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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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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
控股子公司涉诉及资产保全情况 - 汇银木业收到唐县法院《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涉及财产保全金额719.86万元[2] - 截至公告日累计涉诉6项,涉案金额66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70.34%),其中已披露4项涉诉金额4970万元(占净资产52.26%)[2] - 自查发现汇银木业原实控人及公司尚有未偿还借款约3089.35万元,债务核查中可能进一步增加[3] 历史财产保全措施 - 2025年6月因民间借贷纠纷,顺平法院查封汇银木业成品库房(账面5000万元)及冻结账户资金80万元,合计5080万元,后达成和解部分解封[4] - 2025年8月赵全来申请保全1093.07万元资产,法院查封砂光线等设备及8台机械,后追加查封轮胎装载机等设备[5] 最新财产保全执行 - 本次法院裁定查封汇银木业名下719.86万元财产,包括库房木板及配件零件,查封资产可继续使用但禁止转移[6][7] - 保全原因系刘静超与汇银木业民间借贷纠纷,公司尚未收到立案文书[7] 公司应对措施 - 成立专项小组核查借款真实性,聘请诉讼律师应诉,拟通过法律手段追偿[3][9] - 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并履行信披义务[9] 财务及经营影响 - 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能力存疑,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8] - 资产查封可能影响汇银木业正常生产销售,若最终败诉资产或被司法处置[8]
周大福控股的ST景谷连发公告:控股子公司再遭财产保全 系年内第六起 全由民间借贷引发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1 23:04
汇银木业涉诉及债务情况 - 汇银木业累计涉及6项诉讼,涉案金额合计66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34% [2][4] - 其中4项已立案未开庭,涉案金额4970万元,占净资产的52.26%,2项尚未收到受理通知书 [2][4] - 诉讼均为民间借贷,涉及本金分别为372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及900万元 [4] - 除涉诉借款外,汇银木业原实控人及公司尚有未偿还借款约3089.35万元,且存在增加可能 [2][4] - 近期新增财产保全申请,查封汇银木业719.86万元资产,此前另有1093.07万元资产被保全 [3] ST景谷收购汇银木业后的经营表现 - 公司2023年以现金收购汇银木业51%股权,原计划增持至62%但终止 [5] - 收购后新增商誉9195.22万元,因汇银木业未完成业绩承诺,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8331.87万元 [5] - 公司称通过整合提升了汇银木业经营效率,但业绩未达预期 [5] 控股股东背景与财务表现 - 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持股55%,实控人为郑家纯,2018年通过股权转让入主 [5][6] - 自2018年以来公司扣非净利润持续为负且亏损扩大,2025年一季度向周大福借款2500万元,利率3% [6] - 核心子公司汇银木业的多起诉讼可能影响周大福投资的投资成效 [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
控股子公司涉诉及财产保全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收到唐县人民法院《保管财产委托书》,因民间借贷纠纷被申请财产保全,保全标的金额为10,930,666.67元,涉及查封砂光线、锯切线、翻板器、热压机各一套 [1][2] - 汇银木业被法院委托保管查封财产,虽不得擅自处分,但可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3] - 财产保全源于申请人赵全来与汇银木业、原控股股东王兰存、崔会军的借贷纠纷,目前尚未收到立案受理通知书或起诉状 [3][4] 累计涉诉规模及财务影响 - 汇银木业累计涉诉5项,涉案金额合计5,970万元(诉讼本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77%,其中已披露4项涉诉金额4,970万元(占比52.26%) [2] - 除涉诉借款外,汇银木业原实控人及公司尚有未偿还借款约3,089.35万元,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核查并聘请律师应诉 [2][3] 公司经营风险及应对措施 - 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因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持续经营能力存疑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未消除 [5] - 若被查封资产最终被司法处置,将对其经营及撤销风险警示产生不利影响,但公司正通过法律手段追偿以减少对上市公司影响 [5][6] -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省高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2 04:35
案件基本情况 - 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与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因"联康城(六、七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合同纠纷,签署了《抵债协议》,约定剩余债务分四期支付,首期还款15,093,963.98元已支付 [4] - 祺盛实业未按期履行抵债协议义务,包括未归还第一期还款17,562,665.65元(本金15,093,963.98元,利息2,468,701.67元)及未完成100套住宅或商铺的网签备案 [4] - 子公司于2022年12月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包括借款本金433,624,807.88元及截至2022年11月28日的利息91,538,479.86元 [3][4] 诉讼进展 - 2024年1月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4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5] - 2024年8月祺盛实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5年8月省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6][7] - 2024年12月子公司收到执行款1,444,568.03元 [6] 财务影响 - 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公司收回借款本金433,624,807.88元及利息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8] - 暂无法判断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具体影响 [3][8]
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省高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案件基本情况 - 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与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因合作投资"联康城(六、七期)"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纠纷,合作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已于2021年11月15日到期 [2] - 2022年3月14日签署《抵债协议》,祺盛实业需分四期还款并完成100套住宅或商铺的网签备案,但未能按期履行义务 [2] - 置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于2023年2月22日开庭审理 [2] 案件进展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祺盛实业的再审申请,裁定维持原判 [4] - 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由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2][4] 涉案金额 - 借款本金433,624,807.88元及截至2022年11月28日的利息91,538,479.86元 [1] - 逾期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22年11月29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1] 公司影响 - 案件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具体影响 [1][4] - 公司将依法及时披露诉讼进展情况 [1][4]
景谷林业控股子公司涉超4000万借贷纠纷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07 20:51
诉讼事项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查封成品库房及库内板材货物,账面金额约5000万元,同时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资金约80万元,合计查封冻结资产账面价值5080万元 [1] - 汇银木业涉及三起民间借贷诉讼案件,原告王三全、王东仙、王新旺分别诉称借款本金3720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合计涉案本金4070万元及相应利息 [3] - 被查封的成品库房内存有约4.5万立方米刨花板和密度板成品,查封期限两年 [3][4] 子公司经营情况 - 汇银木业专注于高端刨花板和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与营销,产品销往北京、天津等多地,客户包括索菲亚、皮阿诺、欧派等知名家具制造企业 [2] - 公司于2023年2月以约2.7亿元收购汇银木业51%股权,增值率83.7%,形成商誉0.92亿元 [2] - 汇银木业2023年实现净利润0.47亿元完成业绩承诺,但2024年实际净利润为-0.32亿元,远低于预测的0.5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89亿元也低于预测的5.64亿元 [5] 行业环境变化 - 2024年下半年刨花板及纤维板行业竞争格局显著变化,新产能采取降价策略抢占市场份额,引发行业性价格传导效应 [6] - 产品价格快速下行导致汇银木业2024年度盈利指标较前期预测大幅下滑 [6] - 公司表示并购时的产销量预测是基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假设条件作出的 [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法院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 案件涉及云南景谷林业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及原控股股东崔会军、王兰存作为被告 [2] - 三起案件合计涉案金额包括本金4070万元及相应利息 其中单案最高本金3720万元(年利率13.8%)[2][3][5][6] - 顺平法院已查封汇银木业成品库房及板材货物(账面5000万元)并冻结主要银行账户资金80万元 合计查封冻结资产5080万元 [2] 案件具体细节 - 案号(2025)冀0636民初1696号:原告王三全主张3720万元本金及13.8%年利率利息 借款发生于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 [3][4] - 案号(2025)冀0636民初1697号:原告王东仙主张150万元本金及13.8%年利率利息 借款发生于2023年2月及11月 [5][6] - 案号(2025)冀0636民初1698号:原告王新旺主张200万元本金及12%年利率利息 借款分两笔发生于2018年11月及2019年2月 [6][7] 司法裁定执行情况 - 法院裁定冻结三被告名下银行存款4070万元或同等价值财产 其中3720万元对应王三全案件 [8] - 冻结存款期限1年 查封动产期限2年 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冻结期限3年 [8] 公司应对措施 - 已成立专项工作组核查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 聘请诉讼律师积极应诉 [10] - 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刘晓庆被举报偷税涉事公司被强制执行
第一财经· 2025-07-02 18:08
公司法律纠纷 - 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及许某新增被执行人信息 执行标的44 9万余元 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执行法院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1]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向宁波晓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许某 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执行异议之诉相关法律文书 案件定于9月12日开庭审理 [3] 税务举报事件 - 举报人王某指控刘晓庆通过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 开具6%税点增值税发票规避27%以上个人所得税 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 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 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1] -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王某对刘晓庆涉嫌偷漏税的举报并启动调查 [1] - 刘晓庆公开声明否认与举报人王某相识 称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 愿接受税务机关核查 [2] 案件后续进展 - 举报人王某称刘晓庆涉偷漏税金额不止330万 将进行执行异议之诉 [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7 04:09
诉讼情况概述 - 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披露了蔡来寅诉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等方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及多家被告方 [2] -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判决,公司需对尚衡冠通不能清偿蔡来寅借款本息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2] - 因本案,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及持有的五九集团股权分配利润款被冻结 [2] - 公司因发现新证据于2024年1月18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并收到受理通知书 [2] - 2024年8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44.918%股权以清偿债务 [2] 诉讼进展情况 - 2025年6月6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提审本案并中止原判决执行 [3][5] - 再审期间,原裁定拍卖、变卖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44.918%股权将中止执行 [5] 其他诉讼事项 - 本次公告前,公司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但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5] 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后的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仍按原判决继续计提利息 [5] - 公司将根据再审判决结果做相应账务处理,并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备查文件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最高法民申340号) [6] - 陈东明劳动仲裁案之《仲裁裁决书》(牙劳人仲字(2025)第21号) [7]
刘晓庆发文回应被举报偷税,举报偷税人申请追加刘晓庆债务被驳回
扬子晚报网· 2025-05-16 15:58
刘晓庆珠宝公司借贷纠纷 - 珠宝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员工工资无法发放 借款方称2020年12月许可筠以公司和个人名义借款300万元 承诺三个半月内通过直播带货回笼资金偿还[1] - 2023年7月法院公告显示 原告王先生起诉珠宝公司及许某要求归还300万元借款及利息 并确认许某名下资产归属[9][10] - 2024年4月法院执行标的达365 99万元 同年5月对许某发布限消令 12月追加刘晓庆及宁波晓庆合伙企业为被执行人[12] 法院裁定与执行进展 - 2025年4月法院裁定追加宁波晓庆合伙企业为被执行人 需在未缴纳480万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但驳回将刘晓庆列为被执行人的申请[13] - 2023年刘晓庆起诉珠宝公司人格权纠纷胜诉 法院判令停止在官网 社交媒体等渠道使用其姓名肖像 并赔偿55 5万元[14] 税务举报事件 - 2025年5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通报 已受理王某对刘某某及相关企业的涉税举报 正在依法办理[16][18] - 刘晓庆声明与举报人王某无交集 强调纳税合规 称法院已裁定其与借款无关 指控王某恶意煽动舆论[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