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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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通报3起寒假期间违规办学行为
新浪财经· 2026-02-11 07:13
政府监管行动 - 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联合多部门及属地街道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从严查处擅自办学、无照无证“黑班”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3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1] - 在皇姑区睿思伴读自习室中心,查实该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生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构成超范围经营违规事实,检查组依法下达《限期停止办学告知书》并现场约谈负责人 [1] - 在皇姑区崇山银座和宁山西路沿街商户,发现无办学许可、无营业执照的“黑班”正组织教师开展小规模学科类培训,检查组依法下达《限期停止办学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所有违规活动 [1] 监管要求与合规指引 - 检查组明确要求机构严格依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合规经营,严禁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 [1] - 检查组现场开展“双减”政策宣讲,明晰违规培训的法律责任与安全风险 [1] - 检查组督促违规举办人妥善处理学生退费事宜,做好家长沟通,以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 [1] 对家长的建议与行业风险提示 - 皇姑区教育局提醒学生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理性选择具备合法资质、规范运营的校外培训机构 [2] - 教育局呼吁家长自觉抵制无照无证、隐形变异、超范围经营等各类违规培训行为 [2] - 指出违规培训存在师资无资质、安全无保障、退费无保障、教学质量无监管等多重风险 [2]
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守护市场安全底线
新浪财经· 2026-02-10 12:36
专项整治行动概览 - 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维护公平交易、保障民生安全为核心,集中力量推进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规范市场秩序 [1] 重点整治行业与行动 - 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于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餐饮、家政、物业服务、水电气行业、文化旅游及电商七大重点行业 [1] - 针对上述行业,全方位检查经营主体169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7份,立案查处格式条款违法案件17起 [1] - 通过个案查处与行业规范,经营者的合规意识显著增强,市场消费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1] 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 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为重点区域,紧盯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餐饮食品等重点品种,严格核查经营主体的证照资质、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 [1] - 现场快检食品17批次,并按照监督抽检程序抽取16批次食品送检,结果均合格 [1] - 聚焦农贸市场内的生鲜水产区、禽肉经营摊点、散装食品售卖区等重点区域,核查食品进货台账、保质期、索证索票等关键环节,严厉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2] - 在农贸市场专项整治中,共排查经营主体108家,整改安全隐患6处 [2] 市场秩序与消费者引导 - 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发放食品安全与消费维权宣传资料,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 [2] - 行动旨在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并提醒群众增强防范意识 [2]
陕西发布《致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陕西日报· 2026-02-06 08:26
行业监管政策动态 - 省级多部门联合发布《致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旨在持续巩固治理成果、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机构及学生合法权益 [1] - 监管部门将在寒假期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办学、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法违规行为 [2] - 对无证办学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 坚决维护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 [2] 机构准入与运营规范 -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方可开展培训 筹设期内不得招生 [1] - 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须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 主动接受国家监管 [1] - 机构需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规范公示证照、教师资质等信息 [1] - 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对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入职资格审核和准入查询制度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1] 收费与资金监管要求 - 严禁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或超过5000元的费用 [1] - 引导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缴费 保障退费渠道畅通 [1] - 鼓励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以提升培训服务质量 [2] 广告与营销限制 - 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等线上线下空间 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 [1] - 严禁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违法违规广告 [1] 培训内容与时间规定 - 根据“双减”政策要求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 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学科类培训 [2] 安全与消防责任 - 各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面执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2] - 需配齐配足消防安全设施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制定完善应急疏散预案 [2]
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发布致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新浪财经· 2026-02-04 16:12
政策监管框架 - 行业监管机构联合发布告知书,重申并强调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与运营要求,涉及的部门包括陕西省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及消防救援总队[1] -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筹设期内禁止招生[1] - 所有机构必须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通过该平台进行售课、消课等业务[1] 运营与收费规范 - 机构需在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证照、教师资质、课程体系、收费标准及退费制度等信息[2] - 严禁一次性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60课时或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费用[2] - 鼓励引导家长通过官方“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与缴费,以保障退费渠道畅通[2] 营销与人员聘用限制 - 严禁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公共场所及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或播发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2] - 严禁发布夸大效果、误导观念、制造焦虑的违法违规广告[2] - 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有从业人员需经过入职资格审核和准入查询,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2] 培训内容与时间禁令 -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严禁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组织学科类培训[2] - 寒假期间,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经审批办学、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违规收费、虚假宣传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2] 安全与消防责任 - 机构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执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3] - 寒假前需配合主管部门至少开展1次全面安全自查自纠,营业期间每2小时需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3][4] - 需配齐消防设施,确保通道畅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3][4] - 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必须立即停业整改,隐患消除前不得恢复培训[4] 行业鼓励方向与合规要求 - 陕西省鼓励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以提升培训服务质量[4] - 机构被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双减”政策,坚持规范办学和诚信经营[4] - 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无证办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维护规范有序的行业生态[4]
我市教育部门发布寒假校外培训温馨提示
南京日报· 2026-02-02 10:00
政策监管动态 - 多地教育局发布寒假校外培训提示 提醒家长远离“无证无照”机构 涉及鼓楼区、玄武区、建邺区、秦淮区等多区 [1] - 教育部门强调遵循教育规律 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不盲目跟风报班 科学安排假期生活 [1] - 如确有非学科培训需求 应从孩子兴趣和个性发展出发 选择证照齐全的机构 [1] 机构合规要求 - 家长应主动查验机构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或《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 [1] - 需确认培训项目、范围与证照许可内容一致 以保障合法权益 [1] - 培训对象为14周岁以下的儿童教育培训机构 场地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不得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建筑内 [3] - 培训场所需满足安全条件 包括疏散双通道畅通 配备合格消防设施 培训期间有专人值班值守 [3] 合同与缴费规范 - 家长应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2] - 签订合同时需关注三点 一是课程内容、课时安排、收费标准、预收费监管方式等服务内容是否明确 [2] - 签订合同时需关注三点 二是退费条款 包括条件、计算方式、时间节点 [2] - 签订合同时需关注三点 三是是否存在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合理霸王条款 发现后应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修改 [2] - 缴纳培训费用时 严禁一次性缴纳或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2] - 单次缴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2] - 费用须全额缴至培训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 并要求机构开具发票 [2] - 严禁向机构工作人员个人微信、支付宝等私人账户转账 坚决抵制“培训贷”“消费贷”等违规缴费方式 [2] 风险防范与监督 - 如机构拒绝修改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 家长应谨慎考虑是否选择该机构 [2] - 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或其他安全问题 应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反映 [3]
聚焦安全管理提质!丹徒区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新浪财经· 2026-01-28 21:38
行业监管动态 - 丹徒区多部门联合举办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安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旨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1] - 培训由区“双减”工作办公室牵头,联合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共同组织[1] - 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骨干及相关部门监管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1] 培训内容与要求 - 培训采用“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全方位安全知识体系[3] - 区教育局通报了当前安全管理形势,指出前期安检中发现的问题,并强调各机构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3] - 区消防大队专家围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解析火灾隐患排查、消防设施维护及应急疏散流程,并组织灭火器与消火栓的实操演练[3] - 区市场监管局明确托管机构不能提供餐饮,尤其不能开火做饭[5] - 区应急管理局讲解了突发事件上报流程[5] - 会议要求各机构迅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限,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5] - 相关监管部门将建立“日常巡查+随机抽查”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5] 后续监管方向 - 丹徒区将持续深化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7] - 监管目标是不断压实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推动校外培训行业安全、规范、健康发展[7]
【洛阳·早安】“白名单”公布!涉及涧西区…
新浪财经· 2026-01-25 07:43
行业监管动态 - 涧西区科学技术局公布第六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旨在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并强化日常监管 帮助学生及家长选择合规机构[3] - “白名单”指通过管理部门审核登记、证照齐全且无违规行为的机构名单 管理部门会定期公布并动态更新[3] - 截至目前 涧西区已有21家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经审核批准取得《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3] 机构名单详情 - 第六批“白名单”包含3家培训机构 分别为洛阳市新远方科技培训有限公司珠江路分公司、洛阳均智科技培训有限公司和洛阳熠星科技培训有限公司[4] - 三家机构的培训内容均涵盖信息技术类、科技实践类、科学普及类、脑力思维类及其他类[4] - 三家机构均已取得办学审核同意书 编号分别为洛·涧西20250004、洛・涧西20250006和洛·涧西20250007[4]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最新“白名单”公布
郑州日报· 2026-01-23 08:43
行业监管动态 - 郑州市体育主管部门公布最新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截至1月22日共有274家机构取得线下培训资质[2] - 行业监管机构提醒消费者应选择持有《郑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同意意见书》的“白名单”机构 并注意甄别名称类似但无资质的市场主体[3] 消费者选择指引 - 建议消费者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明确培训项目、要求、收退费及争议处理等内容 避免口头承诺和霸王条款[3] - 建议消费者审慎缴纳费用 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 且单次缴费不超过5000元 并索取正规发票[3] - 建议消费者抵制“白名单”之外的违规培训机构 因其办学条件不达标且存在安全隐患[3]
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城阳区发布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新浪财经· 2026-01-23 08:21
行业监管框架与合规要求 - 行业监管机构强调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需在醒目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收费公示表、教师资质证件等关键信息,并张贴教育部与省教育厅联合监制的官方标识[2] - 行业规定教育咨询公司、托管班等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实体无权开展教育培训业务[2] - 行业已建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资金监管,正规审批的培训机构需将所有培训费用缴至指定的中信银行监管账户[3] - 行业收费规范明确禁止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单次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3] - 行业要求参与培训的消费者必须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以明确培训项目、收费标准、退费规则等核心内容[4] - “双减”政策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培训,高中段和义务教育段学科类培训仅能在每学期周一至周五晚上8时30分前进行[5] 消费者(家长)行为指引 - 消费者可通过城阳政务网查询正规机构“白名单”或致电指定电话(87968130)咨询核实机构资质[2] - 消费者在选择机构时需仔细核对办学范围是否涵盖拟参加的培训项目,并关注证件有效期及年检情况[2] - 消费者被建议自觉抵制培训机构“优惠预存”、“多买多送”、“打折促销”等诱导性宣传,避免一次性缴纳超期、超课时或超额费用[3] - 消费者缴费时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官方指定渠道支付至监管账户,并主动索取正规缴费发票[3] -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需仔细审阅条款,重点明确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并需妥善保管合同、缴费票据等材料[4] - 消费者选择培训时应尊重孩子意愿与兴趣特长,避免盲目跟风,并平衡学习、休息与体育锻炼时间[6] - 消费者若选择线上培训,需核查机构办学资质,并监督孩子合理使用电子设备,控制上网时长[6] 行业运营风险与监督机制 - 行业中存在部分未经审批违规办学的“黑机构”,其隐患包括办学场所不符合安全标准、消防设施不全、教师缺乏资质、管理混乱及退费困难等[2] - 行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举报无证办学、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如以“一对一”、“冬令营”等名义变相开展)、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虚假宣传及安全隐患等问题,举报电话为87968130[6]
严厉打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行为 四川通报多个典型案例
新华网· 2026-01-22 00:18
监管行动概览 - 四川省教育厅于1月21日公开通报了6家培训机构被查处的典型案例 旨在严厉打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行为并规范市场秩序 [1] - 通报的案例涉及成都 眉山 广安 自贡 达州 资阳等多个城市 查处对象包括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非学科类培训及违规宣传的机构 [1][2] 违规案例详情:学科类培训 - 成都市双流区的“戴氏文芯科技有限公司”以“托管中心”为名 违规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教学 该机构未取得办学审批手续 累计招收23名学员 收取学费44440元 [1] - 执法部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上述机构作出处罚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培训 全额退还所收费用 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 计133320元 [1] - 眉山市东坡区一家无证无照机构擅自举办面向初中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被查处 [1] - 达州市通川区一家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查处 [2] - 资阳市雁江区两家托管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查处 [2] 违规案例详情:非学科类培训及宣传 - 广安市广安区一家篮球俱乐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 违规招收40名学员开展少儿篮球培训 累计收取培训费用24800元 其中退还19680元 违法所得为5120元 [2] - 该篮球俱乐部被给予立即停止培训办学等行政处罚 [2] - 自贡市自流井区一家托管机构因违规开展招生宣传被查处 [2] 执法检查与处罚依据 - 相关检查由地方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 公安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1][2] - 对违规机构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