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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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至2027年购买新能源汽车有什么车辆购置税优惠?货物与劳务税问题汇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5 16:15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 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4] -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制定 [4] - 新能源乘用车被定义为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 [4] - 该政策的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7]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与留抵退税 - 纳税人购进国内航空或铁路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并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4] - 纳税人按规定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可将缴回的退税款按规定填写在申报表相关栏次,并可以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5] - 缴回留抵退税款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缴回通知书 [5] - 相关征管事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20号),该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5][8] 销售退回与税款处理 -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5] -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申请退税 [5] 重点群体与退役士兵就业税收政策 - 企业以前年度招用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符合政策条件但未及时享受的,可以追溯享受相关税收政策 [5] - 该政策执行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24年第4号) [8] 社保关联登记操作问题 - 对新增单位进行关联登记时,若系统提示“您输入的社保经办机构和单位编号人社没有传递,不允许登记,请重新录入”,首先需核实选择的社保经办机构是否正确,应为“企业社会保险费”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经办机构,而非失业或工伤经办机构 [12] - 其次需核实是否已经关联登记完成,若已完成则无需重复操作 [14] 耕地占用税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 [19][2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22] - 该法所称耕地,包括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以及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4][25]
【实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如何为委托方代理开具数电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6 09:17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开票授权流程 - 取得委托方授权有两种方式: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发起申请后委托方确认,或由委托方发起申请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确认[2] - 方式一操作流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或【税务师事务所管理】菜单新增协议,输入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选择代理起止时间,在服务项目中选择“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及“发票”或“代理开具发票”,赋予“发票业务”权限及电票平台五个功能集权限,提交后由委托方在其电子税务局【代理办税申请】中确认同意[2][3] - 方式二操作流程:委托方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代理机构】菜单新增代理关系,输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选择代理时间,选择相同服务项目及权限后提交,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其电子税务局【委托办税申请】中确认同意[4][5][6] 代理开具数电发票操作流程 - 涉税服务人员需在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选择【代理业务】,输入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被授权人员账户密码登录[7] - 登录后选择【单户办理】,并选择委托代理开票的企业进入[8][9] - 在首页点击【发票业务】,即可为委托方开具数电发票[10]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14] -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14] - 享受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指符合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购置日期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15][16][1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1]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1] -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在2023年至2027年度缴费申报期内继续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1]
工信部等三部门调整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中汽协会数据· 2025-10-10 10:12
政策核心内容 - 三部门联合公告明确2026年1月1日起,购置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可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1][6] - 该政策针对2026年至2027年期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整 [1][3]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要求 - 纯电动乘用车百公里电能消耗量需不高于国家标准GB 36980.1—2025中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 [3] -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其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该标准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的规定执行 [3]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技术要求 -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纯电动续驶里程需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100公里 [4] - 整备质量2510kg以下的车型,电量保持模式燃料消耗量需低于国家标准限值的70%,整备质量2510kg及以上的车型需低于75% [4] - 整备质量2510kg以下的车型,电量消耗模式电能消耗量需低于国家标准限值的140%,整备质量2510kg及以上的车型需低于145% [5] - 非汽柴油类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4] 政策执行与过渡安排 - 2025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且符合新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自动转入2026年第1期《减免税目录》 [6] - 不符合新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目录中撤销,但可重新申请列入 [6] - 拟列入2026年第1期目录但不符合新要求的车型,需在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申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