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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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邵羽南所持290万股解除质押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20:53
公司股权变动 - 控股股东邵羽南解除质押290万股股份 [1] 公司财务结构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构成:批发业(电子材料)占比56.68% [1] - 批发业(化工材料)占比32.99% [1] - 制造业(化工行业)占比10.33% [1] 公司市值 - 当前市值为30亿元 [1]
大洋生物:9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20:41
公司治理 - 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形式召开[1] - 会议审议《关于确认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等文件[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为化工行业占比95.72%[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4.28%[1] 市场表现 - 截至发稿时收盘价为33.47元[1] - 公司市值为28亿元[1]
川恒股份:“一种氟硅酸的浓缩工艺”取得专利证书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17:12
公司专利动态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近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种氟硅酸的浓缩工艺"专利证书 [1] 业务结构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构成中化工行业占比93.07% [1] - 2025年上半年磷矿石开采业务占比6.93% [1] 市值情况 - 公司当前市值为168亿元人民币 [1]
阳煤化工被行政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09-12 14:29
公司违规行为 - 原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在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6月30日未经公司同意直接划转公司账户资金11.26亿元至华阳集团账户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4% 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 - 截至2021年9月30日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2] -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存在重大遗漏 [2] 监管处罚情况 -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对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华阳集团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2] - 2025年6月25日公司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3] - 2025年7月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 投资者索赔安排 - 索赔条件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5年6月24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或债券等证券 并在2025年6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4]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 佣金 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4] - 投资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和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进行索赔登记 [6]
中国三江化工9月11日回购100万股
智通财经· 2025-09-11 21:46
公司股份回购 -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回购100万股股份 [1] - 回购价格区间为每股1.72-1.77港元 [1]
8月通胀数据点评:PPI企稳
西部证券· 2025-09-10 19:18
CPI表现 - 8月CPI同比下降0.4% 增速再次转负[1] - 8月CPI环比持平 低于去年同期0.4%涨幅[1] - 食品CPI环比增长0.5% 但同比下降4.3%[7] - 核心CPI同比增长0.9% 增速继续回升[7] - 核心CPI环比持平[7] PPI表现 - 8月PPI同比下降2.9% 跌幅明显收窄[2] - PPI环比企稳[2] - 燃料和黑色金属价格环比增速由跌转涨[2] 价格驱动因素 - 去年8月猪肉价格环比增长7.3% 形成高基数效应[7] - 去年8月鲜菜价格环比增长18.1% 形成高基数效应[7] - 家用器具和交通工具等耐用品价格同比增速回升[7] - 服装鞋类等非耐用品价格同比增速回升[7] 政策与展望 - 财政政策仍有空间 需求政策和供给政策可能共同促进PPI企稳回升[2] 风险提示 - 房地产需求下滑风险[3] - 外部不确定性加大风险[3]
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获得全票3票同意通过 [1] - 取消监事会依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 [1] - 现任监事将不再担任职务 公司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相关规定不再适用 [1] 决议程序安排 - 该决议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 - 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参会监事3人全部实际参会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日以通讯方式下发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任职评价 - 监事会在职期间勤勉尽责 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 - 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
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为德州公司会议室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9:25及9:30-11:30和13:00-15:00 [1]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并重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5] -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决议公告已披露于指定媒体 [2]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无 所有股东均可参与表决 [2] 投票参与方式 - 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3]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名下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总和 [3] - 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股权登记及参会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9日 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6] - 现场参会股东需凭身份证及上海股票账户卡登记 法人股东还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 [5]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00-16:00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 会议联系人信息 - 公司联系人为高文军和樊琦 联系电话0534-2465426 传真0534-2465017 [5] - 电子邮箱为hlhszq@hl-hengsheng.com 用于股东咨询事宜 [5]
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2万元人民币(税前),合理履职费用据实报销 [1] - 非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2万元人民币(税前),合理履职费用据实报销 [1] - 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实行年薪制,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拟定并报董事会审议 [1] 兼职与薪酬执行原则 - 兼任多职务者按最高薪酬标准执行 [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 - 长期激励计划将根据国家政策制订,报主管部门备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2]
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信息披露工作 组织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督促遵守信息披露规定 [4]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 协调与证券监管机构 投资者 实际控制人 中介机构及媒体间的信息沟通 [4] - 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参会并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及签字 [4]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保密工作 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4] - 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督促公司等相关主体及时回复交易所问询 [4] - 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协助了解信息披露职责 [5] - 督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在知悉违规决议时提醒并立即向交易所报告 [5] - 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 [5] - 履行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职责 [5] 任职资格 - 需具备财务 管理 法律等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 [2] - 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 但独立董事不得兼任 [3] - 存在六类情形者不得担任 包括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 [3] 职权保障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配合其工作 [5]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会议 查阅文件并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资料 [5] - 履行职责受不当妨碍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5][8] - 公司应保障其作为高管人员的地位和职权 允许其参加各类决策会议并对合规性发表意见 [10] - 有权调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查阅会计账簿 要求相关人员做出说明 并可要求公司就重大事项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 [10] - 公司应确保其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原则上不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 [10] - 公司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确保其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11] 任免程序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需聘任新董事会秘书 空缺期间由董事会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职并公告 未指定时由董事长代职 [6] - 空缺超3个月时董事长需代职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 [6] - 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 - 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提交推荐书 个人简历 学历证明 聘任书及通讯方式等资料 [6]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并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代为履行职责 [7]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 解聘或辞职时需向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被解聘者可向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 [7] - 出现四种情形时公司需在1个月内解聘 包括符合不得任职情形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 履职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造成重大损失 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 [7] - 离职需做好交接工作并接受离任审查 未完成移交手续前仍承担职责 [8] 考核与制度依据 - 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 [12]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