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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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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31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制度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防范风险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期货交易以期货合约或标准化期权合约为标的,衍生品交易涵盖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及非标准化期权合约[1] - 不适用情形包括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固定收益类保本投资、战略持股超10%且持有三年以上等[1] 交易基本原则与资金来源 - 公司开展相关交易需合法、审慎、安全,控制风险并与资产结构相适应,不得影响主营业务[2] - 资金仅限自有资金,明确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2] 决策权限与审批流程 - 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制度修订,投资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若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占净资产5%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2] - 高频交易可预先设定投资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得超额度[3] 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 设立由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组成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批项目方案及制定应急机制[3] - 投资前需由投资部门进行市场前景、行业成长性等综合分析,经风控预审后提交决策委员会[4] - 风控部门需跟踪市场价格变化并评估风险敞口,财务中心负责资金管理及应急机制[4] 信息保密与报告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未公开信息,违规将面临处分或法律追责[5] - 实施过程中若遇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需立即向总裁及董事会报告[5] 信息披露与审计监督 - 公司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信息[6][7] - 审计中心需每半年检查交易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 适用范围与制度衔接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按专项制度执行[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制度[7]
宏柏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9:00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和财产安全,维护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期货交易定义为以期货合约或标准化期权合约为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包括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及非标准化期权合约等,基础资产涵盖证券、指数、利率、商品等或其组合 [2] -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且禁止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3][4] 交易审批权限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若交易保证金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6] - 公司可对未来12个月内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进行预计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间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审批额度 [7] 专业管理架构 - 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下成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策略、审批业务及资金计划,并监控执行情况 [9] - 采购部门负责期货交易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资金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并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10][12] 风险控制措施 - 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分离,交易人员不得兼任财务、审计或风控岗位 [14] - 审计部门需对交易进行不定期审计,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并提出停止交易的动议 [16][17] - 公司需设定止损限额并跟踪市场变化,重大浮亏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应对 [18][19]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损益或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套期保值业务可合并计算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变动 [19] - 开展交易前需披露交易目的、品种、工具、保证金上限、合约价值上限及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20] 信息隔离与保密 - 参与交易人员及合作机构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交易方案、资金状况等信息 [22] - 交易操作环节需相互独立并由审计部监督,禁止单人负责全流程 [23] 制度附则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4][25]
科沃斯: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16 20:24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交易行为,防范外币汇率风险,确保资产安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但子公司需经总部批准方可操作,董事会和股东会负责审议交易业务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总经理负责授权额度内协议审核及签订,财务部为日常执行部门,负责制度修订、交易方案制定、外汇市场监控、资金结算及风险应急处理 [2] - 证券部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并信息披露,审计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盈亏及制度执行情况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交易必要性、风险控制,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报告 [3] 交易定义与限制 - 期货交易指以期货合约或标准化期权合约为标的的活动,衍生品交易包括互换、远期及非标准化期权合约等 [3] - 严禁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操作需以生产经营为基础,规避汇率风险,不得变相投机 [3] - 交易仅限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合作,外币金额不得超过收付款预测量,交割期需匹配外币回款时间 [4] 审批与额度管理 - 触发以下条件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交易保证金占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或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 [4] - 高频交易可对未来12个月额度预先审议,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金额不超已批额度 [4] 风险控制与信息披露 - 财务部需监控风险敞口,定期向管理层报告交易头寸、盈亏及止损执行情况,审计部定期稽核内控执行 [6] - 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披露,并重新评估套期有效性 [7] - 异常情况需启动应急预案,由总经理决策或提交董事会审议 [7] 操作流程与监督 - 财务部需预测外币回款、汇率走势,制定可行性报告及止损限额,境外交易需评估政治、法律等风险 [5] - 交易完成后需登记跟踪,确保资金充足避免违约,审计部全程监督操作合规性 [6] - 禁止使用他人账户或募集资金进行交易,严格控制在风险敞口范围内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