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
搜索文档
六部门延续实施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新浪财经· 2026-01-22 04:32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公告,延续实施针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至2027年底 [1] - 政策覆盖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 [1] 具体税费优惠措施 -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1] -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1] - 用于提供相关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1] - 用于提供相关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 - 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 - 机构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相关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 - 符合相关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1]
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免税政策再续两年!
搜狐财经· 2026-01-21 13:5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针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7] 增值税优惠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3] - 符合特定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同样免征增值税 [2][5] 企业所得税优惠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3] 房产与土地相关税费优惠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2][3]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3]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2][3] 项目建设相关费用优惠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3] - 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3] 政策适用机构与服务的定义 - 政策所称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4] -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为居民提供短托、日托、上门等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 [4] - 社区托育服务机构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为居民提供全日托、半日托等方式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服务对象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 [4] - 社区家政服务机构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服务内容包括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提供的照护、保洁、烹饪等服务 [4] 政策执行与监管要求 - 享受政策的纳税人需留存相关备案回执、服务协议及服务证明等资料备查 [5] - 若企业未能按要求提供或资料虚假,将依法追缴已享受的税费款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 - 符合免征增值税的家政服务企业需满足:与服务员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向服务员发放报酬并进行培训管理、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对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5][6] - 民政、卫生健康、商务、财税部门将加强协调与信息共享,以保障优惠政策落实 [6]
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中国新闻网· 2026-01-21 10:2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增值税优惠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1] - 符合特定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优惠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 财产税及费用减免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2]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2]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 - 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 适用机构与条件 - 优惠政策适用于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 [1] - 适用房产、土地包括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部分 [2] - 享受增值税免征的家政服务企业需满足:与家政服务员、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进行培训管理;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2]
六部门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新华社· 2026-01-20 21:51
政策核心内容 - 六部门联合公告 延续实施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至2027年底 [1] - 政策针对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 [1] 主要税收优惠措施 -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 [1] -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 免征契税 [1] - 符合相关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 [1] 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 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1]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 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 - 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 房产与土地使用税优惠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 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
六部门,利好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6-01-20 20:33
政策公告概述 -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 [2] - 政策旨在继续支持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8] 主要税费优惠内容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其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3]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其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3]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3]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4]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3]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 - 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 适用机构与服务范围定义 - 政策所称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4] -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短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4] - 社区托育服务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4] - 社区家政服务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或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保洁、烹饪等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4] 特定家政服务企业增值税优惠条件 - 符合特定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6] - 条件包括: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进行培训管理;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7] 政策执行与监管要求 - 享受政策的纳税人缴费人需留存《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托育机构备案回执》、与社区组织签订的服务协议等资料备查 [5] - 若未能按要求提供或资料虚假,将依法追缴已享受的税费款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 - 民政、卫生健康、商务、财税部门将加强协调配合与日常监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省级相关部门定期共享服务机构信息以保障政策落实 [7]
养老、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经济观察网· 2026-01-20 18:2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公告 延续实施针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具体税收优惠措施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 其相关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1]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相关服务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 免征契税 [1]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的房产、土地 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 政策覆盖行业范围 - 政策明确针对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 [1] - 优惠适用于为社区提供上述服务的相关机构 [1]
六部门: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搜狐财经· 2026-01-20 18:28
政策发布与执行期限 - 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六部门于1月20日发布关于延续实施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1] - 该税费优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 主要税费优惠措施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 其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1]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 其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 免征契税 [1] 其他费用减免措施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 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1]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 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 - 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
个人养老金个税扣除,“一站式”申报操作流程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6 17:41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及申报流程 - 自2024年12月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推广实施,个人向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年度扣除限额为12000元[2] - 缴费可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年度汇算时,从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2] -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一站式”申报功能可便捷完成扣除申报,系统自动同步缴存信息,无需手动下载上传缴费凭证[3] - 具体操作路径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办&查】-【个人养老金扣除管理】-【“一站式”申报(免下载凭证)】[4] - 申报时需选择与实际缴交情况相符的“凭证类型”与“凭证时间”,完成验证后查询并确认缴费凭证信息[6] - 人社部门按月生成缴费凭证信息,每月8日起可查询到上月凭证信息,查询不到或信息有误需联系开户商业银行[6] - 确认凭证后需选择申报方式:若凭证类型为“月度”,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若为“年度”,则仅能选择【年度自行申报】[8] - 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需指定所在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最后提交即可完成申报[8] 企业违约金收入的税务处理 - 企业因客户单方面取消采购订单而收取的违约金,需要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15]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的违约金属于“其他收入”,需依法申报纳税[16] - 企业支付给其他公司的违约金,若基于真实合同产生并能取得对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则可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17][18] 社区家庭服务业契税优惠政策 - 为支持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对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23][24] - 该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执行[24] - 政策执行期限为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