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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易所数据显示,1月份股市成交额同比增长66%,达到346亿新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10 08:12
新加坡交易所市场表现 - 2025年1月新加坡交易所股市成交额达到346亿新元 [1] - 2025年1月新加坡交易所股市成交额同比增长66% [1]
沪深北交易所齐发,优化再融资举措
金融时报· 2026-02-09 21:15
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核心观点 - 沪深北交易所同步推出系统性制度调整 旨在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效能 政策信号明确意在“扶优限劣” 引导市场资源更高效流向国家战略支持的重点领域 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 [1][3] 强化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 - 新措施将资源更明确导向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 具有代表性及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 优化其再融资审核程序 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 [1] - 重点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 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 同时严防盲目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 [1] 适配科创企业再融资需求 - 针对科技创新企业发展规律和资金需求特点 优化制度安排 增强融资机制包容性和适应性 更有效满足科技型、成长型企业融资需求 [1] - 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2] - 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 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再融资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 可启动再融资预案公告等程序 [2] - 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 可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 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2] 提升机制灵活性与便利度 - 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预案时 应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步使用计划 申报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应达到基本使用完毕标准 [2] - 明确已在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且事实未发生变化的内容 再融资申报材料可直接引用 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负面清单 [2] - 通过简化流程、优化审核安排 为上市公司提供更灵活、更便捷的再融资服务 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降低合规成本 [2] 加强全过程监管 - 把防风险、强监管摆在更突出位置 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活动实施全链条、穿透式监管 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2] - 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建立再融资预案披露工作机制 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再融资 [3] - 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在披露再融资预案后 及时决策 及时申报 [3] - 优化完善再融资预案公告要求 对于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 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应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3] - 明确严肃惩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等情形 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从严处理再融资违法违规行为 [3] 后续工作部署 - 三家交易所将加快推进规则制定修订 抓紧推动典型案例落地 进一步提高再融资灵活性、便利度 切实提高市场获得感 [3]
沪深北交易所优化再融资:推出主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标准
搜狐财经· 2026-02-09 20:54
一揽子优化措施核心目标 - 沪深北交易所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旨在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提高再融资灵活性和便利度 [2] 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 - 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 [10] - 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 [10] 适应科技创新企业再融资需求 - 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3] - 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认定标准为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 [4] - 主板上市公司“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为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者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4] - 科创板上市公司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为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0% [4] - 创业板“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中,研发投入占比下限由3%调整为5% [4] - 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可启动再融资 [5] - 北交所支持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按需、合理实施再融资 [6] - 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发展主营业务 [7] 提升再融资灵活性与便利性 - 优化再融资预案披露机制,将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时点要求调整至申报时 [8] - 已在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披露且事实未发生变化的内容,再融资申报材料可以直接引用 [9] - 优化简易程序负面清单 [9] 强化再融资全链条监管 - 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 [10] - 以取得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需相关主体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违背承诺将严肃追责 [10] - 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严肃惩处违规变更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流期限等情形,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10]
三大交易所,重磅宣布!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券商中国· 2026-02-09 20:13
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核心内容 - 沪深北三地交易所共同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旨在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支持力度 [1] 对优质上市公司的支持措施 - 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及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 [1] - 调整优质上市公司募投资金投向要求,支持其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发展第二增长曲线业务 [1] 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措施 - 计划提高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适应性,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发展主营业务 [1] - 沪深交易所研究推出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放宽募集资金补流比例限制 [1] - 优化未盈利科创企业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的,前期募集资金到位满6个月可启动新一轮再融资 [1] 再融资机制优化 - 优化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披露机制,要求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步计划,将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时点要求调整至申报时,引导及时决策与申报 [2] - 明确再融资申报材料可引用已公告内容,优化简易程序负面情形 [2] - 健全交易所日常监管和再融资审核协同机制,提升审核质效 [2] 强化监管与责任 - 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 [2] - 完善预案公告要求,以取得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需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相关主体违背承诺将严肃追责,防止“忽悠式”再融资 [2] - 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责任,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
分析师:若就业数据与预期不同,美元和美国国债收益率或大幅波动
新浪财经· 2026-02-09 19:34
核心观点 - 美国1月份就业数据若与预期出现明显偏差,可能引发外汇和债券市场的剧烈波动 [1][2] 市场预期与潜在影响 - 专业分析师预计1月份将新增就业55,000人,而12月份新增了50,000人 [1][2] - 若就业数据弱于预期,可能重新引发对劳动力市场势头的担忧,强化市场对今年晚些时候货币政策放宽的预期,并打压美元 [1][2] - 若就业数据强于预期,可能会挑战市场对货币政策放宽的看法,从而支撑美元并提振债券收益率 [1][2] 近期市场动态 - 根据LSEG数据,DXY美元指数当日下跌0.3%,至97.363,但脱离了97.291的盘中低点 [1][2] - 10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上升2.8个基点,至4.230% [1][2]
沪深北交易所重磅官宣!优质上市公司,新利好来了!
IPO日报· 2026-02-09 19:24
文章核心观点 沪深北交易所宣布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旨在提高再融资的灵活性、便利度和监管力度,以支持优质及科创企业的发展,同时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募集资金投向主业并防范风险 [1][3][5][6][7] 支持优质与科创企业创新发展 - 对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支持其将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有协同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及第二增长曲线业务,严防盲目跨界和多元化投资 [3] - 修订“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规则,明确主板企业认定标准,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对于按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若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可在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启动再融资程序 [3] - 北交所提出提高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再融资的制度包容性,支持按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按需、合理实施再融资 [7] 提升再融资灵活性与便利度 - 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通过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4] - 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预案时,应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步计划,申报时前次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应达到基本使用完毕的标准 [5] - 已在定期报告等披露文件中披露且事实未变的内容,再融资申报材料可以直接引用,并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负面清单 [5] 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 - 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建立交易所再融资预案披露工作机制,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 [6] - 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在披露再融资预案后及时决策与申报,完善预案公告要求,对于以取得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要求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6] - 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严肃惩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等情形,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从严处理再融资违法违规行为 [6]
北交所:大力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
新浪财经· 2026-02-09 19:01
北交所优化再融资措施的核心观点 - 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月9日推出一揽子优化再融资的措施 旨在大力支持经营治理规范 信息披露良好 具有市场代表性与认可度的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1] - 优化措施旨在回应市场关切 通过优化审核流程提高效率 引导市场资源向优质上市公司集中 并促进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作用[1] 优化措施出台的背景与目的 - 北交所自2021年成立 目前处于第五年 市场成立初期因上市公司数量少 首发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等因素 再融资市场活跃度有待提升[1] - 目前北交所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 已达**292家**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 创新属性和成长能力显著提升 以及二级市场持续活跃 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需求逐步增强[1] - 前期市场调研中 头部优质公司希望再融资审核能体现更多正面激励 对规范性表现优秀的公司减少审核问询 提高审核效率[1] 优化措施的具体导向与安排 - 措施坚持“扶优 扶科”导向 对优质上市公司和科技创新公司的再融资作出针对性安排 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 - 交易所将充分利用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 对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 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 过程中坚持优中选优 宁缺毋滥[1] - 政策旨在引导市场资源向治理规范 主业扎实 信息披露良好的优质上市公司集中 并加快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1][2]
突出扶优、扶科政策导向 上交所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中国经营报· 2026-02-09 18:36
上交所优化再融资一揽子举措核心观点 - 上交所宣布推出一揽子优化再融资的举措,旨在提高灵活性和便利度,以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1] 优化再融资的四大原则 -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影响再融资功能发挥的集中问题,优化机制安排以提高审核质效[1] - 坚持扶优限劣,突出扶优、扶科政策导向,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的支持力度,引导市场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1] - 坚持系统思维,把防风险、强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构建活而有序的市场秩序[1] - 坚持稳中求进,平稳有序推进一揽子举措落地见效[1] 具体措施一: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 - 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且具有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1] - 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1] - 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同时严防盲目跨界和多元化投资[1] 具体措施二:适应科技创新企业再融资需求 - 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2] - 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对于按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公司,若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可在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启动再融资预案[2] - 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但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2] 具体措施三:提升再融资灵活性、便利度 - 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预案时,应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步计划,申报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应达到基本使用完毕的标准[2] - 明确已在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披露且事实未变的内容,再融资申报材料可以直接引用[2] - 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负面清单[2] 具体措施四: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 - 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建立交易所再融资预案披露工作机制,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3] - 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在披露再融资预案后及时决策和申报[3] - 完善再融资预案公告要求,对于以取得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应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3] - 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严肃惩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等情形[3] - 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从严处理再融资违法违规行为[3] 后续工作安排 - 上交所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交易所规则制定修订,抓紧推动典型案例落地,进一步提高再融资灵活性和便利度,切实提高市场获得感[3]
新加坡交易所,拟寻求吸引更多中国和东南亚公司在新加坡上市
搜狐财经· 2026-02-08 22:11
新加坡交易所的战略举措 - 新加坡交易所正积极寻求吸引更多来自中国和东南亚的公司在其市场上市,以推动首次公开募股市场 [2] - 交易所对与纳斯达克合作的新双重上市机制感到乐观,该机制定于年中启动,预计将吸引更多高成长公司 [2] 市场活动与趋势 - 新加坡交易所高管表示,目前计划中的交易数量比六个月前要多,新的交易正在涌入并以更快的速度进入准备阶段 [2] - 根据彭博汇编的数据,新加坡交易所去年上市融资总额攀升至19亿美元,创下六年来的新高,表明市场正在复苏 [2]
港交所表态不担忧IPO堰塞湖 “有好企业上市 就有四面八方的钱来打新”
新浪财经· 2026-02-08 19:50
港股IPO市场现状与监管回应 - 当前港股市场有超过100家企业正在排队等待上市,市场存在对IPO“堰塞湖”以及港交所审核人手是否充足的疑问 [1] - 根据Wind数据,港交所目前有376家IPO正在排队等待聆讯 [1] 港交所对市场质量与监管重点的阐述 - 港交所主席唐家成明确表示,市场流动性和交投量固然重要,但市场质量更为关键,高质量的市场才能吸引资金、投资者和企业 [1] - 港交所CEO陈翊庭指出,近期证监会发出的通函可视为一份“温馨提示”,其核心关注点是保荐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质量,而非上市申请人本身的质量 [1] - 上市公司质量被视为香港吸引全球投资者的核心优势,这也是证监会加强保荐人工作审查的根本初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