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
搜索文档
证券“吹哨人”最高奖提至100万 完善举报制度筑牢资本市场监管防线
长江商报· 2026-01-12 10:1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通过大幅提高奖励标准、完善奖励与保护机制,激励知情者举报违法行为,从而强化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并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1][2][6] 制度修订背景与目的 - 制度修订旨在回应市场关切,弘扬“吹哨人”文化,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新要求 [1] - 修订背景包括中央对完善举报制度的新部署,以及《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写入有奖举报条款后,社会对加大举报力度的呼声 [2] - 2025年9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178条建议,各方普遍持积极评价,认为新规有利于激励举报、维护市场秩序 [2] 制度核心修订内容 - 制度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修改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以体现正义担当精神并符合国际惯例 [3] - 奖励案件条件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1][3] - 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案件被纳入奖励范围 [3] - 符合条件的匿名举报者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举报者也可获得奖励 [3] - 明确撤回线索或妨碍查处的举报者不予奖励 [3] 奖励标准大幅提升 - 奖励金额比例由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大幅提升至3% [1][3]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1][3] -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举报者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人民币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3] - 奖励实施以案件罚没款实际入库金额能覆盖奖励金额为前提,一案一奖,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5] “吹哨人”保护机制完善 - 确立依法秉公处理、严格保密、保护举报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 [4]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或奖励需使用信息时须履行登记手续 [5]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胁迫、泄露隐私等方式打击报复“吹哨人” [5] - 严禁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内部知情人员举报,违者将视作公司治理缺陷并依法处理,合规风控人员参与则从重处理 [5] - 设立专门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可征得内部知情人员同意后请其协助核查 [4] 奖励程序与监督机制优化 - 明确奖励启动程序,证监会根据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及部门预算情况批次实施奖励 [5] - 启动奖励程序后,证监会将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时间安排等,举报者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 [5] - 举报者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程序性信息,处理单位不另行告知 [4] - 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线索处理中履职不力、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6]
证监会发布两项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
期货日报网· 2026-01-12 00:58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公布并施行了两项新的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证券期货业的信息系统密码技术应用与分类管理,以提升行业数据安全、监管效能和信息化水平,支撑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 [1][2] 标准内容与目的 - **《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密码技术应用指引》(JR/T 0347—2026)** - 为行业信息系统在密码技术、产品及服务的使用提供指引 [1] - 明确了密码安全功能与密码技术的对应关系,以及宜选用的密码产品 [1] - 提供了适用的证券期货业数据安全要求指引 [1] - 旨在帮助证券期货业各类会管机构、行业经营机构开展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工作 [1] - 便于监管机构对行业各类机构的密码应用工作进行评判 [1] - **《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分类与代码》(JR/T 0348—2026)** - 紧密结合当前证券期货业业务发展态势,从行业机构维度出发构建分类体系 [2] - 将机构归纳为8大类,并将存在共性的信息系统定义为“通用”类别,形成“8+1”信息系统分类体系 [2] - 在“8+1”体系框架下,依据行业机构业务特性对各信息系统类型子项进行精细划分 [2] - 在每个子项下涵盖若干信息系统功能域,搭建起多维度的分类架构 [2] - 为行业机构信息系统分类治理以及跨机构协同作业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标尺 [2] 行业影响与意义 - 建立科学、规范的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分类与代码体系,以满足行业监管、企业管理和市场交易等方面的需求 [2] - 有利于推动证券期货行业信息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2] - 提升行业的监管效能和市场风险监控能力 [2] - 为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提供标准化支撑 [2]
侃股:从“举报人”到“吹哨人”是监管理念的改变
北京商报· 2026-01-11 20:12
监管制度升级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修订完善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形成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1] - 制度从“举报人”转变为“吹哨人”,标志着角色定位从“被动调查的线索提供者”转变为“主动捍卫公共利益的预警者”,体现了监管理念的升级和转变[1] 角色定位转变 - 传统“举报人”往往是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被动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在监管体系中作用相对边缘,主要限于提供线索[1] - “吹哨人”是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预警者,在行为尚处萌芽或初期阶段就主动发出警报,为监管部门争取介入时间,以更有效地防范风险扩散和保护投资者权益[1] 制度升级背景与作用 - 监管理念升级是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变化的必然选择,因市场结构交易方式日益复杂,违法违规行为更加隐蔽多样化,传统被动调查模式难以做到及时发现和有效遏制[2] - “吹哨人”制度能充分调动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借助其身处市场一线的优势,及时发现隐藏在复杂交易背后的违法违规线索,使监管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2] 激励措施强化 - 新规定大幅提升了奖励金额标准,这是对“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的进一步激励[1] - 提高奖励金额是对“吹哨人”所承担风险的合理补偿,也是对其正义之举的肯定和鼓励,能够激发更多人勇于站出来成为市场守护者,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2] - 高额奖励向市场传递了监管部门坚决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惩损害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行为的明确信号[2] 制度意义 - 从“举报人”到“吹哨人”的转变,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市场参与者主体地位的尊重和认可,彰显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监管理念升级[2] - 这一转变是与时俱进,为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增添了新的保障[3]
奖金最高100万!证监会提高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
中国基金报· 2026-01-10 15:46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通过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激励内部及知情人士提供重大违法线索,以强化市场监管、维护金融安全与投资者权益,释放持续强监管信号 [1][7] 奖励制度核心修订 - **扩大奖励案件范围**: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 [5] - **提高奖励门槛与标准**: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金额的比例从1%大幅提升至3% [5] - **提高奖金上限**: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原有的30万元、60万元统一大幅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5] - **扩大奖励对象范围**:按要求补充材料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符合条件的也可获得奖励 [5] - **明确消极条件**:“吹哨人”撤回线索或妨碍、阻碍违法行为查处的,将不予奖励 [5] 办理流程与资金保障 - **明确工作原则与渠道**:依法秉公处理,分级负责,严格保密,保护“吹哨人”权益,并明确了接收线索的渠道与职责分工 [6] - **设立专门核查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可征得内部知情人员同意后,请其协助核查 [6] - **规范程序与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和线索处理方式 “吹哨人”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程序性信息,单位不另行答复具体处理信息 [6] - **保障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纳入中国证监会部门预算 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一案一奖,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6] “吹哨人”保护与监督机制 - **强化身份信息保护**: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或奖励需使用其信息时,应履行登记手续 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 [6] - **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线索处理履职不力的追责问责 工作人员对重大线索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影响查处的,将视情节依法依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6] 市场评价与预期影响 - 各方对《规定》普遍持积极评价,认为其修订出台有利于激励“吹哨人”提供违法线索,从而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7]
“吹哨人”,最高奖励100万!
中国基金报· 2026-01-10 14:06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完善举报制度并弘扬“吹哨人”文化,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 [1] - “吹哨人”被定义为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并主动向证监会提供线索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 [5] 奖励条件与标准 - 奖励案件范围扩大,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 [5] - 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门槛从10万元人民币大幅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5] - 符合条件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也可获得奖励 [5] - 奖励标准显著提高,奖金比例由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提升至3% [5]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5] -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大幅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5] 办理要求与程序规范 - 明确依法秉公处理、分级负责、严格保密、保护“吹哨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 [6] - 设立专门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可征得内部知情人员同意后请其协助核查 [6] - “吹哨人”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程序性信息,处理单位不另行答复 [6] - 奖励资金纳入中国证监会部门预算,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一案一奖,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6] 保护与监督机制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或奖励需使用其信息时应履行登记手续,并严格规范处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 [6] - 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履职不力、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视情节依法依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6] 市场评价与影响 - 各方对《规定》普遍持积极评价,认为其有利于激励“吹哨人”提供违法线索,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并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7]
“吹哨人”,最高奖励100万!
中国基金报· 2026-01-10 14:05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通过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激励知情者提供违法线索,以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2] 奖励制度的核心修订 - 明确“吹哨人”定义:指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并主动向证监会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 [5] - 扩大奖励案件范围: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 [6] - 提高奖励门槛: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6] - 扩大奖励对象:符合条件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也可获得奖励 [6] - 设定奖励消极条件:明确“吹哨人”撤回线索或妨碍、阻碍查处工作的将不予奖励 [6] 奖励标准与金额 - 大幅提高奖励比例: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金额的比例由1%提升至3% [6] - 提高奖金上限: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6] - 提高特殊案件奖金上限: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人民币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6] 办理要求与程序规范 - 确立工作原则:依法秉公处理、分级负责办理、严格保密信息、充分保护“吹哨人”合法权益 [7] - 明确接收渠道与职责:明确线索接收渠道及处理单位的职责分工 [7] - 设立专门核查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可征得内部知情人员同意后请其协助核查 [7] - 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理方式和程序,“吹哨人”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程序性信息,处理单位不另行答复 [7] - 明确奖励资金来源与发放:奖励资金纳入证监会部门预算,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每案奖励一次,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7] “吹哨人”保护机制 - 实行身份信息匿名管理:对“吹哨人”身份信息进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情况或实施奖励需使用时,应履行登记手续 [7] - 规范信息处理:严格规范对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7] 监督与问责机制 - 健全监督问责:加强对线索处理履职不力的追责问责,对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并影响查处工作的,依法依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 市场评价与影响 - 各方普遍积极评价:认为修订出台该规定有利于激励“吹哨人”提供违法线索,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8]
大幅提高奖励标准 最高100万元!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0 10:56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规范举报、鼓励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1] - “吹哨人”被定义为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并主动向证监会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 [1] 奖励标准与范围优化 - 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的比例从1%大幅提升至3% [1][3]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3] -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3] - 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门槛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2] - 奖励范围扩大,将按要求补充材料的匿名“吹哨人”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纳入奖励对象 [2] - 新增奖励消极条件,明确“吹哨人”撤回线索或妨碍查处工作的将不予奖励 [2] 奖励程序与执行机制 - 证监会将根据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及部门预算情况,分批次实施奖励工作 [4] - 启动奖励程序后,证监会将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时间安排及确认登记程序,并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相关工作 [4] - “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设定为3个月,奖励资金纳入证监会部门预算 [4] - 为激励及时提供线索,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每案奖励一次,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4] “吹哨人”保护机制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情况或实施奖励需使用其身份信息时,应履行登记手续 [4] - 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的个人信息 [4]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 [5] - 严禁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或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违法线索 [5] - 对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及服务机构等打击报复“吹哨人”的行为,将视作公司治理或内部控制缺陷依法处理,若合规风控、督察稽核人员参与则从重处理 [5]
最高检对43件重大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挂牌督办
新浪财经· 2026-01-10 10:26
财务造假犯罪司法打击力度 - 2024年至2025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财务造假犯罪191人,其中2025年1月至11月起诉102人,同比增加21% [1] - 最高检对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部的财务造假案件同步交办并跟踪指导,对43件重大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挂牌督办 [1] - 涉锦州港、金通灵、美尚生态、紫晶存储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件被依法提起公诉,对财务造假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1] 司法与监管协同机制建设 - 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1] - 专门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财务造假办案规范,完善行刑衔接程序 [1] - 最高检与中国证监会结合案例进行联合培训,以提升专业办案能力 [1]
最高100万元!证监会大幅提高证券期货“吹哨人”奖励
期货日报· 2026-01-10 08:06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规范举报、鼓励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1] - “吹哨人”被定义为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并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 [1] - 该规定的实施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举报激励制度的重大升级,预计将对市场生态、监管效能及投资者信心产生深远影响 [1] 奖励条件与标准 - 可获奖励的案件门槛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大幅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1] - 按要求补充材料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符合条件的也可获得奖励 [1] - 明确“吹哨人”若撤回线索或妨碍、阻碍违法行为查处,将不予奖励 [1] - 奖励金额比例由原来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提升至3% [2]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每案奖励金额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 [2] - 若提供的线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每案奖励金额上限提高至100万元人民币 [2] - 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并在罚没款入库金额能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每案奖励一次 [2] 奖励实施与保护机制 - 中国证监会将根据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及部门预算情况批次实施奖励工作 [2] - 启动程序后,将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时间安排及登记程序,并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相关工作 [2]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情况或实施奖励需使用身份信息时,应履行登记手续 [3] - 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 [3] - 禁止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或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违法线索 [3] - 发行人、上市公司等机构若打击报复“吹哨人”,将视作公司治理或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并依法处理,若合规风控等人员参与则从重处理 [3] - “吹哨人”若主动交代其本人参与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或向司法机关提出从轻处理的建议 [3] 政策预期影响 - 奖励金额大幅提高将直接激励内部人员举报财务造假、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行为 [4] - 预计证券期货市场生态将得到进一步净化,市场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有望大幅下降 [4] -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发现率预计将显著提升 [4] - 明确对打击报复“吹哨人”的行为将从重处罚并可能移送司法,此举旨在遏制“举报即失业”的潜规则,调动举报积极性并震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4]
恒指夜期收盘︱恒生指数夜期(1月)收报26408点 高水176点
智通财经· 2026-01-10 07:41
恒生指数夜期市场表现 - 截至1月10日,恒生指数夜期(1月)收报26408点,较前值上升167点,涨幅为0.636% [1] - 夜期收盘点位较现货市场呈现高水176点 [1] - 未平仓合约总数减少13,201张至110,856张 [1] - 未平仓合约净数增加1,978张至46,221张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