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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002157.SZ):上半年净利润2.02亿元
格隆汇APP· 2025-08-31 00:3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68.38亿元 同比增长112.1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亿元 同比扭亏为盈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81.08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0218元 [1]
天邦食品2025年中报简析:增收不增利
证券之星· 2025-08-30 06:42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46.93亿元,同比增长8.69%,但归母净利润3.52亿元,同比下降58.14% [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22.5亿元,同比下降0.79%,归母净利润2.25亿元,同比下降5.15% [1] - 扣非净利润由去年同期的-2.81亿元转为2.4亿元,同比增长185.31% [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从8.45%提升至17.37%,同比增长105.65% [1] - 净利率从19.46%下降至7.50%,同比下降61.43% [1] - 每股收益0.16元,同比下降58.15% [1] 成本与费用控制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6.2亿元,三费占营收比13.21%,同比下降24.24% [1] - 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值为负,财务费用状况需关注 [2] 资产与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2.34亿元,同比增长187.24% [1] - 有息负债42.81亿元,同比下降1.40% [1] - 有息资产负债率达29.56%,债务状况需关注 [2] 现金流状况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22元,同比增长129.20% [1] - 货币资金/流动负债仅为3.51%,现金流状况需关注 [2] - 近3年经营性现金流均值/流动负债仅为-0.21% [2] 投资回报指标 - 公司2024年ROIC为21.14%,资本回报率极强 [1] - 近10年中位数ROIC为9.14%,2021年最低为-36.23% [1] - 公司上市以来17份年报中出现3次亏损,生意模式较脆弱 [1]
正邦科技: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2.0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30 01:32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68.38亿元 同比大幅增长112.1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02亿元 较2024年同期亏损约1.27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1] - 基本每股收益0.0218元 相比2024年同期每股亏损0.0138元显著改善 [1] 行业动态 - 西南地区举办下半年国内首个A级车展 参展品牌近120个 参展车辆达1600辆 [1] - 新能源汽车被定位为行业"第三极" 预计将改写现有车市格局 [1]
唐人神(002567.SZ)发布上半年业绩,由盈转亏至5992.46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8-29 23:52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24.68亿元 同比增长15.0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5992.46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5892.87万元 [1] - 基本每股亏损0.042元 [1]
唐人神:上半年归母净亏损5992.46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29 23:1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24.68亿元 同比增长15.0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5992.46万元 上年同期净利润465.7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042元 [1]
天康生物(002100.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3.38亿元,增长22.27%
智通财经网· 2025-08-29 22:22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88.47亿元 同比增长10.6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亿元 同比增长22.27%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4亿元 同比增长16.17% [1] - 基本每股收益0.25元 [1]
唐人神(002567.SZ):上半年净亏损5992.46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9 22:2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246.78万元 同比增长15.0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2.46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5892.87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0420元 [1] 经营状况 - 营业收入实现双位数增长但整体盈利承压 [1] - 主营业务亏损与净利润亏损规模基本一致 [1]
正邦科技(002157.SZ)发布上半年业绩,扭亏为盈至2.02亿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8-29 21:34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68.38亿元 同比增长112.1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亿元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81.08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0218元 [1]
巨星农牧: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21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并加强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1] -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监控及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承担保密义务 [1]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1] - 尚未公开指信息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正式公开 [2] -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订立、对外重大担保、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股利分配计划、董事或经理变动、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减资或合并决定、重大诉讼、涉嫌违法违规调查、新股发行决议、股份质押或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业务停顿、大额政府补贴、未公开并购重组活动、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等 [2][3] 内幕信息知情人认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指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信息的人员 [3] -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信息人员、收购方或交易方相关人员、证券服务机构人员、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等 [3] 保密义务与违规处罚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对外泄露信息 [4] - 信息披露前需将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 重大信息文件需指定专人报送保管 [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提供内幕信息 [4] - 与外部机构发生涉及内幕信息的业务时需签订保密协议 [4]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进行内幕交易 [4] - 信息泄露或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时公司需立即披露 [5] - 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公司依据规定处罚责任人 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5][6] - 保荐人、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的 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时公司需向上海证监局和交易所备案并披露 [6] 信息传递与披露流程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 董事长为保密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监控及披露工作 [6]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对外泄露内幕信息 对外传送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7] - 信息披露需至少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且不得早于指定媒体 [7] 登记备案工作程序 - 公司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记录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7]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8]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收购方等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 [8]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按要求登记 [9]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 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决策方式 相关人员需签名确认 [10]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 发现违规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 [10] - 登记备案材料需保存至少十年 [10] - 涉及并购重组、发行证券等内幕信息需在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知情人名单 [11] - 下属单位发生内幕信息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配合登记披露工作 [11] 制度附则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12] -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一致 以后者为准 [12]
巨星农牧: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21
信息披露制度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涵盖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等主体 [1] - 信息披露需通过指定媒体发布,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及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2][8]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公司需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禁止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替代法定报告和公告义务,且定期报告不得替代临时报告 [2] - 所有投资者应平等获取重大信息,禁止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披露或泄露信息 [2] 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3] - 定期报告分为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 [4] 临时报告触发情形 - 临时报告需立即披露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准备、股东权益为负值等 [5] - 其他触发情形包括主要资产被冻结、经营业绩大幅变动、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重大变更等 [5][6] - 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信息传递与审核流程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件 [9]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通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9]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工作并通报相关人员 [9] 职责分工与监督机制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10] - 独立董事对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重大缺陷需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监管机构 [12] - 董事会定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 [11]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包括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如经营财务重大变化、分配股利计划、股权结构变动等 [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需签署保密协议 [13] - 公司需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防止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 [14][15]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 涉及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信息且符合特定情形时,公司可申请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 [15]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满足信息未泄露、内幕人士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 [16] - 暂缓或豁免原因消除或信息泄露时,公司需立即披露相关信息 [17] 档案管理与责任追究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文件及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的存档管理 [17] - 公司内部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计入绩效考核,严重导致重大损失的可予以开除 [20] - 中介机构或关联人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21] 子公司与股东信息披露义务 - 子公司需参照本制度履行信息披露管理与报告工作,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22]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重大信息时,需及时通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或董事会秘书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