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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1] - 适用范围涵盖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可豁免披露的内容 [1] - 要求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1] 国家秘密豁免披露规范 - 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利益 依程序确定且泄露可能损害政治经济国防外交安全的信息 [2] - 公司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新闻发布等形式泄露国家秘密 [2] -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需增强保密意识 确保披露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2] 商业秘密暂缓与豁免条件 -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带来经济利益且经保密措施的技术经营信息 [3] - 暂缓或豁免情形包括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侵犯公司或他人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利益等 [2] - 出现暂缓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传闻时需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及内幕交易情况 [3] 信息披露替代方式 - 定期报告涉密时可使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3] - 临时报告涉密时可采用相同替代方式 若仍存在泄密风险可豁免整份报告 [3]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需及时披露并补充说明认定理由、内部审核及知情人交易情况 [4] 内部审核与档案管理 - 董事高管及知情人需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 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 - 暂缓豁免需由部门提交申请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4] - 董事会秘书需登记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及审批流程等 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 [5] - 每期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需向浙江证监局和上交所报送暂缓豁免登记材料 [5] 违规责任与制度附则 - 对不符合豁免情形或未及时披露的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采取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惩戒 [6]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冲突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7]
泰瑞机器: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旨在规范内部审计流程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确保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1] - 内部审计通过独立 客观 公正的监督和咨询活动 检查评价业务活动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健全性 合法性和有效性 促进企业完善治理 增加价值和目标实现 [1] - 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 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1] 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部 独立于其他机构和部门 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2]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较高政策水平 必要专业知识 熟悉企业经营管理 财务会计业务和财经法规 精通审计业务并保持职业谨慎 [2] - 审计部拥有参加重大决策会议 获取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信息 调查核实审计事项 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经授权封存相关资料等权限 [2][3] 审计职责与范围 - 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 合理性及有效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 合规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 [3]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问题 每年度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并监督落实情况 [4] - 审计范围涵盖内部控制审计 专项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和财务审计 分别针对内部控制制度 投资项目 经济纠纷 负责人任期业绩 经营活动经济性以及资产负债真实性等进行审计 [5][6] 工作程序与要求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包括评价依据 范围 程序 方法 缺陷认定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 证券投资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以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发现违法违规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7] - 内部审计需在重要对外投资 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 重点关注审批程序 合同履行 投资风险 担保风险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等内容 [8][9][10] 审计整改与成果利用 -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 需在收到审计意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情况 [11] - 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成果利用机制 将审计整改纳入后续审计范围 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意见执行情况 [11] - 审计事项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审计档案 定期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管理 [11] 保密与奖惩规定 - 内部审计人员需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 执行回避原则 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审计资料和工作记录 [12] -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部门与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与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 支持内审工作 创造必要工作条件 对显著成绩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奖励 [13] - 对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对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 玩忽职守 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涉嫌犯罪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
泰瑞机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总则 - 制度旨在加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权益 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定 [1]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辞职 任期届满卸任 任期内罢免或解聘等所有离职情形 [1] 离职情形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执行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时需继续履行职务直至新就任 [2]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即生效 但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时需继续履职直至改选完成 [1][2] - 公司需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 确保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规定 [2]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2] -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罢免/解聘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 自决议生效日起离职 [2]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步卸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 董事可要求赔偿 公司需按公平原则确定合理补偿且不得利益输送 [2]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承担赔偿责任 [3] 离职后责任和义务 - 离职后5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 不得利用原职务干扰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 - 离职后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直至相关信息公开 [3] - 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或股权性质证券的需遵守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及相关承诺 [4] - 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 未履行完毕的需提交书面说明及后续计划 公司可采取措施督促履行 [4] 责任追究机制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 董事会可追责并索赔直接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5]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5]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冲突时按《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 解释并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
泰瑞机器: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董事会秘书的定位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1] - 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独家处理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及股权管理事务 [1] -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并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以支持其工作 [1] 任职资格与选任程序 - 候选人需具备职业道德 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及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近三年受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2] - 聘任前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备案材料 包括推荐书 学历证明及资格证书 [2] - 上交所5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方可聘任 [2] - 董事会秘书需在上市后或前任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 [1] 解聘与离任机制 - 解聘需充足理由 不可无故解聘 [3] - 必须解聘的情形包括出现禁止任职情形 连续三年未参加后续培训 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法履职 出现重大错误或违反法律法规 [3][4] - 离任需接受董事会审查并办理文件工作移交 未完成则继续承担职责 [4] - 空缺期间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 超3个月则由法定代表人代行 [4] 核心履职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管理 包括信息发布 制度制定 督促披露义务人 保密工作及内幕信息登记 [4] - 协助公司治理建设 包括组织会议 建立内控制度 避免同业竞争 推动激励约束机制及社会责任 [5] - 管理投资者关系及股权事务 包括股东资料保管 限售股办理及督促股份买卖合规 [5]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战略 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事务 [5] - 组织规范运作培训 提示董事及高管勤勉义务 并向上交所报告违规行为 [5][6] 履职保障与权限 - 公司需提供履职便利 董事 高管及员工应配合 [6]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查阅职责范围内文件并要求提供资料 [6] - 需列席总经理办公会等重大会议 并获取会议资料 [6] - 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上交所报告 [7] - 需签订保密协议 任期及离任后持续保密至信息披露 [7] 培训与资格管理 - 候选人需参加不少于36课时的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 [7] - 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 被通报批评需参加最近一期培训 [7] - 培训内容涵盖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 投资者关系 股权管理及权利义务 [8] 惩戒措施 - 违规可能被通报批评 公开谴责或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8] - 被认定不适合任职者将被注销资格证书 3年内不得参加培训 [8]
泰瑞机器: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套期保值业务制度框架 - 公司为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明确业务范围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 [1] - 套期保值规模不得超过年度经营需求 持仓时间不超过12个月或买卖合同规定时间 且需使用自有资金而非募集资金 [1] - 公司需设立专用交易账户 由总部统一管理子公司业务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开展 [2]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设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人 成员包括管理层 财务中心 采购中心 内审中心及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人员 [2] - 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套期保值策略方案 修订管理制度 处理突发风险 并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2] - 下设工作小组包含策略组 交易组 核算组及风控组 分别由销售/采购/生产部门 财务部门 内审/法务部门人员构成 [3][4] 审批与授权机制 - 套期保值投资额度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由董事会审批 超过10%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4] - 实行授权管理制度 董事长签发授权书明确被授权人 可操作品种 业务范围及交易限额 变更需及时更新 [5] 业务流程管理 - 策略组制定操作方案包含交易标的 保证金额度 风险敞口 止损限额等要素 报领导小组审批 [5] - 资金调拨需经财务部审核 交易组执行操作 风控组跟踪审核交易指令 核算组负责每日交易档案记录 [5][6] - 涉及实物交割需提前分析可行性及成本 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6] 风险控制体系 - 建立风险测算系统监控资金风险(保证金金额 浮动盈亏 可用保证金)和价格变动风险 [7] - 设置亏损预警机制:累计亏损达本金20%或1000万元人民币时需报告 达80%时启动止损应急机制 [8] - 错单处理分情况: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过错需追偿直接损失 交易员过错需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8][9] 报告与档案管理 - 实行每日报告制度(持仓变动 结算盈亏 保证金使用状况)和月度报告制度(持仓变动 风险状况 套期保值效果) [6][7] - 年度报告需在财年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 所有交易原始资料 授权文件等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保管 [7][10] 应急处理与合规要求 - 遇国家政策或市场重大变化导致风险显著增加时 需及时平仓或锁仓 [10] - 不可抗力事件按期货行业法规处理 技术故障需启用备用设备或通过期货经纪公司委托交易 [10] - 业务相关人员需严格保密交易信息 违规操作将追究责任 重大事件需立即汇报 [9][10][11]
泰瑞机器: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保障财务信息真实性和连续性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时 必须遵循本制度选聘程序 [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拥有固定场所和完善内控制度 [2] - 会计师事务所需熟悉财务法规 拥有高质量注册会计师团队 近三年无多次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记录 [2]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满5年后 必须强制轮换5年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下服务年限合并计算 [3] 选聘职责分工 - 财务部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协助审计委员会开展选聘工作 包括资料收集 协议签订及日常沟通 [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 监督选聘过程 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 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评估报告 [5]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 审计费用及改聘原因等信息 [5] 选聘程序与方式 - 审计委员会或1/2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6] - 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 公开招标等方式 确保公平公正 续聘可不公开选聘 [6] - 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和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 审计费用得分以基准价公式计算 [6] - 审计委员会需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调查 必要时要求现场陈述 [8] 审计费用与合同管理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时 需在披露文件中说明金额 定价原则及变化原因 [13] - 业务合同需包含信息安全保护条款 会计师事务所须依法履行信息保密义务 公司需加强涉密信息管控 [8]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形 - 当会计师事务所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 无故拖延审计工作或丧失资质时 公司应当改聘 [9]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前任 前任可在股东会陈述意见 [10]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聘时 需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不当情形 公司不得影响定期报告披露 [10] 监督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对异常情形保持关注 包括年报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费用大幅波动或未按要求轮换审计人员 [12] - 选聘 应聘及决策资料需保存至少10年 不得伪造或销毁 [9]
泰瑞机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和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 [1][4]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地披露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 信息披露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 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同一信息 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 [2] - 信息披露前应当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不得泄漏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2] - 披露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不得夸大其辞 [3] - 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当合理 谨慎 客观 [3] -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外文文本应当与中文文本内容一致 [3] - 信息披露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发布 且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其他渠道发布 [5] 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6]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7] -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 季度报告在第3个月 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 [7] - 年度报告应当记载公司基本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 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持股情况 董事会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重大事件及影响 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等内容 [7][8] - 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记载内容相对简化 但均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8] - 发生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 [8]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股东权益为负值 主要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 新公布法律法规政策产生重大影响 开展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 资产分拆上市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 业务陷入停顿 获得重大额外收益 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自主变更 因前期信息披露问题被责令改正 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立案调查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 [8][9] 信息披露程序与时限 -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形成决议 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知悉并报告时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已经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 证券出现异常交易时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 [10]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的 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及可能影响 [10] - 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 公司应当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 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情况并以书面方式问询和澄清 [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告知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其他重大事件 [11][12]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12]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 [12]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包括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提供基础资料 董事会秘书审查组织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 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披露 [12] - 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后立即报告董事长并告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披露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报告未公开重大信息 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披露文稿 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合规性进行审核 [13] - 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重大事件 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资料 [14] -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或财务方面重大事件及已披露事件进展或变化 [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汇集应予披露信息并报告董事会 有权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 查阅所有文件 [15]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财务管理部等其他职能部门和下属公司应密切配合 [1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持股或控制情况较大变化 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等 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经营状况恶化进入破产或解散程序 出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传闻 受到刑事处罚或立案调查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 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形时 应当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5] - 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信息披露报告第一责任人 应指派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向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报告信息 [16]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报告 [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 [17]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会计师事务所 股东会表决时应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18] - 公司应与聘请的会计师律师等外部知情人士订立保密协议或制定严格保密安排 [18]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加强对筹划阶段重大事件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 [19] - 公司通过年度报告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沟通时 不得提供内幕信息或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19]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 公司应合理妥善安排 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 [20] -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介机构等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 应当根据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报送 并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 [20] - 公司对接受或邀请特定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应予详细记载 包括活动时间地点方式当事人姓名谈论内容提供资料等 并将信息备查登记至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档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应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记录员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保管 [21] - 对于有关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 公司有权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 并可提出合理赔偿要求 [21] 附则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制定修改 并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2]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生效 [22] - 本制度所称"以上" "以内" "以下" 都含本数 "过" "不满" "以外" "低于" "多于"不含本数 [23]
泰瑞机器: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担保风险 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权益 [1] - 对外担保定义为公司及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担保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1] - 担保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强制担保 董事及高管需审慎控制担保风险 [1] 对外担保条件 - 担保前需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信誉状况 董事会需审议其财务、营运、信用状况并分析风险 [2] - 被担保人需满足七项条件:包括为有效存续企业法人、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有反担保能力等 [2] -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被担保对象资料真实性 [2] 对外担保审批 - 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决策机构 所有对外担保需经二者之一批准 [2] - 未达股东会标准的担保由董事会批准 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 超过董事会权限的七类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新增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 [3] - 关联担保需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特定担保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4] - 董事会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担保风险作为决策依据 [4] 担保执行与风险管理 - 经批准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担保合同 子公司由其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 [5] - 担保合同需在签署后7日内报送财务部门登记备案 [5] - 担保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5] - 财务部门需加强担保债务风险管理 督促还款 制定应急方案 [6] - 需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状况 定期分析财务和偿债能力 建立档案并报告董事会 [6] - 债务到期后督促履约 若违约需及时补救并追偿 [6] 信息披露 - 需严格按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需及时披露 内容包括决议、担保总额、对子公司担保额及占净资产比例等 [7][8]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信息披露职能部门 按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执行 [8] 违规责任 - 对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给予处罚并追究赔偿责任 [8] - 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违反证券法规定的 追究当事人责任 [8] - 因调查评估故意错误导致决策失误的 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8] - 怠于职责造成损失的 视情节给予免职、降级、解除合同、扣奖金等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9]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报股东会审批 董事会负责解释 [9]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9]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9]
泰瑞机器: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制度目的与基本原则 - 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 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 改善治理结构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 [2] - 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避免选择性披露 提升沟通效率 降低沟通成本 [2] - 禁止未经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发言 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员工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接待和推广工作第一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具体执行部门 [2]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2] - 投资者咨询电话由专人接听 记录答复内容并提交董事会秘书 [3] 活动形式与对象范围 - 通过上交所网站 上证e互动平台 官网 新媒体 电话 邮箱及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开展 [1] - 采取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投资者调研 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式 [1] - 对象涵盖机构投资者 分析师 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 [3][4] 信息管理规范 - 禁止在年报 半年报前30日内及季报 重大公告 业绩预告前10日内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2] - 现场参观需由董事会秘书陪同 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 [3] - 沟通中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若涉及需拒绝回答 [4] - 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需提前公告 确保所有投资者有机会参与 [4] 特定对象管理 - 要求特定对象提供真实身份证明 签署《承诺书》及《调研/采访须知》 [4][8][9] - 需核查外部发布文件 发现错误或误导性内容需要求改正 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 [5] - 再融资过程中不得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信息以吸引认购 [5] 现场接待流程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身份确认 文件准备 指定路线参观及专人陪同 [6] - 外部发布信息前需提交预发稿件 经董事会秘书复核 [6] - 接待资料存档期限不少于3年 [6] 附则与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 修改和解释 执行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6] - 违反制度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5]
快克智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1.33亿元,同比增长11.84%
新浪财经· 2025-08-29 18:0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04亿元 同比增长11.85% [1] - 净利润1.33亿元 同比增长11.8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