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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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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22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负 面影响,以及有效效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 公司子公司对自身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无决策权,均须统一上报公司决 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 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 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 (二)公司利用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不 从事以投 ...
瑞茂通: 瑞茂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9 21:1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建立系统完整的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决策体系,防范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 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述的期货合约是 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 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本制度所述的期权合约是指约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 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 ...
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07
核心观点 - 华安证券2025年上半年业绩表现强劲,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大幅增长,创上市以来同期最好水平,主要受益于证券投资、经纪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显著提升[6][8][20] - 公司各项主营业务全面增长,财富管理转型成效显著,自营业务通过多元化策略实现高收益,投行业务在并购重组领域形成优势[8][10][14] - 作为安徽省属国有券商,公司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综合型券商功能,深度参与区域经济发展,管理资产规模持续扩大[15][16][17]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8.08亿元,同比增长43.09%;归母净利润10.35亿元,同比增长44.94%[3][8] - 基本每股收益0.22元/股,同比增长46.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2%,增加1.19个百分点[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0.68亿元,同比增长244.43%,主要因交易目的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变动较大[3][20] - 总资产1021.18亿元,较年初下降0.87%;净资产231.06亿元,增长2.91%[3] 业务板块分析 - 财富管理业务:股基交易量1.95万亿元,行业占比0.5167%;代理买卖证券收入6.64亿元,增长66.12%;金融产品保有规模418.82亿元,较年初增长2.99%[8] - 期货业务:客户权益51.54亿元,同比增长10.5%;日均客户权益51.39亿元,增长11.3%[9] - 资产管理业务:在管产品512只,总规模656.16亿元;业务总收入3.1亿元[9] - 证券金融业务:融资融券规模105.78亿元,增长14.81%;股票质押规模9.532亿元,增长38%[9] -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18亿元,同比增长229.70%;完成创业板IPO等项目[10] - 私募股权业务:管理基金规模超300亿元;月均实缴规模与在管基金净资产行业排名均列第10位[11] - 自营业务:收入7.65亿元,增长77.02%;通过多元化策略矩阵实现风险分散和收益多样化[14] 行业环境 - 2025年上半年A股市场震荡上行,上证指数累计上涨2.76%,深证成指上涨0.48%,创业板指上涨0.53%[6] - 市场总成交额162.64万亿元,日均成交1.39万亿元,同比增长约61%;融资融券余额1.74万亿元,增长约28%[6] - A股股权融资规模7628亿元,同比增长约400%;其中IPO项目51个,募资374亿元,增长15%[6] 公司优势 - 国有治理优势: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获得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大力支持[15] - 区位优势:作为安徽省属企业,深度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省内分支机构81家,网点数量最多[16] - 综合业务资质:拥有齐全的业务资质,形成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架构,业务协同能力强[17] - 人才优势:35岁以下年轻员工占比超过50%,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2.6%[19] 资产与负债结构 - 货币资金222.62亿元,较年初增长6.59%;结算备付金75.98亿元,下降6.75%[20] - 其他债权投资2248.51亿元,大幅增长60.10%,主要因债券投资规模增加[4][20] - 总负债789.41亿元,下降1.93%;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资产负债率为69.75%,降低1.83个百分点[20] - 应付债券174.77亿元,较年初减少24.83亿元,下降12.44%[20]
华友钴业: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7 18:12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风险并保障资金安全,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证券投资涵盖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债券投资等,期货交易指标准化合约交易,衍生品交易包括互换、远期及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基础资产可为证券、商品、汇率等标的或其组合[2] - 开展相关交易需遵循合法、审慎原则,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需配备专业人员并仅以公司名义操作,期货/衍生品交易规模需与风险敞口匹配[3][4] 审批权限 - 证券投资额度超净资产10%且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50%或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6] - 期货/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附独立董事意见,若保证金占净利润50%以上或合约价值超净资产50%且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7] - 高频交易可对未来12个月额度进行预批,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任一时点金额不超授权[8] 专业管理 - 总经理牵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策略、审批资金计划并监控交易安全,异常情况需立即报告[10] - 市场部门负责期货套保可行性分析及操作,资金部门管理外汇套保,财务部门制定会计政策并核算交易账目[11][12][13] - 实行月度报告制度,重点项目需专项汇报[14] 风险控制 - 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分离,审计部门需定期评估交易损益并向领导小组报告[15][17] - 境外交易需评估政治、法律及流动性风险,场外衍生品需额外关注对手方信用风险[18]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交易,可提议停止违规操作,公司需设定止损限额并定期提交风险分析报告[19][20] 信息披露 - 开展期货/衍生品交易需披露品种、保证金上限及风险提示,套保交易需说明合约与风险敞口的对冲关系[21] - 交易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即时披露,套保业务需重新评估有效性并公开价值变动细节[22][23] 附则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及修订,自审议批准日起生效[24][25]
福田汽车: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总则 - 公司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交易行为,控制风险并维护股东利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期货交易指以期货合约或标准化期权合约为标的的活动,衍生品交易包括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等,基础资产涵盖证券、指数、利率、商品等或其组合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期货和衍生品为主营的子公司除外) [3] - 交易原则包括合法合规、审慎稳健、仅限套期保值目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交易需与实际业务规模及能力匹配 [4] 交易品种与类型 - 套期保值业务用于管理外汇、价格、利率等风险,品种需与生产经营相关(如原材料、外汇),且规模、期限需与风险敞口匹配 [5] - 套期保值类型包括:现货库存卖出保值、固定/浮动价格合同保值(如原材料空头保值、产成品多头保值)、预期采购/产量保值、进出口收付汇保值、外币投融资负债保值等 [6][7] - 以签出期权作为套期工具时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规定 [7] 管理机构 - 财务部门主管交易细则制定、计划审核及实施管控,并向经理层报告 [6] - 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交易方案、执行及日常监控 [6] - 法律部门负责合规审查,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审批及信披程序,内审部门负责业务审计 [6] 审批权限和程序 - 交易方案需包含可行性分析、市场行情、品种规模、风险评估等内容 [6] - 境外交易需评估政治、法律风险及流动性等因素,场外衍生品需评估产品复杂度及对手信用风险 [7] - 交易需董事会审议,若保证金占净利润50%以上或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 [8] - 高频交易可对未来12个月额度进行预计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8] - 审计/内控委员会需审查交易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出具报告 [9] 内控管理和报告制度 - 实行前中后台职责分离,禁止交易与财务、风控人员兼任,严格保密交易信息 [10] - 财务部门需实时监控风险敞口及盈亏,评估套期保值效果并制定止损限额 [10] - 重大进展或变化需第一时间向管理层报告 [11] - 交易损益或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套期保值业务需额外披露工具与项目价值变动原因 [11] 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12]
海大集团: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31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制度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防范风险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期货交易以期货合约或标准化期权合约为标的,衍生品交易涵盖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及非标准化期权合约[1] - 不适用情形包括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固定收益类保本投资、战略持股超10%且持有三年以上等[1] 交易基本原则与资金来源 - 公司开展相关交易需合法、审慎、安全,控制风险并与资产结构相适应,不得影响主营业务[2] - 资金仅限自有资金,明确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2] 决策权限与审批流程 - 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制度修订,投资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若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占净资产5%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2] - 高频交易可预先设定投资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得超额度[3] 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 设立由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组成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批项目方案及制定应急机制[3] - 投资前需由投资部门进行市场前景、行业成长性等综合分析,经风控预审后提交决策委员会[4] - 风控部门需跟踪市场价格变化并评估风险敞口,财务中心负责资金管理及应急机制[4] 信息保密与报告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未公开信息,违规将面临处分或法律追责[5] - 实施过程中若遇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需立即向总裁及董事会报告[5] 信息披露与审计监督 - 公司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信息[6][7] - 审计中心需每半年检查交易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 适用范围与制度衔接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按专项制度执行[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制度[7]
宏柏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9:00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和财产安全,维护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期货交易定义为以期货合约或标准化期权合约为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包括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及非标准化期权合约等,基础资产涵盖证券、指数、利率、商品等或其组合 [2] -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且禁止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3][4] 交易审批权限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若交易保证金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6] - 公司可对未来12个月内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进行预计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间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审批额度 [7] 专业管理架构 - 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下成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策略、审批业务及资金计划,并监控执行情况 [9] - 采购部门负责期货交易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资金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并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10][12] 风险控制措施 - 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分离,交易人员不得兼任财务、审计或风控岗位 [14] - 审计部门需对交易进行不定期审计,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并提出停止交易的动议 [16][17] - 公司需设定止损限额并跟踪市场变化,重大浮亏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应对 [18][19]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损益或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套期保值业务可合并计算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变动 [19] - 开展交易前需披露交易目的、品种、工具、保证金上限、合约价值上限及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20] 信息隔离与保密 - 参与交易人员及合作机构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交易方案、资金状况等信息 [22] - 交易操作环节需相互独立并由审计部监督,禁止单人负责全流程 [23] 制度附则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