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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成立上海迅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之星· 2025-07-31 07:44
公司基本信息 - 上海迅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 法定代表人杨晶晶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1] - 公司由劲旅环境全资持股 股权结构通过天眼查APP穿透显示 [1] 经营范围 - 核心业务涵盖技术服务开发与转让 人工智能算法与应用软件开发 智能机器人研发与销售 [1] - 物联网技术研发与服务 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及进出口业务 [1] - 物流相关服务包括普通货物仓储 国内运输代理 城市配送运输及低温仓储 [1] - 环境服务涉及市政设施管理 水污染治理 园林绿化施工及环境卫生管理 [1] - 其他业务包含物业管理 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租赁服务及信息咨询 [1] 经营许可 - 许可项目为道路货物运输(非危险品)及城市配送运输服务(非危险品) 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1]
立案调查!这家公司有四大违规行为
国际金融报· 2025-07-30 19:09
公司财务与经营状况 - 公司核心业务聚焦"一网一屏"产业 涵盖信息服务 卫星通信和新型显示制造三大板块 [1] - 作为全球电视主板领域头部企业 2024年显示主板出货量近1500万片 服务超200家全球品牌 [1] - 2025年上半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净亏损4000万至6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盈利5737.69万元形成强烈反差 [1] 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 [1] - 2021年12月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与昆山之奇美签订7.95亿元重大合同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该合同实质构成财务资助 [1][2] - 2021年8月至12月期间福米科技转出资金1.4亿元用于"代达华智能时任董事长陈融圣还款" 未披露该重大关联交易 [2] 财务操作问题 - 2023年提前确认中山德晟和青岛融佳的处置收益 虚增当年利润总额6111.63万元 [3] - 福米产业园项目未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导致借款利息资本化计提错误 2022年虚增利润28.91万元 2023年虚增2929.37万元 [3] - 停工期间错将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计入在建工程 进一步导致利润虚增 [3] 市场反应与监管措施 - 7月29日股价开盘跌停报4.45元/股 市值一日蒸发逾5亿元 [1] - 7月30日股价延续跌势 午间下跌2.47%至4.34元/股 [1] - 2024年12月31日福建省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首次系统揭露公司信披违规问题 [1]
立案调查!这家公司有四大违规行为!
IPO日报· 2025-07-30 18:33
公司概况 - 达华智能核心业务聚焦"一网一屏"产业,涵盖信息服务、卫星通信和新型显示制造三大板块 [2] - 公司为全球电视主板领域头部企业,2024年显示主板出货量近1500万片,服务超200家全球品牌 [2]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净亏损4000万至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盈利5737.69万元形成强烈反差 [2] - 2023年通过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虚增利润总额6111.63万元 [5] - 福米产业园项目核算问题导致2022年虚增利润28.91万元,2023年虚增2929.37万元 [5] 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 [1] - 2021年子公司福米科技与昆山之奇美签订7.95亿元重大合同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3] - 2021年8月至12月福米科技转出1.4亿元用于代董事长还款,未披露该重大关联交易 [4][5] 市场反应 - 立案公告后股价开盘跌停报4.45元/股,市值单日蒸发逾5亿元 [2] - 次日股价延续跌势,午间下跌2.47%至4.34元/股 [2] 监管历史 - 福建省证监局2024年12月31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首次系统揭露公司信披违规问题 [2]
立案调查!这家公司有四大违规行为!
国际金融报· 2025-07-30 18:24
公司业务概况 - 核心业务聚焦"一网一屏"产业 涵盖信息服务 卫星通信和新型显示制造三大板块 [3] - 全球电视主板领域头部企业 2024年显示主板出货量近1500万片 服务超200家全球品牌 [3]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预计净亏损4000万至6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盈利5737.69万元形成强烈反差 [3] - 2023年通过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虚增利润总额6111.63万元 [5] - 福米产业园项目核算问题导致2022年虚增利润28.91万元 2023年虚增2929.37万元 [5] 监管调查与违规行为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 [1] - 2021年12月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与昆山之奇美签订7.95亿元重大合同未披露 实质构成财务资助 [3] - 2021年8月至12月期间福米科技转出资金1.4亿元用于"代达华智能时任董事长陈融圣还款" 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 [4] - 福建省证监局2024年12月31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系统揭露四大类信披违规问题 [3] 市场反应 - 7月29日股价开盘跌停报4.45元/股 市值一日蒸发逾5亿元 [3] - 7月30日股价延续跌势 午间下跌2.47%至4.34元/股 [3]
虚增利润3000万!这家上市公司又因财务造假被查
第一财经· 2025-07-29 23:45
公司财务造假及监管处罚 - 公司因隐瞒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及财务造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开盘股价一字跌停至4.45元/股(跌幅9.92%)[1] - 2024年12月因未披露子公司福米科技1.4亿元关联交易及7.95亿元财务资助被监管处罚,导致2022-2023年合计虚增利润超千万元[3] - 财务造假手段包括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虚增利润6111.63万元,以及在建工程核算错误虚增2022-2023年利润2958.28万元[3] - 追溯调整12份财报后,2021年货币资金调减3.6亿元,2021-2023年净利润累计调减1878.07万元,2024年一季度由盈转亏(亏损424.12万元)[4] 经营业绩持续恶化 - 2018-2024年扣非净利润连续七年亏损,累计亏损34.92亿元,2024年上半年预计再亏5500万-7500万元[1][4] - 2018年因并购后遗症业绩暴雷,营收同比下降16.67%,净利润亏损17.42亿元(同比降1117.36%),主要因润兴租赁投资亏损1.34亿元及计提减值11.81亿元[7][8] - 2023年以4.33亿元收购新东网科技,但2024年仍通过低价(2000万元)出售子公司北京慧通试图止损[7][9] 业务转型与资产处置 - 上市初期主营RFID产品,2013年起通过并购涉足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及卫星运营,2015-2016年累计投入超10亿元收购卡友支付、德晟租赁及润兴租赁股权[7] - 2018年后陆续剥离类金融资产,出售润兴租赁和卡友支付股权,但业务调整导致2024年上半年电视机主板业务毛利率下滑及处置子公司产生非经常性损益[9] - 子公司福米科技仍处产能拓展期,固定资产摊销压力大,尚未实现经营性盈利[4]
字节跳动回应造车传闻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29 21:51
字节跳动汽车业务传闻 - 网传字节跳动将打造"豆包汽车" 计划协同火山引擎汽车云业务 围绕智能汽车"座舱+智驾"两大板块提供解决方案 [1] - 火山引擎相关负责人辟谣称"豆包汽车"纯属谣言 公司仅为汽车客户提供算法训练平台 无智驾业务计划 [1] 光伏行业动态 -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指出部分自媒体发布的反内卷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2] 汽车行业整合 - 第三家汽车央企股权结构图曝光 显示长安 东风 一汽形成三足鼎立格局 [2]
辰奕智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总则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并保障治理稳定性与股东权益 [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未连任、解职、退休等情形 [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信息,若导致董事人数低于法定要求则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 [3] - 董事补选需在60日内完成以确保董事会合规性,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新聘任人员就任为生效条件 [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即时生效,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步辞去该职务,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6][7]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出现《公司法》禁止情形时公司应强制解除职务 [8][9]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全部文件、数据资产及未结事项清单 [11] - 涉及重大事项的离职人员可能触发离任审计,审计结果需向董事会报告 [12] - 未履行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的离职人员需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否则公司可追偿损失 [13] 离职后义务与责任 - 离职后仍需履行保密义务至信息公开,竞业限制以协议为准,履职期间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14] - 离职人员需配合公司核查并提供必要文件,遵守股份变动规定及承诺 [15][16] - 违反法律或章程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18] 责任追究机制 - 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追责,追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 [19] - 被追责人员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0]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1][22]
民建上海中小企业发展会议举行 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新闻网· 2025-07-29 00:23
上海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 上海中小企业营收整体保持稳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韧性更强 [1] - 行业分化加剧,创新型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深化,但传统行业转型仍面临困难 [2] - 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缺口和招聘难题,营商环境满意度较高但政策宣导和税收优惠需求迫切 [2] - "对等关税"对中小企业带来冲击,需多方合力应对 [2] 政策支持与建议 - 优化市场环境:支持开拓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3] - 强化支撑体系:深化专精特新梯度培育,促进投融资便利化 [3] - 增强信心保障:保障企业权益,鼓励产业链协同应对"脱钩断链"风险 [3] - 上海经信委推动梯度培育(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企业),惠企赋能(服务要素贯通、问题靶向化解),优化环境(打造"沪企行"服务品牌) [3][4] 金融与创新支持举措 - 启动"天使投资青创引擎"路演系列活动,聚焦人工智能等领域,打造"科创+金融+合作"社交场景 [4] - 紫竹小苗基金与凡米智能签订持续投资协议,涌铧投资向南通神通新能源投资1500万元 [4]
瑞晟智能: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14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位 将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废止与监事或监事会相关的内部制度包括《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4] - 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涉及条款包括第一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〇一条、第一百〇四条、第一百〇五条、第一百〇六条、第一百〇七条、第一百〇八条、第一百〇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百〇二条[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及9:30-11:30和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3] - 股东发言需在签到时登记 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优先安排 每次发言不超过五分钟[2] - 会议表决前终止登记 由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 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4]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扩大至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4] - 公司经营宗旨表述从“提供最优的智能制造与智慧物流解决方案”修订为“提供最优的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6] - 公司股份面值表述从“股票”修订为“面额股”[6]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 规定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且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增加资本方式条款中 “公开发行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分别修订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6] - 股东权利条款修订 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但需提前申请并签署保密承诺[7][8] - 股东会职权条款删除“监事会报告”审议项 增加“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的授权[12]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中 “监事会提议召开”修订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13][14] - 利润分配政策修订 增加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包括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3]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职能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 特定事项需经其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8]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特定条款规定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及结果运用 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44][45]
瑞晟智能: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1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以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行为 [1] - 制度明确禁止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并规定防范措施与责任追究机制 [2][3][6][8]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1] - 关联方定义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1] 资金占用定义 -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通过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形 [2][3] 防范原则 - 禁止以垫付期间费用、预付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3] - 明确禁止八类资金提供方式包括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 [3][4] 管理架构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 [6] - 设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作为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6] - 总经理负责日常资金管理财务负责人协助监控资金业务往来 [7] 监督机制 - 外部审计师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 [7]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偿需满足四项严格规定 [8] 责任追究 - 违规占用资金需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9] - 对协助纵容资金占用的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 - 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时向股东通报并严肃处理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