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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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2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归属条件成就 - 光线传媒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后价格为4.01元/股,调整原因为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派息影响,计算公式为P=P0-V(P0原价4.21元,V每股派息0.2元)[4][5] - 第二个归属期自2025年9月16日起生效,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激励对象无违规行为、公司层面业绩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15.6亿目标值实际完成15.86亿,净利润5.2亿目标值未披露具体完成值)[5][6] - 本次归属涉及26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为9,853,788股,个人层面考核全部合格及以上,归属比例100%[6] 公司治理及程序合规性 - 调整及归属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3][4] - 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专项公告[6][7] 行业ETF市场动态 - 食品饮料ETF(515170)近五日涨幅1.05%,市盈率20.21倍,主力资金净流入949.1万元,份额减少4500万份[10] - 游戏ETF(159869)近五日跌幅3.20%,市盈率42.79倍,主力资金净流入5098万元,份额增加5.4亿份[10] - 云计算50ETF(516630)近五日涨幅7.61%,市盈率111.42倍,主力资金净流出107.5万元,份额减少2200万份[11]
菲达环保: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14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涉及31名激励对象合计1,000,30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 [8] - 回购原因包括7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或离职不再具备资格(776,500股),以及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223,800股) [8] - 回购资金约241.06万元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9][10] 回购价格调整机制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每股派息0.10元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同步调整回购价格 [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2.49元/股调整为2.39元/股,预留部分从2.09元/股调整为1.99元/股 [9] - 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且调整后价格须大于1元 [9] 审批程序与法律依据 - 该计划已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浙国资考核〔2023〕23号)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4][5] -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调整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 [7]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操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4][10] 激励计划实施时间线 - 2023年6月获国资监管部门批准,7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5] - 首次授予于2023年8月15日完成,向267名激励对象发放2,321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后续由董事会另行决议 [7]
丽臣实业: 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0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1,699,89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3058%。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 按照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
汇成股份: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3
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本次拟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3.4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07.2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6.20万股 [1] - 激励计划授予总量为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3,485.33万股的1.32%,其中首次授予1,046万股,预留授予54万股 [1] - 激励对象共69人,包括9名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和60名核心骨干人员 [2][25] 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 首次授予已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授予价格6.58元/股,涉及66名激励对象 [13] - 预留授予已于2024年6月13日完成,授予价格6.58元/股,涉及3名激励对象 [13]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于2024年9月完成312.30万股归属 [11] 本次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6月17日-2026年6月16日)条件已达成: - 2024年营业收入15.01亿元,相比基准期增长57.79%,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 [17] - 6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 [17] -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6月14日-2026年6月13日)条件已达成: - 2023年营业收入12.38亿元,相比基准期增长57.79%,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 [21] - 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 [22] 本次归属具体安排 - 首次授予部分:6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207.20万股,占总授予量的20% [25] - 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6.20万股,占总授予量的30% [25] - 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1] 激励计划管理机制 - 计划有效期最长72个月,分四个归属期按30%/20%/20%/30%比例分期归属 [6] - 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营业收入增长率)和个人绩效考核双重标准 [7] - 未归属股票将作废失效,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 [7]
聚飞光电: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7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议案 [1]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完整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涉及草案、考核办法、授予调整等多项议案 [1][2][3] - 激励计划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监事会核查后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合规 [2]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 作废总量为49.92万股,包含因考核未达标作废的7.92万股和个人层面按60%归属比例未达标部分42万股 [4][5] - 激励对象人数从264人调整为255人,作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6]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作废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核心团队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5] - 监事会认为作废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5] - 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履行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5]
学大教育: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股权激励计划进展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37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20.72万股,占总股本0.99% [4] -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22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53.485万股,占总股本0.44% [5] - 首次授予部分1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资格,其未解除限售股票将被回购注销 [6] 业绩考核指标 -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3-2024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3亿元,公司2023年实际净利润2.25亿元已达标 [4] -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公司2024年实际净利润达标 [5]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首次授予378人及预留授予229人均满足条件 [4][5] 股票回购安排 -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4.46元/股(含1.5%年化利息),预留部分回购价格14.26元/股(含1.5%年化利息) [6] - 总回购数量16.47万股(首次13.44万+预留3.03万),涉及资金总额237.55万元,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6] - 回购注销事项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6] 程序履行情况 - 2023年6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6月30日股东大会批准 [2] - 2023年7月17日调整授予事项,7月2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2] - 2024年6月19日董事会审议预留授予,6月28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 [3]
每日互动: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22:18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杭州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董霖主持[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电话和邮件送达全体监事,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要求[2] - 监事董霖因配偶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最终以2票赞成通过[2] - 审议通过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的议案,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未损害股东利益,表决结果为3票全票赞成[3] 首次归属期条件达成 - 171名激励对象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可归属257.70万股限制性股票[3][4] - 该事项法律意见书由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3][4] - 监事董霖回避表决,议案以2票赞成通过[4] 备查文件 - 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作为备查资料存档[4]
中铝国际: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6 21:09
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员工可向监事会提出意见 [1] - 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人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异议 [1] 监事会核查意见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情形 包括未受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等 [2] -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 认定其合法有效 [2]
实朴检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2)
证券之星· 2025-05-28 19:31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于2025年5月19日启动,归属比例为30% [10] - 本次归属涉及25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为575,445股,授予价格为8.38元/股 [12] -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率18.26%,净利润增长率42.24%(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达到触发值但未达目标值 [11][12] 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因1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12] -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4.5% [12][13] - 合计作废失效的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未明确披露,但包含离职激励对象的7万股 [13] 公司治理程序 - 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和作废事项取得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必要批准和授权 [4][5][6][7][8][9][10] - 相关议案仍需提交202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 - 公司需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3] 业绩考核指标 - 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4年,净利润环比增长率触发值为25%,目标值为50% [11] - 实际完成净利润环比增长率42.24%,超过触发值但低于目标值 [12]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O/E/M/I/U五档,25名激励对象全部满足考核要求 [12]
实朴检测: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9:31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作废原因包括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资格(7万股)及未达业绩考核目标(10.5555万股),合计作废17.555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7] - 2023年激励计划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及公示程序,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4]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 2024年扣非净利润为-5,643.57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增长率42.24%,高于触发值25%但未达目标值50% [6][7]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18.26%,满足考核指标要求(B>0),触发第二个归属期84.5%的归属比例 [6][7] - 考核体系分三期(2023-2025年),净利润环比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150%、50%、50%,触发值为100%、25%、25% [6] 公司治理程序与法律合规 - 监事会确认作废程序符合《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7][8] - 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调整已获必要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8] - 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9] 财务影响 - 作废17.555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