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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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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规则发布 多个品种计收比例大幅下调
证券时报· 2025-11-08 02:15
具体来看,调整风险基金计收范围的表述,由列举式修改为概念式,明确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用多边 净额担保结算方式的证券交易品种(业务),提升规则包容性。同时,根据品种(业务)风险程度,对 风险基金的交纳比例实行差异化调整。权益类品种由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下调至百万分之九,固定收 益类品种现券交易由十万分之一下调至百万分之三,质押式回购业务交纳比例不变。并将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提取风险基金的比例由按照业务收入、收益的百分之二十调整为百分之九。 在风险基金规模方面,《管理办法》将原设定的30亿元规模上限调整为"本基金净资产总额不少于30亿 元"。增加动态评估规模条款,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定期动态评估论证风险基金所需规模,并向证监 会和财政部报告。 在风险基金投资及使用方面,《管理办法》将风险基金投资范围在原仅限于银行存款的基础上,新增购 买关键期限国债、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并要求风险基金在银行的存款余额不得低 于上月末净资产总额的70%。并简化使用程序,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安排,将动用 风险基金由事前报批改为事后报告。 11月7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以适应 ...
两部门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新闻网· 2025-11-08 01:54
其中,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调整计收范围和交纳比例。一是调整风险基金计收范围的表述,由列举 式修改为概念式,明确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用多边净额担保结算方式的证券交易品种(业务),提升规 则包容性。二是根据品种(业务)风险程度,对风险基金的交纳比例实行差异化调整。权益类品种由成交 金额的十万分之三下调至百万分之九,固定收益类品种现券交易由十万分之一下调至百万分之三,质押 式回购业务交纳比例不变。三是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取风险基金的比例由按照业务收入、收益的百分 之二十调整为百分之九。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陈康亮)中国证监会7日发布消息称,证监会、财政部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 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 优化风险基金投资、存放及使用。一是将风险基金投资范围在原仅限于银行存款的基础上,新增购买关 键期限国债、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并要求风险基金在银行的存款余额不得低 于上月末净资产总额的70%。二是简化使用程序,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安排,将动 用风险基金由事前报批改为事后报告等。(完) ...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新规公布 | 全文
搜狐财经· 2025-11-07 22:13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计收范围和交纳比例调整、风险基金规模相关规定完善、风险基金投资存放及使用优 化,以及增加风险防范、内部管理规定和追偿追责安排。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调整计收范围和交纳比例。 一是调整风险基金计收范围的表述,由列举式修改为概念式,明确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用多边净额担 保结算方式的证券交易品种(业务),提升规则包容性。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7日消息,证监会修订发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是指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的损失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二是根据品种(业务)风险程度,对风险基金的交纳比例实行差异化调整。权益类品种由成交金额的十 万分之三下调至百万分之九,固定收益类品种现券交易由十万分之一下调至百万分之三,质押式回购业 务交纳比例不变。 三是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取风险基金的比例由按照业务收入、收益的百分之二十调整为百分之九。 完善风险基金规模相关规定。 一是将原设定的三十亿元规模上限调整为"本基金净资产总额不少于三十亿元"。 二是增加动态评估规模条款,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定期动态评估论证风险基金所需规模,并向中国证 ...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发布 投资范围新增购买关键期限国债
新华财经· 2025-11-07 21:51
(三)优化风险基金投资、存放及使用。一是将风险基金投资范围在原仅限于银行存款的基础上,新增 购买关键期限国债、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并要求风险基金在银行的存款余额 不得低于上月末净资产总额的70%。二是简化使用程序,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安 排,将动用风险基金由事前报批改为事后报告。 (四)增加风险防范、内部管理规定和追偿追责安排。一是明确结算参与人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内控要 求。要求结算参与人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有效防范风险;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风险基金的计收、管理、使用等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报送年度情 况报告。二是补充细化因垫付、弥补违约交收损失以及技术故障、操作失误情形下动用风险基金涉及的 追偿追责等安排。 目前风险基金净资产总额已超过三十亿元,对于已交纳风险基金满一年的结算参与人,不会因本次修订 触发新增交纳。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11月7日电为持续增强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的全流 程管理,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发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重要调整!证监会、财政部最新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5-11-07 21:45
【导读】证监会、财政部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最新调整来了! 11月7日,证监会、财政部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 | | | | 请输入关键字 | | | --- | --- | --- | --- | --- | --- | --- | --- | | 2 首页 | 价 机构概况 | 宣 新闻发布 | ■ 政务信息 | 层. 办事服务 | 同 互动交流 | 000 统计信息 | 目 专题专栏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目录 > 按体裁文种查看 > 证监会公告 | | | | | | | | 索 | bm56000001/2025-00012870 | | | | 娄 ਜੋ | 证监会公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 | | 发布机构 | 证监会 财政部 | |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1月01日 | | | 名 称 | 【第20号公告】《证券结算风险基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公告〔2025〕20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7 21:1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一)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收入、收益的百分之九提取; 现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 附件: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 2025年11月1日 (来源:财政部金融司)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障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安全运行,妥善管理和使用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登 记结算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是指 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 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的损失而设立的 专项基金。 第三条 本基金来源: 3.质押式回购业务,按照:1 天期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 之五、2 天期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十、3 天期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十五、4 天期回购成交额的千 万分之二十、7 天 期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五十、14 天期回购成交额的十万 分之一、28 天期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二、91 天期回购成 交额的十万分之 六、182 天期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十二。 第四条 本基金净资产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