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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9 22:14
公司治理与审计机构变更 - 吉林敖东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世纪联合控股委任栢淳会计师事务所为新核数师
智通财经· 2025-08-27 22:04
公司核数师变更 -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公司核数师 自2025年8月27日起生效 [1] - 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委任为新核数师 自2025年8月27日起生效 [1] - 新核数师任期将持续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1]
英国公共财政紧张状况未获缓解,政府加税效果存疑
新华财经· 2025-08-27 16:20
英国公共财政状况 - 在截至7月份的财政年度里,英国政府公共借款总额达到600亿英镑,高于上个财年同期67亿英镑[1] - 截至7月底,英国政府净债务与GDP的比例为96.1%,高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1] - 财政紧张主因是政府支出增加幅度超过加税带来的收入增长[1] 通胀与货币政策影响 - 英国7月份消费者物价指数升至3.8%,超出市场预期,英国央行预计9月份通胀可能进一步升高至4%[2] - 高通胀使英国央行难以快速降息,预计9月份将维持现有利率不变,明年下半年才能实现通胀目标[2] - 通胀高企推高英国国债收益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升至4.7%,2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5.4%,30年期国债收益率创今年4月以来新高[2] 财政支出缺口与压力 - 2024年7月财政审查显示英国公共财政面临220亿英镑支出缺口,目前估计缺口可能已达500亿英镑[2] - 政府偿债成本持续上升,财政压力因通胀而加剧[1][2] - 政府试图削减冬季燃煤补贴和残疾人福利待遇的计划因政治压力而放弃,导致财政支出未见明显减少[1] 企业税负与经济增长 - 英国商会和英国零售商协会等机构明确反对政府为弥补财政缺口而增加企业税负[3] - 企业家面临国民保险、工资增长和关税等多方面成本压力,迫切希望降息以减轻经营压力[3] - 如果继续增加企业税负,将损害英国经济增长,政策制定者必须减轻企业成本压力[3] 政策路径选择与市场影响 - 增税路径短期可弥补财政缺口,但长期将损害经济增长;减税路径短期放大财政压力,但长期有利于经济增长和财政整固[4] - 无论采取何种路径,英国短期财政压力都将加大,推动国债收益率进一步上行[4] - 财政压力可能限制英镑对非美元主要货币的升幅[4]
启迪药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6 21:45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 -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1]
天职国际获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注册会计师行业选拔赛第一名
中证网· 2025-08-21 21:41
核心观点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中夺得行业第一 彰显行业领军地位和卓越人才培养实力 [1][2][3] 比赛表现 - 天职国际代表队以明显优势获得团体第一名 全部题目回答正确 [2] - 参赛队员斩获个人奖项2金2银 [1] - 在7月26日选拔笔试中4名选手总成绩位列各参赛队伍之首 [2] - 共有来自全国不同地区的11支代表队参与口试决赛角逐 [2] 人才培养机制 - 公司长期坚持专业立所 人才强所 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3] - 系统化人才培养机制取得实际效果 [3] - 2025年5月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选拔中4人入选 入选人数位列行业第一 [3] - 针对青年业务骨干设计实施精英班培养计划 [3] - 计划将大赛表现优异选手纳入长期潜力人才库 [3] - 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年轻化 专业化和国际化建设 [3] 行业发展 - 大赛旨在宣传会计改革发展成果 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 [2] - 推动财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 - 正值我国首部会计法颁布40周年与新修改会计法施行1周年 [2] - 赛事被视为对行业改革与发展成果的系统展示 [2] - 大赛分为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由各地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初赛选拔 [2]
罕见!3家中介联手追讨,向39名被告索赔3.7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16 22:25
案件核心突破 - 三家中介机构(东兴证券、天健会计所、康达律所)作为原告向39名造假协同方(37家企业+2名自然人)索赔3.72亿元,首次实现"先行赔付后追偿"的完整责任闭环 [1][4][6] 财务造假事实与中介责任 - 泽达易盛上市前(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收3.42亿元、利润1.87亿元,上市后(2020-2021年)年报虚增营收1.52亿元和7104万元,虚增利润8247万元和2666万元 [5] - 造假手段包括签订虚假合同、虚构业务及隐瞒关联交易,中介机构因失职被行政处罚:东兴证券缴纳1.05亿元惩戒金,天健会计所缴纳0.93亿元惩戒金,康达律所被罚没1896万元 [5] - 中介机构先行赔付投资者合计4.93亿元(含惩戒金),剔除惩戒金后实际赔付3.88亿元 [5] 追偿法律依据与市场意义 - 追偿依据《民法典》"过错责任"原则,通过司法手段将造假成本转移至直接责任方,避免中介过度承压 [6] - 案件推动责任主体从上市公司/中介扩展至交易对手方,瓦解"造假分包"利益格局,弥补行政监管穿透力不足的短板 [6][10] - 若胜诉将首开中介向造假协同方追偿先例,为同类案件提供裁判标准,并通过风险定价机制重塑商业行为 [10] 追偿举证关键点 - 需证明第三方"明知或应知"造假意图(如异常交易价格、无真实背景资金流、伪造合同) [8] - 需厘清不当交易与造假结果的直接关联性(如销售数据导致财报失真并影响投资决策) [8] - 需排除第三方无过错可能性(若第三方证明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可减免责任) [9] 中介权益保障与制度优化 - 建议推动证券虚假陈述专项责任险,由保险公司按比例承担赔付并协助追偿 [12] - 提出建立行业互助基金、赋予破产清算优先受偿权、简化司法程序、加强监管部门协同四项措施 [12] - 证监会推动《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明确对造假第三方的行政处罚权 [14] 第三方惩处强化措施 - 拟在《条例》增设第三方追责专章,细化"过错推定"原则(如无商业实质交易、价格偏离市场等),并在科创板/创业板试点 [14] - 建立黑名单联动机制,限制造假方参与资本市场业务,实施跨领域联合惩戒 [15] - 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反造假公约,要求合作中增加"反财务造假承诺条款" [15] - 通过"三升三降"机制提高造假成本、降低维权成本、提升守信收益 [15]
中介追讨“造假帮凶”,泽达易盛案39被告遭3.72亿天价索赔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15 22:11
案件核心进展 - 三家中介机构(东兴证券、天健会计所、康达律所)起诉39名财务造假协同方(37家企业+2名自然人),索赔金额达3.72亿元,创资本市场首例"中介先行赔付后追偿"闭环 [1][3][4] - 39名被告被指控协助泽达易盛通过虚假合同、虚构业务等手段虚增业绩:上市前(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收3.42亿元、利润1.87亿元;上市后(2020-2021年)年报虚增营收1.52亿元+7104万元,虚增利润8247万元+2666万元 [3] - 中介机构因失职被行政处罚:东兴证券缴纳1.05亿元惩戒金,天健会计所缴纳0.93亿元,康达律所被罚没1896万元,三者合计先行赔付投资者4.93亿元(含惩戒金) [3][4] 法律与市场影响 - 若胜诉将首开中介机构向造假协同方成功追偿先例,为同类案件确立裁判标准,推动责任链条从上市公司/中介向交易对手方延伸 [1][5][7] - 案件核心争议在于举证难度:需证明第三方存在主观过错(如异常交易记录、资金闭环证据)且行为与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 [6][7] - 专家建议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民事赔偿+行政监管+刑事责任联动,同时通过专项责任险、追偿优先权等提升中介赔付积极性 [2][8][9] 追偿机制与行业建议 - 追偿金额占先行赔付总额95%(3.72亿/3.88亿),但第三方或仅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可能形成"中介次要责任+第三方主要责任"划分 [6] - 四项强化追偿措施:设立行业互助基金、赋予优先受偿权、简化司法程序、监管部门协同取证 [9] - 严惩第三方四大方向:行政法规增设"过错推定"条款、建立跨部门失信黑名单、强化行业自律公约、实现"三升三降"成本收益平衡 [9][10]
泽达易盛财务造假案未了 东兴证券天健等发起追偿诉讼
中国经济网· 2025-08-15 13:52
涉诉案件概况 - 格尔软件涉及三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案件编号分别为(2025)沪74民初3158号、3159号、3160号,原告分别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东兴证券、康达律所 [1] - 案件源于泽达易盛欺诈发行案,中介机构在向投资者赔付及缴纳款项合计4.93亿元后发起追偿诉讼 [1] - 三起案件合计被诉金额:案件一12,345.51万元(本金11,755.76万元+利息589.74万元),案件二21,533.20万元,案件三3,348.55万元 [3] 案件背景 - 原告方均为泽达易盛IPO中介机构,包括东兴证券(保荐机构)、天健会计(审计机构)、康达律所(法律顾问) [1] - 泽达易盛因2023年4月被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2023年7月7日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1][4] - 该案被证监会列为2024年投资者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首,涉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3] 公司交易情况 - 格尔软件2018年、2020年与泽达易盛有两批次采购销售业务,后自查认定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 [2] - 相关交易对2018-2021年财务报表影响较小无需追溯调整,但2023年5月公司因此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2] 诉讼进展 - 被告包含格尔软件(被告十八)在内的37家公司及2名自然人 [2] - 截至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或未来利润的影响 [3]
华夏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为华夏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为华夏国证港股通科技ETF,场内简称为港股通科技ETF基金,认购代码为159101 [8] - 基金类型为股票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8] - 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8月6日证监许可[2025]1693号文准予注册 [1] - 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 发售安排与规模 - 基金发售期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含当日),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 [2][15] - 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 [11] - 若募集总规模超过20亿元,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原则对募集期末日的有效认购申请给予部分确认 [11][12] - 基金备案条件为自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 [46] 认购方式与规定 -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或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 [1][16] - 网上现金认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进行,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9][17] -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 [9][18] - 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率不超过0.80% [18] 投资者资格与账户 - 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1][10] - 投资人认购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23] - 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需开设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 [2][25] 发售机构 -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包括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等多家机构 [50] - 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52] - 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详见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发售机构 [14]
“全链条追责”形成闭环!泽达易盛案三中介赔付5亿后起诉39名被告追偿3.7亿
中国经营报· 2025-08-14 17:35
核心事件概述 - 格尔软件等39名被告被三家中介机构起诉追偿3.72亿元 涉及泽达易盛欺诈发行案中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行为 [1][3] - 三家中介机构(天健所、东兴证券、康达律所)因泽达易盛案已向投资者赔付及向证监会缴纳款项合计4.93亿元 [1][6] - 证监会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2025年6月对越博动力造假案两名配合方分别处以200万元和30万元罚款 [2][5] 财务造假细节 - 泽达易盛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 虚增利润1.87亿元 2020-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亿元 虚增利润1.1亿元 [4][5] - 格尔软件2018-2020年虚增归母净利润274.78万元、250.67万元、77.38万元 2021年虚减190.37万元 2018年和2020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119.81万元和216.98万元 [4] - 2019-2023年涉及第三方配合造假的上市公司达53家 共541家第三方参与 平均每家上市公司超10家配合方 [5] 追责机制演进 - 中介机构追偿金额分布:天健所索赔1.23亿元(含投资者赔偿2774.63万元及证监会款项8981.13万元) 东兴证券索赔2.15亿元 康达律所索赔0.33亿元 [3] - 监管形成"全链条追责"闭环:泽达易盛案7195名投资者获2.8亿元全额赔偿 中介机构按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6] - 法律依据为《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规定》第22条 明知造假提供实质性协助的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 行业影响分析 - 第三方配合造假成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新特点 形成利益链和"生态圈" 2019-2023年涉及53家上市公司 [2][5] - 追责范围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延伸至整个造假生态链 通过高额索赔提高造假协作成本 [6][7] - 推动中介机构从"形式审阅"转向"实质风控" 为注册制深化构建责任闭环的法治保障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