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融资租赁
icon
搜索文档
博弈融资租赁:加速租赁行业迭代(二)
搜狐财经· 2025-10-21 10:01
公司商业模式与核心竞争力 - 公司采用“合规牌照 + 科技闭环”模式,确保业务在政策与技术协同发展中的合法性与安全性[1] - 公司持有国家融资租赁牌照,为享受政策支持与应用新技术提供了合规基础[1] - 公司科技闭环体系中的风控模块能对技术应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与预警,保障创新在合规框架内进行[1] - 公司通过资源整合,有效对接政策、技术与市场资源,形成政策引导研发、技术推动落地、市场验证效果的良性循环[3] - 公司资源整合的具体举措包括:对接政府技术创新项目、联合技术企业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根据市场反馈向政策部门提出建议[3] - 公司秉持“以资赋能,租赁创富新生”理念,为合作方提供轻资产、低风险、高周转的赋能方案[5] - 公司具备自主审核与自主放款能力,能快速为企业的技术升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5] - 公司团队汇聚8位金融行业资深精英,核心成员均拥有10年以上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及金融风控经验[7] - 团队曾主导资产规模达数亿元级别的项目,具备深厚的行业资源与实战能力[7] - 公司依托科技驱动型风控体系与全国化服务网络,成功管理超亿元存量资产[7] 行业趋势与公司战略定位 - 在汽车金融行业市场广大但牌照有限的背景下,政策与技术的协同成为新能源汽车租赁行业竞争的核心[5] - 能够把握政策方向并引领技术创新的企业将在行业迭代中脱颖而出[5] - 公司致力于发挥桥梁作用,推动政策与技术的深度融合,以加速新能源汽车租赁行业的迭代升级[5] - 公司在车辆、设备及新能源领域已打造出标杆案例,助力合作伙伴实现产融共赢[7]
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第一财经· 2025-10-19 22:1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正加快推进财税改革,重点任务之一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近期已取消或调整了风电、核电、融资租赁、飞机维修、铂金、钻石、新型墙体材料、煤层气抽采等多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8] 风电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保留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故取消税收扶持;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继续给予税收支持以鼓励向更深更远海域发展 [2] 核电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4]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即分阶段给予增值税先征后退75%、70%和55%的优惠,周期为15个年度 [3][4] - 2025年10月31日前国务院已核准但尚未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4] - 政策调整采取“新老划断”方式,确保行业平稳过渡,体现政策严肃性和可预见性 [4] 融资租赁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自11月1日起,废止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5][6] - 原政策适用于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率13%)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税率6%) [5][6] 其他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取消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钻石相关税收优惠,包括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通过该所销售自产毛坯钻石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7] - 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该政策原规定退税款专项用于技术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 取消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7][8] 政策调整背景与影响 -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部署 [8] - 增值税优惠政策数量多且分散,可能导致抵扣链条中断,不利于税制规范运行和市场公平,甚至引发虚开发票等行为 [8] - 取消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收入,当前财政收支矛盾有所加大,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876亿元,同比增长0.5%,而支出208064亿元,同比增长3.1% [8][9]
财政部官宣 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天天基金网· 2025-10-19 14:4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正加快推进财税改革,重点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或调整多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措施[3] - 政策调整旨在规范税制、维护市场公平,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收入[11] - 对特定行业税收优惠的取消或保留,反映了国家对不同产业发展阶段的判断和支持重点的转变[4][5][6][7] 风力发电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4] - 同期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4]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故取消税收扶持,而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且成本较高,继续给予支持[4][5] 核电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6][7]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商业投产的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此前已核准但未投产的机组自投产次月起10年内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优惠[7] - 政策调整体现“新老划断”原则,确保行业平稳过渡,表明核电产业已具备公平竞争能力[7] 其他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废止 - 融资租赁行业取消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8][9] -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即征即退政策取消[10] - 钻石、新型墙体材料、煤层气抽采、铂金及其制品等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均被取消[10][11] 政策调整背景与财政数据 - 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876亿元,同比增长0.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717亿元,同比下降0.5%[11][12] - 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064亿元,同比增长3.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924亿元,同比增长23.9%[11][12] - 政策调整是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的一部分,旨在规范税收优惠、完善重点领域支持机制[11]
财政部官宣,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第一财经· 2025-10-18 20:21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正加快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工作,以落实财税体制改革部署 [3][15][16] - 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取消或调整风电、核电、融资租赁等八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3][4][6][9][13] - 政策调整采取“新老划断”方式,确保行业平稳过渡,部分领域如海上风电的税收支持得以保留 [4][5][8] 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2015年出台的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3][4] - 同期至2027年12月31日,保留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而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需政策支持 [5] 核电行业政策调整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6][8] - 政策采取“新老划断”:2025年10月31日前已投产或已核准的机组,可继续享受原有退税政策,后者退税比例调整为50%,期限为10个年度 [8] - 核电产业体系完备,政策调整意在使其在更公平的税负基础上参与竞争 [8] 融资租赁行业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9][10][12] - 原有政策适用于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服务 [11] 其他行业政策调整 - 取消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13] - 取消钻石相关税收优惠,包括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及国内企业销售自产毛坯钻石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13][14] - 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14] - 取消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该政策此前要求退税款专用于技术研发和扩大再生产 [14] - 取消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4] 政策背景与财政数据 -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旨在解决增值税优惠政策过多导致抵扣链条中断、有违市场公平的问题 [15][16] - 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3876亿元,同比增长0.5% [16] - 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8064亿元,同比增长3.1%,财政收支矛盾有所加大 [16]
财政部官宣 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第一财经· 2025-10-18 19:3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正加快推进财税改革,重点任务之一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近期已取消或调整多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8] - 政策调整旨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机制,同时有助于增加财政收入 [8] 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行业 - 自2024年11月1日起,废止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故取消税收扶持;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继续给予支持以鼓励向更深更远海域发展 [2] 核电行业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4] - 对2025年10月31日前已商业投产的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对此前已核准但未投产的机组,自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4] - 政策调整采用“新老划断”方式,确保行业平稳过渡,表明核电产业体系已完备,可与其他发电形式公平竞争 [4] 融资租赁行业 - 自2024年11月1日起,废止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5][6] - 原有政策适用于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等服务 [5] 飞机维修、钻石及其他行业 - 取消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钻石行业多项税收优惠,包括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销售自产毛坯钻石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7] - 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该政策原规定退税款专项用于技术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 取消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8] 财政背景 - 今年8月已发文明确,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8] - 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876亿元,同比增长0.5%;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717亿元,同比下降0.5% [9] - 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064亿元,同比增长3.1%;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924亿元,同比增长23.9% [9]
财政部官宣,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第一财经· 2025-10-18 19:25
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概述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取消或调整多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涉及8项政策文件中的相关条款 [1] - 政策调整是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一部分 [8] 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故取消税收扶持;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继续给予支持以鼓励向更深更远海域发展 [2] 核电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4]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商业投产的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此前已核准但未投产的机组,自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4] - 政策“新老划断”确保行业平稳过渡,体现政策严肃性和可预见性 [4] 融资租赁 - 自11月1日起,废止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5][6] - 原政策适用于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5][6] 飞机维修与钻石 - 自11月1日起,废止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销售自产毛坯钻石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7] 其他行业 - 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该退税款原专项用于技术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 取消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7][8]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00217.HK)附属与晋建国际融资租赁订立租赁协议
格隆汇· 2025-10-17 21:36
交易概述 -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诚通融资租赁与承租人晋建国际融资租赁订立租赁资产转让协议 [1] - 交易包括购买租赁资产并回租给承租人 租赁期为一年并可提早终止 [1] - 租赁资产的购买价格约为人民币1.9亿元 租赁付款总额估计约为人民币1.3亿元 [1] 交易财务细节 - 租赁付款总额包含租赁本金(即购买价格)及租赁利息 租赁利息估计约为人民币263万元 [1] - 交易预期将为诚通融资租赁带来约人民币393万元的收入 此项收入为服务费及租赁利息之总和 [1] 交易资产与条款 - 租赁资产指污染防治设备、电梯、工程设备等 诚通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内拥有法定所有权 [1] - 承租人将于租赁期内分四期每季度支付租赁付款 [1] - 董事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1]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00217)附属与晋建国际融资租赁(天津)订立租赁资产转让协议
新浪财经· 2025-10-17 21:19
交易概述 -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诚通融资租赁与承租人晋建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订立租赁资产转让协议 [1] - 交易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 [1] - 交易结构为诚通融资租赁先向承租人购买租赁资产 随后将同一资产回租给承租人 [1] 交易条款 - 租赁资产包括污染防治设备、电梯、工程设备等 [1] - 租赁期为1年 [1] - 租赁协议可根据条款及条件提早终止 [1]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附属与晋建国际融资租赁(天津)订立租赁资产转让协议
智通财经· 2025-10-17 21:18
交易核心信息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诚通融资租赁与承租人晋建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订立租赁资产转让协议 [1] - 交易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 [1] - 交易内容为诚通融资租赁向承租人购买租赁资产后回租给承租人 [1] - 租赁期为期1年 [1] 交易具体条款 - 租赁协议可根据条款及条件提早终止 [1] - 租赁资产包括污染防治设备、电梯、工程设备等 [1]
兴业控股附属与谷城银泰达水务订立融资租赁
智通财经· 2025-10-17 17:41
交易概述 - 兴业控股附属公司绿金租赁与谷城银泰达水务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 [1] - 交易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 [1] - 绿金租赁以代价人民币2000万元取得资产所有权 [1] 交易条款 - 融资租赁期限为七十个月 [1] - 资产将返租予承租人使用及占有 [1] - 交易代价为人民币2000万元 [1] 标的资产 - 资产为位于中国湖北省襄阳市的污水处理设备及设施 [1] - 资产类别为指定污水处理设备及设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