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传媒
搜索文档
中文在线:两名大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2%公司股份
新浪财经· 2025-09-11 19:37
股东减持计划 - 大股东深圳市利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分别不超过728.5万股 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1]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1] -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安排 [1]
中文在线:股东深圳利通、上海阅文拟合计减持2%公司股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1 18:49
股东减持计划 - 深圳市利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约327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49%)计划减持约72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减持窗口为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的三个月内 [1] - 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约327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49%)计划减持约72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减持窗口为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的三个月内 [1] - 两家股东合计减持股份数量达145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减持完成后两家股东持股比例将分别降至3.49% [1]
中文在线:两大股东拟减持2.00%
新浪财经· 2025-09-11 18:47
股东减持计划 - 深圳市利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3271.5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4.49% [1] - 深圳市利通与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合计减持1457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2.00% [1] - 深圳市利通与上海阅文各减持728.5万股 各占公司总股本1.00% 减持股份占其自身持股比例22.27% [1] -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 [1]
游族网络: 关于游族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9:12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公开发行1150万张可转债 每张面值100元 发行总额11.5亿元[1] - 可转债于2019年10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游族转债" 债券代码128074[1] 可转债转股安排 - 可转债自2020年3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初始转股价格为17.06元/股[2] - 转股时间从2020年3月27日至2025年9月23日[2]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2020年权益分派后转股价格由17.06元/股调整为16.97元/股 自2020年8月25日起生效[2]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转股价格由16.97元/股调整为16.92元/股 自2024年8月2日起生效[3] - 2025年3月7日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0.10元/股[4] 有条件赎回触发情况 - 2025年7月17日至8月6日期间 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4] -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条件为收盘价格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5]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为101.8575元/张 含当期应计利息1.8575元/张[6] - 赎回对象为2025年8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可转债持有人[7]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7日 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9月4日[7] 赎回结果及影响 - 截至赎回登记日尚有5292张未转股 赎回数量5292张 支付赎回款53.9万元[7] - 赎回面值总额52.92万元 占发行总额11.5亿元的0.05%[8] - 可转债转股累计增加公司股本9488.73万股 总股本增至98335.52万股[8] 股本结构变化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24358.13万股减少至55.19万股 占比从27.42%降至0.06%[8] - 无限售条件股份从64488.66万股增加至98280.32万股 占比从72.58%升至99.94%[8] - 总股本从88846.79万股增加至98335.52万股[8] 摘牌安排 - 可转债自2025年9月8日起在深交所摘牌[8]
人民网股价连续6天下跌累计跌幅9.51%,广发基金旗下1只基金持21股,浮亏损失44.73元
新浪财经· 2025-09-04 15:37
股价表现 - 9月4日股价下跌1.51%至20.26元/股 成交额3.22亿元 换手率1.43% 总市值224.01亿元 [1] - 连续6个交易日累计下跌9.51% [1] 业务构成 - 广告及宣传服务占比51.03% 内容科技服务占比26.98% 数据及信息服务占比16.49% 网络技术服务占比5.50% [1] 基金持仓情况 - 广发中证传媒ETF联接A持有21股 为第七大重仓股 当日浮亏6.51元 六日累计浮亏44.73元 [2] - 该基金规模7.29亿元 今年以来收益率27.13% 近一年收益率67.16% 成立以来收益率0.13% [2] 基金经理信息 - 基金经理罗国庆任职9年330天 管理规模675.65亿元 任职最佳回报74.19% 最差回报-48.08% [3]
浙文互联: 浙文互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3 18:16
现金管理概况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总金额为60,697.57万元[2] - 资金来源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净资金791,027,404.17元[3] - 现金管理目的是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实现资金保值增值[2] 现金管理产品详情 - 购买5笔华夏银行3年期大额存单 年化收益率介于2.40%-2.90%[1][5] - 单笔金额从3,078.60万元至21,274.61万元不等 产品均属保本收益型[1][5] - 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 单次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5] 募集资金背景 - 2023年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净额7.91亿元 发行价4.85元/股[3] - 资金于2023年8月17日到位 已开设专项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3] - 2025年8月29日董事会批准6.08亿元现金管理额度 有效期12个月[3] 资金使用合规性 - 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2][5] -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5] - 所有产品均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管理要求[5]
视觉中国旗下500px中国区推出AI内容规范
新浪财经· 2025-09-02 19:34
公司战略与运营 - 视觉中国旗下500px中国区发布AIGC管理规范 旨在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传播[1] - 平台限制完全由AI生成的图像内容展示 新上传AI内容需标注"AIGC"选项[1] - 要求已上传AI内容在作品标题与描述中明确标注或删除作品[1] - 提供用户举报通道 可举报未标注或存在误导行为的AI内容[1] 行业监管与合规 - 新规旨在保持500px社区"真实摄影"的独特文化[1] - 举措同时遵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1]
阜博集团(03738):25H1业绩点评:AI驱动业务快速增长,利润率稳步提升
光大证券· 2025-08-31 12:44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4] 核心观点 - AI技术驱动业务快速增长,25H1收入同比增长23.4%至14.56亿港元,毛利率提升1.4个百分点至44.1%,经调整净利润同比增长88.1%至1.21亿港元 [1] - 订阅与增值服务双引擎驱动增长,订阅服务收入6.10亿港元(同比+11.8%),增值服务收入8.46亿港元(同比+33.3%),客户留存率超99% [2] - 北美及中国市场协同发展,北美地区收入7.3亿港元(同比+26.7%),中国地区收入7.3亿港元(同比+20.1%) [2] - DreamMaker和Vobile Max平台进展显著,支持内容创作与变现,未来将贡献收入和利润 [3] - 基于AI多模态产业趋势和规模效应,上修2025-2026年归母净利润预测至2.4亿港元(+112%)和3.6亿港元(+133%),新增2027年预测4.9亿港元 [4] 财务表现 - 2025H1营业收入14.56亿港元,毛利润6.43亿港元,毛利率44.1% [1] - 2025E-2027E营业收入预测分别为29.9亿港元、36.6亿港元(+7%)、44.2亿港元,增长率24.6%、22.3%、20.9% [4][5] - 2025E-2027E归母净利润预测分别为2.43亿港元、3.56亿港元、4.93亿港元,对应EPS 0.10港元、0.14港元、0.20港元 [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2025E-2027E预测为2.62亿港元、3.15亿港元、4.66亿港元 [9] 业务细分 - 订阅服务占比41.9%,MRR达1.08亿港元,客户数增至249个,覆盖影视、微短剧、音乐等多品类 [2] - 增值服务占比58.1%,社交媒体平台在管活跃资产429万个(同比+25%),AI创作工具推动二次创作变现 [2] - 内容客户包括华纳等大型影厂,提供盗版监测与取证服务 [2] 平台发展 - DreamMaker集成多模态音视频创作与自动确权功能,支持分发至Vobile Max变现 [3] - Vobile Max处于有限开放状态,通过审核机制邀请创作者,推动数字资产向RWA转化 [3] 市场数据 - 总市值162.98亿港元,总股本24.54亿股,当前股价6.64港元 [5] - 近一年股价涨幅334.0%,相对市场表现强劲(相对收益293.0%) [7]
ST华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2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 规范信息沟通流程 加强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提升透明度和企业价值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原则 强调信息披露合法性和中小投资者平等参与 [2]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需高度重视并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 管理内容与方式 - 通过官网 新媒体 电话 股东大会 分析师会议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 [3] - 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禁止股价预测 误导性陈述及歧视性行为 [3] - 交流内容需以已披露信息为基础 不慎泄露时需立即公告补救 [4] 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协调人 其他人员需经授权方可代表公司发言 [5] - 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 公司需定期组织相关培训 [5] - 需保证咨询电话 邮箱等渠道畅通并有专人响应 [5] 信息管理与档案建设 - 对非公告渠道信息(如媒体采访 社交媒体 内部刊物)实施严格审查防止泄密 [6] - 需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交易日公开 内容含参与人员 交流问答及涉密说明 [6][8] - 档案需以文字 图表等形式保存至少3年 包含活动记录 未公开信息泄密处理等内容 [7][9] 沟通内容范围 - 涵盖发展战略 法定披露信息 经营管理 ESG信息 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7] - 需定期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 构成及变动情况 [8]
ST华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21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1] - 公司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投资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或利用其获取不正当利益[2]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 - 公司需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 - 三方协议需包括募集资金专户账号、涉及项目及存放金额,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2] - 商业银行需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若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2] - 公司需在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主要内容,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的,需由公司、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协议[3] 募集资金的使用 - 公司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投向,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实际使用情况[3]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4] - 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或挪用[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或其他异常情形时,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5]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6] -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通过专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为非保本型,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7][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9]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除外)、改变实施方式或其他证监会、深交所认定的情形[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或仅涉及实施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的,需确保收购后能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12] 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 公司会计部门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3] - 公司董事会需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1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金额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时,公司需调整投资计划并在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1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15] 超募资金的使用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本公司股份并依法注销,公司需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具体使用计划[10]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顺序有计划地使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