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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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养老金、学前教育、“小电驴”新国标……这些新规即将施行!
证券时报· 2025-08-31 21:43
学前教育政策 - 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 [4] - 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型公办标准减免保育教育费 [4] 住房租赁监管 - 禁止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5] - 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需在合同中明确押金条款 [5] - 禁止使用暴力等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腾退房屋 [5]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 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强化 塑料总质量限整车5.5%以下 [6] - 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 缩短制动距离 鼓励安装后视镜 [6] - 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防篡改技术 2025年12月1日后所有在售产品需符合新标 [6] 传染病防治机制 - 新修订法规强调建立健全防治体制机制 明确各方责任 [7] - 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模式 [7] 人工智能内容标识 - 服务提供者需对生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 文件元数据添加隐式标识 [11] - 应用程序平台需审核AI服务提供者的标识材料 [11] - 用户发布生成内容时需主动声明并使用标识功能 [11] 农村公路建设 - 以提升路网质量为重点 推动提档升级和结构优化 [12] - 偏远地区有序推进路网延伸 提高通达水平 [12] - 现有不符合技术等级公路需升级改造 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12] 行政区划代码管理 - 县级及以上代码由民政部确定 乡级代码由省级民政部门确定 [13] - 明确省地县乡四级代码位数和组成 规定各号段建制类型 [13] - 实行顺序编制、唯一对应、废码不用原则 [13] 最低工资标准 - 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20元上调至2540元 [15] - 非全日制小时工资从26.4元调整为27.7元 [15] 区域科技协同 - 长三角四省市同步施行科技创新协同决定 [17] - 明确战略科技力量共育、平台共建和关键技术共研 [17] 平安建设重点 - 福建省将电信诈骗、金融风险等11个领域列为重点治理内容 [18] 退役军人就业 - 山东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优先招录退役军人 [20] 职业教育培训 - 河南省要求职业学校推行就业导向培训模式 突出实操技能 [22] 企业检查规范 - 海南省规定检查不得要求提供无关资料 企业有权拒绝违规检查 [24]
《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将于9月1日在三省一市同步施行——立法协同,推动科创协同
人民日报· 2025-08-15 16:32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立法 - 长三角首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法规性决定将于9月1日施行 通过19条内容落实国家战略 培育原始创新能力 推动长三角成为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国际创新网络枢纽 [1]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 - 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合作推进规划建设运行 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落地长三角 [2] - 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开放28个大科学装置和5.1万台大型科学仪器 总价值超过610亿元 [2] - 强化国家实验室及基地"总平台、总链长"作用 拓展实验室创新合作网络 提升高能级平台原始创新策源力 [2] 创新资源跨区域融通机制 - 通过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创新券跨省通用 企业可在线申领额度抵扣异地检测研发费用 [3] - 创新券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全域及安徽马鞍山 超5000家企业申领 主要集中在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领域 服务金额超5.5亿元 [3] - 建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 支持跨区域跨学科产业目标导向应用基础研究 [3] 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 - 推行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机制 允许企业免费试用职务科技成果 浙江已纳入8000多项成果 累计免费试用超2500次 [4][5] - 优化企业出题机制 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制"科研组织方式 加强创新资源跨区域配置 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7] - 鼓励跨区域建设科技孵化器科创飞地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 促进开发区跨省域联动发展 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7] 跨区域产业协同案例 - 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研发新型有机抗菌材料 通过上海研发江苏工艺开发浙江量产的三地协作 使产品研发上市周期从3年缩短至18个月 [7] - 苏州思必驰牵头成立长三角语言计算创新联合体 联合沪苏浙皖高校企业 成果已应用于安徽奇瑞汽车和浙江吉利汽车 [10][11] - 2024年起三省一市科技部门推动建设2批次共24家创新联合体 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 [11] 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 - 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等高质量发展 共同推动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 促进创新要素汇聚融合 [9] - 普陀区与南京无锡等8城签署合作备忘录 通过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 服务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 [9] - 推进创新要素开放共享 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促进技术项目人才资金跨区域融通 [11]
《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将于9月1日在三省一市同步施行—— 立法协同,推动科创协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日报· 2025-08-14 07:09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立法 - 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于8月初协同立法通过《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 将于9月1日施行 标志着区域科技创新协同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1] - 《决定》共19条 明确推动长三角成为国际创新网络枢纽和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 [1][3]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 - 长三角已布局上海光源、合肥先进光源、稳态强磁场实验装置等大科学装置 拥有上海张江和安徽合肥两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2] - 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开放28个大科学装置和5.1万台大型科学仪器 总价值超过610亿元 [2] - 通过平台实现创新券跨省通用 超过5000家企业申领 服务金额超过5.5亿元 覆盖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 [3] 协同创新机制探索 - 浙江省首创"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全省8000多项科技成果纳入成果池 累计免费试用超过2500次 [4][5] - 《决定》吸收该机制 并优化企业出题、"揭榜挂帅"、跨区域建设中试平台等创新机制 [6][7] - 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研发的新型有机抗菌材料实现量产 研发到上市周期从3年缩短至18个月 [7] 创新产业集群建设 - 普陀区与南京、无锡等8个城市合作 共同服务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 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 [9] - 思必驰科技牵头成立长三角语言计算创新联合体 成果已应用于奇瑞汽车、吉利汽车等企业 [10][11] - 2024年起三省一市推动建设24家长三角创新联合体 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 [11]
立法协同,推动科创协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日报· 2025-08-14 05:50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立法 - 长三角首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法规性决定将于2025年9月1日施行 通过19条法规落实国家战略 培育原始创新能力 目标成为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国际创新网络枢纽 [3]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 - 长三角已布局上海光源 合肥先进光源等大批科研设施 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推动国家重大项目落地 [4] - 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开放28个大科学装置和5.1万台大型科学仪器 总价值超610亿元 [4] - 建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 支持跨区域应用基础研究 [5] 创新资源服务机制 - 创新券跨省通用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全域及安徽马鞍山 超5000家企业申领 服务金额超5.5亿元 集中在高端装备 新材料 生物医药领域 [5] - 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机制在浙江试点 8000多项成果纳入成果池 累计免费试用超2500次 [6] 协同创新机制建设 - 优化企业出题机制 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制"组织科研任务 加强跨区域资源配置 [8] - 鼓励跨区域建设科技孵化器 科创飞地 概念验证中心等平台 [8] - 促进开发区跨省联动 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开辟新兴产业赛道 [8] 科技成果转化案例 - 新型有机抗菌材料研发量产采用跨区域协作模式:上海研发 江苏工艺开发 浙江规模化生产 使产品上市周期从3年缩短至18个月 [8] - 思必驰牵头成立长三角语言计算创新联合体 涵盖沪苏浙皖高校企业 技术已应用于奇瑞汽车和吉利汽车 [11] 产业集群建设 - 普陀区与江苏8市合作服务沿沪宁产业创新带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 [10] - 2024年起三省一市推动建设2批次共24家长三角创新联合体 聚焦人工智能 集成电路 生物医药领域 [12] - 支持G60科创走廊 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 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发展 共同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 [10]
上海促进长三角科创协同发展
中国化工报· 2025-08-11 13:39
《决定》明确,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应当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类开发区(园区)跨省域、跨园区交流合作和联动发展,共同建设跨省域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赛道。上海市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长三角 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等高质量发展,共同推动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促进创 新要素汇聚融合。 中化新网讯 近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以科 技创新引领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上海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决定》自 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决定》共十九条,对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打造、跨省域高新区共建、企业 创新主体共兴、政务服务建设共同加强等作出明确规定。 《决定》明确,要发挥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龙头带动作用,强化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创新优势, 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参与,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更好联动长江经济带、辐射全国,当好我国科技 和产 ...
重磅,三省一市立法,打响反内卷第一枪
36氪· 2025-08-04 07:36
2025年8月1日,沪苏浙皖四地人大常委会同步发布《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将于 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长三角历史上首次通过"协同立法"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内容涵盖基础研究共 研、成果转化机制联建、职称资格互认与产业园区共建等十九条,意图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制度断 点,遏制重复投入、资源内耗和政策套利。 从资本端看,这种模式也在扭曲市场。许多创投机构明知项目估值虚高,但看到有地方基金或国资母基 金做兜底,就倾向于跟投。而因为不跟,就意味着错过风口;而一旦入局,又能借政府资源助力下一轮 融资。项目风险被政策稀释、估值被政绩推高、退出通道依赖地方配套,导致投资越来越偏向资源驱动 而非技术驱动。而国资作为出资方,要求一定比例的返投也无可厚非,但GP就没法把资金都流到最有 效率的地方,重复建设也是在所难免。 就在两天前,政治局会议刚刚提出要"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并点名"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 同时强调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内高效配置与公平竞争。而发改委则在 次日发布会上直言,必须"坚决制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一哄而起"。这些高频信号背后,是国家开始 用制度纠正"地方 ...
长三角科创协同迈入法治化阶段:首部立法“决定”重点明确
第一财经· 2025-08-02 11:28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立法 - 长三角首部以协同立法形式制定的《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旨在破解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瓶颈问题 [1] - 《决定》共19条,涵盖战略科技力量共育、科技创新平台共建、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共研、成果共享等五大领域 [1] -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寻求三省一市科技创新最大公约数,为协同创新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 [1] 区域协同机制与分工 - 明确上海发挥国际科创中心龙头作用,强化苏浙皖创新优势,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参与 [2] - 提出战略协同、高地共建、开放共赢、成果共享四大基本原则 [2] - 安徽将打造量子信息、深空探测、聚变能源三大科创高地,推动合肥与张江科学中心"两心同创" [3][7] 科技基础设施与平台建设 - 共建国家实验室体系,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布局 [3] - 上海将强化在沪国家实验室"总平台"作用,深化光子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设施集群跨区域开放共享 [3] - 江苏支持苏州实验室、紫金山实验室跨区域集聚资源,打造高能级实验室矩阵 [5] 产业创新与成果转化 - 推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设立,支持跨区域应用基础研究 [4] - 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制"机制,加强创新资源跨区域配置 [4] - 浙江已累计8000多项科技成果纳入"先用后转"池,免费试用超2500次,将推广"先使用后付费"制度 [4][5] 人才引进与流动 - 协同引进战略科学家和顶尖人才,推进人才评价标准、职称跨区域互认 [6] - 江苏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三项改革,推进人才资质互认 [6] - 安徽联合培养博士后和工程师,建立人才评价互认机制 [7] 创新生态与金融服务 - 推动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促进服务机构互认 [8] - 构建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8] - 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大科学装置和专家库协同管理 [8]
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出台一份决定 科创协同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加快打造长三角创新策源地
解放日报· 2025-08-02 10:11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立法 - 长三角三省一市通过协同立法方式表决通过《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1] - 该决定旨在破解制约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瓶颈问题,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策源地 [1] 共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 决定明确以上海市政府为主导,加强与科技部及苏浙皖三省政府协同,推进跨区域、跨领域重大事项 [2] - 推动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布局建设,支持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及省域中心建设,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2] - 上海将强化国家实验室及基地作用,拓展长三角实验室创新合作网络,提升光子科学、生命科学、未来网络等领域设施集群的跨区域开放共享 [2] - 安徽将推动合肥、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同发展,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实体化运作 [2] 基础研究联合基金与产业创新融合 - 决定提出建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支持跨区域、跨学科应用基础研究 [3] - 优化企业出题机制,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科研任务组织方式,加强创新资源跨区域配置 [3] -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一体化转移转化体系,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 [3] - 上海将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G60科创走廊等区域开展创新要素流动先行先试 [3] - 浙江将发挥智能计算、脑机融合等技术优势,融入共建长三角实验室体系 [3] 人才共育共引共用 - 决定明确优化长三角科创人才发展环境,深化人才共育交流和国际科技合作 [4] - 协同引进战略科学家、顶尖人才,推进人才评价标准、职业资格、职称跨区域互认 [4][5] - 江苏将推进人才评价标准互认,加强科技人才支持政策协同 [5] - 上海将支持参与深时数字地球、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等国际大科学计划 [5] 科技创新券与金融服务 - 决定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促进服务机构互认和服务内容相通 [6] - 加强金融支持创新力度,构建全覆盖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6] - 深化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6] - 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重大设施、大型仪器及专家库共享共用 [6]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怎么干?这份“决定”说清楚了
第一财经· 2025-08-01 17:21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 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支持跨区域、跨学科协同开展产业目标导向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 [1] - 截至2024年底长三角区域研发投入强度达3.33% 跨省域国内发明专利合作申请量9545件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64.39件 [1] - 2021-2024年三省一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较2021年增长145% 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94项占全国45.8% 其中长三角合作45项占23.2% [1] - 2021-2024年"中国科学十大进展"中长三角参与19项占比约50% [1] 《决定》核心举措 - 共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重大创新平台 深化人才共育交流和国际科技合作 [3] - 推动基础研究合作 鼓励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 建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 [3] - 围绕重点产业需求优化企业出题机制 加强创新资源跨区域跨领域配置 组织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 [3] - 建设一体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促进开发区跨省域联动发展 共建跨省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 -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支持建设长三角创新联合体 [3] 跨省域高新区发展 - 全国首个跨省域高新区规划面积49.16平方公里 构建"一芯引领、两廊带动、三片协同、多点支撑"布局 [4] - 青浦园区占地8.69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 [4] - 西岑科创中心定位世界级科创小镇 华为研发中心带动2.7万科研人才入驻 金发科技加速汽车材料研发 [4] - 2024年青浦园区规上工业产值157.3亿元 规上服务业营收345.9亿元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收比重12.9% [4]
沪苏浙皖就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立法
快讯· 2025-08-01 16:11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1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 分别表决通过的《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作统一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 该决定,是长三角首部以协同立法的形式针对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制定的法律性问题决定,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长三角地区人大加强协同立法的又一重要成果,标志着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迈入法治化新阶段。(新华社) ...