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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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想抵税?会计:还得看用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9 09:57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 企业购置房屋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取决于其具体用途[2] - 若房屋用于接待贵宾、作为员工宿舍或供业主偶尔自住,其进项税额均不得抵扣[3][4] - 只有当房屋用于员工办公、作为公司经营场所或用于出租收取租金等“生产经营”活动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方可进行抵扣[6]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核心变化 -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新版《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以加强行业信用管理[13] - 新版办法的信用评价对象从对“机构”和“人员行为”的评价,扩展为对“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并对“人员执业行为”进行信用记录[14] - 新版评价指标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包括实名制行政管理规定遵守情况、党的建设情况、业务培训、委托人及自身纳税缴费信用、上年度评价结果等多项内容[14][15] - 信息采集渠道新增了税务机关基于风险管理、纳税申报质量评价或举报投诉等开展的执业检查所生成的信息[17] - 新设立机构的参评规则从不纳入信用等级评价范围,变更为其信用等级不得高于TSC3级[18] - 新增了明确的信用等级限制条件,例如当前纳税缴费信用为D级、负责人被列为失信主体等情况将导致机构信用等级不得高于TSC1级[18] - 失信管理分级更加明确,被列为失信主体的期限为1年,严重失信主体为2年,到期自动解除[19] - 信用公告渠道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信用中国”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平台[19] - 信用复核工作时限从30个工作日大幅缩短至15个工作日[19] - 新增了信用修复制度,被列为失信或严重失信主体满一定期限后,可提交材料申请信用修复[19] - 税务机关必须受理针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涉及《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特定条款问题的举报投诉[20] - 对TSC5级机构的守信激励措施得到细化,例如明确其代理的纳税人发票可按更高一级信用级别管理(D级除外),并新增了涉及政府采购的优先考虑规则[21] - 对失信主体的惩戒措施更为严格,新增要求其与委托人必须共同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代理业务,并对严重失信主体适用纳税缴费信用D级管理措施,且信息将被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22]
不征收增值税、免征增值税都有哪些情形?政策要点一图看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8 09:33
免征增值税项目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4] -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增值税[4] - 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服务免征增值税[4] -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但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除外[5] -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6] - 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古旧图书)销售免征增值税[6] -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7] -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8] -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以及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8] -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收费标准以内的保育费、保育教育费免征增值税[8] - 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的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免征增值税[8] - 残疾人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免征增值税[8] - 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8] -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以及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9] -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10] - 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10]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豁免情形 -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且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 在四种情形下无需办理汇算清缴[16][19] - 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汇算清缴需补税但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规定金额[19][20] - 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汇算清缴需补税但补税金额不超过规定金额[19][20] - 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一致[16][19] - 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16][1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在2027年12月31日前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的 可免于办理汇算清缴[2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在2027年12月31日前 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可免于办理汇算清缴[22]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6新版)主要变化 - 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旨在加强信用管理并促进依法诚信执业[25] - 信用评价定义更新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评价 对涉税服务人员进行信用记录 并根据结果采取激励约束措施[27] - 机构评价指标新增多项 包括实名制等行政管理规定遵守情况、党的建设情况、业务培训、委托人纳税缴费信用、自身纳税缴费信用、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等[28] - 信息采集渠道新增税务机关根据风险管理、纳税申报质量评价、举报投诉等开展检查 并将执业检查报告录入系统[30] - 新设立机构参评规则变化:上一个评价周期内新设立的机构 其信用等级不高于TSC3级[31] - 明确不得被评为TSC5级的三种情形:上一周期纳税缴费信用为D级、报送基本信息不满3年、上一周期内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中止服务[33] - 新增信用等级限制情形:当前纳税缴费信用为D级、负责人被列为失信/严重失信主体未解除、失信主体期间负责人新设机构并任职的 信用等级不得高于TSC1级[33] - 失信管理分级更明确:列为失信主体期限为1年 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期限为2年 到期自动解除[33] - 公告渠道新增“信用中国”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平台[33] - 信用复核工作时限缩短:税务机关需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33] - 新增信用修复制度:失信主体公示满3个月、严重失信主体公示满1年 可在“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修复[34] - 新增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对涉及特定问题的举报投诉 税务机关应当受理[34] - 守信激励措施更新:对TSC5级机构 开通绿色通道 对其代理的纳税人发票可按更高纳税信用级别管理 依托信息化平台提供批量业务便利 在税务机关购买服务时优先考虑[34][35] - 失信惩戒措施更新:对失信及严重失信主体 予以公告并推送至信用平台 向委托人及其主管税务机关风险提示 所代理业务需与委托人共同到现场办理 严重失信主体适用纳税缴费信用D级管理 信息将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37]
一图了解:自2026年1月1日起,这些项目免征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6 09:41
增值税免征项目 - 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美国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且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免征增值税 [2] - 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 [2] -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 -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10] - 涉税专业服务内容包括一般涉税专业服务(如纳税申报代办、一般税务咨询)和特定涉税专业服务(如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 [10]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包括税务师事务所和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 [10] - 涉税服务人员是指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任职或受雇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人员,以及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其他人员 [10] - 税务机关运用信息技术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赋予信用码,采用二维码形式,推行“亮码”执业 [12]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为TSC5级至TSC1级 [13] - 信用积分满分为500分,TSC5级(信用分400分以上)对应绿色信用码,TSC4级(300分以上不满400分)对应蓝色信用码,TSC3级(200分以上不满300分)对应黄色信用码,TSC2级(100分以上不满200分)对应橙色信用码,TSC1级(不满100分)对应红色信用码 [13]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申领信用码需满足税务登记状态正常、未纳入失信名录、至少存在一条信用积分、当前申领人身份为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等条件 [15] -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申领信用码需满足至少有一家任职机构税务登记状态正常、未纳入失信名录、存在信用积分等条件 [15]
【涨知识】今年买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何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2 10:01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1] - 以一辆不含增值税售价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为例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为2万元 按规定减半可减免1万元 因未超限额实缴税额为1万元 [1] - 以一辆不含增值税售价4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为例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为4万元 按规定减半可减免2万元 因超过1.5万元限额 故最多减免1.5万元 实缴税额为2.5万元 [1] - 自2026年1月1日起 享受减免政策的车型需符合《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要求并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1] 企业资产成本分摊:折旧与摊销 - 折旧主要针对有形实物资产 如厂房 机器设备 电脑 车辆 生产线等 其价值在使用中逐渐磨损消耗并转移至成本或费用 [6][7] - 摊销主要针对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 注册商标 土地使用权 软件著作权 非专利技术等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大规模装修 大修理支出等 [6][7] - 折旧的分摊时间依据资产类型有法定最低年限 如房屋建筑物为20年 机器设备为10年 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计提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最低年限 [7] - 摊销通常按合同或法律规定有效期限进行 若无规定则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 [7] - 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起开始计提 [7] - 摊销从无形资产取得的当月起开始进行 [8] - 摊销必须采用平均分摊法 每年摊销金额均衡 [8] - 折旧原则上采用直线法 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采用加速折旧法 如缩短年限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对于单价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 允许在投入使用当年一次性全额税前扣除 [8]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 -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 对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信用记录 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采取激励约束措施 [12]
一问一答 |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热点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31 10:33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体系 -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服务人员进行信用评价与记录,并根据结果采取激励约束措施 [3] - 信用评价分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和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评价两部分 [4] 信用评价信息依据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信息包括:实名制等行政管理规定遵守情况、纳税人评价、税务机关评价、业务结构、服务质量、业务信息质量、行业自律、党的建设情况、人员信用、业务培训、委托人纳税缴费信用,以及自身纳税缴费信用、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等 [4] - 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评价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等 [4] 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TSC)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为TSC5级至TSC1级 [5] - 信用积分满分为500分,TSC5级为信用积分400分以上,TSC4级为300分以上不满400分,TSC3级为200分以上不满300分,TSC2级为100分以上不满200分,TSC1级为不满100分 [5] - 信用积分为评价周期内的累计积分,按月公告,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 - 省级税务机关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发布,有效期一年 [6]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 税务机关通过税务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7] - 纳税人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信用等级及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 [7]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查询本机构的信用等级、积分明细及所属人员的信用积分 [7] - 涉税服务人员可查询本人的信用积分明细 [7] 失信惩戒措施 - 对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及严重失信主体的,税务机关将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 [11] - 税务机关将向其委托人及委托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 [11] - 所代理的涉税业务需由失信主体与委托人共同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11] - 对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的涉税服务严重失信主体,适用纳税缴费信用D级管理措施 [11] - 对列为涉税服务严重失信主体的,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 [11] 信用修复机制 - 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经公示满3个月,或严重失信主体经公示满1年,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8] - 申请材料需包括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和信用承诺书 [8] - 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 [8] 小微企业简易注销税务条件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14] - 申请简易注销时,市场主体不应存在未结清的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含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 [15] - 税务部门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简易注销信息后,将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涉税情况 [16] - 符合简易注销税务条件的情况包括: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且无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 [16][17]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缴纳契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9 09:51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为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并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制定了《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8] 涉税专业服务定义与范围 -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9] - 服务内容分为两类:一般涉税专业服务(如纳税申报代办、一般税务咨询、其他税务事项代办)和特定涉税专业服务(如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 [9][10]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包括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及其他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 [10] - 涉税服务人员指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任职或受雇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人员,以及依法规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其他人员 [10] 信用管理机制 - 税务机关运用信息技术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赋予信用码,采用二维码形式,推行“亮码”执业以促进诚实守信 [11] - 税务机关建立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机构信用(TSC)从高到低分为五级:TSC5级、TSC4级、TSC3级、TSC2级和TSC1级 [12] - 信用积分满分为500分,信用码颜色根据当前积分和状态分为五种:400分以上为绿色(TSC5级),300分以上不满400分为蓝色(TSC4级),200分以上不满300分为TSC3级,100分以上不满200分为橙色(TSC1级),不满100分为红色 [13] 信用码申领条件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申领信用码需满足条件:税务登记状态正常、涉税机构服务状态正常;未纳入失信名录;至少存在一条信用积分;当前申领人身份为法人或财务负责人 [15] -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申领信用码需满足条件:至少有一家任职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登记状态正常、涉税机构服务状态正常;未纳入失信名录;存在信用积分 [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号及解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4 22:52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旨在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促进机构及人员依法诚信执业,提高税法遵从度,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2][25] 信用评价体系与规则 - 信用管理分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信用评价和对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记录 [2][4] - 机构信用评价信息涵盖实名制遵守情况、纳税人评价、税务机关评价、业务结构、服务质量、业务信息质量、行业自律、党的建设、人员信用、业务培训、委托人及自身纳税缴费信用、上年度评价结果等 [4][27] - 人员信用评价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等 [4][27] - 信用信息通过税务信息系统采集,来源包括机构及人员报送的信息、税务机关征管与监管信息、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公开信息 [5][11][28][29] - 全国统一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将自动计算处理信用信息,生成信用积分 [5] - 机构信用积分为评价周期内的累计积分,按月公告,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一个周期重新积分;人员信用积分为累计积分 [5] 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 省税务机关根据信用积分和标准对管辖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评价,结果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发布,有效期一年 [7][30]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TSC)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为TSC5级至TSC1级,信用积分满分为500分 [7][30] - TSC5级为信用积分**400分以上**;TSC4级为**300分以上不满400分**;TSC3级为**200分以上不满300分**;TSC2级为**100分以上不满200分**;TSC1级为**不满100分** [12][33] - 上一个评价周期内新设立的机构,信用等级不高于TSC3级 [7][30] -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机构,不得被评为TSC5级:上一个评价周期纳税缴费信用为D级;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不满**3年**;在上一个评价周期内,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中止涉税专业服务 [12][33] -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机构,信用等级不得高于TSC1级:当前纳税缴费信用为D级;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或严重失信主体尚未解除;机构被列为失信或严重失信主体期间,其负责人新设机构并担任负责人的 [12][14][31] 激励与约束措施 - 对TSC5级机构,税务机关采取激励措施:开通纳税服务绿色通道;对其代理的纳税人发票可按更高一级纳税信用级别管理(D级除外);提供批量申报、在线咨询等便利化服务;在税务机关购买服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9][33] - 对TSC4级、TSC3级机构实施正常管理,可视情况采取激励措施 [19] - 对TSC2级、TSC1级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对其代理的纳税人税务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在日常检查计划中予以重点关注 [19] - 对TSC1级机构,向其委托人推送风险提示 [19] - 对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的机构及人员,税务机关采取约束措施: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向其委托人及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所代理业务须由其与委托人共同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停止在线税务咨询及相关业务办理;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严重失信主体适用D级管理措施;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19][20][28][34][42] - 对涉税服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措施包括:信用情况作为推荐社会职务的参考依据;信用记录好的优先邀请担任税务体验师;受邀担任行风监督员等职务需**3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对从事复杂业务但未按要求参加合规辅导或测试不合格的,情况将告知委托人;对失信人员,业务需与委托人共同现场办理,并可能采取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21][35][42] 信用信息公示、查询与应用 - 税务机关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税务门户网站、12366平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公告机构信用等级、失信及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10][18] - 纳税人可查询机构的信用等级及人员的信用积分 [10] - 机构及人员应通过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主动展示信用情况 [13] - 税务机关鼓励纳税人在委托服务时查验信用码,若明知受托人未报送基本信息或被列为失信主体仍委托的,委托人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22][36] - 税务机关可根据信用评价结果为机构颁发信用等级证书,为人员提供年度积分查询及下载服务,并对积分排名靠前的人员采取激励措施 [22] 信用复核与修复机制 - 机构及人员对信用积分、等级或执业负面记录有异议,可在结果确定后**12个月内**申请复核,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15][37] - 对拟被列为失信或严重失信主体有异议的,应自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15][37] - 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的期限为**1年**,严重失信主体为**2年**,到期自动解除 [8][38] - 被列为失信主体经公示满**3个月**,或严重失信主体经公示满**1年**,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16][38] - 税务机关收到修复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特殊情况可延长**7个工作日** [17]
执业每一课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讲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30 12:09
政策背景 - 税务总局出台《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4] - 政策明确要求税务机关运用信息技术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赋予信用码 [4] 信用码定义与功能 - 信用码采用二维码形式,展示持有者的基本信息和信用情况 [5]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报送基本信息并作出信用承诺以获取信用码 [6] - 涉税服务人员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获取信用码 [7] 信用码获取方式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键生成信用码 [10] - 涉税服务人员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获取信用码 [10] 信用码使用场景 - 可通过企业网站、公众号、橱窗广告、宣传册、投标书、鉴证报告、个人名片等方式展示信用码 [11] - 在签订涉税专业服务合同或提供服务时需主动展示信用码,接受服务对象监督评价 [11] 信用码操作流程 - 机构信用码:通过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按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查询路径操作 [12] - 人员信用码:通过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按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用信息查询路径操作 [14] 信用码申领条件 - 机构需满足税务登记状态正常、未纳入失信名录、有信用积分、申领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 [15] - 人员需满足任职机构状态正常、未纳入失信名录、有信用积分 [15] 信用码分类 - 二维码颜色根据信用积分和状态分为5种不同颜色 [12]
您的专属信用码是否领取?快来查看领取步骤吧!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1 17:43
信用码介绍 -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是由税务机关依托归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赋予的专属二维码 [2] - 赋码对象包括已采集基本信息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在机构任职或受雇的涉税服务人员 [2] - 信用码展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信用状况及行业自律管理信息 [2] - 信用码颜色分级:绿色(≥400分/TSC5级)、蓝色(300-400分/TSC4级)、黄色(200-300分/TSC3级)、橙色(100-200分/TSC2级)、红色(<100分/TSC1级) [9][26] 信用码获取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键生成信用码 [3] - 涉税服务人员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获取信用码 [3][15] - 申领条件:机构需税务登记正常、未纳入失信名录且有信用积分;人员需任职于正常状态的机构且存在信用积分 [22][23] 信用码使用 - 应用场景:企业网站、公众号、橱窗广告、宣传册、投标书、鉴证报告、个人名片等 [5][26] - 使用要求:签订合同或提供服务时需主动展示信用码并告知资质信用情况 [5] - 纳税人可通过扫码实时查询机构及人员信用信息以辅助决策 [5][27] - 税务机关受理代理业务时需查验信用码并落实管理措施 [5] 操作流程 - 机构信用码申领路径:电子税务局→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查询 [8] - 人员信用码申领路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用信息查询 [15] - 支持通过复制链接或下载二维码图片两种方式获取信用码 [11][12][16][17]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9 08:49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概述 -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是税务机关赋予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的专属二维码,用于展示机构/人员的基本信息、信用状况和行业自律管理情况[1] - 信用码分为两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和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2]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申领流程 - 机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登录,依次选择【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查询】进入功能菜单[4][5] - 点击右上角【申领信用码】即可领取,支持复制链接或下载二维码两种获取方式[6][8] - 链接可用于查看机构信息详情[9],二维码可通过手机扫描查看详情[10] - 二维码颜色根据信用积分分为5级:绿色(400-500分)、蓝色(300-400分)、黄色(200-300分)、橙色(100-200分)、红色(<100分)[12][13][14] 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申领流程 - 服务人员需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登录,选择相同路径进入功能菜单后点击【申领信用码】[15] - 同样支持复制链接或下载二维码,链接可查看人员信息详情[16],二维码可扫码查看详情[17][19] 信用码应用场景 - 信用码链接和二维码均可用于第三方快速核验涉税服务机构/人员的资质及信用状况[9][10][16][17] - 不同颜色二维码直观反映信用等级,绿色代表最高信用等级(400-500分)[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