:2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7元(含税)[2] - 以总股本65,514,28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501,063股后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65,013,225股[3]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509,257 50元(含税) 占可分配股本总额的0 7%[3] 差异化分红计算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 6946元/股 通过公式(参与分配股本×每股红利)÷总股本计算得出[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减去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 6946元/股[4]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仅进行现金分红不涉及转增股本或送红股[3] 股东红利派发规则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按10%-20%阶梯计税[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0 63元[6] - QFII及沪股通投资者统一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0 63元[6][7] 实施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披露 需后续公告确认[2][4]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涉及501,063股[2][3]
天味食品: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8:28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以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1,062,795,286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84,537,407.30元(含税)[1][2] - 差异化分红方案实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01,00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1][2]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5489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5489)元/股[1][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5月16日[1][2] 分配实施办法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2] - 公司股东邓文先生、唐璐女士、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2]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3][4] - 限售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95元[5] - 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95元[5] - 香港市场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95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5元(含税)[5][6]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8:28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7元(含税)[1] - 总股本231,080,892股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471,000股后 参与分配股本为230,609,892股[2] - 现金红利总额39,203,681.64元(含税)[2] 差异化分红安排 -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7)元/股[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未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 实施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2025/5/15[1] - 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5/16[1][3] 红利派发方式 - 大部分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3] - 4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郑红 刘辰 郑小丹 刘利荣)由公司自行发放[3] - 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3]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 1年以内按持股时长适用10%或20%税率[5] - 限售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代缴 税后每股0.153元[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0.153元[6]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0.153元[7]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 税前每股0.17元[7]
开普云: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8:27
分红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以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000,00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57% [2] - 公司总股本为67,518,24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1,313,315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66,204,925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996,943.68元(含税) [2] - 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2]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6,204,925×0.151)÷67,518,240=0.14806元/股 [3] -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4806元/股 [3] 分红实施日期 - 分红方案已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列出 [1][3] 分红实施办法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 汪敏、刘轩山、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4]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持股1个月以内20%、1个月至1年10%、超过1年免税 [5] - QFII股东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59元,RQFII股东参照执行 [6]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59元 [6]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151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