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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2 18:25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 -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3] 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内容 -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3] -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3]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3] -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3] - 企业文化建设 [3] -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4]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4] -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4]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4] -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4]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渠道 - 公司可多渠道、多平台、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4] - 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4] - 公司可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4] - 公司已开设新媒体平台及其访问地址的,应当在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及时更新 [4] 信息披露与媒体管理 -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布 [5] -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5]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5] 公司网站与沟通平台建设 - 公司应当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并建立公司官方网站,公司应当在官方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信息,并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5] - 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5] - 公司应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6] - 公司应当充分关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投资者关系网络平台的相关信息,重视和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公司应当指派并授权专人及时查看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并予以回复 [6] 现场参观与股东会安排 - 公司应当为中小股东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提供便利,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座谈活动,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 [6] - 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内幕信息和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6] -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应当为中小股东发言、提问提供便利,为投资者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股东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6] - 公司可以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广泛征询意见 [6] 业绩说明会与调研活动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举行业绩说明会,或在认为必要时接受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及个人、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及个人的调研 [7] - 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的沟通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公司接受调研机构及个人调研时,应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的具体规定 [8] - 公司可在实施融资计划时按有关规定举行路演 [8] 信息披露有效性与投资者说明会 - 公司应当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增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可读性 [8] - 公司可将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内的公司公告寄送给投资者或分析师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8] - 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 [8] - 存在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应当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等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8] - 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投资者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现场召开的应当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直播 [9] - 公司若出现年度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大幅下降或者具有分红能力但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等情形,且上述情形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可以举行网上、网下或其他形式的路演 [9] 投资者权益支持与纠纷处理 - 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行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 [9] - 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公司应当积极配合 [9] - 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诉求,公司应当承担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 [9]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适用法律规则和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设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等主要职责 [10][11] 内部协调机制与人员素质要求 - 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积极配合 [11] - 公司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工作 [11]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要具备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信用等素质和技能 [11] - 公司应当定期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培训 [11] 禁止行为与档案管理 -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不得出现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 [11] - 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载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如有)等情况,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进行分类,将相关记录存档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12] 附则与生效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的上市规则、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前述规定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的上市规则、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13]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原《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自动失效 [13]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3]
药明康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2 18:25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规范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相关信息的披露流程 明确适用情形及内部审核程序要求 [1][2][3]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或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部分内容的情形 [2] - 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1][2]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范围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包括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信息 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利益的经营信息 及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2]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豁免披露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或借此进行业务宣传 [3] 信息披露触发条件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 若原因消除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 需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情况 [3]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 可采用代称 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 [4] 内部审核与登记程序 - 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或豁免事项 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4] - 登记内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 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 内部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4] - 涉及商业秘密的还需登记信息是否已公开 认定理由 潜在影响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5] 报告与报送要求 - 公司需在年度 半年度 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 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5] 制度效力与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取代原管理制度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5]
药明康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2 18:25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且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不得提前泄露[2] - 公司需主动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包括与业务相关的行业和经营性内容[2] - 在境内外同时披露的信息需在两地市场最近一个交易时间开始前完成 内容一致但编制符合当地披露要求及投资者阅读习惯[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3] - 自愿披露的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与法定披露信息冲突或误导投资者 并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3] 信息披露文件与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收购报告书等[5] - 依法披露的信息需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条件的媒体发布 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5] - 公司可在非交易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等方式发布重大信息 但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5]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和/或英文 两种文本内容需一致 歧义时根据上市规则以相应文本为准[6] - 定期报告摘要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条件的报刊披露 全文需在网站及依法开办的报刊网站披露[5] 定期报告管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 年度业绩公告在3个月内 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季度报告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7]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股票债券变动、前10大股东持股、董事及高管报酬、董事会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事件影响、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等内容[8] - 中期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股东变化、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诉讼及影响、财务会计报告等内容[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 - 临时报告需立即披露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订立、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董事变动、股权结构变化、重大诉讼、涉嫌犯罪等[13] -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形成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或高管知悉该事项时 若事件难以保密、已泄露或出现异常交易需及时披露[16] - 公司需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 及时向相关方了解情况并以书面方式问询 必要时披露澄清公告[1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及时告知公司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其他重大事件 并配合信息披露工作[17] - 公司参股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且以投资成本计算的损益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以上时 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信息披露流程与职责 - 定期报告编制需由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 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 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4]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 涉及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董事需预先审阅并提出意见[24] - 董事、高管、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知悉重大事件需立即报告 董事会秘书评估后组织起草信息披露文件并履行审批程序[25] -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工作部门[29] - 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工作 确保其第一时间获悉重大信息[30] 信息保密与内幕管理 -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提供、传播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因职务获取信息人员、收购人、证券服务机构人员、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等[34] - 公司需在员工入职时签署保密协议 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 并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登记备案[35] - 董事长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 副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分管业务保密第一责任人 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为各自范围保密第一责任人[35] 投资者关系与沟通管理 - 公司设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承担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需提供便利条件[37] - 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到公司现场参观需预约 由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并指派专人陪同接待[37]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调研等形式沟通时 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37] - 公司发现特定对象稿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时 需立即报告交易所并公告 要求其不得泄露[37] 内部管理与责任追究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 需确保重大信息及时通报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38] - 下属公司需严格执行财务信息披露前的内部控制及保密制度 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并防止泄露[38] - 由于董事及高管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 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并提出赔偿要求[39]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公开谴责或处罚时 董事会需及时检查制度实施情况并采取更正措施 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39]
药明康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2 18:2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依据 -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设立[1][2] -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 委员会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由董事会批准负责主持工作[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并由董事会补足人数[6] 委员会下设机构 - 可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由负责人力资源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组长[4] - 工作组负责研究薪酬方案、提供经营资料、提交议案及执行决议[4] -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联络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4] 主要职责权限 -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绩效评价标准、奖励惩罚方案等并向董事会建议[5] - 检讨及批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建议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5] - 研究和建议股权激励方案、员工持股计划并审阅批准相关股份计划制定或变更事宜[6] - 检讨批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丧失或终止职务的赔偿确保与合约条款一致或公平合理[6] - 检讨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涉及的赔偿安排确保合理适当[6] 决策程序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提供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及业绩考评等资料[7] - 考评程序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述职、绩效评价及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7] 议事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或工作组组长提议时召开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9][1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10] - 会议决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委员签名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1]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自动失效[11]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执行与日后颁布法规抵触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1]
凯莱英(002821):小分子CDMO维持稳健 新兴业务勾勒第二增长曲线
新浪财经· 2025-08-31 08:47
财务表现 - 2025H1公司实现收入31.88亿元,同比增长18.2%,归母净利润6.17亿元,同比增长23.7%,经调整归母净利润6.82亿元,同比增长21.4% [1] - 单Q2实现收入16.47亿元,同比增长26.94%,归母净利润2.91亿元,同比增长33.94% [1] - 2025H1整体毛利率43.5%,同比提升1.3个百分点,经调整净利润率21.4%,同比提升5.4个百分点 [1][2] 收入结构 - 海外市场收入24.75亿元,同比增长23.3%,其中欧洲客户收入5.48亿元,同比增长超200%,占比达17% [2] - 中小客户收入16.8亿元,同比增长21.6%,占比53% [2] - 小分子CDMO业务收入24.29亿元,同比增长10.6% [3] - 新兴业务收入7.56亿元,同比增长51.2%,其中化学大分子业务收入3.79亿元,同比增长超130% [4] 业务发展 - 新分子业务毛利率同比提升9.5个百分点,小分子业务毛利率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 [2] - 截至2025H1在手订单10.88亿美元,公司预计全年收入增长13-15% [2] - 2025H2小分子验证批阶段(PPQ)项目11个,新兴业务PPQ项目9个 [3][4] - 化学大分子业务基于在手订单预计下半年保持翻倍增长 [4] 细分业务表现 - 制剂业务收入1.18亿元,同比增长7.8%,在手订单增速35% [4] - 临床CRO收入1.39亿元,同比增长44.8% [4] - 生物药CDMO收入0.9亿元,同比增长70.7% [4] 产能与战略布局 - 海外Sandwich Site已交付4个研发项目及首个生产订单,正评估商业化产能建设事项 [3] - 生物药CDMO业务受益于ADC等高景气度赛道,远期增长潜力较大 [4] 业绩展望 - 预计2025-2027年营收分别为67.55亿元、80.66亿元、94.88亿元,同比增速16.37%、19.40%、17.63% [4]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55亿元、13.77亿元、16.68亿元,同比增速21.70%、19.24%、21.11% [4]
药明合联(02268.HK):上半年业绩靓丽 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格隆汇· 2025-08-30 11:1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增长62.2%至27.0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52.7%至7.46亿元 [1] - 经调整净利润同比增长50.1%至8.01亿元,综合毛利率同比提升4.0个百分点至36.1% [1] - 未完成订单总额同比增长57.9%至13.3亿美元 [2] 收入结构 - 北美地区收入同比增长69%至13.9亿元,欧洲地区收入同比增长95%至6.05亿元,合计占总收入74% [1] - 中国市场收入同比增长11%至4.85亿元,占比18% [1] - ADC项目收入同比增长60%至25.0亿元,占比93%;非ADC项目收入同比增长92%至1.96亿元 [1] - IND前服务收入同比增长71%至11.2亿元,IND后服务收入同比增长57%至15.9亿元 [1] 市场地位与客户 - 累计客户数增长至563个,33%收入来自全球Top20制药企业 [2] - 市占率从2022年9.9%增长至2025年上半年22.2% [2] - 新增37个综合项目和13个iCMC项目 [2] - 拥有858个发现项目、122个临床前项目和102个临床项目(含66个临床一期、17个临床二期、19个临床三期) [2] 产能与资本开支 - 无锡基地新园区2025年5月投入运营,DP3制剂车间2025年7月完成GMP放行 [2] - 新加坡工厂预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GMP放行 [2] - 2025年CAPEX预计达15.6亿元,其中9.00亿元投入新加坡基地,4.50亿元投入无锡基地 [2] 研发进展 - 现有1个商业化阶段项目和11个PPQ项目,上半年新增3个PPQ项目 [2]
药明合联(02268.HK):业绩增长强劲 ADC CRDMO龙头地位稳固
格隆汇· 2025-08-30 11:1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收27.01亿元 同比增长62.2% 主要因客户数量及项目数量增加 [1] - 毛利率从2024年上半年32.1%提升至2025年上半年36.1% 同比增长4.0个百分点 [1] - 净利润7.46亿元 同比增长52.7% 经调整净利润(不含利息)7.33亿元 同比增长69.6% [1] 客户与订单 - 全球客户总数达563家 上半年新增64家客户 其中全球收入前20制药公司中13家已建立合作 [1] - 综合CMC(iCMC)项目总数225个 上半年新签37个iCMC项目 创历史新高 [1] - 未完成订单总额13.29亿美元(95.42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57.9% [1] 市场地位 - 2025年1-7月全球ADC对外授权超10亿美元交易中 公司客户贡献超75%总金额 [2] - ADC并购交易中75%被收购企业为公司现有客户 [2] - 市占率从2022年9.9%提升至2025年上半年22.2% 上半年赋能客户获得全球最多IND获批数 [2] 产能建设 - 无锡基地DP3制剂车间2025年7月完成GMP放行 提升一体化生产能力 [2] - DP5制剂车间建设中 计划2027年实现GMP放行 [2] - 新加坡基地2025年6月达成机械完工 进入设备调试验证阶段 预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GMP放行 [2] 业绩展望 - 上调2025年全年营业收入增长预期 基于行业景气度延续、订单储备充足、项目进展加快及产能释放加速 [2] - 预计2025-2027年收入分别为59.06亿元/74.40亿元/92.86亿元 同比增长45.75%/25.96%/24.81% [3]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99亿元/18.82亿元/23.64亿元 [3]
皓元医药: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11
核心观点 - 公司正处于从业务投入期转向战略收获期的重要转折点 全球化进程加速 海外收入规模持续扩大 产业化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形成两大一体化产业服务平台 全流程赋能药物研发 经营指标明显改善 业绩兑现能力不断增强 [2]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11亿元 同比增长24.20% [2] - 实现归母净利润1.52亿元 同比增长115.55% [2] - EBITDA达到2.61亿元 同比增长39.67% [2] - 境外收入5.6亿元 同比增长 [3] - 综合毛利率同比提升 [8] - 整体费用率同比下降 [8] - 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改善 [8] - 存货周转率同比改善 [8] 业务发展 - 聚焦高难度 高附加值的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的定制合成服务 以技术优势驱动产品矩阵扩容 [3] - 推进自有工厂通过国内外及欧盟官方和客户审计 提升海外高端产品订单承接能力 [3] - 构建以上海总部为中心 辐射合肥 烟台 马鞍山 南京等多地的研发体系 [10] - 位于菏泽 马鞍山 启东等多地的生产体系 [10] - 形成从研发到商业化生产的联动网络 [10] - 已在美国 欧洲 印度等多地建立商务仓储中心 服务于全球超万家医药企业 科研院所 CRO公司 [3] 研发投入与创新 - 过去三年研发费用率超10% [9] - 2022-2025H1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2025年上半年研发投入 [9] - 构建十大核心技术平台 各平台相互协同 由前端向后端一体化延伸 [11] - 布局多肽 寡核苷酸等新分子类型 [11] - 报告期内新申请专利35项 获得专利授权5项 [1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申请专利426项 拥有有效专利197项 [11] - 加大绿色技术研发力度 包括高通量筛选技术 光催化反应技术 生物催化技术等 [12] - 整合CADD/AIDD技术 建立一站式药筛平台 [12] - 拥有MegaUni 1000万虚拟类药多样库 千亿DEL库分子 [12] - 通过AI算法提供定制化服务 包括虚拟筛选 AI筛选等 [12] 募投项目与资金管理 - 高端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CDMO产业化项目一期投资总额 [7] - 欧创生物新型药物技术研发中心投资总额8280万元 [7] - 补充流动资金24500万元 [7] - 合计投资总额86351万元 [7] - 截至上半年末募集资金支出总额31105.07万元 [7] - 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 [7] - 高端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CDMO产业化项目一期部分设施实施地点调整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9年6月 [7] 公司治理 - 董事会成员由9人精简至7人 形成内部精英加外部行业专家的架构 [14] - 取消监事会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4][15] -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8次 监事会8次 股东大会4次 [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战略委员会会议 提名委员会会议 [14] - 全面启动制度升级工作 重点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信息披露制度等 [15][16] - 新增董事 高管离职管理制度1项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5项 [16] 投资者关系与股东回报 - 构建多元化投资者交流渠道 包括投资者热线 投资者邮箱 上交所e互动平台等 [17] - 累计披露公告文件 接待投资者交流 参加行业策略会 披露投关记录表 [17] - 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17] - 全年累计派发现金红利较上年同期增加 [18] - 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 占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 [18] 人才激励 - 成功落地2022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19] - 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 [19] - 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 [19] - 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禁事宜 [19] - 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9] ESG建设 - 确立由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及ESG工作小组构成的三级ESG管理架构 [21] - 2025年4月连续第二年发布环境 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并同步发布英文版报告 [21] - 获得EcoVadis银牌认证 商道绿融A级 [21] - 华证2025年A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维度最佳实践TOP50 [21] - 华证ESG AAA级 Wind ESG AA级 [21] - 华证2025年A股上市公司ESG卓越表现TOP100 [21]
泓博医药2025年半年报:营收3.53亿元 同比增长32.73%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8 16:38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53亿元 同比增长32.7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6.14万元 同比增长54.99% [1] - 扣非净利润2015.92万元 较去年同期937.53万元增长115.02% [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942.61万元 [1] 业务进展 - 持续投入药物发现 制药工艺研发及关键中间体/原料药定制商业化生产等核心业务 [1] - 固态化学技术平台与工艺安全评估技术取得新进展 保障项目从小试到商业化生产的安全放大 [1] 战略规划 -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技术创新和平台建设以满足全球制药客户需求 [2]
调研速递|凯莱英接受[X]等[X]家机构调研 业绩与业务亮点全解析
新浪财经· 2025-08-26 19:16
业绩概览 - 公司实现收入31.88亿元 归母净利润6.17亿元 在手订单10.88亿美元 [2] - 收入同比增长18.2%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3.7% [2] - 毛利率43.5%同比提升1.3个百分点 归母净利率19.4%同比提升0.9个百分点 经调整净利率21.4%同比提升5.4个百分点 [2] 业务板块表现 - 小分子CDMO业务收入24.29亿元同比增长10.6% 毛利率29.8%同比提升9.5个百分点 [2] - 新兴业务收入7.56亿元同比增长51.2% [2] - 新增CDMO业务订单客户超150家 跨国大制药公司收入增长14.7% 中小制药公司收入增长21.6% [2] 小分子业务进展 - 交付商业化项目44个 临床阶段项目47个 [3] - 预计2025年下半年小分子验证批阶段(PPQ)项目有11个 [3] - 完成首次MNC客户交付研发项目4个 生产订单1个 QA审计285个 [3] 新兴业务发展 - 多肽/小核酸业务在手订单金额同比增长超90% 境外占比超40% [3] - 预计2025年下半年新兴业务收入保持翻倍以上增速 验证批阶段(PPQ)项目有5个 [3] - 多肽固相合成产能约30,000L 预计2025年底总产能达44,000L [3] 制剂业务成果 - 交付项目171个 其中临床中后期项目31个 [3] - 累计实现5个制剂产品在中国市场商业化供应 首个制剂产品在美国商业化供应 [3] - 预计2025年下半年验证批阶段(PPQ)项目有3个 [3] 临床CRO业务突破 - 助力13个项目获中国临床试验默示许可 成功获得FDA IND默示许可1项 [3] - 承接新项目115个 新增海外申报订单10个 [3] - 在数据智能领域取得新进展 [3] 生物大分子CDMO进展 - 进行中项目41个处在IND阶段 5个处在BLA阶段 [3] - 开启首个验证批阶段(PPQ)生产并顺利交付 [3] - 预计2025年该业务板块收入实现翻倍以上增长 [3] 技术平台建设 - 新增5项工业界成熟技术 Toolbox技术平台持续扩充 [3] - 上海奉贤CDMO研发及商业化生产基地已启用 ADC商业化产能进一步扩充 [3] - 完成实验室级别标准化设备设计 加速中试和生产级别连续反应设备模块化建设 [3] 财务与展望 - 2025H1营业成本18.01亿元 毛利润13.87亿元 [4] - 预计2025全年收入实现13%-15%的增长 [4] - 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措施 深化海外商业化产能建设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