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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18:19
核心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1][2] - 以总股本1,393,453,149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8,690,629.80元[2] - 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变动 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2]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9日[1][3] - 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30日[1][3] - 可转债自2025年7月22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 股东红利派发方式 - 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3] - 未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3] - 不同股东类型适用差异化税收政策: - 个人持股超1年免税 实际每股0.2元[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每股0.18元[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每股0.18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税 实际每股0.2元[6] 方案通过程序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5日审议通过该分配方案[1][2] - 方案实施前总股本以2025年7月21日收盘后数据为准[2]
军信股份拟发H股 年初完成22亿收购2022A股IPO募24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7-22 14:52
公司H股上市计划 - 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旨在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和境外融资能力 [1] - 上市时间窗口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24个月)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择机推进 [1] - 本次发行是公司国际化战略和海外业务布局的重要步骤 [1]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公司以219,681万元收购仁和环境63%股权 交易于2024年11月完成过户 [2] - 配套融资发行价16元/股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44亿元 资金于2025年1月到账 [2] - 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 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资 [2] IPO及历史融资情况 - 公司2022年4月创业板上市 发行价34.81元/股 发行量6834万股 [3] - 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2.65亿元 较原计划24.53亿元少1.88亿元 [3] - 募集资金投向包括污泥焚烧处置 灰渣填埋场 研发中心及流动资金项目 [3] 财务及分红信息 - IPO发行费用1.14亿元 其中中信证券获保荐承销费9425.89万元 [4] - 2022年分红方案为10股派3.8元转增5股 2025年方案为10股派9元转增4股 [4]
金科环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26
询价转让概况 - 转让方Victorious Joy Water Services Limited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金科环境首发前股份6,000,000股,占总股本4.87%,占其持股比例37.72% [1][2]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70%,最终定价15.40元/股,交易金额92,400,000元 [2][6] - 转让采用"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配售顺序,超额认购时按簿记建档规则分配 [3][4] 询价转让流程 - 向418家机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涵盖基金公司78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7家、QFII 44家、私募基金223家等 [4] - 收到13份有效报价,最终10家机构获配,锁定期未披露 [6] - 缴款流程严格执行,资金划转扣除财务顾问费、印花税等费用 [7] 参与方资格核查 - 转让方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符合科创板减持规则及《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 [8] - 受让方均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包括6家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无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情形 [9][10][11] 信息披露与合规性 - 披露《询价转让计划书》及资格核查意见,发布提示性公告 [7] - 全过程符合《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 [7][12]
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15
监事会会议决议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不会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1] - 调整基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3票赞成,0票反对,100%通过率) [1][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1,000,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 - 回购价格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3票赞成,0票反对,100%通过率) [2]
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14
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 - 公司拟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30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11%,回购完成后总股本将从889,703,140股减少至888,702,840股 [3][8] -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3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为1.99元/股,回购资金约241.06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1][7][8] - 回购价格调整源于2024年度每股派息0.10元,根据公式P=P0-V(P0为原价,V为派息额)重新计算 [7][8] 回购原因分类 - **激励对象异动**:7名首次授予对象因离职或岗位调动失去资格,回购776,500股(离职400,000股+调动376,500股) [4][5] - **绩效考核不达标**:19名激励对象因2023-2024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回购223,800股(基本称职223,800股+不称职0股) [5][6] 审批程序及合规性 - 回购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符合《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无需股东大会再次审批 [6][9][10] -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认为回购价格调整及注销程序合法,未损害股东利益 [9][10] - 律师出具意见确认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 [10] 股本结构变动 - 回购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000,300股至177,076,767股(占比19.93%),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升至80.07% [8]
菲达环保: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14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涉及31名激励对象合计1,000,30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 [8] - 回购原因包括7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或离职不再具备资格(776,500股),以及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223,800股) [8] - 回购资金约241.06万元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9][10] 回购价格调整机制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每股派息0.10元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同步调整回购价格 [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2.49元/股调整为2.39元/股,预留部分从2.09元/股调整为1.99元/股 [9] - 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且调整后价格须大于1元 [9] 审批程序与法律依据 - 该计划已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浙国资考核〔2023〕23号)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4][5] -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调整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 [7]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操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4][10] 激励计划实施时间线 - 2023年6月获国资监管部门批准,7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5] - 首次授予于2023年8月15日完成,向267名激励对象发放2,321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后续由董事会另行决议 [7]
赛恩斯: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1 20:08
新业务基本情况 - 投资项目为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 [1] - 项目投资金额预计2.1亿元 公司按65%股权比例出资 [1] - 高纯硫化钠是聚苯硫醚生产的核心原料 其纯度直接影响产品分子量、热稳定性和应用性能 [1] 新业务的行业情况 - 2025年全球硫化钠市场规模预计达130亿美元 年复合增长率4.9% [2] - 中国是全球最大硫化钠生产国和消费国 市场份额占全球一半以上 [2] - 制药、造纸、制革、硫化染料和特种工程塑料聚苯硫醚等行业快速发展推动市场增长 [2] 新业务的管理与审批 - 项目处于建设前期阶段 公司将委派董事、总经理直接负责生产销售和日常管理 [2] - 项目需履行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程序和环评手续 [3] - 项目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2] 项目实施主体与投资 - 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龙瑞化学 注册资本4000万元 [3]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2万吨/年建设周期7个月 二期4万吨/年建设周期12个月 [4] - 公司持股65% 合作方铜陵瑞嘉持股35% [4] 合作方情况 - 合作方铜陵瑞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主营工程塑料和化工产品研发生产 [4] - 铜陵瑞嘉已建成3万吨/年聚苯硫醚项目一期并投产 [4] - 股东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公司(51.72%)和铜陵天源股权投资公司(48.28%) [4] 技术优势与协同效应 -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氢气与硫磺合成硫化氢新技术 具有三废排放低、原料利用率高和产品纯度高等优势 [4] - 新技术相比传统煤粉还原法更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 [4] - 项目与公司现有重金属污染防治业务产生协同效应 可降低采购成本并满足内部用料需求 [5] 市场前景与产能消化 - 高纯硫化钠是聚苯硫醚优质原料 同时用于医药中间体、美容品中间体和食品添加剂生产 [5] - 国内聚苯硫醚行业从百吨级向千吨级过渡 高纯硫化钠目前主要依赖进口 [5] - 部分产能可由合作方铜陵瑞嘉消耗 剩余产能可在园区内企业和公司运营项目中消化 [5] 生产工艺与验证 - 项目采用高纯度硫化氢合成技术和气液高效反应技术 已完成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 [6] - 部分产成品已通过聚苯硫醚生产商验证试验 [6] - 项目可利用园区配套焦炉煤气及蒸汽生产 降低生产、运输和仓储成本 [6] 对公司影响 - 新业务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 强化核心竞争优势并提高盈利能力 [7] - 短期内增加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 长期对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7]
赛恩斯: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五次会议文件相关事项的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1 20:08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2] - 激励对象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符合激励资格 [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通过内部网站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不少于10天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 激励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 激励计划目的与机制 - 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以调动员工积极性 [3] - 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3] - 通过持续推动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体系并增强凝聚力 [3] -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高质量实现 [3]
赛恩斯: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1 20:08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方式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1] - 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530.0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5.56% 其中首次授予479.10万股(90.40%) 预留授予50.90万股(9.60%) [1][3][4]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总人数185人 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4.44% [4][5]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 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4] -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激励计划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0% [4][6] 时间安排与归属条件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 首次授予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 [8] - 首次授予部分分三个归属期:第一归属期(12-24个月)归属40% 第二归属期(24-36个月)归属30% 第三归属期(36-48个月)归属30% [9][10] - 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三季报前授予则遵循相同安排 若之后授予则设置两个归属期 [10][11] 业绩考核指标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 预留部分考核2026-2027年 [15] -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 按不同归属期设置阶梯目标:第一归属期营收增长需达24%-30%或扣非净利增长16%-20% 第二归属期营收增长40%-50%或扣非净利增长36%-45% 第三归属期营收增长76%-95%或扣非净利增长48%-60% [15] - 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归属比例 优秀/良好100% 合格80% 不合格0% [16] 定价与财务影响 - 授予价格定为每股19.26元 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20个/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0% [13]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公允价值 假设标的股价38.41元 无风险利率1.34%-1.40% [23] - 预计股份支付总费用2,300.15万元 2025-2028年分别摊销441.35万元/1,104.07万元/575.04万元/179.69万元 [24] 特殊情形处理 - 激励对象离职时未归属股票作废失效 退休且继续服务者可继续归属 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时区别执行职务与否处理归属 [30][31][32][33] - 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等情形时 根据是否存续调整计划 [29]
赛恩斯: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1 20:08
核心观点 - 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 总授信额度提升至17亿元 并为新项目投资需求提供资金支持 [2] - 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相互担保额度1亿元 总担保额度提升至4亿元 以支持新设子公司的项目建设 [2] - 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 前次授信及担保情况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获得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 担保额度3亿元 [1] 新增授信详情 - 新增授信额度2亿元 用于安徽及山东新项目建设 授信类型包括中长期项目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等 [2] - 授信期限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额度可循环使用 [2] - 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资金需求确定 以银行审批为准 [2] 新增担保详情 - 新增相互担保额度1亿元 总担保额度增至4亿元 基于新设子公司业务需求 [2] - 担保期限与授信一致 额度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剂使用 [2] - 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2] 新设子公司项目投资 -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龙立化学 负责10万吨/年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 预计投资6亿元 [3] - 拟设立控股子公司铜陵龙瑞化学 负责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 预计投资2.1亿元 [4] - 两子公司均未正式设立 相关事宜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3][4] 审议程序 - 新增授信及担保事项已于2025年7月19日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5]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不影响财务状况及独立性 [5] -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当前担保状况 - 截至披露日 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余额为0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