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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12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6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召开通知,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日间隔15日[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在苏州高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平台同步进行,具体时段覆盖9:15-15:00[2] - 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披露具体数值[3] - 现场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身份由系统验证[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参会资格均合法有效[3]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议案情形[3] - 采用现场+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首项议案赞成率99.9898%(469,838,174股),反对率0.0077%(36,300股),弃权率0.0025%(11,220股)[3][4] - 其余议案赞成率均超98.89%,反对率最高达1.1048%(5,191,503股),弃权率最高0.0031%(14,220股)[4][5] 法律结论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5]
维通利深交所IPO“已问询” 产品供应西门子、施耐德、比亚迪等
智通财经网· 2025-07-04 21:42
上市进展 - 公司深交所主板上市审核状态变更为"已问询",拟募资15.9374亿元,中泰证券为保荐机构 [1]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硬连接、柔性连接、触头组件、叠层母排和CCS等系列化电连接产品及同步分解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性能电连接产品及个性化解决方案,使电连接更安全、可靠、绿色、智能 [1] - 应用领域从电力电工、轨道交通拓展至新能源汽车、风光储(风电、光伏、储能)等新兴行业 [1] 客户结构 - 电力电工领域客户包括西门子、施耐德、ABB、日立能源、GE等 [2] - 新能源汽车领域客户包括比亚迪、斯特兰蒂斯、零跑汽车、中创新航、欣旺达、蜂巢能源、孚能科技等 [2] - 风光储领域客户包括金风科技、明阳智能、维谛技术、阳光电源、索英电气、奇点能源、台达电子等 [2] - 轨道交通领域客户包括中国中车、西屋制动、阿尔斯通等 [2] - 客户均为行业头部企业或世界500强企业 [2] 市场地位 - 获得西门子"优秀供应商""战略供应商"、施耐德"卓越提升奖"、比亚迪"优秀供应商"等多项荣誉 [2] - 获得金风科技"优秀交付奖""绿色供应商认证"、欣旺达"卓越质量奖"、GE"最佳合作奖"等行业认可 [2] 财务表现 -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4.37亿元、16.99亿元、23.90亿元,同比增长18.2%、40.7% [3][4] - 2022-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1.15亿元、1.86亿元、2.71亿元,同比增长61.7%、45.7% [3][4] - 2024年资产总额23.57亿元,同比增长3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17亿元,同比增长22.5% [4] - 2024年资产负债率40.9%,较2023年上升12.41个百分点 [4]
万里股份振幅15.20%,上榜营业部合计净卖出1802.06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7-04 18:19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万里股份今日下跌3.24%,全天换手率18.83%,成交额3.65亿元,振幅15.20% [2] - 营业部席位合计净卖出1802.06万元,其中买入成交额1863.81万元,卖出成交额3665.87万元 [2] - 第一大买入营业部为东方财富证券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证券营业部,买入金额421.02万元 [2] - 第一大卖出营业部为瑞银证券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第二证券营业部,卖出金额966.09万元 [2] 资金流向 - 今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00.27万元,其中特大单净流入43.72万元,大单资金净流出2844.00万元 [2] - 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1.55万元 [2] 财务数据 - 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亿元,同比增长0.22% [2] - 一季度净利润为-908.38万元 [2] 龙虎榜交易明细 - 前五大买入营业部合计买入1863.81万元,主要来自东方财富证券旗下营业部 [2] - 前五大卖出营业部合计卖出3665.87万元,最大卖出来自瑞银证券上海营业部966.09万元 [2]
华宝新能跌2.54% 2022年上市超募49亿元
中国经济网· 2025-07-04 17:13
股价表现 - 华宝新能7月4日收盘价50.72元 跌幅2.54% 处于破发状态[1] - 公司2022年9月19日创业板上市发行价237.50元/股 发行数量24,541,66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56%)[1] 募资情况 - 2022年IPO募集资金总额582,864.57万元 净额559,459.64万元 超原计划491,839.64万元[1] - 原计划募资67,620万元用于便携储能产品扩产/研发中心建设/品牌数据中心建设/补充流动资金[1] - 发行费用23,404.93万元 其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获承销保荐费20,431.41万元[1] 2022年度分红 - 以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 每10股派现20.83元(含税) 合计199,968,000元[2] - 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 转增28,800,000股 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24,800,000股[2] 2024年度分红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23,953,391股为基数 每10股派现11.50元(含税)[3] - 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香港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部分按10%税率代扣[3]
华明装备:调整回购股份方案 回购资金总额增至不超过2.5亿元
快讯· 2025-07-04 16:28
华明装备股份回购方案调整 -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 - 回购资金总额由原"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上调至"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5,000万元(含)" [1] - 除回购金额上限提高5,000万元外,方案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1] 调整动因与预期影响 - 调整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旨在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 [1] - 通过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绑定公司/股东/核心员工三方利益 [1] - 核心目标为调动骨干员工积极性,强化经营活力 [1]
从上一轮“去产能”关键点看“反内卷”
浙商证券· 2025-07-04 15:25
上一轮“去产能”关键点 - 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产能列为首要任务,此前产能利用率低、企业经营困难[13] - 2016年国务院确定煤炭和钢铁为去产能重点领域,提出煤炭行业3至5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等目标,2018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15] - 国有企业承担约80%的去钢铁产能任务和70%的去煤炭产能任务,2016 - 2017年央企共退出钢铁产能1600万吨、煤炭产能6200万吨,2018年上半年退出煤炭产能340万吨[16] -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多部门出台政策保障职工安置[18][19] “反内卷”去产能情况 - “反内卷”获中央持续定调,有助于改善市场预期,但高强度去产能需综合政策支撑,从认识到落地需过程[4][21] - 短期内“反内卷”以控制增量为主、优化存量为辅,产能过剩大宗商品或有阶段性反弹,趋势性反转待政策落地确认[4] - 产能利用率低且高耗能、有环保要求的产业或更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高技术特征产业需明确落后产能认定后推进[5][27] 供给侧改革对PPI影响 - 1998年供给侧改革以纺织行业为突破口,PPI同比增速低点在1998年11月(-5.7%),2000年1月转正,反弹力度弱[29] - 2016年供给侧改革需求侧刺激政策使库存去化、产能利用率提升,PPI同比增速低点在2015年9月(-6.0%),2016年9月转正,反弹力度大且持续时间长[32] - 未来供给侧改革对PPI影响取决于供需缺口弥合速度,工业品价格短期难改善,行业协会主导的产能优化升级拉动作用有限[35][37] 风险提示 - 国内提振有效需求效果不及预期,会提高“反内卷”难度[38] - 中美贸易摩擦超预期加剧,会冲击外需,加剧产能过剩局面[38]
格力新元取得促进电解电容器主体吸收电解液装置专利
搜狐财经· 2025-07-04 11:03
公司专利动态 - 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新元电子(南京)有限公司联合取得"用于促进电解电容器主体吸收电解液的装置"专利,授权公告号CN112802693B,申请日期为2021年01月 [1] 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概况 - 成立于1988年,位于珠海市,主营业务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 注册资本12618万人民币 [1] - 对外投资2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44次,拥有专利信息304条,行政许可31个 [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概况 - 成立于1989年,位于珠海市,主营业务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 - 注册资本6015730878万人民币 [1] - 对外投资101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5000次,拥有商标信息5000条、专利信息5000条、行政许可827个 [1] 格力新元电子(南京)有限公司概况 - 成立于2018年,位于南京市,主营业务为零售业 [2] -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2] - 参与招投标项目2次,拥有专利信息24条,行政许可14个 [2]
豪鹏科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6
公司主体资格 - 豪鹏科技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豪鹏科技",证券代码001283,股票于2022年9月5日上市交易 [2] -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注册资本8061.0011万元,法定代表人潘党育,经营范围涵盖电池制造、新能源技术研发等 [2] - 公司登记状态为存续,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 -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不涉及杠杆资金或第三方财务资助 [4] - 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 [4] - 计划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锁定期12个月,持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累计不超过1% [5] - 参与对象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员工,需在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4] 法定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7] - 独立董事对计划发表核查意见,认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强制参与情形 [7] -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 信息披露与表决安排 - 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持股计划草案等文件 [8] - 后续需持续披露股东会决议及实施进展 [8] - 关联董事及股东在审议时需回避表决 [9] 运营管理机制 - 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资产安全及股东权利行使 [5] - 持有人会议决策机制确保独立性,单一持有人无重大影响权 [10] - 计划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无一致行动关系 [10] 融资参与方式 - 存续期内若公司进行配股、增发等融资,管理委员会可决定参与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9]
电科院: 对外担保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6
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旨在规范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护财务安全和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担保定义为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包括对子公司担保,但不包括为自身债务担保[1] - 担保原则强调慎重、平等、自愿、诚信,禁止控股股东强制公司提供担保[1] 对外担保条件 - 董事会需在担保前全面调查被担保人经营状况、资信、财务数据及行业前景,必要时引入外部风险评估[1] - 关联担保需具备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2]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否则需披露原因并论证风险可控性[2] 审批流程 - 所有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财务部为统一受理及初审部门[3][4] - 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3] - 董事会审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股东表决时需回避[4][5] - 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符合条件可豁免股东会审议[4] 执行与风险管理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担保合同,需在3个工作日内备案[6] - 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被担保人逾期需制定应急方案并追偿[6][8] - 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核查异常担保情况[8] 信息披露 - 担保事项需按监管规定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9] - 被担保人逾期15交易日或出现破产等情形时需立即披露[8] 责任与附则 - 董事及高管违规担保需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失[9]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9][10]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0]
电科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6
审计委员会设立与职责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1][2] -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独立履行职权,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非法干预 [1][3]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 [15][16] 人员组成与任职条件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7] - 委员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或背景,且不得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8][9]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五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等条件之一 [7] 会议召开与议事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两名及以上成员或召集人提议召开 [3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 [32][35]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紧急情况下可不受限制但需说明理由 [36][37] 表决程序与决议执行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46] - 会议记录需真实完整反映审议情况,出席会议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字 [59][60] - 决议实施过程中,召集人可跟踪检查并要求纠正违反决议的事项 [58] 回避制度与特殊情况处理 - 委员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时需回避,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则提交董事会审议 [61][63] - 会议记录需注明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和未表决的情况 [64] 其他规定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67][68]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