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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社论丨完善公平竞争机制,为民间投资营造更有利的环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2 09:08
政策核心突破 - 政策举措从原则性表述转向具体量化要求,将民间投资从“可选项”升级为“应选项”,显著增强政策刚性和可操作性 [1] - 明确列出民间资本可进入的重点领域,并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出量化持股比例要求,例如在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允许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在10%以上 [1] 重点投资领域与持股比例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供水等重点领域项目 [1] -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允许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在10%以上 [1] 民营企业经济贡献 - 民营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绝对主力,数量超过42万家,占比达92%以上 [1] - 民营企业贡献了超过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65%的专利发明 [1] 创新驱动与科研参与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发射审批等环节对民间资本项目一视同仁,优化卫星通信业务准入政策 [2] - 加快公布并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2] 服务业发展与市场准入 - 要求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安全、质检等领域违规增设门槛 [3]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 [3] 市场环境与公平竞争 - 修订特许经营项目分类清单,严禁在招投标中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附加条件,取消针对民营企业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限制 [3] - 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破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的隐性壁垒 [3] 政策影响与战略布局 - 政策将推动民营经济更广泛地参与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建设,拓展至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轨道 [4] - 政策体现出国家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的全方位、多层次战略布局,随着公平竞争机制的完善,民间投资将迎来更有利的发展环境 [4]
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更多民间投资项目 发行基础设施REITs
证券日报· 2025-11-12 08:15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以解决民间投资发展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1] - 政策要求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具有收益的项目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说明持股比例[1]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支持其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1] 基础设施REITs支持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项目,其中14个已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2] - 下一步将加强部门协同,在严控风险和质量基础上支持更多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以拓宽融资渠道[2] - 具体措施包括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推动新资产类型首单上市、建立健全专项协调服务机制以及持续推动推荐发行制度化标准化[2] 生产性服务业投资引导 - 政策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3]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3] - 措施包括聚焦重点环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3]
重大信号密集释放 民企发展、民间投资迎来新拐点和大升级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2 08:15
政策信号与高层表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两天内通过座谈会和发布会密集释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政策信号 [1]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对“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的意见建议,参会企业涵盖工业自动化、软件信息化、工业互联网及餐饮服务业 [1] - 郑栅洁表示我国服务业具有巨大扩容和提质空间,将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1][10] 《若干措施》核心内容与背景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13条举措以拓宽民间投资空间、促进公平竞争 [1] - 政策背景是受国际环境变化、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民间投资有所放缓,但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 [2] - 政策目标是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升整体投资效益,使民营企业敢投资、有回报 [1][2] 重点领域准入与持股比例 - 《若干措施》第一条明确要求对需国家审批的具有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等项目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说明持股比例 [3]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有的核电项目民企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3][4] - 政策范围明确针对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且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在项目前期阶段就研究引入民间资本 [4] 政策亮点与突破 - 《若干措施》采用列举式明确可参与重点领域,并要求“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将参与从“可选项”变为“应选项” [5] - 政策具体量化了持股比例(10%以上),增强了政策刚性,避免了原则性表述 [5] - 政策直面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等方面的隐性壁垒问题,以靶向精准举措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9] 扩大准入的具体方向 - 除铁路、核电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7]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加快公布向民企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 [7] -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 [7][10] 打通堵点与强化保障 - 在打通堵点方面,政策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8]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面向民企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8] - 在强化保障方面,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8] 服务业发展方向与支持 - 《若干措施》第四条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10] - 生产性服务业被描述为产业发展的“粘合剂”,是产业延链增值的关键支撑,民营企业因其机制灵活与生产性服务业特质天然契合 [11] - 下一步将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支持其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11]
21社论丨完善公平竞争机制,为民间投资营造更有利的环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2 06:17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举措 旨在扩大市场准入和打通投资堵点 [1] - 政策明确列出民间资本可进入的重点领域 并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出量化持股比例要求 增强了政策的刚性和可操作性 [1] - 在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允许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在10%以上 [1] 重点行业准入与持股 - 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 并设定具体持股比例要求 [1]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并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发射审批等环节对民间资本项目一视同仁 [2] - 加快公布并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2] 服务业与市场环境优化 - 提出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准入限制 严禁在环保、安全、质检等领域违规增设门槛 [3]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 [3] - 修订特许经营项目分类清单 严禁在招投标中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附加条件 取消针对民营企业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限制 [3] 民营企业经济贡献 - 民营企业作为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数量超过42万家 占比达92%以上 [1] - 民营企业贡献了超过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65%的专利发明 [1] 长期战略导向 - “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 - 规划明确提出要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 [2] - “十五五”期间将大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破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的隐性壁垒 [3]
13项举措力促民间投资发展(锐财经)
人民日报· 2025-11-12 04:27
政策核心与框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提升投资效益 [2] - 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和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3] 扩大市场准入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且具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 [3]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3]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并加快公布向民企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 [3] -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3] 打通投资堵点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调配等方面的权益 [3]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企、高校、科研院所向民企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3]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建设数字赋能平台,助力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 [3] 强化投融资保障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并运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4]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于10月29日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7] - 政府采购方面,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需预留40%以上预算总额面向中小企业,并鼓励将民企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 [7] 重点领域持股比例 - 政策明确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的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部分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5][6] - 对于重点领域项目,要求在项目前期阶段专项论证引入民间资本的可行性 [5] - 具体项目持股比例需结合项目实际、民企意愿和政策要求确定 [5] 多元化金融支持 - 信贷政策方面,用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制定民企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并推广“创新积分制”服务科技型企业 [8] - 直接融资方面,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政策,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8]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精准投放信贷资源 [8]
国家发展改革委: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REITs项目实现首单上市
上海证券报· 2025-11-12 00:57
市场扩容与资产类型 - 积极推动市场扩围扩容,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并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 [1] - 将适合发行上市的各类资产逐步纳入发行范围,以推动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1] 民间投资促进措施 - 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等具有收益的项目,要求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项说明 [2] -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根据项目实际和民营企业意愿确定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 - 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事宜,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2] 项目协调与服务机制 - 加强专项协调服务,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专项协调服务机制,实行靠前服务和主动协调 [1] - 加快推动解决民间投资项目培育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实行单列 [1] 工作质效与平台建设 - 持续推进项目推荐发行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严把项目底层资产质量关 [1] - 用好基础设施REITs项目信息系统,以更好服务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相关主体 [1] - 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并精准向民营企业投放信贷资源 [1]
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1-11 22:43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包含13项政策举措 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提升整体投资效益 [2] - 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 打通堵点 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2] 扩大市场准入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报国家审批的铁路 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 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 [3]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 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3]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 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 [3] -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3] - 对于重点领域项目 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需结合项目实际与参与意愿专项论证确定 [4] 强化权益与创新保障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 油气管网使用 运力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3] - 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设具有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3] - 支持国有企业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3] 加强投融资支持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3] - 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重要行业 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3] - 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 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3] 政府服务与平台建设 -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国家 省 市 县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5] - 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于2024年12月开通 截至今年10月底访问量超50万人次 办理问题诉求5600余项 [5] - 建立由43家部门单位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实现问题收集-办理-反馈-跟踪问效的闭环流程 [5] 推动数字化转型 - 推进重点领域先行先试 突出数据对转型的赋能作用 [6] - 支持行业龙头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 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获取订单 融资 拓展销路 [6] - 发挥互联网平台 数据企业等第三方服务商作用 提供共性技术工具 补齐数字化基础能力短板 [6]
促进民间投资组合拳落地:加大投融资支持 重点领域项目持股可超10%
第一财经· 2025-11-11 21:46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 [1] - 政策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出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的量化要求 [2][5] - 政策超越原则性表述,通过列举重点领域和专项论证要求,将民间资本参与从“可选项”变为“应选项”,增强政策刚性 [5] 重点投资领域与准入 - 明确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的领域包括: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具有收益的项目 [2] - 在核电领域,2024年新核准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计划提高至10%~20% [3] - 在油气领域,民营企业于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的投资占比已超过10% [3] - 政策要求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准入限制,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 [6] 民间投资现状与资产类型 -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为371535亿元,同比下降0.5%,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1% [2] - 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后,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7%,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3.2% [2] - 国家发改委累计推荐105个基础设施REITs项目,83个已上市,涵盖清洁能源、数据中心、租赁住房等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发售基金总额2070亿元,预计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1] 投融资支持措施 - 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1][8]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部分用于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8] - 信贷政策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 [8] - 直接融资方面,持续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8] - 将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精准投放信贷资源 [9] 行业改革与未来发展 - 针对电力、油气、铁路等网络型基础设施,政策提出具体改革要求以降低隐性门槛,如监管运行调度、解决铁路线路接轨等堵点 [4] - 生产性服务业被视为产业发展的“黏合剂”,民间资本被鼓励进入高价值服务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6][7] - 结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鼓励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 [7] - “十五五”时期被指出是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的时期 [6]
重大信号密集释放,民企发展、民间投资迎来新拐点和大升级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1 20:45
政策信号与高层表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两天内通过座谈会和发布会密集释放支持民营企业和民间投资发展的积极政策信号 [1]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围绕“十五五”规划编制听取服务业企业意见建议,参会企业涵盖工业自动化、软件信息化、工业互联网及餐饮类企业 [1] - 郑栅洁表示我国服务业具有巨大扩容和提质空间,将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1][9] 《若干措施》核心内容与背景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13条举措以拓宽民间投资空间、促进公平竞争 [1] - 政策背景是受国际环境变化和房地产市场调整影响,今年民间投资有所放缓,但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后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 [2] - 政策旨在解决民间投资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激发投资活力和提升投资效益 [2] 重点领域市场准入 - 《若干措施》第一条明确要求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具有收益的项目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可行性 [3]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并确定具体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有的核电项目民企参股比例已达20% [4] - 政策采用列举式明确可参与重点领域,将民间资本参与从“可选项”变为“应选项”,增强政策刚性 [5] 政策三大方向举措 - 扩大准入方面包括鼓励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引导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和商业航天、加快公布向民企开放的科研设施清单 [6] - 打通堵点方面包括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和油气管网使用等权益、支持建设重大中试平台和数字赋能平台 [7] - 强化保障方面包括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政策 [7] 服务业发展支持 - 《若干措施》第四条要求清理不合理服务业准入限制,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 [9] - 郑栅洁指出将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发展 [9]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支持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 [10] 政策影响与行业机遇 - 政策直面民间资本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方面的隐性壁垒和融资难等问题,以精准举措稳定预期和提振信心 [8] - 生产性服务业被视为产业发展的粘合剂和延链增值关键支撑,民营企业因机制灵活与生产性服务业特质天然契合 [10] - “十五五”时期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民间资本被鼓励持续深耕细作打造特色化服务品牌 [10]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情况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11-11 20:34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旨在通过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方面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5][6][7] - 政策聚焦重点领域如铁路、核电、能源、数字经济等,明确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持股,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后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7%,制造业民间投资增3.2% [5][6][12] - 通过投融资支持、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REITs等工具拓宽民营企业参与渠道,已累计推荐105个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83个,总额2070亿元,带动新项目投资超1万亿元 [38][39] 扩大准入领域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水电等需国家审批的收益性项目,持股比例可超10%,部分核电项目民资参股比例已达20% [6][12] - 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设施清单 [6] - 清理不合理服务业准入限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6] 能源领域民间投资 - 能源领域推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支持民企参股核电项目,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引入20家民企,2024年股比约10%,2025年提至10%-20% [15] - 民企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项目投资占比超10%,民营售电公司达2400余家,占总数近60%,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5家增至1005家 [15][16] - 降低民企投资成本,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五年惠及150万户民企,节省投资约200亿元 [17] 数字化转型与数字经济 - 数字化转型从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拓展,支持行业龙头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升级 [19][20] - 国家数据局推动场景开放,聚焦工业制造、能源、医疗等领域,通过数据融合应用培育新投资空间 [43][44] - 鼓励民企参与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加大城市智能中枢、智慧感知体系等建设,探索合同数据服务新模式 [45] 投融资政策支持 -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民企项目,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其中部分支持重点领域民企项目 [26] - 信贷政策要求银行业制定民企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推广“创新积分制”精准服务科技型企业 [27] - 直接融资方面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支持民企发行基础设施REITs,已推荐18个民企REITs项目,发行14个,总额近300亿元 [27][39] 生产性服务业与中试平台 - 支持民企投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高价值生产性服务业,结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鼓励制造业服务化 [23] - 鼓励民企建设重大中试平台,简化审批程序,支持国有企业、高校面向民企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四川、上海等地探索“先投后股”模式 [40][41] 招标投标与监管保障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度,取消对民企单独设置的不合理要求,通过智能检测模型在3.1万个项目中纠正1.9万个问题 [47][48]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监管,保障民企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等权益,修订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