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有机抗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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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转化难题,架起科创产业融合桥
新华日报· 2026-02-27 05:19
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聚焦于通过构建多层次的中试平台体系和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以解决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大规模量产(即“从1到10”)的转化难题,从而释放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动能 [1][2][3] 行业与公司战略 - 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核心使命是聚焦“从1到10”的中间转化环节,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 [1] - 公司牵头构建多层次应用技术研发中试平台体系,旨在为长三角产业发展提供关键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2] - 公司利用长三角科创一体化的协同效应,加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例如新型有机抗菌材料从研发到上市仅用18个月 [2] - 公司已建成研发载体110家,汇聚研发人员超1.6万人,衍生孵化1800多家科技型企业,并为超2.2万家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2] 运营与业务模式 - 中试是实验室成果走向大规模量产前的过渡性试验,解决技术“可不可产、好不好用”的现实问题,是连接创新链、技术链与产业链的关键环节 [1] - 公司探索适配的新模式以解决中试环节难题,因为高校科研机构不宜做,中小企业做不了 [2] - 通过构建创新联合体,整合区域内高校(如东华大学、南通大学)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分工突破关键技术瓶颈 [2] - 具体案例显示,纤维材料表征在上海、量产工艺开发在江苏、规模化生产在浙江,体现了区域一体化协同的业务模式 [2] 市场与机遇 - 上海国际科创中心扩围至长三角,为长三角的科创一体化带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是重大的历史契机 [2] - 当前存在大量市场需求:中小企业想创新却缺技术、缺平台,而高校的科研成果又找不到落地的出口,中试平台是打通这一堵点的重要一环 [3] - 公司的实践让一大批实验室成果通过中试环节走出实验室,走向生产一线,创造了显著的产业价值 [2] 发展规划与目标 -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公司负责人将持续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建言献策,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并紧抓上海(长三角)国际科创中心发展契机 [3] - 未来目标是让更多实验室的创新成果变成产业发展的新动能,推动“科创之花结出产业之果” [3]
《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将于9月1日在三省一市同步施行——立法协同,推动科创协同
人民日报· 2025-08-15 16:32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立法 - 长三角首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法规性决定将于9月1日施行 通过19条内容落实国家战略 培育原始创新能力 推动长三角成为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国际创新网络枢纽 [1]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 - 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合作推进规划建设运行 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落地长三角 [2] - 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开放28个大科学装置和5.1万台大型科学仪器 总价值超过610亿元 [2] - 强化国家实验室及基地"总平台、总链长"作用 拓展实验室创新合作网络 提升高能级平台原始创新策源力 [2] 创新资源跨区域融通机制 - 通过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创新券跨省通用 企业可在线申领额度抵扣异地检测研发费用 [3] - 创新券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全域及安徽马鞍山 超5000家企业申领 主要集中在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领域 服务金额超5.5亿元 [3] - 建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 支持跨区域跨学科产业目标导向应用基础研究 [3] 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 - 推行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机制 允许企业免费试用职务科技成果 浙江已纳入8000多项成果 累计免费试用超2500次 [4][5] - 优化企业出题机制 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制"科研组织方式 加强创新资源跨区域配置 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7] - 鼓励跨区域建设科技孵化器科创飞地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 促进开发区跨省域联动发展 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7] 跨区域产业协同案例 - 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研发新型有机抗菌材料 通过上海研发江苏工艺开发浙江量产的三地协作 使产品研发上市周期从3年缩短至18个月 [7] - 苏州思必驰牵头成立长三角语言计算创新联合体 联合沪苏浙皖高校企业 成果已应用于安徽奇瑞汽车和浙江吉利汽车 [10][11] - 2024年起三省一市科技部门推动建设2批次共24家创新联合体 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 [11] 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 - 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等高质量发展 共同推动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 促进创新要素汇聚融合 [9] - 普陀区与南京无锡等8城签署合作备忘录 通过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 服务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 [9] - 推进创新要素开放共享 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促进技术项目人才资金跨区域融通 [11]
《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将于9月1日在三省一市同步施行—— 立法协同,推动科创协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日报· 2025-08-14 07:09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立法 - 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于8月初协同立法通过《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 将于9月1日施行 标志着区域科技创新协同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1] - 《决定》共19条 明确推动长三角成为国际创新网络枢纽和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 [1][3]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 - 长三角已布局上海光源、合肥先进光源、稳态强磁场实验装置等大科学装置 拥有上海张江和安徽合肥两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2] - 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开放28个大科学装置和5.1万台大型科学仪器 总价值超过610亿元 [2] - 通过平台实现创新券跨省通用 超过5000家企业申领 服务金额超过5.5亿元 覆盖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 [3] 协同创新机制探索 - 浙江省首创"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全省8000多项科技成果纳入成果池 累计免费试用超过2500次 [4][5] - 《决定》吸收该机制 并优化企业出题、"揭榜挂帅"、跨区域建设中试平台等创新机制 [6][7] - 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研发的新型有机抗菌材料实现量产 研发到上市周期从3年缩短至18个月 [7] 创新产业集群建设 - 普陀区与南京、无锡等8个城市合作 共同服务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 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 [9] - 思必驰科技牵头成立长三角语言计算创新联合体 成果已应用于奇瑞汽车、吉利汽车等企业 [10][11] - 2024年起三省一市推动建设24家长三角创新联合体 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 [11]
立法协同,推动科创协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日报· 2025-08-14 05:50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立法 - 长三角首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法规性决定将于2025年9月1日施行 通过19条法规落实国家战略 培育原始创新能力 目标成为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国际创新网络枢纽 [3]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 - 长三角已布局上海光源 合肥先进光源等大批科研设施 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推动国家重大项目落地 [4] - 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开放28个大科学装置和5.1万台大型科学仪器 总价值超610亿元 [4] - 建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 支持跨区域应用基础研究 [5] 创新资源服务机制 - 创新券跨省通用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全域及安徽马鞍山 超5000家企业申领 服务金额超5.5亿元 集中在高端装备 新材料 生物医药领域 [5] - 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机制在浙江试点 8000多项成果纳入成果池 累计免费试用超2500次 [6] 协同创新机制建设 - 优化企业出题机制 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制"组织科研任务 加强跨区域资源配置 [8] - 鼓励跨区域建设科技孵化器 科创飞地 概念验证中心等平台 [8] - 促进开发区跨省联动 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开辟新兴产业赛道 [8] 科技成果转化案例 - 新型有机抗菌材料研发量产采用跨区域协作模式:上海研发 江苏工艺开发 浙江规模化生产 使产品上市周期从3年缩短至18个月 [8] - 思必驰牵头成立长三角语言计算创新联合体 涵盖沪苏浙皖高校企业 技术已应用于奇瑞汽车和吉利汽车 [11] 产业集群建设 - 普陀区与江苏8市合作服务沿沪宁产业创新带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 [10] - 2024年起三省一市推动建设2批次共24家长三角创新联合体 聚焦人工智能 集成电路 生物医药领域 [12] - 支持G60科创走廊 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 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发展 共同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