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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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部门: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管理
中国新闻网· 2025-09-25 04:24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强化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质押品管理[1] - 通知旨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履约保障[1] 合格质押品范围 - 商业银行可使用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作为国库定期存款的质押品[1] - 地方政府债券可跨地域质押,不受发行主体地域限制[1] - 已部分还本的债券不得作为质押品[1] 质押品计价与质押比例 - 质押品按债券面值计价[1] - 国债质押比例为国库定期存款金额的105%[1] - 地方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质押比例均为110%[1] 操作流程与风险监测 - 地方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参与业务时参照国债质押操作流程执行[1] - 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风险监测,重点关注存款银行的经营风险和财务状况[1] - 存款银行出现重大安全风险事件或经营状况恶化时,财政部门可会同人民银行收回资金并解除债券质押[1] 违约事件处理 - 存款到期日如发生银行未能及时足额还本付息等违约事件,按存款协议约定处理[2] - 若违约与不可抗力或外部风险事件有关,由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协商确定处置方案[2]
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管理
证券日报网· 2025-09-24 21:26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旨在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质押品管理,以强化履约保障和完善风控机制,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1] 质押品范围 - 参与中央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商业银行,可使用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作为质押品以取得国库定期存款 [1] - 政策性金融债券涵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 [1] - 已部分还本的债券不得作为质押品 [1] - 地方政府债券可跨地域质押,不受发行主体限制 [1] 质押计价与比例 - 质押品按债券面值计价 [1] - 国债质押比例为国库定期存款金额的105% [1] - 地方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质押比例均为国库定期存款金额的110% [1] 政策实施与调整 -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5年的相关旧通知 [2] - 此前已按原办法完成质押操作的业务不再另行调整 [2] - 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债券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质押品范围及比例等制度 [2]
关于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25〕24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4 21:22
关于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管理的通知 - 核心目的是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管理,强化履约保障、完善风控机制,确保国库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3] - 质押品范围包括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其中已部分还本的债券不得作为质押品,地方政府债券可以跨地域质押 [3] - 质押品按债券面值计价,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分别按国库定期存款金额的105%、110%、110%的比例进行质押 [3] - 以地方政府债券或政策性金融债券参与业务时,参照国债质押操作流程,执行现有相关管理办法 [4] - 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重点关注存款银行的经营风险和财务状况,若出现重大风险影响资金安全,可及时收回资金并解除债券质押 [4] - 存款银行若在到期日发生违约未能足额还本付息,将按协议处理或由财政部门委托金融基础设施处置质押债券,处置所得优先补偿财政部门的全部损失及合理费用 [5] - 若违约与不可抗力或外部风险事件有关,由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协商确定处置方案 [6] -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废止了2015年的原通知(财库〔2015〕129号),此前已办理完质押操作的不再调整 [6] - 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债券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质押品范围、比例等制度 [6] 关于水产养殖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自产自销的水产品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税率栏应注明“免税”而非“零税率” [13][15][16] - 销售台账需按批次记录数量、金额、买家信息,以方便核查 [13] - 企业从事内陆养殖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 [19][20]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9][21] - 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19]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23][28] - 直接用于养殖的土地和房屋可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但需区分办公区与养殖区 [23][26][28] - 临时搭建的养殖设施若没有房产证,需在乡镇政府办理临时用地备案,并留存建设规划图纸,以证明其用途真实性,供税务局核查 [23][26] - 企业应留存好《水域滩涂养殖证》、《土地承包合同》等文件作为证明 [24][26]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按债券面值计价
北京商报· 2025-09-24 19:33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管理 [1] - 政策涉及质押品计价标准、质押比例要求、操作流程以及风险监测防控机制 [1][2] 质押计价与比例规定 - 中央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统一按债券面值计价 [1] - 国债质押比例要求为国库定期存款金额的105% [1] - 地方政府债券质押比例要求为国库定期存款金额的110% [1] - 政策性金融债券质押比例要求为国库定期存款金额的110% [1] 质押操作流程规范 - 商业银行以地方政府债券或政策性金融债券参与国库现金管理业务参照国债质押操作流程执行 [1] - 具体操作依据财库〔2006〕37号、银发〔2006〕337号、财库〔2014〕183号等相关规定 [1] 风险监测与防控机制 - 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风险监测 [2] - 重点关注存款银行的经营风险和财务状况 [2] - 当存款银行出现重大安全风险事件或经营状况恶化时,财政部门可会同同级人民银行及时收回资金 [2] - 资金收回后及时解除存款银行相应的债券质押 [2]
国债期货:债市情绪有所回暖 期债整体走强
金投网· 2025-09-18 10:11
市场表现 - 国债期货市场全线上涨,30年期、10年期、5年期和2年期主力合约分别上涨0.31%、0.13%、0.10%和0.04% [1] - 银行间主要利率债收益率普遍下行,10年期国开债和国债收益率分别下行2.25基点和1.9基点至1.8975%和1.7610% [1] - 超长期限国债收益率下行幅度更大,30年期和20年期国债收益率分别下行2.6基点和4基点至2.0490%和2.13% [1] 资金面 - 央行通过7天期逆回购操作向市场净投放资金1145亿元,操作利率为1.40% [2] - 财政部与央行共同开展1500亿元中央国库现金定存操作,中标利率为1.78% [2] - 银行间市场资金面收敛,存款类机构隔夜回购加权利率升至1.48%附近,非银机构融入隔夜资金报价上涨至1.6%一线 [2] 后市展望与操作 - 债市情绪好转,央行重启购债预期对市场形成支撑 [3] - 10年期国债利率1.8%可能成为阶段性高点,在缺乏强利多情况下,1.75%附近存在阻力 [3] - 对应国债期货T2512合约预计在107.5-108.35区间波动,建议投资者采取区间操作策略,短期谨慎追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