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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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奢侈品被女儿9300元贱卖,谁的错?
新浪财经· 2026-02-24 19:04
事件核心 - 一名15岁女孩将家中总价值13万元人民币的奢侈品以930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回收平台,交易价格悬殊[1] - 物品包括一块价值46200元人民币的卡地亚手表(售2000元)、一款价值29500元人民币的迪奥包(售1500元)和一块价值12500元人民币的浪琴手表(售850元)[1] 法律与责任分析 - 15岁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交易行为与年龄、智力状况不相适应,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因监护人拒绝追认而不产生法律效力[3] -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损失[4] - 从法律角度,涉事平台应当返还奢侈品或折价补偿相应的财产损失[4] 平台运营与监管问题 - 平台在审核上存在漏洞,甚至被指有诱导规避监管的嫌疑[4] - 女孩最初出示本人身份证因未成年被拒后,平台工作人员主动询问是否有家人身份证,随后在未进一步核实身份信息(仅凭一张成年人身份证及“姐姐”的谎称)的情况下完成了交易并打款[4] - 作为专业奢侈品回收平台,理应具备基本的风险防控意识和审核义务,对高单价、价值波动大的奢侈品交易,异常差价(13万元物品售9300元)应触发预警机制,审慎核实卖家身份、年龄及物品合法归属[4] - 事件反映出平台在交易流程监管上的失守,是事件的重要外部推手[5] 行业启示与家庭因素 - 事件折射出部分未成年人在金钱观念上存在认知空白,家庭教育的缺位是不可忽视的内在诱因[5] - 家长需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与消费诉求,适时培养孩子对金钱价值的认知,帮助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和责任感[5] - 需筑牢家庭教育的“第一道防线”与守住平台监管的“最后一道闸门”,以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金钱与价值[6]
微博将发布2025年财报,并与中国奥委会达成合作
经济观察网· 2026-02-14 02:00
核心观点 - 公司计划于2026年3月18日公布2025年第四季度及全年业绩,并举行电话会议 [1][2] - 公司近期与中国奥委会达成一项为期四年的战略合作,覆盖2026年至2029年 [1][3] - 平台监管动态可能对公司的运营产生持续影响 [1][3] 业绩经营情况 - 公司计划于2026年3月18日(香港时间)公布2025年第四季度及全年未经审计的财务业绩 [1][2] - 公司将举行电话会议讨论业绩细节 [1][2] 近期事件 - 公司近期与中国奥委会达成合作,合作周期覆盖2026年至2029年 [1][3] - 平台监管动态可能对公司的运营产生持续影响 [1][3]
12家火车票销售平台被约谈!
证券时报· 2026-02-12 12:38
监管动态与行业规范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携程、去哪儿、飞猪、同程、美团、京东、航旅纵横、高铁管家、滴滴、高德地图、百度地图、腾讯地图等12家主流平台召开行政约谈会,重点围绕网络销售火车票的突出问题[1] - 监管方明确要求平台禁止采用12306的图片、文字、商标等进行宣传,防止消费者误以为平台与12306存在特定业务合作[3] - 监管方要求平台认真做好明码标价,显著提醒增值服务内容和价格,及时整改因提示不醒目导致的火车票展示价格与实际支付费用不一致的问题,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3] 监管后续行动与行业影响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抢票、诱导交易、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4] - 监管方欢迎广大群众加强对第三方火车票网络销售平台服务的监督,以共同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4]
12家第三方火车票网络销售平台,被约谈
第一财经· 2026-02-12 10:10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12家火车票网络销售平台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组织携程、去哪儿、飞猪、同程、美团、京东、航旅纵横、高铁管家、滴滴、高德地图、百度地图、腾讯地图等12家主流平台,就网络销售火车票突出问题召开行政约谈会 [1] 会议指出的主要问题与整改要求 - 禁止平台采用12306的图片、文字、商标等进行宣传,防止消费者误以为平台与12306存在特定业务合作 [3] - 要求平台认真做好明码标价,显著提醒增值服务内容和价格,及时整改因增值服务提示不醒目导致的火车票展示价格与实际支付费用不一致的问题,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3] 后续监管方向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抢票、诱导交易、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4] - 欢迎广大群众加强对第三方火车票网络销售平台服务的监督,共同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4]
网约车司机收入问题待解 记者实探网约车抽成情况
第一财经· 2026-02-09 19:53
行业核心问题:司机收入与市场结构 - 司机收入焦虑的核心已从单纯抱怨平台抽成,转向市场饱和、运力过剩等更深层次的供需与市场结构问题 [1] - 网约车行业正从快速扩张的增量市场逐步进入结构优化与效率提升的存量市场阶段 [1][8] - 行业正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主要驱动力包括用户增长放缓至1.7%、运力持续增长以及聚合平台带来的比价效应 [9] 平台抽成比例与透明度 - **滴滴**:2024年所有订单平均抽成为14% [4]。2020年数据显示司机收入占乘客应付总额的79.1%,其中3.1%为业务净利润,抽成高于30%的订单占总订单的2.7% [3] - **曹操出行**:根据招股书,2022至2024年平台抽成比例分别不超过15.8%、20.9%和21% [5] - **盛威时代**: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其网约车业务平均净抽佣率分别为2.9%、1.1%、-0.2%和0.4% [5] - 司机端体验显示抽成比例存在浮动,部分订单司机收入占比在73.1%到100%之间,早高峰有免抽成订单,司机体感免抽成概率约5% [2] - 司机对“抽成高”的固有印象部分源于订单转卖乱象,可能导致司机到手收入仅占乘客应付的60% [5] 市场供需与司机收入现状 - 司机流水出现下滑,有司机反映2025年月流水降至7000元以下,而2024年约为8000元 [7] - 行业整体乘客叫车单量保持增长,但运力供给增速更快,导致司机竞争加剧,单车日均订单量和司机收入面临分摊压力 [8] - **杭州数据佐证**:2025年第四季度日均活跃网约车9.31万辆,同比增长10.09%,但单车日均订单量为15.34单,同比下降3.32%,环比下降2.67%。其中,日均订单少于10单的车辆占比达30.11% [8] - 司机为维持收入延长工作时间,杭州网约车单车日均上线时长同比增长1.53%至7.96小时 [8] 平台与监管的应对措施 - **平台主动降佣**:2025年8月,多家主流平台宣布降低抽成上限。滴滴将每笔订单最高抽成上限从29%降至27% [11]。T3出行将抽成比例26%-27%的订单数量占比从21%降至17% [11]。曹操出行将抽成比例上限从22.7%下调至22.5% [12] - **聚合平台调整**:高德打车推动不少于80家合作平台抽成上限不超过27%,并将其信息服务费上限全部降至9%,目标推动合作平台综合成本降低2% [12] - **监管加强治理**:自2024年起,多地监管部门通过约谈、发布细则治理订单转卖、抽成不透明及过高(如超过30%)等行为 [6][12]。例如,四川省2025年6月开展行动重点治理抽成比例过高(超30%)及“阴阳账单” [6] - **治理低价竞争**:2025年底,重庆市等多地要求平台清理“一口价”、“特惠单”等低于成本的低价促销活动,以规范市场秩序 [13] 行业未来展望与建议 - 业内人士认为,2025年行业价格进一步下探空间有限,或有更多举措旨在提高司机收入 [10] - 分析师建议多管齐下缓解行业问题:构建透明合理的定价与抽佣机制;鼓励平台通过智能调度、服务创新提升效率;合理控制行业规模避免无序扩张;优化监管体系,关注司机长期权益保障 [13]
剑指大数据“杀熟”等 中国两部门出新规加强平台监管
中国新闻网· 2026-01-07 13:26
新规发布与监管主体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两部新规 旨在加强网络交易平台和直播电商监管 [1] - 新规剑指平台大数据“杀熟”以及直播间的虚假宣传等现象 [1]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该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 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压实平台责任 [1] - 明确平台不得利用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 或收取不合理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1] - 明确平台不得利用规则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 [1] - 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 [1] - 明确禁止平台在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规则损害会员权益 [1]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该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 [1] - 办法旨在压实上述主体的责任义务 划定行为红线并完善监管机制 [1] 直播间运营者与营销人员责任 - 直播间运营者需履行信息公示、核验实际经营者与营销人员身份、实时管理互动内容、事前合规审核、实施明码标价等义务 [2] - 划定行为红线 禁止直播间运营者与直播营销人员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诋毁、销售或提供违法商品或服务 [2]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责任 -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2] - 需规范直播营销人员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等工作 [2] - 在与直播间运营者商业合作及直播选品中需履行必要的核验义务 [2]
“退货羽绒服口袋现机票”引争议,买家遭网暴喊冤,销售方称视频系供货厂家发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30 16:39
事件概述 - 一名消费者苏女士在电商平台购买羽绒服 收到货时发现吊牌已断裂 怀疑商品为二次销售 在7天无理由退货期内 其从三亚前往哈尔滨时穿着该羽绒服一次 后将登机牌遗留在口袋中并寄回商品要求退货 商家同意退款[7] - 供货商在不知晓商家与消费者已达成退款协议的情况下 发布了包含消费者登机牌等个人隐私信息的视频 指责其退货行为 引发网络热议并对双方造成影响[6][9] - 消费者苏女士表示退货合规 主要原因是吊牌断裂疑似二次销售 且第七天退货是因行程未归 否认“白嫖”意图 并因隐私泄露遭遇网暴 目前已报警[7][11] - 涉事商家客服表示 事件已协商解决并完成退款 视频由供货商发布 店铺是按平台交易流程处理退款 即便商品有油渍问题[9] 法律与规则解读 - 合法二次销售具有明确法律前提 通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收回的商品 必须保证完好无损、未使用、功能齐全、配件齐全等 经必要处理后符合新品标准方可再次销售[13] - 商品若出现受污、受损、价值明显贬损或商标标识被摘、被剪等情况 则被视为“不完好” 若商家仍作为新品销售 可能构成欺诈或违约[13] - “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旨在解决信息不对称 保护基于查验需要的合理退货权 而非保护以“蹭穿”、“试用”等为目的的恶意退货行为 滥用行为损害商家利益并扰乱市场秩序[15] - 商家面对疑似恶意退货应积极理性维权 关键在固证 包括保存发货前视频、录制退货开箱视频、保留沟通记录等 并可通过沟通、平台申诉、投诉举报或诉讼等方式维权[15] - 商家维权行为需合规 应避免网络公开指责、泄露个人信息等过激方式 防止自身从受害者转变为侵权方[15] 平台责任与机制建议 - 电商平台经营者负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公示规则、监管交易行为的责任 在“七天无理由退货”执行中应成为平衡买卖双方权益的有效管理者[17] - 平台可完善机制 如要求消费者和商家在退货环节分别上传商品状态凭证 平台依据双方证据综合判定而非自动化裁决[17] - 平台可利用大数据识别高频、异常退货账户 建立预警与约束机制[17] - 针对礼服、高端数码、羽绒服等易被“特殊使用”后退货的商品类目 平台可允许商家设置显著退货提示 或探索建立官方短期租赁通道以疏导需求减少规则滥用[17] - “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可持续运行依赖于消费者诚信、商家尽责与平台有效监管的三方共治[17]
4000万粉丝网红泳池直播,女主播穿泳衣参加,网友质问平台为何不封
新浪财经· 2025-12-17 20:13
头部主播的运营模式与商业成功 - 主播刘二狗是平台顶流,拥有超过4000万粉丝,直播在线人数可达百万级,单场PK收入可达几十万元[1] - 该主播已实现公司化运作,旗下签约艺人数百人,并且近两年强势转型电商,是平台内教科书级别的成功案例[1] - 其近期一场户外温泉派对直播与平台一姐蛋蛋连麦,实时在线人数达到244万,通过结合舞蹈、带货和户外场景,流量效应显著[3] 直播内容引发的争议与公众反应 - 直播内容因泳装尺度偏大、频繁肢体接触以及镜头刻意放大身体部位而引发“擦边”质疑[5] - 部分网友质疑其靠低俗内容博取流量,认为拥有4000万粉丝的头部主播已无需此类手段,此举有损其形象[7] - 更严厉的批评指向社会影响,质疑此类公开直播通过算法推荐对未成年人可见,可能挑战社会底线[7] 平台在内容治理中的角色与困境 - 争议同时指向平台,大量观众举报后,平台仅回应“已交由专人核查”,态度模糊被动[9] - 平台在流量与规范间处于微妙位置,头部主播能带来巨大收益,严厉处理可能影响整体平台数据[9] - 长期来看,平台对“暧昧地带”内容的默许可能透支用户信任,并招致更严厉的监管[11] 对主播长期发展的行业观察 - 依靠内容尺度换取关注难以构建稳固的品牌价值,一旦监管规则收紧,风险将成倍增加[11] - 核心问题在于,已完成原始积累的顶流主播是否值得持续试探内容边界,这与其社会影响力及应承担的责任风险相关[12] - 行业观点认为,在流量时代,持久成功的关键在于选择而非尺度[12]
婚纱照被打包售卖,二手平台不能总是事后诸葛亮
新京报· 2025-12-10 15:43
行业乱象与侵权问题 - 在二手交易平台上有卖家公然销售他人婚纱照图片 价格极低 例如1200张图片打包售价不到2元人民币 甚至低至1分钱 [2] - 该销售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 侵犯了肖像权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卖家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未打码的个人照片 即便标注“网络收集”也已构成侵权 [2] - 婚纱照作为摄影机构的独创性作品 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未经许可贩卖也需承担侵权责任 [3] 平台管理与审核责任 - 私人照片在二手平台公开售卖 暴露出平台在内容审核与侵权治理上存在严重缺位 [3] - 二手交易平台存在多种乱象 包括假货、禁售物品泛滥 商家以次充好 以及利用二手商品链接进行涉黄或擦边交易 [3] - 平台不能仅满足于“先投诉后下架”的被动应付模式 需要主动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追责机制 [3][4] 法律义务与治理建议 - 根据民法典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用户利用其服务侵害他人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需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4] - 平台应彻底摒弃“避风港”思维 主动履行监管义务 例如运用图像识别、语义分析等技术在事前实现筛查过滤 将违法侵权交易挡在平台之外 [4] - 二手平台并非“法外之地” 对于侵犯人格尊严的侵权行为 平台理应多些“主动为之” [4]
109人炒股群,108个托
中国基金报· 2025-12-04 00:15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一起具体的“中新股”投资理财诈骗案例,揭示了当前“剧本式”投资诈骗的运作模式,其核心特点是诈骗团伙通过伪造资料、组建“演员”微信群营造虚假投资氛围,诱骗受害者[2][7] - 文章指出,此类诈骗的成功依赖于群聊的封闭性和沉浸式表演,使受害者难以保持理性,并强调平台在监管和预警方面存在缺位,负有重要责任[12][13] - 文章最终呼吁,防范此类诈骗不能仅靠警方和银行的末端拦截,更需要平台主动作为,从源头治理,杜绝诈骗舞台的搭建[14] 诈骗案件详情与手法 - 上海静安一位老年客户陆阿姨受骗,准备向陌生账户转账10万元人民币,她相信投资“中新股”能获得超过20%的收益[5][6] - 诈骗始于一名网名为“起风了”的网友,其自称已投入600万元人民币,并将陆阿姨拉入名为“创投精英汇”的微信群,群内有上百名成员,每天分享“赚钱捷报”[7] - 为取信受害者,诈骗分子伪造了关于合肥某公司的详细介绍PPT,声称该公司即将上市,受害者核实网络信息后发现该公司资料显示“明年将上市”,从而加深信任[8] - 诈骗团伙设计了复杂的投资机制,将公司股东分为“一、二、三级”,声称将钱交给“三级股东”操作可帮助“中新股”获得超额收益[8] - 警方核实发现,该投资APP非正规应用,所谓的“创投精英群”内109人中,108个都是“托”,仅受害者一人为潜在被害人[8] - 经警方与银行联动劝阻及核查,确认APP、PPT均属伪造,相关方无金融执照,最终成功保住了老人的10万元积蓄[9][10] 诈骗模式分析与行业现象 - 此类骗局被定义为典型的“大师带你炒股”或“剧本式诈骗”,特点为假专家、假群友、假捷报配合进行沉浸式表演[8][12] - 类似骗局并不罕见,例如新疆公安破获的假荐股群诈骗案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人民币,湖南长沙的“大师带单”诈骗有市民被骗50万元人民币[12] - 诈骗模式已从简单话术升级为“沉浸式表演”,通过假导师讲课、假学员晒单、假资料轰炸,营造真实专业的投资社群假象[12] - 群聊的封闭性放大了欺骗力,几十个“托”不断互动制造热闹氛围,使孤立的真实用户难以保持理性思考,容易被裹挟[12] 平台责任与治理建议 - 平台治理的滞后给了诈骗者可乘之机,托号长期存在、假账号频繁加好友、投资骗局群活跃,暴露出平台监管的缺位[13] - 平台掌握数据和技术优势,更有条件识别账号、群聊的异常行为,也更有义务提前预警[13] - 相关规定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九条,已明确要求平台建立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审核、应急处置等制度[13] - 平台可以采取更主动的措施,例如及时清理托号和“养号团伙”,对虚假理财APP链接设置拦截提醒,以守住用户财产[14] - 根绝此类诈骗需要防止舞台被轻易搭建,让诈骗无处可“演”,不能仅依赖警方和银行的末端拦截[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